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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我重新走回了商场,并且像个酷爱逛街的女人一般仔细地在各个专柜前转来转去。从Esprit的T恤看到袋鼠的手包,最后我终于在Dior的专柜前停住。他和我一样,都只用这一品牌的香水,那索性就送他一大瓶吧,反正我喜欢这味道,离开它我简直无法安眠。
我对专柜小姐说:“麻烦给我一瓶华氏,要100毫升的。”
“您自己用么?”小姐笑得很殷勤。
“不是,送人的。”
“男朋友?”
“……对。”
“这款香水味道很经典,您男朋友一定会喜欢的,麻烦您到款台付款。”
小姐很麻利地开好了单据,我再次飞快地付款。
“我买了礼物给你,等下你要请我吃鸡翅膀。”在交款的空当,我拿出手机,飞快地发送了一条消息给常欢。我饿了,我要去隔壁找他,然后把香水送给他,之后再拉着他去吃必胜客的鸡翅膀和奶茶,我想念死那股味道了,当然,要他请客。
“行,你快点吧。”他很快回复了我。我看了看手表,11点了,原来我这一逛居然逛了两个钟头。
我拿着精致的购物袋匆匆前行,边走边算计着必胜客的鸡翅膀,就这样微笑着穿越了干净的步行街,很快就到了真锅咖啡。
我看到他了,不,应该是看到“他们”了。他对面还坐着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
他正眉飞色舞地说着,她静静地倾听着,这画面生动而和谐,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竟有些看呆了。
我尴尬地站在门口,思忖着自己究竟该不该走过去,以及一旦走过去了,是该先同常欢讲话还是先跟那女人讲。
我思考再三,终于拿出了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喂”,我说“我到了,可看不见你。”
“等会,”他在电话里说,“我站起来你就看见了。”随后他真的站了起来,并很快发现了我,他招手示意我过去,而那个女人也跟着站了起来,她的笑容很温柔。
“你怎么那么笨,走到门口了还说找不到”,他拉着我坐在他身边,说“临走之前认识一下,这位是美女作家徐小妤,我高中同学;这是叶心爱,我家里的那个。对了,你的买什么给我啊,还得让我请吃鸡翅膀?”
“你别听他乱讲,我……不是他家里那个。”我本能地对她解释着,随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
“徐小妤?你就是写《子时花开》的那个徐小妤?”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对面的女人,而她好像被我吓到了,赶忙怯生生地回了句“是我”。
这个世界真小。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的生活圈子真小,小得像小脚老太太笸箩里装的一团烂毛线,随便你牵起哪个线头,都会带动一大串相关者。
《契约男友》 第二部分第十二章 礼物(2)
两个月前,我刚刚与一个名为“棠”的男人网恋过,而让他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徐小妤居然是常欢的高中同学。
我飞快地打量着她,哦,这个女人果然跟棠的小说中写的一样,喜欢黑白二色,而且她面前那杯一定是红茶,而不是咖啡。
“这两个哪个是我的?”他居然翻开了我的购物袋,然后一手抓着一只盒子发问。
“自己看吧。”我没工夫理他。“我喜欢你的书”,我对小妤说,“尤其是《子时花开》,看得我直想自杀。”
“啊?”她显然是被我的赞扬弄得不知所措,脸飞快地红了,并向求助一样看着常欢。
“这个肯定不是我的……有你这么夸人的吗?看把人家吓的。”他放下了那条项链,然后用腾出空的右手摩挲着我的脑袋,像批评小孩子一样,又对小妤说,“你别介意,她喜欢开玩笑,我这就把她带走去吃东西,你继续构思吧,改天电话联系。”
“别误会,”她轻声解释着,仿佛在自言自语般,“我写《子时花开》的时候的确很绝望,甚至想过写完了就去死,可最终还是没有。”
“什么?”这回换成常欢目瞪口呆了,他的右手终于离开了我的脑袋,左手却依然紧紧抓着香水瓶,然后铿锵有力地扔出他的口头禅——服了。
“你女朋友的眼睛很锐利,符合你一贯的美学,该恭喜你的。”她的声音更轻了,到像羽毛落地般缓慢而柔软。
“她可没你锐利,你没看见她250的时候什么样。”
“你才250呢!”我本来并不介意他用数字来形容我,可是面对小妤,我却突然在意了。
“行了,真得走了,她一直嚷嚷饿,再不让她吃鸡翅膀,恐怕就要吃人了。”他揽着我的肩膀跟她道别,她再次笑了笑,那笑容美丽而无辜。
到了必胜客,我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刚刚那女人的纤细到让我不敢用力呼吸,生怕自己的鼻息都能吹跑了她,多亏常欢起身告辞,否则我大概会缺氧而死。
“这瓶香水是送我的?”他问。
“嗯。我跟她长得像吗?”我一只在反复琢磨着棠的那句话,他说我的45度角像极了她,可我并没觉得。
“不像。”他想都不想就回答,然后接着问,“怎么想起来买礼物给我了?”
“就当我中邪了。你好好想想,我跟她到底像不像?”我刨根问底。
“吃饱了再告诉你。”鸡翅膀来了,他用叉子叉了一个给我“不是嚷嚷着饿了么?还不赶快吃!”
我顺从地接过鸡翅膀啃了起来,食物的香味飞快战胜了我的好奇心,便宜味东西就是好吃,他买的就是比我自己买来吃得舒服。
“你买的鸡翅膀比我买的好吃,以后每次都是你请吧,我再不自己掏钱吃这个了。”我边吃边说,很是得意。
“看样子你是准备吃我一辈子了?”他嘴里塞满了皮萨。
“谁要吃你一辈子,别臭美了。”我就喜欢跟他斗嘴,这样非常有助消化。
在唇枪舌剑中,我消灭了两份鸡翅膀和若干奶茶。我意犹未尽,可胃实在是装不下了,只能作罢。常欢吃的比我还快,在我吮指回味的时候,他早已结束战斗,并用看难民一样的眼睛看着我,并三无不时发出类似“胃口真好”、“食量惊人”一类不咸不淡的感叹。
我们像是散步般走到停车场,随后他慢慢悠悠地开着车,速度几乎比自行车还慢。我把头扭向窗外,阳光好得出奇,镶满了金色玻璃的K·K大厦像是一个巨大的柱状光源,散发着夺目的光,在它的折射下,仿佛整条大街都跟着明媚温暖了起来。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被晃到眼花。
我把头转了回来,却看见他在偷笑。
“干吗笑得这么贼?”我问。
“收到礼物,心情特爽呗!”他突然加速,像个淘气的小男孩,“去中央大街吃冰淇淋吧,你不是挺喜欢吃的么,我请客。”
难道这瓶香水真如某品牌的广告语所说,是“心情加油站”?
冰淇淋是吧?好的,甜蜜的东西,我喜欢。
《契约男友》 第二部分第十三章 你要的爱(1)
凌晨2点,我的手机突然“嗡嗡”地震动了起来,这声音虽然不算大,却足以将我从睡梦中吵醒。我不耐烦地闭着眼睛到处摸索,终于在枕头旁边摸到了声源。
“您好。”我有气无力地应答着。
“男人都他妈的犯贱。”是刘亚菲的声音。
“天!”我一边嘟囔着一边睁开了眼睛,“大半夜的,谁又招惹你了?”
“24孝,他要我嫁给他,他说我和他同居了两个月,必须对他的感情负责。”她的嗓门比刚才高了八度。
“那你就踢他的屁股,让他去死。”我的语气中浮现出显而易见的漫不经心,打发这种死缠烂打的男人,她向来有一套,根本不必一本正经地请教我。
“我操,”她骂得很难听,“你能不能说点有用的?我真有点头大了。”
她的烦躁让我恍然大悟,原来她想找我求助,我刚刚却没听出来。我坐起身来,并把厚厚的枕头垫在腰后,“跟你开玩笑呢,你说吧,我听着就是。”
“三句两句说不明白,我得当面跟你说。在家没?”
“在。”
“你爸妈呢?”
“还在康城玩呢。”
“那赶快开门,我都在门口站半天了。”她说。
我披上睡衣走到门前,从猫眼里看到了攥着电话一脸不耐烦的她。她身上穿着紧身裙,光着脚,手里拎着一只高跟鞋,狼狈得好像一个准备跑路的偷渡客。
我刚把门欠开一条缝,她就怒气冲冲地拽开了门,随后径直冲到饮水机旁边打了一大杯冰水一饮而尽,之后仿佛觉得不过瘾,又接二连三地灌了两大杯下去,方才转身坐到沙发上。
“你……火大?”我一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喝凉水,直到她坐下了,才怯生生地问了一句。
“你家有什么能泄愤的东西,统统拿来”她的小手攥着拳头,眼睛在四处寻觅着。
“没……没有。”我下意识收紧双臂,把怀里的泰迪熊抱得很紧。
“熊给我。”她命令道。
“好贵的!上周才买的!”我企图避免破财的厄运。
“靠!大不了赔你一个!”她抢过我的小熊,先是像掐着杀父仇人的脖子那样掐着它,随后又把它扔到地上用脚一顿狂踩,边踩还边嘟囔着“变态变态!都去死吧!!”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看她发疯,加上之前的被拽掉了胳膊的史努比和被顺着窗户扔出去的企鹅公仔,这已经是我第三件遇难的玩具了。我眼巴巴地看着那个棕色的小熊被她踩得嘴歪眼斜,等她踩够本以后,又拎着惨兮兮的它跑到阳台上,打开窗户顺手扔了下去……这套动作一气呵成,野蛮而简练。
“舒服多啦!”她伸了个懒腰,随即走回客厅,又坐在沙发上,“哎,别心疼了,以后赔你一个就是。”
“哦,”我无比眷恋地朝阳台方向看了一眼,随后对她说,“说吧,谁本是这么大,把你气成这样?”
“我操,真他妈中邪了。”她顿了顿,然后才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那个“24孝”也姓肖,是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自从上次在洗浴中心“戴套1万,不戴套2万”以后,她就搬到了他的家里。她在小甜甜那丢掉的骄傲统统被24孝加倍补偿了回来,她像是一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公主,他总是微笑着表示赞同她所有稀奇古怪的想法,从没说过“不”。
两个月的同居生活和谐而充实,他们经常去骑马或者打球,偶尔也会去温泉乡钓钓鱼。她和他都喜欢日本菜,还喜欢王家卫的电影和村上春树的书。这样的生活虽不刺激却安逸舒服,像是走时准确的瑞士古董钟一样,从容平淡,按部就班。
然而安稳的另一个名字就是“一成不变”。他们的恋爱史已经超过了三个月。就在刚才,他们又一次去光顾了那家日本菜馆,回家的路上,他第9次跟她讨论起《重庆森林》,他突然感到毛骨悚然。她觉得自己正在朝着家庭妇女的方向大踏步迈进着,而车载CD机中又恰巧放着《花样年华》中的四重奏,仿佛在为她的落寞伴奏。
她突然号啕大哭,她觉得自己像是被阉割了。她想要的是一种激情,一种不容置疑,一种类似法西斯似的征服,她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循规蹈矩毫无新意的生活,尽管对方是一个安稳体贴难得一见的好男人,尽管他永远称她为“宝贝”或“小公主”。他问她怎么了,她说她要分手。他连忙停车,像是面对歌德巴赫猜想一样面对着她的要求。他想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他觉得自己已经尽全力去爱了,他努力培养自己去热爱原本最不喜欢的日本菜,看一直都看不明白的王家卫,甚至天天捧着倭寇作家村上春树的作品认真研读……他不明白自己究竟哪里不好,更不明白她为什么又一次要跟他分手。
“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对牛弹琴。原本我看他那么可怜,还真有点心软,可谁知道他突然冒出来一句‘同居了两个月,你必须对我的感情负责,你有义务嫁给我’。他以为现在还是旧社会吗?跟谁睡了就要嫁谁,那样我岂不是要嫁一百次了!我不甩他甩谁?”她满脸愤怒地说着,显然回忆都能勾起她的怒火。
“他只是个略微古板的男人,其实也蛮可怜的。”我有些同情那个24孝,他爱得那么用心,甚至爱得卑微,却依旧无法感动上帝,至少他没感动刘亚菲。
“可怜?可怕才是真的!他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