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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是就这么打进魔都的话,还是会耗费许多时间!我思来想去,决定暂避锋芒,悄悄地进城,打枪地不要!魔都的实力,我还没有真正见识过,妲己过来之前,我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
“小鸡,交给你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拍了拍辩机和尚的肩膀,“你扮演我,带着连队长他们,从鲁东方向迂回,走天京,绕道入山海关,去寻求东北方面的帮助!我留下来,待敌人注意力被你们吸引之后,悄悄打入魔都内部!”
“这样不行!你一个人搞不定的!”连叶直白道。
“队长用兵,你焉能知晓其中奥妙?”我得意道,“现在敌人肯定是知道我们的目标是魔都了,所以只要你们不进城,城里的人质就不会有危险,这才我才能悄悄下手营救!一路小心些!”说完,我下了车,朝关卡走去。
“喂,大哥,借个火!”离老远,我就冲守关军官喊道。
守关军官冷冷地看着我,跟旁边的士兵耳语了一声,那个士兵马上掏出一个IPAD,在屏幕上划了两下,然后展示给军官看!
“麻痹!他就是夏朗!给我上!”
“看招!”我将口袋里的一次性打火机掷出,对方马上伏倒在地!
关卡一片混乱,待敌人开火了之后,我跳过高速围栏,往西北方向跑去,我知道那里还有一条通往魔都的高速公路。
跑出去几百米之后,藏在草丛里观察,辩机和尚他们已经趁乱混入了关卡,跟平民们一起进了市区。
次日早上,我疲敝地在香山脚下的一个早餐店吃饭的时候,看到报纸上赫然几个大标题,还配有图片……残暴魔王现身天京,被我英勇的人民军打得狼狈不堪,逃往山海关!
所配图片上,辩机和尚戴着假发,侧面对着镜头,穿着一件浮夸的带铆钉的皮夹克,皮夹克后面,绣着四个大字……夏朗本尊!
318、海上故人
我之所以认出辩机和尚,是因为我认识辩机和尚,单看见一只耳朵和假发的鬓角就能看的出来,照片上的他是没有露出大半个侧脸的,而现在的我,则贴了假胡须,画浓了一些眉毛,又戴了一副斯文的平底眼镜,看上去颇有些年轻教授风范。
昨天白天,在保腚高速口大闹一番之后,我跟他们分道扬镳,自己潜入了乡村,乡村没有人,但丧尸不在少数,许多居然还搞起了养殖业!我袭击了一家“尸户”,抢夺了它们还不会开的农用三轮车,突突突继续往西北,到达另一条高速公路,破网而入,站在路边等车。
一直等了半个多小时,才经过了一台卡车,不过我伸出大拇指拦车的时候,司机那货居然当做没看见,一脚油门,呼啸着离开!
我蹲在路上继续等,将近个小时之内,经过了大概十台车,不过没有一台停下来载我,可能是末世让大家都岌岌可危吧!人心都他妈的变了,虽然之前也没好到哪儿去!我有些怒了,想动武拦下来一台!之前之所以没有动武,是因为我怕攻击高速行进中的车,会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人亡已经不在我的行为准则之内了,何况车毁,那不白拦了么!我不像妲己,有那么快的身法,甚至可以直接跳上车顶,慢慢跟司机耗,我顶多能防火把车轮给烧爆掉!
远处又驶来一抹白色,我掐灭手里的香烟,站在了路中央,其实这更多是形式上的站姿,三车道加一个应急车道,我一个人拦不下来的。
那一抹白色驶近,是一台斯柯达,具体什么型号看不太清楚,车膜不是很深,加之阳光充裕,可以看得很清楚,驾驶室里是个女孩儿,除她之外,没有别人。
哎,算了,女司机,我一吓她,她再拐进沟里去!我便又跑回到路边,捡起刚才那半根烟,又点了起来,就剩下两根了,还不知道多久才能搭车成功,得节省着点儿抽!
不过白斯柯达却慢慢减速,从一百四左右减到七十公里每小时,但这个速度上,我若强行拦车,她还是会出事故的,所以我没动。白色斯柯达滑过我身边,又提速,慢慢消失出视野。
唉……
嗯?引擎声重新出现,那货居然在高速上掉头,沿着应急车道又开了回来!高速掉头时违法的啊小姑娘,难道你不造吗?幸好路上车极少,一直到白色斯柯达到达我身边,后面也没有第二台车驶过来。
看来是要载我一程啊!我欣喜地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被野风吹得有些凌乱的发型。
“喂,大叔,去哪儿?”副驾驶那边的车窗摇下十厘米大概,开车那妞大嗓门道。
“魔都。”我说。
“四千!不还价!”姑娘大大咧咧地说。
“卧槽!大姐,搭车啊,又不是打车,居然要钱?还这么贵!你抢好了!”当然,上述话是我在心里默默说的,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机会,岂能错过!我掏了掏口袋,东拼西凑,总算是找到了两千多,之前跟和尚乔妆换衣服,不小心把钱都丢了,身无分文,这还是从尸户那里搜刮来的!都是爆发前的,面值,最大的才一百。
“就这么多了,全给你吧!”我把钱丢进了副驾驶里。
妞皱了皱眉头,捡起钱快速数了数,数到后面的时候明显放慢了速度,因为都是十块、五块甚至一块的零钱!
“穷鬼……”姑娘嘟囔了一声,把钱塞进扶手箱里,解开了中控锁。
我赶紧上了副驾驶,心里这才踏实起来,妈蛋的,我都做好抢劫的准备了!
姑娘掉头,重新回到了正途,我蹲了半天了,早饥渴难耐,见副驾驶的扶手下面有一瓶哇咔咔矿泉水,便拧开来,准备喝。
“一瓶五十!”姑娘挂档提速,冷冷道。
我楞了一下,瞅了瞅她,鄙视地把盖子又给拧上了。
“哈哈,逗你的,喝吧,免费的!”
“多谢!”一饮而尽!怎么感觉今天好窝囊啊!
“你怎么被丢在路上了?跟女朋友吵架了啊?”姑娘问道。
“没有。”
“那是跟男朋友?”姑娘调笑道。
我没搭理她,难道我看起来很像是一个基么?腐女太可怕了!
“大叔去魔都干吗?找男朋友?”姑娘像是抓住了一条任人欺负的流浪狗,不依不饶道。
“能抽烟么?”我问,以显示我的男子汉气概。
“手套箱里有。”姑娘看着前方地面上的一块黑影,慢慢减速,原来是片油毡纸。
我不客气地打开手套箱,里面有半条烟,是蓝白沙,好像是十块钱一包,当然,我说的是以前。
“叫什么?”我点着烟之后,很熟练地抽了一口,用充满磁性的嗓音问道。
“昕锐。”小姑娘说。
“我知道,我是问你的名字。”这车是斯柯达昕锐,刚才看侧面我认出来了。
“我就叫昕睿啊,要不我买这车干吗!”
“哦,我叫夏朗。”我准备吓一下她,居然现在许多中原地方的孩子如果晚上不睡觉,妈妈都会说一声“夏朗来了”!然后孩子就睡了!当然,只不过是坊间传闻而已。
“哦,我叫张昕睿。”姑娘平淡地说,难道没听过我的名字?
我拉开中控台下的烟灰缸,继续默默抽烟。
“你去魔都干吗?”抽完烟,我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默,问道。
“回家啊!妈蛋的,好不容易跑回来了!”
“什么意思?”我问,喝了一口水,“从哪儿跑回来的?”
“新噶坡。”
噗!我差点一口水喷到了玻璃上!新加坡!这么远!
“你厉害!怎么跑回来的?那边也爆发丧尸了么?”我好奇地问道,我最南边才去过武夷山而已,帮我未来女儿去超度她哥哥了。
“爆发了,整个城市都沦陷了,我在城里躲了一个多月,才逮着一个机会上了一艘路过的咱们国家的船,漂了好久,船沉了,又换了一艘船,辗转回到沪市,还没靠岸,又被一群坐直升机的家伙给打劫了,让我们吃药,妈蛋的,我才不傻呢,就没吃,然后吃药的变成了怪物,都跳下船去了!我们剩下的人往岸上努力,刚要到岸上,又特么撞上了一艘油轮,爆炸起火,船沉了!“
“等下!”我打断了她的话,怎么听着情节这么耳熟呢,“你认识孟凡涛么?”
姑娘摇了摇头。
“那孟小晴呢?”我又问。
“认识啊!我们一艘船上的!怎么,大叔,你叶认识她?”
果然是这样,这个张昕睿是跟老孟(沪市海边救下的那一家三口)他们同船的幸存者之一!
“快告诉我,小晴在哪儿?”小姑娘捉急地问道。
“应该是跟她爸妈在堂山吧。”我猜测道,孟凡涛在化工厂工作过,还跟一涵共事过,所以救了他们之后,我就把他分配给一涵调度了,夏树的指导性小说里有写,战后,一涵的整个团队,都被弄去了堂山,老孟他们一家并非是羊州军的核心成员,所以我推测老孟他们也都在那里。
“太好了!等到家之后,我就去找她!对了,你怎么知道他们的呢?我以为他们被火烧死了呢!”
“是我救得她。”我淡淡地说。
“啊?你去过沪市?”小姑娘转过脸来。
“你是怎么逃上岸的?我记得那天海上火势很大啊!”我反问道。
“我多聪明啊!我被爆炸冲击波丢进海里之后,没有往岸上游,而是逆风往海里面游了!”
319、进京赶考
确实够机智!见到起火,就往上风向游,怪不得能在尸横遍野的世界千里迢迢穿越小半个地球来到这里!
“登陆之后,难道你没发现机场有军队么,我当时就在那里。”我抱着肩膀说。
“发现了啊,不过我可没敢靠近,谁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一路上的,我就没遇到过几个好人!所以我直接沿着海岸线向北,走走停停,到了严城之后,终于遇到一波看起来还不错的幸存者,他们说附近有个大军阀,羊州还是哪里,正在着急周边的幸存者往那边聚集呢!”
“你没问那个大军阀头子叫什么名字么?”我笑着问。
“好像是叫……途锐?哦不,夏朗!我记得是一款进口大众车的名字!”小姑娘得意地说,显得自己很懂车,然后看了看我,得意的表情渐渐淡了下去,“大叔,你刚才说你叫什么名字?”
“夏朗!”我挑了挑眉毛。
“啊!”小姑娘猛地一个急刹车,幸亏我早有准备,一脚跺在了车厢里,岿然未动!
“别扯了!大叔!那个夏朗不是被处决了么!”小姑娘撇了撇嘴说,显然以为我在自抬身价吹牛逼。
“我是猫妖,有九条命!”我开玩笑道。
“好吧,你说你是夏朗,怎么证明?”小姑娘叶学我的样子,挑了挑眉毛。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需要证明么?”我耸了耸肩膀。
“空口无凭,嗯……我听说夏朗确实会妖法,好像擅长用火!你会么?会你来一个啊!”小姑娘挑衅道。
“别再急刹车了。”我摇了摇头,又掏出一支烟,打了一个响指点着。
“啊!你你你!”小姑娘没有刹车,而是狠狠踩了一脚油门,这小车居然还有一丝推倍感!
“这回相信了吧!”我抽了一口,又掐灭了香烟,车窗都关着,密闭空间里抽,我不自己给自己造二手烟呢么!
小姑娘不说话了,脸色发白,专注驾驶,脸颊上居然有汗珠滚落了下来!
“小朋友,别紧张,我不是坏人,有空你看看这本书吧,写我的故事的,绝对和你听到的传闻不一样!”我把一直典藏在身边的留给自己看的行尸走肉掏了出来。
你可能要问了,夏树这家伙,明明是写人的,为何要起名叫行尸走肉呢,也没有多少丧尸情节啊!我估计他的意思有这么几点:行,代表行走,即主人公一行一直在不停滴转移,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行走是一种态度!
尸,指的其实不是丧尸,而是丧失爆发之后,失去了自我的人类,这种人,比丧尸更可怕,他们没有信仰,没有精神,只有一具躯壳!
走,和行一样,为了名字对称好听,其实是一个意思。
肉,这个更好理解了,你看书里面那些赤果果的肉段子描写!!即便这书不会被文廷的反动当局因为政治因素禁掉,也会被文化部门当成小黄书给封杀掉!
我想这就是书名的真正意义所在,至于同名美剧,去死吧!行尸走肉这个词是我国的!行尸走肉是个汉语成语,走动的尸体,活动的肉体,犹如活死人。比喻徒有人的形体,而庸碌无能、无所作为不动脑筋、没有生活理想,糊里糊涂过日子的人,也用于形容一个人犹如没有灵魂,徒有躯体,看上去极其颓废。这本身和丧尸没有任何关系!
“哦……”小姑娘接过书,放在了座椅侧面的储物格里,继续默默开车。
“你家在哪儿?”我问。
“香山附近。”
“正好,我也要去香山,一起吧,对了,今晚住你家如何?”我坏坏地说,就像她刚才欺负我一样欺负她!
“好……”小姑娘怯生生点头,没有了一丝刚才的威风!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