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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往事_by_香龙血树-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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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静!镇静!Jimmy渐渐逼迫著自己正视那个人的面罩,在心里一次次对自己说著,小心地观察著对方。

    终於,就在他再次架住那人刀时。

    Jack找到空隙“咚”地开了一枪,那人反手一只飞刀飞出之际,Jimmy手里的铁棍狠狠一带对手的长刀——短暂的片刻,对方门户大开,Jimmy果断像刚才那人立刻跃起,重重一脚踹去。

    那人猛然向後跌倒在身後的木板上,激起了高高的尘土和碎屑,周围立刻响起枪声。

    几发子弹打在刀上,火星四溅,那面具人随即翻滚跃起,猛地转过头,那张银色的面具万分可怖地瞪著他。

    远处警笛响了起来。

    Jimmy忍住心里的可怕的惊恐,握紧了手里的铁棍,就在那一刻,白光一闪,一片金属碎屑迎面飞来,Jimmy急忙卧倒,再抬头,那面具人已经“唰”地消失了!

    ——他们赶回住处。

    大厅里,灯火通明,地上,一地碎屑。

    几个人匆忙善後,最後,Jack把Jimmy拉上二楼,“呯”地关上门,转回头看著他,拉了一把椅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Jimmy,你必须得回去了!”Jack严肃地看著他。

    Jimmy愕然地看著他。

    “……你到底是干吗的?”许久,他终於憋出这一句。

    Jack看看脚下,长长叹了口气。

    几天前,他们在一处实验室堵住了那杀手,今天那杀手反戈一击,要追查博士助手的下落。

    “现在太危险了。今天是万幸!”Jack看著Jimmy说。

    “我学过一些跆拳道……还有些别的……虽然没怎麽用过。”Jimmy看著Jack,犹豫了一下支吾说,“嗯,我有过一个很好的老师。”

    Jack依然注视著他,“不行。”

    ◆·◆

    他们订了三天後的机票,Jimmy返回纽约。

    就在第三天下午,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席卷佛罗里达南部。

    千公里外,百慕大海啸,掀起的飓风迅速到达海岸,预警已经提前告知,但是那天上午依然风平浪静,Jack一早去海上接头见人。

    中午1点,天气顷刻突变。

    海上变得非常危险。

    Jimmy和Al几个人守在码头边的房子里。

    房间里,收音机所有波段已经停止,转为紧急警报。

    外面阴云密布,风雨呼啸,大风掀翻了轮船和房屋,桅杆和广告牌砸在了码头上。

    Jack的船就在那时返回靠岸。

    船第三次进港失败,他们从电台里听到,船体已经进水。

    “Jimmy回来!”Al在背後喊他,一把没有拉住,Jimmy已经冲进了雨里。

    他想著那天的杀手,对海上的人充满了担心,突然非常害怕走之前,就再也见不到那个人了。

    海边,周围掀起了滔天的海浪。

    Jimmy穿著黄色的雨衣在码头边疾走眺望,最後停在码头边。挺直了肩背,一动不动地看著海上。

    他知道这样很傻,但是他想看著那个人回来,告诉他有人在港口上等他。

    直到风暴里,远远地他看见了Jack的船。

    Jack远远地看见了他,船直接向离他最近的位置靠过来,Jack从船上跳了下来,奔过来,看著他脸上的雨水,目不转睛地看著他。

    Al从房子里冲了出来。

    在背後大喊著什麽。许久,两个人才察觉到。

    ◆·◆

    风暴止歇。

    Jimmy呆在房间里,对著自己的旅行袋。

    房子里,楼下什麽地方,有人在激烈地争吵、又像是在互相说服对方,他听出是Jack和Al。

    他们能为什麽争吵呢?

    “Jimmy!”他忽然听见楼下Jack大声喊他,“Jimmy——”那声音忽然显得暴躁,震得墙壁嗡嗡作响。

    Jimmy赶紧出了门。

    “——Al要跟你谈谈!!”楼下对过的一个房间里,Jack坐在门边不远一只沙发上,扭头透过半开的门看著他。

    Jimmy下来了。Jack在他身後轻轻关了上门。

    一进门,Jimmy就感觉出气氛尴尬。

    那房间里,烟雾缭绕。

    AL和Jack难堪地相对著。

    “Jimmy……”Al看著他,站起来,一本正经地开了口。

    Jimmy愕然地看著。

    就在那时,身後“呯”地一声巨响,Jimmy急忙回头,Jack已经起身走了,门重重打在门槽儿里,又弹回来。

    Jimmy转回头。

    “……”Al注视著楼梯下Jack远去的背影,轻轻叹息了一声,一屁股坐回了椅子。

    ◆·◆

    二层的房间里,晚上,Jack敲门进来了。

    Jimmy刚刚洗过澡,换上衣服。

    Jack在他面前拉了只椅子,叹息一声坐了下来,两手按在身前椅子背上。

    “Jimmy……”许久,Jack开口了,注视著他。

    “什麽……”Jimmy诧异地看著Jack的神情,伸出手去握住了Jack的手腕。

    “Al的意思……还是让我跟你说。你……”Jack有点说不下去了,他犹豫了一下,低头看著Jimmy握著自己的手,许久Jack忽然轻轻叹息了一声,伸手抓过Jimmy丢在旁边桌子上的指甲刀,握起了Jimmy的手。

    “啊!”Jimmy一下呆住了!

    身体不由自主往後一缩,呆呆地看著Jack逐一握著自己的手指,剪过又细细地修整齐。

    长久地,屋子里一片沈默。

    只有佛罗里达的炙热,从敞开的窗口涌进来。

    ◆·◆

    三天之後,他们再次一起上路了。

    ◆终极往事Ⅲ第165章

    那个下午,Jack向Al承认他舍不得Jimmy走。

    Jack自己也知道,不狠心把Jimmy赶走,是件很自私的事情。

    “可是——”他问Al,“就这麽一次,我带个人怎麽了?!”

    纪律,或者还有一些别的话,俩人谁都没有提。

    而Jimmy,发现自己还从没那样为一个自家以外的人担心过。

    他渐渐看出,Jack他们在追踪一夥杀手的行踪。有时出现在杀手前,有时紧随著那杀手留下的痕迹。

    这太危险了!Jimmy眼前不断闪现那个漆黑的夜晚,杀手可怖的面具对著自己的那一幕,他害怕有一天,那个自信又充满活力的男人,就那样一去不回。

    ——那个晚上,Jack低垂著头坐在Jimm房间里。

    “Al说,我不把你赶走很自私。”Jack说。

    Jimmy惊讶地看著他,但是Jack眼神随即一闪,看著他,“也不会总这麽危险。”

    ◆·◆

    Jimmy就这样跟著Jack一起上路了,在中西部兜了个圈子,最後到了丹佛。

    他们周围暂时风平浪静起来。Jack到一家机械公司上班,在城市边缘租了一套公寓,每天跟他的顶头上司,一个牛津归来的中年女人调情。

    他的那夥人里,Al最先出现在那小镇上。Jimmy在超市碰到他,惊讶地发现他换了个名字,叫莱昂斯。

    而他自己,却被Jack命令每天像个主妇似的呆在房子里,去超市买东西,照看公寓的花,或是带著两只粉红色的大手套在厨房里煮东西,研究法式烹调,或者——时装制作。

    理由是,Jack是个法国菜和服装爱好者,他要求Jimmy必须每天把研究成果汇报给他,把这一课给他补上,好让他第二天有话题再跟那女上司说。并且有可能地话,让Jimmy设计个样子出来。

    这两件事几乎让Jimmy发疯。

    再加上第三件事——那公寓过去显然住的是母女四人,红色的厨房,色调鲜豔;粉色的衣柜,里面依然堆放著许多衣料长裙,所有的颜色,都让Jimmy越来越头晕。

    而Jack则像叮嘱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儿似的,反复叮嘱他,“任何时候,关好门,尽可能少出去买东西。”连邮递员来,也让他小心盘问。

    Jimmy再也受不了这个日子了。

    直到一个月後,Jack那女上司回了英国公司,Jimmy的局面终於放松了一些,他终於能出门了!

    Jack开始经常让他去买东西。

    “那个,我没有钱。”Jimmy当著所有的人面,大模大样地伸手跟Jack要钱,然後撒欢一般冲出了屋子。

    Jimmy自己身上的确没有钱。只有兜里那几张卡,但是他不想月底账单从银行寄到Thomas那儿时,消费记录上出现丹佛的地名,毕竟,他告诉家里人,他在学校里,周围是他外祖父的人。

    就在那附近,几条街之外,一个工厂的边上,有个两层的房子。

    Jimmy一开始以为是个学校,因为经常有孩子从那里出入,後来——

    “有一天路过,我发现那其实是个听说受损交流中心。”Jimmy後来这样对Anton说。

    於是他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一头扎进去,上午学唇读,下午学手语,每天戴著一顶红色的棒球帽骑著一辆自行车去上课。

    “我就是在那儿学的……唇读和手语。”Jimmy告诉Anton。

    为了避免给他的新同学带来不便,Jimmy坚持不开口说话,结果却意外地赢来很多同情。

    幸好,Jimmy真得准备了一对耳塞,让自己听不见上课间隙周围偶尔的议论。

    Jack也不忙了,於是不上课的时候,Jimmy跟著Jack一起,在後院里学习修补那栋房子,修补汽车,修补院子——看来,修补东西跟园艺一样,似乎是Jack工作以外仅有的爱好——而那,碰巧全是Jimmy不太会做的事情。

    其他时候,偶尔,Jimmy发现,Jack那一夥人会到远郊山上,森林深处的一幢宅院里开会。

    那房子在山麓林场深处,四周孤零零地没有人迹,有深深的地下室,似乎是Jack他们一个固定的据点。

    林场的主人,是一个长头发高个子、面无表情的中年人,拄著一只拐杖。

    Jimm自己第一次去到那个林间小屋,是在一个下午。

    屋子在浓荫下,空气里充满树木的芳香。

    “你的外语还好吧?”Jack看著他。

    “……”

    “很好,”Jack看著Jimmy愕然的样子,不容置疑,“我现在要出去,你把这几个东西,都打成……你会的所有外语都打一份!”

    Jimmy看了看桌子上的电脑和几台打字机。

    “用哪个都行。”Jack说,忽然俯下身,揽住Jimmy的腰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句,“我回来必须要打完,不然……”Jack狠狠在他腰上捏了一把,抓起外套出去了。

    Jimmy懊恼地转头,看见Al朝他挤挤眼笑了下也离开了。

    他们就这样又过了两个月,直到那个学期结束。

    假期再来的时候,Jimmy刚好借著学校跟英国交流的活动,跟Jack一起去了英国。

    ◆·◆

    “Hill当时在英国有家自己的车厂,还有练车场。”纽约州北部,风声呼啸的房子里,床上,Jimmy躺在那里开口了,“Jack到那里去找他。”

    床上,另一边,Anton听到Jimmy说出这句话,还是愣了一下。

    给CIA做事的医生Jason说过,“那人组织了一只特别的队伍,带著自己那夥人,先去英国找到了那个继承人多年前的好朋友,他唯一的记录是个赛车手。”

    ——那麽说,他自己的猜测都是真的了。而Jimmy竟然也会是那夥人中的一员,这他可没有想到!

    ◆·◆

    那是个很老的练车场。角落里长满了荆棘丛。

    空荡荡的场地中央摆了惊人的障碍。

    Jack和Al头两次去都铩羽而归,那个下午,他们和Jimmy一起吃完饭,临时兴起又赶了过去。

    “他们跟管理员说话,我就到维修区去看车,他们刚好在招试车员。”

    维修区边停了两辆待发的房车,一个试车员开走了第一辆。

    像平时去任何一个赛车场一样,Jimmy看见赛车又忍不住跃跃欲试起来。

    “我能试一下这辆吗?”Jimmy问。

    没有人理睬他。

    “你们还要试车员吗?”想了想Jimmy问道。

    有人转过头来打量著他。Jimmy的年龄刚刚好。

    “你在哪儿开过?”

    Jimmy想了想,把他跟Thomas和Edward去过的地方里,那些体验过的场地一一说了出来。

    “你是谁介绍来的?”

    “呃……”Jimmy随手向工作区一指,那两人同时向工作区看去。

    但是什麽也没看清——远远地,工作区前,Jack和Al在跟管理员说话。等他们转回头来,Jimmy已经麻利地钻进了车里。

    Jimmy开完第三圈时,有人招手让他停下来,一个穿著维修工作服的男人钻进了车里。

    那人伸手向场地中央一指,Jimmy的车穿过粗糙的隔离草坪,驶进了障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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