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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往事_by_香龙血树-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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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他你曾经想投诉。”警长再次慢条斯理地问道。

    Jimmy看不见警长的动作。

    “不用了——”他犹豫了一下,想说那事情已经过去了,可是他刚一张口,闪电般地一只手已经粗暴地把他按在墙上,脸就被重重贴在粗糙的砖头上,电击器顷刻狠狠抽在他的背上!

    钻心的疼痛,让Jimmy心脏剧烈跳了起来,汗淌了下来。

    只有几下,Jimmy就像只没有半点力气的人形跪在了地上。

    “在你为了几块钱舔人家老二的时候,我看过你的档案了!你这个渣滓!”警长再次说话了,“滚回你的老家去吧!”

    “你休想到我的地盘来捣乱,听明白没?!”

    电击器一下下落在Jimmy的身上。

    Jimmy绝望地伏在地上,低声号哭了出来。

    “从现在起,我会看见你一次,就收拾你一次!!!你这个猪猡!直到你从这儿滚出去!!你他妈的听明白了吗?!”警长狠狠地说,最後踢了他几脚,离开了。

    他真正的噩梦,就从那时开始了。

    ◆·◆

    Jimmy试过换城区,但之後那一带的住处最廉价,换了几次之後,他只能又重新回来。

    几天之後,Jimmy终於在几个街区外,找到一份工作,不外乎还是在一个墨西哥餐馆里端盘子。

    可是那个下午,他的梦魇来了。

    警长开著车兜了个圈子,到门边,远远指了他一下,跟老板说了几句,Jimmy立刻被开除了。

    就在那天下午,他回到家时被房东驱逐。

    “房东当天就把我的东西扔了出来,我睡在街上。”海滨别墅里,Jimmy平淡地说。

    那个下午,他照老样子回了住的地方,跟门边的小孩儿打招呼,然而,一个大人一步跨上来,一把抱走了孩子。

    ——几乎就在那几个小时之间,那一带所有人似乎都知道了他是谁,过去是什麽人。

    那个晚上他睡在了地上。

    结果很长一段时间Jimmy没有地方住,他睡在街道上、睡在大桥下面、睡在公园里、睡在地下通道的通风孔道上,在警察来驱赶时,匆忙逃掉。

    从那以後,他几乎再也找不到工作了。

    一两个月之後,Jimmy终於租到了一间狭窄的小廉租屋,周围全是跟他一样的人:惯犯、流浪汉,无处可去,无家可归,无人稀罕的男人们!

    偶尔也有被生活压榨得暴躁的女人。

    在那里,人人横目相向,没有谁会怜悯谁。

    连那些被生活苦苦压迫的女人,跟表面看上去几乎失去了性别特征一样,早已失去了内心的温柔。

    这就是他的生活。或者说,Jimmy生活的开始。

    Jimmy也碰到过各种各样的骚扰。

    有时那些家夥们欺负他,甚至就在街上打劫他刚刚想办法弄到的钱。

    可是Jimmy更本不敢还手。

    因为他们威胁他会报警。

    Jimmy害怕警察,他太怕他们了。

    他害怕他去了警署,之後就是监狱,之後他就再也出不来,一辈子就在那可怕的地方度过了。

    他们知道他不敢还手,於是就更加有恃无恐。

    在Jimmy的印象里,达拉斯的天空,没有出过太阳。




第173章

◆终极往事Ⅲ第173章

    Jimmy跟著另一个混混慢慢学会了抢劫和偷东西。

    大约过了半个月,两个小夥子招呼他一起干活。

    Jimmy在路边望风,那两个家夥意外碰到了反抗,一个就在Jimmy眼前被砍断了一只手,另一个被猎枪轰在胸口,当场就死了!

    Jimmy匆忙间拼命逃脱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Jimmy周围目睹的东西,每天都在动摇他薄弱的生存意志!

    “你无法想象,那是怎样一种生活状态。”别墅里,Jimmy说,“每天我都能听说谁谁谁死了!谁谁谁被抓了!!!”

    “或许我能选择打打杀杀活下去,混黑帮、以命搏命;但是你知道那是怎样一条路:打人者必定被人打,杀人者被人杀!!我已经亲眼目睹会有怎麽一个结果!所以,我宁可选择偷窃。”

    Jimmy明白,要想让自己有一天还能回头,要给自己留一线生机,他只能偷东西。

    於是,Jimmy小心地搜寻易下手的目标,提防著他们手里的枪,也担心著街头的警察。

    “一开头等饿了几天肚子,再也没东西吃的时候,我才去偷。慢慢偷得熟练了,就看谁不顺眼就偷谁;有人来收保护费,我也照交。”

    “——可说到底,你又见过多少真的是“偷”东西的。我是说不拿著枪去抢、或者入室盗窃的。”海滨别墅里,Rene笑道。

    “所以我还是总会经常偷不到什麽,很多时间都在饿肚子。”Rene说。

    ——近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Jimmy一点点绝望。

    他的精神和肉体一起虚弱下去。生命像风中的芦苇,脆弱易断。

    他早已忘记自尊。有一天连狗都不如的时候你又如何珍惜颜面与尊严。

    他像是看著自己一点点沈向水底,却没有挣扎上岸的能力,只能让水从头顶淹没。

    “我总是觉得,我迟早或者跟他们一样的结果,或者更糟,或者坐牢。”他很清楚这一点。

    当然,还有一条路,就是去pub。

    Jimmy知道那一带的俱乐部和酒吧。

    “很多人让我去那几个酒吧。”

    城市的那一带,白天很安静,到了夜晚,就会显现出一片寻欢作乐场所,异性恋的、同性恋的、满足人们各种隐秘的趣味。但是Jimmy清楚,出卖自己同样也是一条不归路。

    “我甚至在那门前转过几圈儿,但我知道,我不能去。”

    ——终於到了那个初春。

    Jimmy又被赶到了街上,已经三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

    饥饿迫使他再次转到了那条酒吧街上——寻欢作乐的人是最好下手的目标之一:他们身上揣著现金,有时喝得太多,甚至察觉不出丢了东西;有时,那些白天正襟危坐的中年人,背著家人到这里偷偷发泄,於是发觉了却不敢声张。

    ——那是Jimmy得手机会最多的一带。

    在街口边,Jimmy盯上了一个。

    那是个单身客,戴了个眼镜,有些谢顶,穿了件格子外套,样子像政府或是写字楼的办事员,举止却很傲慢,付出租车钱时,忙著骂司机绕路,却让Jimmy窥见了他钱包里的现金。

    Jimmy悄悄地跟著他。

    拐过弯,那家俱乐部门前,灯光闪烁音乐喧闹。

    黑洞洞地大门,像一张噬人的大嘴,无声地发著吸力。

    门边立著两个东张西望的保安。

    Jimmy颤抖著,抱著肩膀远远打量著对面的人群:有从车上成群下来的、有徒步走来的、有带著保镖的、吆三喝四的、有单薄的舞男……

    他打量著人们的穿著、神态、手上的戒指、脚上的鞋,没有去注意人群头顶,闪烁的大霓虹灯招牌上俱乐部的名字。

    人群里,他瞄著那人走进了那家pub。

    Jimmy犹豫了一下,随即也躬身跟了进去——走进去,迎接他即将到来的,21岁成人礼。

    那一刻,Jimmy拾阶而上,就在他头顶,高高的半空里,大霓虹灯招牌上——“港口”两个大字,正在苍茫的夜色里,迎风闪烁!

    “就那样……我认识了Alex,再後来……”再後来,一切就都不由他控制了。

    ◆·◆

    遇到Sam时,Jimmy知道,那是有人想要他最後一点东西。

    Jimmy早已不再相信感情。

    他已经深深体会,这世界上,没有任何感情不可动摇——这体会曾让他刻骨铭心。

    没有人比Jimmy自己更清楚,Sam向他要的,不是别的,是他的性命!

    选择被人彻底占据再离弃,丢下一具空壳时,他一定什麽都不会有了,就像寒风中,最後一点火花被彻底消耗殆尽,生命的灰烬哪里还能再燃?!

    ——到那时,他只有死亡。

    也许,比他这样混下去,更快。

    给或者不给,Jimmy想了很久。

    他知道那人喜欢他。

    最终Jimmy想明白:如果他心里尚且还有那麽一点余温,恰好是那个男人想要的,那麽都拿去好了。也许,恰得其所,那就是它的归宿。

    ——他以为他能给的就这麽多了。

    但是他错了。

    ——於是那个下午,Jimmy去找Sam了。

    那间餐厅里,灯火流转。

    他坐在椅子上,打量著那个男人,走到面前。

    他们就那样对视著,一个黑帮头子俯瞰著一个“港口”里的年轻侍者。

    於是,周围西装挺括的高大绅士们,看见面前那小侍者露出了一个轻扬的笑容。

    他们不会看见更多了。

    於是,那个夜晚,卧室里飘满玫瑰的花香……

    後来的日子里,Jimmy默默地注视著那个男人,默默地计数著日子。

    床上,当那个人看著他,关切地问出那句话时——那一刹那,Jimmy终於无法抗拒。他心软了,忍不住吐露了那一句实话。

    於是,那成了Sam最忌惮的死穴。

    那个黑帮老大以为他故作纯真来欺骗感情、欺骗一切。

    却不知道,周围所有人盯著的那男人的一切:权利、欲望、财富,却是那个“港口”里来的男孩儿悲伤的眼里不曾看见的——那些对他,并不比夏日的晨风朝露和傍晚的秋风暮霭更为真切。

    当感情变成如此残忍的一场游戏,以後的日子便触目惊心!

    每一步都像锋刃上的舞蹈。

    Jimmy是预备看著自己的血涂满刀尖,干涸流尽的。

    有时他在那扇大玻璃墙後静静地弹著钢琴练习曲。

    越发清楚地知道:他谁也不是。过去必须忘记。明天不知道去向何方。

    他只是风里的一只影子。

    是毒品里残喘的一只走兽,是看不见光的房间里行将丢弃的废物。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还有最後利用的价值。

    ◆·◆

    再後来,Jimmy没有从想过自己会遇见那个人,他像是天上掉下来的一个闪光的奇迹。

    最後的那一餐,像是一场梦。突然之间,他就出了那魔鬼的宫殿——穿著衣服,什麽枷锁都没有。

    然後莱恩来了。离开之後竟然重新回来找他。

    “——从那时候起,我就感激命运对我实在太好。”海滨别墅里,Rene笑了起来

    “在Sam那儿,最後一个晚上,我本来该死。但是被我听到了那些话。”

    “後来在希金斯那儿,我又该死了,但是碰到Lorry。”

    “再後来,我又没有死!”

    “——我忽然觉得我不会那麽容易死。”

    “我觉得我做什麽都无法回报。”

    “我生在一个很爱我的家庭里,在我生命的头十几年,没有接触到很多的黑暗与威胁,有爱了我十几年的父母,我很知足了。”

    “我没什麽用,是个废物,但是我还能活到今天,命运已经给了我太的垂青。可是我还什麽都没做,我什麽都没做。”Rene笑著两手一摊。

    “所以,是我亏欠命运太多。”

    “Jimmy,”Anton注视著他,想要提醒他。

    但是Jimmy摇摇头没有让他讲出来,“你不会明白的,”

    “没有我的父母给我那十几年的生活,今天,你一定不会在这里再看到我。”二十年後的今天,Jimmy在海滨别墅里说。

    “有时候一觉醒来,在床上,”Jimmy笑起来,“我觉得我只是做了一个梦。

    “周围变了、环境变了,我的样子也变了,但是我还是那个小孩子……没有变过。”

    “我甚至会觉得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年纪。但我想,应该,这个梦不会醒,我就死了。”

    “是,你还是那个年纪。”Anton看了他一眼,忽然说道。

    或许从出事儿的那天起,那男孩心里的某一部分就再没生长过,一直苦苦依恋著内心深处的某个老地方。

    那一刻,Anotn忽然明白,Jimmy永远是他自己记忆深处的那一个孩子。

    ——他从来就没长大过。

    ◆·◆

    窗外,早春的寒风中,传来海岸巨大的涛声。

    房间里渐渐沈默下来。

    他们整整说了三天。

    ◆·◆

    “这麽说,你是在澳大利亚时开始练枪和打拳的吗?”Anton随意地问著Rene。

    “当然不是……”Rene陷在角落的沙发里,摇头叹息。

    “其实,最初,是因为……Eliza。”Rene犹豫了一下,“……以前,有一次,我跟Eliza在欧洲出了点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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