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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柄与顺服-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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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放心顺服代表权柄
神为祂自己设立了权柄,是冒了多大的危险!如果神所设立的代表权柄,把神代表错了,神要受多大的亏损!但神放心祂设立的权柄。我们放心顺服代表权柄,要比神放心设立代表权柄容易多了。神既然敢放心把权柄交给人,我们还不敢放心顺服他么?神放心设立的权柄,我们就放心顺服。如果错了,不是我错,乃是权柄错。主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顺服他。(罗十三1。)因为难处在神身上要比在我们身上还大。神敢信托人,我们也敢信托人;神放心信托人,我们更该放心信托人。
路加九章四十八节:“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主代表父没有难处,因父信托祂,叫我们信祂就是信父。但这些小孩子在主的眼光中竟然也是代表祂,主能信托这些小孩子,所以说,接待这些小孩子的就是接待主。路加十章十六节,主打发门徒出去,对他们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门徒在外面说话、命令、定规、主张,一切都算是代表主的。主放心到一个地步,把一切的权柄都交在祂的门徒身上。他们奉主的名说话,主都承认。弃绝门徒的就是弃绝主。主能完全放心的交托他们,并没有说,你们出去不要随便说话,不要把话弄错。主一点不耽心他们弄错了怎么办。主有信心,有胆量,放心的把祂的权柄交给门徒。
但犹太人不是这样,他们怀疑,他们说,怎么会有这样的情形呢?怎知道你所说的都是对的呢?我们需要多些考虑罢!他们不敢信,怕得很。比方你在机关里作主管,你派一人出去,对他说,你尽管去作,你随便作,凡你作的我都承认,人听你就是听我。若是这样,你必定要他天天报告工作情形,恐怕他错了。但主能这样信托我们,叫我们作祂的代表,这是何等大的信托呢!主既信托祂代表的权柄,我们就当更信托这权柄。
或有人说,权柄作错了事怎么办?神敢信托作权柄的人,我们就敢顺服。作权柄的人有无错,那与我无关,换句话说,作代表权柄的人作的对或错,由他向神直接负责。服权柄的人只要绝对服,服错了主不算有罪,这罪主要向代表权柄追讨。不服就是背叛,这要服权柄的人向神负责,为此权柄之间没有人的因素。若只服那个人,就失去权柄的意义。再者,神设立祂代表的权柄在先,祂也必维持祂的权柄在后。别人错不错是别人的事,我错不错是我的事,各人要向神负责。
弃绝代表权柄就是弃绝神自己
路加二十章九至十六节,这里整个的比喻是说到代表的权柄。神把葡萄园租给园户,神自己没有来收租。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打发祂的仆人来,第四次打发祂的儿子来,这些都是祂的代表。神要看人服不服祂代表的权柄。神可以自己来收,但祂打发代表来收。在神看,凡弃绝祂仆人的就是弃绝祂自己。我们不能听神的话,而不听祂代表的话。我们服神自己的权柄,也要服祂代表的权柄。在圣经中,除了行传九章四至十五节是主直接的权柄,其余无论新约旧约,主都是把权柄交在代表权柄身上。可以说,差不多所有的权柄都是交给人。许多人以为这样是顺服在人底下,但你如遇见权柄,就知道这是神的代表权柄。一个人顺服神的直接权柄不须谦卑,惟有顺服代表的权柄,必须谦卑、经过破碎。要完全放下肉体,你才能接受、听从代表的权柄。我们一直要看见,神自己不来收租;神是派祂的代表来收租。我们对神怎么办?是要等神自己来么?祂自己来的时候就不收租了,祂来乃是审判了。
主曾给保罗看见,他抵主是用脚来踢刺。(徒二六14。)他头一次看见光,也看见权柄。他说,“主阿,我当作什么?”(二二10。)这是保罗将自己直接摆在主自己的权柄之下。但这时主却将保罗摆在祂设立的代表权柄之下,主说,“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九6。)保罗从此就认识权柄。他没有说,我难得遇见主自己,请主告诉我怎么办罢。主头一次就把保罗摆在代表权柄之下,主不乐意自己告诉保罗。我们信主至今,到底曾顺服多少代表的权柄?有多少次顺服代表的权柄?从前我们没有光,今天该严重的看见神的代表权柄。我们说了五年十年的顺服,但到底顺服了多少间接的权柄?神注重的不是祂自己直接的权柄,乃是祂所设立间接的权柄。一切不顺服神间接权柄的人,都是不服神直接的权柄。
我们为着便于解释,才有直接权柄与代表权柄之分,在神看就是一个权柄。我们不能看轻家庭中的权柄、教会里的权柄,不能看轻一切的代表权柄。保罗虽然瞎了眼,但他好象睁着眼等亚拿尼亚来,他看见亚拿尼亚就如看见了主,听从亚拿尼亚就如听从主。代表的权柄严重到一个地步,就是你得罪他,你就和神出了事情。你不要从代表权柄身上得着光,而要在主自己身上得着光,这是不可能的事。保罗没有说,哥尼流是叫彼得来,我也该求神叫彼得或雅各来,我不要这小弟兄亚拿尼亚作我的权柄。我们拒绝代表权柄而要直接顺服神是不可能的,因为弃绝代表权柄的就是弃绝主自己。愚昧的人才喜欢代表的权柄失败。不喜欢神的代表,就是不喜欢神自己。人背叛的性情是喜欢顺服神直接的权柄,而背叛神所设立的代表权柄。
神尊重祂代表的权柄
民数记三十章是讲女子许愿的事。女子年幼在家,许愿要父亲默许才能为定,若父亲不承认就不能为定。若出了嫁,许愿要丈夫默许才算为定,丈夫若不应承,就算废了她的愿。(3~8。)代表的权柄许可时,直接的权柄就成就,代表的权柄不许可时,直接的权柄也不为定。神喜欢有代表的权柄。神也尊重祂代表的权柄。女子在丈夫权柄底下,只要丈夫不许可,神就不维持她的许愿,神只要她顺服权柄。但代表的权柄作错了,神就要对付他,神要他担当妻子的罪,与服权柄的妻子无关。(15。)这章圣经告诉我们,人不能越过代表权柄来顺服直接权柄。神既把权柄交出来了,祂自己都不越过代表的权柄,祂自己都受代表权柄的约束。神以代表权柄的坚立而坚立,也以代表权柄的废去而废去。神要维持祂代表的权柄,所以我们在代表权柄下只有顺服一条路。
全部新约的圣经都是维持代表的权柄,只有使徒行传记载公会逼迫彼得不许靠主名传道时,彼得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五29。)这是当代表的权柄明显的违反神的命令和得罪主的身位时,才拒绝代表的权柄。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形下才能这样说,其余任何情形中都当顺服代表的权柄。我们不能马虎,不能用背叛来成全顺服。
第八篇 身体的权柄
读经:
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二至二十一节:“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若全身是眼,从那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那里闻味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那里呢?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
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十八节:“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身体是权柄最高表现的地方
神的权柄最高的表现乃是在基督的身体|教会中。神虽然在世界中设立了权柄的制度,但是无论在政治上,父子、夫妇、主仆的关系上,都不能使权柄表显得完全。神虽然设立了许多的权柄在地上,但这不过是神所设立的权柄制度,人可能只在外表上顺服而在心里不顺服。比方官方有命令,人民可能是从心里听从,或不是从心里听从,这是无从得知的。子女听从父母,也无从分辨他是从心里顺服,还是仅在表面和行为上顺服。故顺服权柄不能以儿女顺服父母来作代表,也不能以仆人顺服主人为代表,更不能以人民顺服官长为代表。没有顺服,当然不能建立神的权柄,就是有外表的顺服而没有心中的顺服,也不能建立神的权柄。并且这许多的顺服都是人与人的关系,父与子、主与仆的关系;主仆可以分开,父子也可以分开。故在这些关系中,找不到彻底而完全的顺服。
只有基督与教会才是权柄与顺服的最高彰显。因为神建立教会不是叫教会作一个机关,乃是叫教会作基督的身体。我们以为说,教会是信仰相同的信徒的聚会,或是爱心的聚会,但神另有看法。教会不只是信心相合,爱心相合,更是一个身体。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基督是教会的头。父子、主仆、夫妻,都可以分开,但头和身体是永远合一,不能分开的。照样,基督和教会也是永远不能分开的。基督和教会有完全的顺服,完全的权柄,是远超过其它一切的权柄和顺服。父母虽然爱儿女,但可能有错误,可能错用权柄。政府发命令也会错发命令。主人的权柄也会错。在世界里不独顺服不完全,权柄也难免不完全。为此神要设立一个完全的权柄和一个完全的顺服,就是基督与教会,元首和身体。有的父母害儿女,有的丈夫害妻子;主人能害仆人,官长能害人民。但是没有一个头害自己的身体,故此,头的权柄不会错,乃是完全的。
再看身体顺服头,也是完全的,只要头有意志,手指就能动,不用发声,不用勉强,非常和谐。神的心意是要我们完全的顺服,我们必须被神带领到一种程度,像身子顺服头一样,神才满意。这不是丈夫和妻子等可以代表的。因为权柄是他,顺服也是他,权柄和顺服是一个。不像世界上的权柄和顺服是两件事。一个身体的行动,不用头花力气发命令,只要有一个意念,身体就能动,非常和谐。我们若只是像儿女对父母的顺服,或妻子对丈夫的顺服,神不能满意,神是要我们顺服到像身体顺服头一样的地步。不是像用绳子捆绑着的顺服,如同地上的列国一般。乃是像身体顺服头,只要元首有一点意思,就能很和谐的顺服。
你如果在神面前多有顺服,你就会知道,神的命令和神的旨意完全不同:命令乃是神口里有话,旨意乃是神里头有一个意念。命令是要说出来,旨意不一定说出来。主耶稣不只在神的话语上顺服神,只要有旨意主就作了,主就动了。神必须作到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像神与基督的关系一样。神必须作到我们顺服基督像基督顺服神自己一样。神第一段的工作是叫神作基督的头,第二段的工作是叫基督作教会的头。祂要作到不用圣灵管治就能顺服,只要祂有意念,我们就立刻顺服。神第三段的工作是叫世上的国成为我主和主基督的国。第一段已经有了,第三段还没有来到,今天我们正在当中的一段。第二段的工作若未完全,就不能作第三段。到底我们在此是顺服叫神有路呢,还是不顺服叫神的工作受拦阻呢?神在宇宙中一直得不着权柄,直到祂的权柄完全成功,其中转变的地方就是教会。教会是当中的一段,是转弯的地方,所以神给我们的荣耀也最多。看不见权柄就没有路走。我们不解决,别人也必不能解决。我们都负着彰显权柄的责任。
身体顺服头是最自然而且和谐的
今天神已经为我们预备好了,头与身体是同一生命,同一性质,所以顺服是很自然的,不顺服反而是希奇的。比方手随着头的意思举起来,这个一点不希奇;如果手不能动,那才希奇呢,恐怕这手一定有病。神给我们生命的灵与主自己也是一样的,生命、性质与主都是一样,所以在此也没有不和谐、不顺服的可能。我们身体的行动有的是经过意识的,有的是无需意识的;头和身体的合一都不是只在意识上的顺服,就是没有意识也能顺服。如呼吸,可以有意识的叫它深呼吸,也可以无意识的、自然的平呼吸。又如心跳是无需意识的,不必命令就能一直跳动,这是生命上的顺服。头要身体顺服是没有声音,不用勉强,没有摩擦,完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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