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哦,我明白了,”阿秋看着南风,并且拉长了语调:“你想绣给野哥,我说的对不对?”
南风有些害羞,但也不躲躲闪闪,她很干脆地回答:“对啊,就是绣给他的。”
“那你想绣什么?送给情郎的东西一般是鸳鸯,你要不要绣鸳鸯?”
“不用,那个太复杂,绣一个简单的,”南风想了想,说:“就绣朵百合吧。”
“百合是什么东西?”阿秋没有见过。
南风想想也是,便用棍子在地上画了一朵百合出来,阿秋看着这图案,觉得不错,“好,我教你把荷包绣出来,然后你自己绣颜色,反正我也不知道你这百合是什么颜色。”
荷包的底布是黑色的,绣一朵白色的百合正好,既稳重又简单大方,很符合野哥的气质。
南风先跟阿秋把荷包的外形绣出来,再换线、换针,一直绣到太阳快下山。
期间,阿秋的小姨和小姨丈也走了,兰婶还做好了晚饭。
直到兰婶叫南风留在家里吃晚饭,南风才意识到自己在这里待得太久了,她说:“兰婶,我回家吃,下回再过来你家吃。”
然后,再匆匆忙忙地跑回家。
兰婶看着消失不见的南风,不禁问阿秋:“这风丫头绣什么呀?绣得这么沉迷?”
阿秋伸了个懒腰说:“绣荷包呢,说是要送给野哥,唉,累死我了,这风丫头对刺绣没有天赋,我说帮她绣她又不让,真是教会徒弟,累死师傅。”
“怪不得,原来是要送给野哥呢,这风丫头啊,之前野哥被赶出村子,她就跟个木头似的,我好几次叫她,她都没看到我,现在野哥一回来,去哪都乐呵呵的,哎对了,野哥现在又走了,你知道他去哪里吗?”
阿秋端起碗一边吃一边说:“风丫头说出去办点事,很快就会回来,不过具体办什么事呢,风丫头不肯说,他们那些人会赚钱,估计是忙着赚钱去了吧。”
……
☆、201。第201章 厉害的剑客(加更1)
回到家里时,南全有已经把晚饭做好了,南风赶紧上去吃,简直是狼吞虎咽。
“风儿,你慢点啊,别噎着了。”
南风嘴里嚼着饭:“爹,我等会有事要忙,所以必须赶紧吃。”
不一会儿,她便将一碗饭吃干净了,随后把碗一放:“爹,等会你洗碗,明天我再给你做好吃的啊,辛苦爹了。”
“……”
天已经暗了下来,南风便点着灯继续绣,百合的轮廓她已经绣出来了,现在就差上色了。
她一边绣一边想,野哥回来看到这个荷包会是什么反应?
他会喜欢吗?
不管喜不喜欢,这都是一份心意,他反正是不会拒绝的。
……
南风第二天去了一趟镇上。
果然,现在没有山贼了,出来活动的人又多了起来,还能坐上顺风的骡车。
还是那个邻村那个赶车的货郎,他一边赶车一边跟南风聊天,“我们村闹山贼那会,真是怕得紧,抢东西是其次,就怕他们杀人、抢姑娘。我们村被抢了几个姑娘,也不知道有没有受到侵犯,反正一个回来后就跳了河,死了,剩下那几个回来后都不愿出门,估计下半辈子的日子也不好过喽……我家也被抢了东西,幸亏这头骡子太老,山贼看不上,不然我们家只能靠播下去那点米喽……”
南风听得也是气愤。
那天埋尸体的时候,她便在心里问自己,究竟带领村民们反抗山贼是对是错?
如果不反抗,不跟山贼作斗争,就不会死这么多人,或许山贼只是要抢完东西就跑了。
但现在她坚信自己是对的。
若不反抗不斗争,那山贼还会来,山贼们一天比一天嚣张,这样下去社会风气便更乱了,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做山贼,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受害,像货郎口中说的那些姑娘,在这个保守的年代,她们的下半生只怕都要生活在阴影中了。
南风去镇上也没有什么事,就是闲逛。
一来购点生活用品,二来买件衣服,三来看看镇上的出示的公告。
镇上的公告有时候跟县里是同步的,最晚也不会超过两天,南风去看了告示,果然那里密密麻麻贴的都是某某山贼被剿清的消息,那些杀过人的全被拉出去砍头,那些小打小闹又有改过意识的,关押一段时间后就可以放出去了。
南风最后还看到一条“悬赏令”,说是这次官府之所以能剿灭这么多山贼,是因为有神秘剑客相助,希望知情人能给官府提供线索,看看这位神秘人是谁。
南风在看告示的时候,旁边也有不少人过来看,有些说:“听说这几天好几个人冒充神秘人去领赏,结果都被知府大人给轰出来了,还打了三十大板呢。”
“噢?既然是神秘人,那县令大人怎么知道是假冒的?”
“这不难啊,那神秘人每次发现贼窝都会给官府留字条,字条上写了什么,一问就都清楚了,那些人被打了三十大板后,估计后面的人都不敢去了。”
“那倒也是,盖世英雄哪里有这么好冒充的,你得有这样的身手才行啊,不然就算字条懵对了,让你露两手,那还不是得露馅。”
“……”
☆、202。第202章 背不驼了?
南风不由地笑笑,然后提着东西回家。
这次没有雇骡车,只是走路回去。
幸许是山贼们把镇上的骡车都抢得差不多了,所以这一路上人挺多的,南风也不急,只是慢慢走着,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因为那盖世英雄就是野哥啊。
太阳落山了,映得天边红彤彤的,同时也把南风的脸映得红红的。
快走到村口时,她听到身后传来骡车的轱辘转动声。
于是她便下意识地走到路的最旁边去。
那骡车似乎也停了停,但南风没有在意。
等骡车超过她的时候,她抬头看了一眼,那骡车是隔壁村一个拉货的,只有车夫一个人。
然而,身后却似乎有脚步声。
那脚步声不紧不慢,跟她的节奏正好一样。
南风放慢脚步,身后的人也放慢脚步,她加快脚步,身后的人也加快脚步。
她的心跳得越来越厉害,莫非……
于是她回头。
傍晚的夕阳中,一个高大壮硕的身影站在晚霞里,他的脸亦被夕阳映得红彤彤的,嘴角带着一抹浅笑。
南风莫名就想到了一句电影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来接我……
英雄,祥云。
“野哥!”南风兴奋地叫了一声,再跑到他面前,本来是要扑到他怀里的,但这里毕竟是民风保守的古代,又是在马路上,便只好忍着了。
她站在他面前,笑着一脸的甜蜜,再开着玩笑道:“原来是做了好事不留名的神秘人回来了啊。”
“对,就是神秘人回来了,”野哥依然看着她笑。
“神秘人这两个月来,一定累坏了吧?”
“区区几个小贼,还不至于太累。”
“……”南风笑得想合拢嘴巴,却怎么也合不拢,便干脆一直笑着:“那神秘人有没有带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回来啊?”
野哥从随身带的布袋里拿出几串用纸包着的冰糖葫芦:“因为太急着回来见你,所以没有时间精心挑选,这个先凑合着吃吧。”
南风接过冰糖葫芦,她只觉得脸上很烫,估计跟这冰糖葫芦的颜色差不多吧。
她又抬头上上下下打量野哥一番。
原本只是看看他身上有没有受伤之类的,但这么一打量,她便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于是她突然问了起来:“野哥,你……你的背不驼了?”
野哥站得直直的,如同一棵树一样挺拔。
南风虽然这些日子长高了一些,但充其量也只到他下巴处,不驼背的野哥,应该是将近一米九吧。
野哥笑了笑:“对,不驼了,出去活动的时候遇到一位高人,替我治好了。”
“驼背也能治好?怎么治的?”南风顾不上矜持了,只用手轻轻拍野哥的后背。
只摸到结实又具有弹性的肌肉。
野哥说:“不知道是怎么治的,放了点血,削了点骨吧。”
他说得十分云淡风轻,可南风却听得一惊一乍的。
“疼吗?”她问。
“不疼,躺了两天便好了,”野哥说。
“还要躺两天啊?”南风不知多心疼,“那……我看看伤口?”
☆、203。第203章 要是治不好呢?
“别,不好看,”野哥顺势握住了南风的手,再替她拿起东西,然后牵着她往村子里面走。
前面似乎有人,南风担心被人笑话,便很有技巧地挣脱了。
野哥会心一笑。
“对了,你怎么想到要去治驼背呢?以前那么多时间,你也没有去啊,”南风说。
野哥深邃的眼神看着南风:“因为……你应该懂的。”
“是因为我?”
他点点头。
谁不想在喜欢的人面前,以更好的姿态出现?
南风心里又是一暖。
……
野哥回来后,村里不少人都去看他,看到他的背不驼了,大家都对他表示祝贺,说上天有好生之德,野哥为大家做了这么多事,所以他的背就治好了。
野哥的驼背好了之后,村里人看他就又敬畏又崇拜的,大平村长得最高的也就二壮,一米七五左右,莫文轩和刘昌、铁蛋这些还在长身体的便不算了,估计最高也只能去到一米八了。因此,野哥每次在村里行走,都引来村民们惊叹。
“野哥真高!”
“可不是,像座山一样。”
野哥上回斗山贼的英勇事迹被村里人越传越神,有人说,野哥一出来便砍了十个山贼,后来渐渐传成了二十个,后来又传成了三十个,再传着传着,就成了野哥一出场,四十个山贼齐刷刷倒下。
那些村外有亲戚的,来一个传一个,野哥的事迹就被传出去了,外村的亲戚再传,就成了野哥一出场,两百个山贼一齐倒下了。
南风那天去镇上,在面摊听到有人这么说,她差点被噎着。
而野哥就在她旁边。
南风碰了碰野哥:“瞧,你都成神了。”
野哥笑笑不语。
从镇上回去的路上,南风与野哥并肩而行,两人十分有默契地没有选择坐骡车,而是慢慢走回去。
能多呆一会儿是一会儿,到了村里全是认识的人,说起话来就不方便了。
南风本来是咬着一串冰糖葫芦的,后来抬头看了野哥一眼,看到野哥正盯着她看,她突然有点不好意思。
以前在他面前吃冰糖葫芦都是大大方方的,为什么确定了“恋爱”关系后,就突然担心起自己的吃相来了呢?
野哥看南风突然不吃了,便问道:“不好吃?”
南风还是不好意思:“呃……好吃是好吃,就怕……吃得太胖了。”
野哥上上下下端详了南风一眼:“胖吗?一点都不胖啊。”
南风讪讪地咬了一小口冰糖葫芦:“比刚认识你的时候胖了好多,反正我也没有秤过,就是觉得长肉了。”
野哥却是十分认真地说:“没关系,胖也好,瘦也好,都好看。”
“……”想不到野哥平时这么沉默的人,说起情话来也能甜死人。
南风便又啃着冰糖葫芦,一边啃一边说:“你都不在乎我长什么样的吗?刚认识我的时候,你不觉得我很丑吗?”
恋爱中的女人,果然都是患得患失的,并且废话一堆。
野哥的表情看起来有些疑惑:“不觉得啊,只是长了些脓疮而已,治好就行了。”
刚认识她的时候,他便挺好奇她的,总觉得她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感觉,所以就没有太留意她的样貌。
“那要是治不好呢?”南风又问。
☆、204。第204章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野哥变得很认真:“如果你不在乎那些脓疮,那我就更不在乎,如果你很在乎,必须要去掉,那我会带你遍访名医给你治好。”
南风突然又感动起来。
“再说,我长这么丑,也没见你嫌弃我啊,”野哥说。
“……”南风正想找一些合适的措辞来安慰野哥,但野哥紧接着又说了:“我这次去找了高人给我治病,但也只能治好驼背,因为高人说脸丑没法治,让我多修练内在,弥补外表上的不足。”
“噗——”南风笑喷。
“野哥,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南风问。
果然恋爱中的代名字就是废话,她堂堂一个女强人也不例外。
野哥想了想:“我也不知道,可能一直处着处着,就发现离不开你了。”
南风似乎不太满意这个答案。
一般女生问这个问题,男生不应该说“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上了”吗?
不过那时又脏又丑,应该不会有男人对自己一见钟情吧?
南风想想自己是什么开始喜欢上野哥的?
似乎也是处着处着就喜欢上了。
真要说特别特别冲动的一次,便是遇到危险时他的从天而降了。
她又想到一句书上看过的话:如果有一天我知道自己会这么爱你,那我一定会对你一见钟情。
看着南风已经将手头上的那根冰糖葫芦吃完了,野哥就又抽出一根冰糖葫芦递到南风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