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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肯吃,岂不是便该活活饿死了吗?至于窃盗两字,在君子脑中根本不许有个影儿,因此面团团的富翁见了他们饿死之后,使乐于会施几具棺木,意在鼓励后起之秀,假如社会上个个穷人都肯如此,他们不是很可以少雇几个门警保镖了吗?道德的效用就等于米仓煤栈上的弹簧锁子,锁住了少数富人的财富,销出了多数穷人的性命。这种道德的血腥气味很重,讲易而守不易,故有德之士都可被人引为美谈。
在这些吃人的道德也都算为美名以后,社会上一般有为名媛者便纷纷讲起它守起它来,不唯守之,而且还守得有过无不及。层生等女朋友等不来,直到潮水冲上来时还不走避,据说那是守信;宋伯姬资为国君夫人,宁愿葬身火窟,不愿终人家讲声失礼;这种种真是勇敢得太可惨了。还有忠君志到〃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孝亲孝到〃父要子死,子不死不孝〃地步,这忠孝的道德也就显得狰狞可怖。譬如像纣王般要看人心,比平立刻把它挖出来恭呈彻览,献公发怒,车生便马上自缢而死,这不推可惨且亦可叹的了。至于素来追惯道德之欢的妇女们更不必说,她们都是从小到老讲三从讲坏了脑筋,男人说出来的话从来不敢稍存怀疑之心。比方说从一面终乃妇人大义,于是她们便觉得要是从了二个便真个天也不容的了,丈夫一死,生怕长此活下去保不住会有机会失节,赶紧自动或被动上吊投井了事。像关盼盼这么一个歌伎,独居燕子楼中也算够凄凉的了,而诗人白居易还以为不足,狠心地拿〃一朝身死不相随〃相责。于是关盼盼就在燕子楼上交出性命,这样一来,白诗人的教唆自杀总算成功,社会上的一般有德之士便大家放心满意了,诸如此类的道德可真不在少数哪!
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俗人,素不爱听深奥玄妙的理论,也没什么神圣高尚的感觉。我不知道尾生伯姬的守信守礼,如此守法,守出性命时究竟有何精神快乐,也不知道比干申生的尽忠尽孝,如此尽法,尽到临死时究竟有何心灵安慰,我只觉得讲道德,守道德,总也得弄出些于人有好处的效果来才是。——即使不能人人都有好处,也要使得大多数人能够得到相当好处。这样才能符合〃道德〃两字的本来意义,即使大家都能够〃由之乃得〃。
我相信人类也与其他动物一样,乃是有着求生进死,求乐讲普的天然欲望的。这正如功利派请人所说,幸福乃吾人之唯一要求,而道德无非是致幸福的工具而已。假如此道德致得后反要使我们失去生命或幸福,则此道德必非真正道德,理合从速舍夫为上。若有人发起劝德会,提倡不合用的道德,其罪过不在男盗女娼之下。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道德应使人守了有好处,这是不错的了;但好处也有几等几样,在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时候,应该选择哪个居首才合理呢?比方如比干申生伯姬尾生之流,他们虽丧失生命,而获得忠孝信利等千秋美名,不也可以说就是利吗?〃
于是,订者为利何者不利,何着为真利何者为假利又要成为见仁见智之争了。我非立德委员,也非利害评定会主席,无需把道德与非道德作成文宪法逐条规定。但我认为这个原则该是千古不易的真理吧,那就是〃最大之利,莫过于有利人类的生存;其次则为有利于人类的更好生存。〃假如有人以死为利,则他所说的乃鬼的真理,非吾人所欲获得。但我们也可为利而死,假如此利不得则吾人将即不能继续生存的话。凡此类利益吾人决不惜冒死以求,希望能够达到死里求生之目的。
假如这种种忠,孝,信,礼等行为,确实有利人类生存,则我们自当认为合理的道德,讲之守之唯恐不及。假如另有其他种种行为虽也戴着忠,孝,信,礼等美名,而实行起来反而有损大多数人的幸福甚至生命,则我们不能因贪图此种虚名而牺牲一己或他人的实益。我们所求的是道德之实,不是道德之名。而且,在我们发现其名不符实的时候,还要无情地撕下它所戴的道德面具。
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是非,善恶,美丑,我们都要分别得清清楚楚,这是对于我们人类生存最有利益的基本工作,也是最最合理的道德义务。我们需要智慧;我相信将来世界上所有的斗争都是智慧与愚顽之争,而不是英国人与德国人,或中国人与日本人之争。
还有一点想要说的,便是真正的道德一定出自各个人的内心要求,得之甚易,行之也不难。所惜者,世人往往自作聪明,不肯深思,听了几句不三不四理论便自居为共党某派,学了若干一知半解名词便自以为全才全能。所以我说谁愚顽才是道德的真正敌人。
人类是利己的,但利己不足为道德之累,一个真正知道利己的人往往也能兼利他人。爱迪生是利己的,他在火车上做卖报童子的时候,为了自己兴趣偷偷地在车上布置个化学实验室,终于困磷片落地起火而挨了耳光,从此做了聋子反可集中心思研究。要是他专讲忠于职务,还不是应该提高喉咙多喊几声:〃不好啦!大马路出毛病啦!快看七分一张大美夜——报〃吗?但丁是利己的,他只为发泄自己的灵感而写成一部《神曲》,却没有为黑暗时代忧得失眠,精心构思弄出个文艺复兴的计划大纲来。孔子是利己的,他跪拜南子为的是想利用她来实行自己之道,却不肯真心管她做个代理人之类,到处宣扬她御夫之道与道地的货真价实。我知道许多文人都为了穷得要死才写成不朽杰作,若一珠想着文坛寂寞,为了整个文坛或整个人类才发债动笔,则其利他的好心虽也可佩,但其如此好心未必就能够做得成好事何。
据说最讲究利他道德的人要算释迦牟尼,而且其所利对象普及众生,不仅让人类专利。他曾割肉喂鹰,不管废食肉之后有否道声〃i教love you〃,也不问割死释这与教活一废其代价是否值得,他竟这样做了,所以便成〃佛〃而不复为〃人〃。我们是人,人的利他是要素代价的,因为不兼利他便无以更多利己,利了他即所以同时利己也。割肉喂鹰号不能,不仅不能,若在迫切需要之时,我还要割度之肉以疗己机。但我希望判时总要尽可能使鹰少痛苦一些,而且割后也不硬派它反动落伍等罪名,这就是我的道德观念了。至若自食废肉,而骂他人干吗不割肉喂鹰,则吾尚不放以此道为德也,其他也卑之无甚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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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论——俗人哲学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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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论——俗人哲学之二
〃牺牲〃就是给人家宰了放在祭坛上供神的牲畜。没有一只牲畜愿意乖乖的自动爬上坛去,交出自己的生命作为他人求福的工具的。这是牲畜的冥顶不灵处,也就予利用它者以相当麻烦,有几个心肠生得软一些的听不惯哀鸣,甚至在动手时还要考虑到应否以羊易牛等问题起来,着实不够痛快!但话虽如此,却也没奈何它,因为它毕竟是个畜牲,只知道生的欲求,不懂死之价值,爱肉体而不爱精神,同它讲理也讲不清,要吃它的肉就非露出一副屠夫凶相来强制宰杀不可,远不如这个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来很容易对付。因为这〃牺牲〃两字,在人类耳朵里已是个怪漂亮的名词,有许多烈士殉名者流往往不惜父母辛苦给他养大米的身体,为着〃光荣〃,〃伟大〃等字眼纷纷爬上坛会,咬牙切齿努力忍住死的痛苦。这就叫做自动牺牲。于是,他完了,永远地完了。利用它的人那时真算得到了好处,不唯可以始终藏起那副凶恶的屠夫相,而且还有成人之美的不虞之誉。〃他的精神是不死的呀!〃他们得意扬扬的望着牺牲点头赞叹了,围在祭坛下面陪祭的人当然也会佩服他们的聪明,大家附和着你一句我一句的望着牺牲之肉体而赞扬其精神:〃舍生取义多勇敢呀!〃〃求仁得仁,死复何憾呀!〃其中若有个把会做诗的还不妨诌上几首七绝五律之类来表扬其色之纯,其肉之肥,这样一来也算对得住人家做牺牲的一番苦心了,因为它从此就可以永垂不朽,之后,与祭者论功行赏,大家分渺肉而散,高踞在坛上的尊神也只落得个受享的空名,而且在理论上还应该答报这批致祭者虔诚。
宇宙间究竟有什么力量在鼓励人们作自动的牺牲呢?我怀疑。
据说在我们中国,第一个不惜以身代牲畜的乃是南汤。《吕氏春秋》载着:〃殷商克夏在王天下,五年不雨,汤乃以身祷于桑林,剪其发,割其爪,自以为牺牲。〃这种割爪发扮牺牲的把戏,看来还不算难为。因为这样一来,倘若四海龙王真个看得过意不去,立刻就布云施而了,则此活牺牲滚身下坛也不过淋湿一袭黄袍,回转家中看只只水缸满了可不开心。再说一句,但是求而不灵也不过白忙一趟,指爪头发都是愈剪愈长得快的。这是聪明人的牺牲盘算与限度,汤真不愧为殷商一代的开国之主。其后,牺牲牺牲便成为一般人的口头禅,牺牲财产,牺牲名誉,牺牲爱情,等等。仿佛一个人肯牺牲所有便是好,不肯牺牲所有便是歹,牺牲已超越美谈而成为道德上的崇高名词,真真始举了这批宗庙畜牲。
我说一个人做牺牲还不打紧,不过,牺牲也得计较一下这牺牲的代价。记得幼时母亲常对我讲一件故事,说是邻村有一个妇人,卧病沉重而神志尚不模糊,听见她的幼子嚷着要吃食,当时房中恰巧别人一个不在,于是她便挣扎着最后一股气力来为她的爱儿取食,但结果东西还没抓到人已跌倒在地上死了。远近的村庄上都赞叹着她的牺牲精神。我的母亲也赞美她的,当然。但我当时每听到这段故事,幼稚的心里不知怎的总会发生种不舒服的感觉。现在我找出了这个不舒服的原因,那是牺牲的代价问题,我终究脱不了市侩气味。我不知道她幼子当时嚷着要吃的究竟是什么东西,若这种东西吃不吃根本没有大关系,则她这一抓,可不是损已不利人的无谓牺牲吗?若此物竟是种吃了坏肚皮的杂食,则始即侥幸抓着也是件寄人害己的勾当。就算不是杂食,而是饭卖茶水等必须食品,则此子返拿到或始终拿不到总也不至于立即丧生,又何犯着拼着性命去冒这个跌毙的危险呢?为爱而牺牲是动人的,但为爱而避免牺牲却更加合理。
所以,我希望无论那个都要认清此点,便是牺牲乃不得已的结果;非在万不得已,不可轻言牺牲;对人如此,对已亦然。管仲见于纠死了,不惜跳上囚车去辅桓公九会诸侯,一匡天下,其价值较之召忽的自刎阶下如何?晏婴因国君非死社稷,不肯以身殉,也是所见独大。盖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的人固然是自私透顶,可恼可恨,但要是不问天下究竟是否一毛所能济,只一味牺牲牺牲把自己汗毛都让光了排泄物不能出来,却也仅止于其志可哀而已。哀其志,故不忍晒其愚,这还是吾侪宽厚待人处。从井数人已要不得,更何况已死不能救,再徒然牺牲宝贵的生命去殉先帝,殉亡夫,殉一切一切无价值的制度思想呢?我们说怎,忠臣不一定要文谏死,武战死才算忠到了家:要文谏得得体,皇帝欣然采纳,赏赐有加;武战得得法,杀退敌人,衣镜还乡才算项合理想。换言之,即牺牲小而代价大,或不牺牲而获得好处,才是顶顶值得赞美的行动。不得已而求其次,则牺牲也要牺牲得上算。同为孝女,绕京上书救父,汉代为废肉刑,此一尝试可说试得值得了;但是曹娥为求父尸,不惜纵身入江,虽说神灵默信,终究给驮上个肿涨尸身来,也未免太不合算。我们试想假如那天神鬼不灵,大海捞尸竟不得呢?凡一作为总真有利可图,明知没有好处而又不能避免牺牲的事,凡有意识的人都是不该做的。
有许多人管那类由盲目行动而招致无谓牺牲者作抗辞时,不好意思直说其死因乃由于卤莽或愚蠢,于是只得挖尽心思给他们想出些理由来掩饰掩饰,说是他们的丧生乃是为了爱啦,义愤啦,恻隐之心啦,等等。好像这些关于性情的作为,原是不必以理智常识的标准来测量的。殊不知人类行为之值得赞美者在于合理,合理与否就是是非问题,是的就是真。真者必善,真者必美。舍此之外无所谓爱,无所谓恻隐之心,它们都是理智常识的产物。我们自婴儿叭叭堕地之初,也与其他动物一样,只凭生之冲动,在冀望满足一己的食欲外别无他求。
我们只知就乳而吸,不问此乳房系妈妈所有,抑或生在奶妈的胸脯上。假如我们可以说初生的婴儿也有其天性所谓爱的话,则其爱的对象,必为其自身食物——乳,以及乳汁所由来处——乳房,再推而及于长着这一对丰满乳房的妇人。妈妈不自行授乳,则婴儿即不知爱妈妈,放所谓亲子之爱也无非是理智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