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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朝廷由几个最有势力的氏族族长、大王的亲信来分掌政务,大伴氏、物部氏掌军事,苏我氏掌财政。地方设国造、县主、稻置等各级官职,都由地方有势力的氏族长充任。中央和地方各级官职是世袭的,并由大王授予特殊的姓,如臣、连、造(表示中央贵族)、君、直(表示地方贵族)等,这些具有世袭尊姓和世袭官位特权的氏族豪强,也称为氏姓贵族(古代日本只有贵族才能有氏、有姓,平民只有名而无姓。氏表示家族血缘关系,姓表示门第尊卑),大和国家就是以大王为首的氏姓贵族统治的奴隶主专制国家。
二、大化革新。1、革新的背景。(1)五、六世纪以来,日本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铁器农具的广泛使用,使农业生产显著发展,于是个别父家长制大家族逐渐脱离氏族集团而独立进行生产,氏族制度开始瓦解,旧的氏族制度(部民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2)统治阶级内部为争夺私地和私民的斗争十分激烈。王室和中央贵族依仗特权独占全国最好的土地和具有先进技术的劳动者,引起地方豪族的不满,因此双方矛盾和斗争十分尖锐。527年,九州筑紫国造盘井举行了暴动,反抗中央,天皇费时15个月才平息了“盘井之乱”。这次事件使大和政府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到处建立田庄,役使部民。田庄和部民制的发展,进一步加深了阶级矛盾和斗争。
(3)六、七世纪东亚大陆政治形势的发展对大和国的统治发生了强烈影响。新罗的崛起,隋唐大帝国的出现以及新罗与唐的联合,不但给日本振兴国家树立了榜样,并且还给日本造成巨大压力,朝鲜的强大使其侵夺朝鲜的图谋彻底失败,无法再从朝鲜获得先进技术和劳动力。
(4)六世纪中叶,中央贵族就是否接受佛教问题展开争论,以苏我氏为首的主张接受,企图以此来统一贵族思想,提高国家观念,而以物部氏为首的保守派坚决反对,后苏我氏获胜。593年他将外甥女拥为天皇(推古),以圣德太子为摄政。圣德太子主张革新,他制定的官位十二级和宪法十七条,目的就是为提高王权,他提倡佛教,鼓励修建寺院,对外同中国交好,派留学生和使节学习中国先进文化,为后来大化革新做了思想准备,也为革新培养了主力军。但622年圣德太子死后,苏我氏专权跋扈,豪强争夺土地和部民的斗争更加激烈,人民生产和生活受到严重破坏,社会严重不安,日本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认识到,只有实行必要的改革,才能继续维持和巩固他们的统治。
2、大化革新。645年6月12日,中大兄皇子联合大贵族中臣镰足发动宫廷政变,一举消灭苏我氏,拥立孝德天皇,中大兄为太子兼摄政,年号大化,次年正月颁布革新诏书,仿效隋唐制度,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史称大化革新。
改革的主要内容有:(1)废除王室和一切贵族的私有领地和部民,全国土地和人民都作为天皇(国家)的公地和公民。(2)制定班田收受法,国家对公民班给口分田,六年一次,死后归还,受田者要负担租庸调,租为田租,交稻米,庸为徭役,每人每年十天,也可以绢代替,调为贡物,交纳各种土特产品,一般交纳绢布。(3)改革官制,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各级官吏由国家任免,废除世袭制,中央设二官八省,分掌各部事务,地方设国(省)、郡、里(乡)等行政组织,国司、郡司由中央任命,里长由当地族长担任。
以上措施在经过反复斗争后才最终在天武天皇(中大兄之弟)时确立,天皇制订了成文法来巩固大化革新的成果。
3、意义。(1)革新使广大部民摆脱了大贵族的直接占有,他们和从前的自由民一起成为国家的公民(良民),公民脱离了从前的氏族集团或部的组织形式,以户为单位直接隶属于国家,班田制就是按口分田,以户耕种,农民负担较固定的租税劳役,地位得到改善,提高了生产积极性,而实行土地国有和中央集权,则抑制了贵族豪强的势力,有利于经济和文化的发展。(2)革新虽然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但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日本部民奴隶制的基本终结和封建生产关系的开始形成,也标志着日本从古代奴隶制到中世纪封建制的过渡。
三、庄园制与幕府政治。1、庄园制的形成。八世纪,日本为增加耕地而鼓励人民垦荒,于是,贵族和寺社就驱使奴隶和依附农民大量垦荒,同时利用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这样,私有土地越来越多,公地却越来越少,土地私有制的发展,破坏了土地国有制的原则,国家无地可班,班田制到九世纪后期基本废弛。在班田制破坏的同时,贵族、寺社领地上形成了庄园,并逐渐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结构,也成了封建主剥削农民的基本组织单位。庄园的基本生产者是庄民,庄民原为国家公民因破产而成为庄园领主的依附农民,庄民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主要耕种水田,向领主交纳实物地租和负担各种劳役,庄民的另一项任务是必须无偿为领主耕种直辖地,庄民不经领主许可不能迁移或改业,其实际地位等于农奴。2、幕府政治的产生与早期幕府。地方行政长官也利用手中的权力极力侵占公家或别人的土地,增辟庄园,从而形成地方豪强势力。十一世纪,许多有势力的庄园获得“不输”、“不入”的特权,即不向国家交纳租税和不准政府官员进入庄园干预内部事务。地方豪强势力的日益强大,逐渐形成脱离中央控制的割据势力,天皇权力则日益削弱。九世纪中叶后二百余年间,大贵族藤原氏(即中臣氏)专权,政治腐败,贵族经常为争占土地互相火并,为保护自己的庄园,地方豪强把自己的家族成员和仆从武装起来,组成血缘关系、主从关系相结合的军事集团,其成员称为武士。武士势力增长很快,十一世纪便形成两大集团:关东源氏和关西平氏。1185年,源氏消灭平氏控制了中央政权。1192年,源赖朝取得“征夷大将军”的称号,在镰仓设立将军幕府,开始了幕府统治时期。幕府与天皇朝廷同时并存,名义上将军由天皇任命,实际上朝廷没有任何权力,幕府是事实上的中央政府。幕府设政所、侍所和问注所分管全国政治、军事和司法大权。地方上,各国(省)和各地庄园委派亲信武士担任守护、地头,将军是全国最大的封建主,他属下的武士是占有不同数量土地的大小封建主,将军和武士结成主从关系,将军保护家臣(武士),武士宣誓效忠将军,承担纳贡和服兵役的义务。1333年,后醍醐天皇乘幕府势衰联合武士贵族推翻了镰仓幕府,但不久政权落到了另一个实力派武士足利尊氏手中,1336年他攻入京都,自任征夷大将军,日本进入了室町幕府时期(1336—1573年)。后醍醐逃到南方另立朝廷,直到十四世纪末被北朝所灭,史称南北朝时期。事实上室町幕府的统治很不巩固,1467年因第八代继承人问题引起了长达11年的全国性内战,此后,日本内战不休,进入到了战国时代,直到1573年室町幕府灭亡。
四、经济的发展与日本的统一
1、经济的发展。十三、十四世纪,即从镰仓幕府末期和南北朝内战时期以来,日本农村的阶级关系发生了新变化,由于庄园制的没落和瓦解,大部分中小武士破产,农民从庄园里解脱出来,逐渐成为以实物地租为主要负担的小农,相当一部分人则上升为小自耕农。农村阶级关系的变化,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新发展,当时农业生产普遍采用先进技术,如水车灌溉、稻麦双耕作等,稻田产量和耕地面积也不断增加,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手工业、商业和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农民剩余生产品的增加及其日益商品化,在寺社门前和交通要道、渡口等地逐渐形成集市,并出现了专门贩卖商品的商人,这些地方以后就发展成为工商业城市。十六世纪日本共有200多个城市,它们是商业中心,也是手工业生产中心。这个时期的日本对外贸易也很发达,除中国、朝鲜和琉球岛外,还与东南亚诸国进行贸易,出口刀、漆器、金银制品等,进口生丝、棉花、瓷器、象牙、香料等,其对外贸易尤以日中贸易最为繁荣。从16世纪中叶起,日本与葡萄牙、西班牙建立贸易关系,主要引进枪炮等火器。
2、日本的统一。十五、十六世纪日本封建割据势力长期混战,人民生产和生活受到严重破坏,再加上领主、庄头、地头的盘剥,处境艰难,于是农民不断掀起反抗斗争,起义遍及全国,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地方割据势力,为全国实现统一创造了条件。在长期内战和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旧贵族完全没落,新兴的武士地主阶级(战国大名)代之而起,他们为壮大力量,注重发展经济,废除了关卡和手工业者、商人组成的行会、座,这使各地经济联系不断加强,国内统一的大市场逐渐形成,商人用自己掌握的金钱支持大封建主的统一运动,中小武士也希望建立能镇压农民起义、确保封建秩序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在他们的支持下,织田信长和丰臣秀吉开始了统一斗争。织田信长从1558年到1573年15年间,先后打败了36个大封建主,并于1573年推翻了室町幕府。1582年,织田由于受叛将袭击被迫自杀,这时,日本的统一运动只完成了一半。织田死后,其部将丰臣秀吉打败其它对手,控制了政权,1586年他任太政大臣,在拥护天皇的名义下,先后发动了四次战争,征服了九州、四国和关东等地,到1590年基本完成了国内的统一。丰臣秀吉还有更大的野心,他想征服琉球、台湾、菲律宾、朝鲜甚至中国,当完成国内统一后,他便发动了侵朝战争,1592年、1597年两次进攻朝鲜,但在中朝两国联合打击下都遭到失败。1598年,丰臣死去,其部将德川家康乘机夺取政权,1603年当了征夷大将军,在江户设立幕府,日本从此进入了德川幕府统治的时期(1603—1868年)。
五、幕藩体制
德川家康夺取政权后,没收了丰臣氏和其他战国大名的领地,把最富庶和最险要的地区作为将军的直辖领地,称为“天领”,其余的土地则分别赐予其他大名。大名的领地称为藩,共有200多个。“天领”分布全国各地,全年产米量700万石以上,占全国大米总产量的1/4,而且拥有一些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重要矿山,独占全国的铸币权,而藩一般产米量万石以上,最多百余万石,因此大名在经济实力上无法与将军相比。在军事上,将军有自己的直属武士(其中有资格谒见将军的称为“旗本”,没有资格的称为“御家人”),武士的俸禄世袭,绝大多数领取禄米,必须为将军作战,他们为将军具备了同时同三、四十个大名对抗的军事实力。依靠这种强大的经济、军事力量,德川家康建立了一个集权制的封建政权。幕府在将军之下设“大老”(1人)、“老中”和“若年寄”(各4人)等三个重要官职,合称“三役”,辅佐将军掌管幕府政务,大老是非常任的最高行政长官,老中掌管全部日常政务和对天皇、大名的统制,若年寄协助老中统制幕臣。三役之下设寺社、勘定、江户三奉行,分别管理寺社、财政和江户的市政、司法等事务。将军在自己的直辖领地上设“郡代”或“代官”,掌管所辖地方的行政、司法,直辖城市则设奉行。
大名的领地藩,是隶属幕府之下的小王国,藩主在其领地内享有行政、司法、征税和指挥军队的全权。幕府为了控制大名,就把大名的藩国分为三种:一种是与德川氏同族的大名,称为“亲藩”,其领地都是比较富庶和重要的地区;一种是“谱代”大名(谱代指1600年前属于德川氏部下的大名),称为“内藩”,其领地也是较好的地区;第三种是“外样”大名(外样指德川氏在统一战争过程中征服的大名),称为“外藩”,其领地多在边境或不重要的一般地区。三种藩国的领地互相交错,很利于中央的控制,这样,中央集权的幕府加上地方政权藩国,就形成了所谓 “幕藩体制”的政治形式。十七世纪中期,由于幕藩体制的确立,日本封建社会的发展达到了它的最高和最后阶段。为了巩固幕藩体制,德川幕府实行严格的身份制度和兵农分离制度,即把全国居民分成士农工商四个等级,不得混淆;武士必须集居城里,农民固定在农村。
六、岛原起义与锁国政策。德川幕府初期,为了增加收入,政府积极鼓励对外贸易,商人不仅同中国、朝鲜和东南亚诸国进行广泛贸易,并且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贸易往来密切。与此同时,西方的天主教和枪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