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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呢?这不是不可能。要是这些人并不是骗子,那他们就不会反对去把钱取来,交我们保管,等到他们能证明自己没有什么问题为止——是不是这样?”
大伙儿一个个都表示赞成。所以我料想,大伙儿一开头就叫我们这帮子人无处逃生了。不过国王呢,只是显得伤感而已。他说:“先生们,我也但愿钱还在那里,因为我一点也不想妨碍大伙儿对这件不幸的事进行一次公正、公开、彻底的调查。可不幸的是,钱不在那儿了。你们愿意的话,不妨去查看。”
“那么,钱在哪里?”
“啊,侄女儿把钱给我,叫我替她保管好以后,我就收下了,藏在我床上的草垫子里。我想可以不必往银行里去存放了,因为我们在这里耽不了几天;还认为放在床下是放到了一个靠得住的地方。我们对黑奴又不熟悉,以为她们是老老实实的,就如同在英国的佣人一个样。可是在第二天早上,我们下楼以后,黑奴就把钱偷走了。我把她们卖掉的时候,我还没有发现钱已经不见了,所以她们就把钱全数带走啦。这里有我的仆人可以把情况奉告诸位先生。”
医生和别的几个人“嘘”了一声。我看啊,没有一个人相信他的话。有一个人问我有没有看见黑奴偷那袋钱。我说,没有。不过我看见她们轻手轻脚从卧室走出来,当时我并未在意,只以为是她们怕吵醒了我的主人,在他跟她们生气以前就溜掉。他们问我的就只是这一些。随后,医生猛然一转身,朝着我说:“你也是英国人么?”
我说是的。他和其他几个人便笑了起来说,“狗屁!”
好,接下来他们开始详细的调查。我们就被他们翻来覆去问个不停,一个钟点又一个钟点,谁也没有提过吃晚饭的话,连想也没有谁想到这一点——他们就这样追问来,追问去,追问的是从未有过的一笔糊涂账。他们要国王讲自己的经历。他们又要老先生讲他的经历。除了一些怀有成见的傻瓜以外,谁都看得清清楚楚,那老先生讲的是实话,而另外两个是在撒谎。随后他们要我把我所知道的讲出来。国王从眼梢给我递过来一个眼色,所以我便懂得了该怎样说才是对路的。我开始讲到谢菲尔德,讲到我们在那儿是怎样生活的,还讲到在英国的威尔克斯一家种种的一切,如此等等。不过我还没有说多少,医生就大笑了起来,勒维·贝尔律师就说:“坐下来吧,我的孩子。我要是你的话,才不费这么些力气呢。依我看,你也不是惯于撒谎的人,说起谎来还不怎么顺口。你需要的是多练。你如今还搞得别别扭扭的嘛。”
对这样的恭维话我倒并不在意。不过我高兴的是他们毕竟放过了我。
医生开始在说些什么了。他转过身来说:“勒维·贝尔,要是你起先在镇上的话——”
这时候国王插了进来,伸过手去,说:“啊,是我可怜的亡兄信上常常提起的老朋友吧?”
律师和他握了手。律师微微一笑,样子仿佛挺高兴,他们两人便谈了一会儿,随后转到一旁去,低声说起话来。最后,律师开腔说:“就这样定夺吧。我接受委托,把你和你兄弟的状子递上去,这样,他们就知道一切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他们搞来了一张纸,一支笔,国王坐了下来,脑袋歪到一边,咬了咬舌头,潦潦草草涂了几行字。他们随后把笔递给了公爵——公爵第一次露出了不舒服的神气。不过他还是接过了笔,写了字。于是律师转过身来对新来的老先生说:“请你和你的兄弟也写一两行字,并且签一下你们的名字。”
老绅士就写了,只是写的字没有人能认得清。律师显得大吃一惊的样子,并且说:“啊,这下子可把我难倒了”——一边从他口袋里掏出一叠子旧的信件来,并且细细地看,随后仔细地看了老头的笔迹,然后又细细看了旧信,接着开了腔:“这些旧信是哈维·威尔克斯寄来的。这里还有那两个人的笔迹,谁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这些信可不是他们写的。(我对你们说,国王和公爵露出了这样的神色:上当了,被作弄了,知道是律师对他们设下了圈套。)还有,这儿是这位老先生的笔迹,谁都能一下子便看出来,他并不是写这些信的人——事实上,他涂的这些玩意儿根本不是在写字。请看这儿的一些信,是从——”
那位刚来的老先生说:“请你让我解释一下。我写的东西,谁也认不出来,只除了正在那儿的我的兄弟——是他给我抄写的。所以你们收到的那一些,是他的笔迹,可不是我的。”
“啊,”律师说,“原来如此。我接到过威廉的一些信。所以如果你能让他写一两行,那我们就能比——”
“他可不能用左手写啊,”老先生说。“如果他能用右手写,你就能认出他写的信和我的信。请把这两种信都对一对——这两种信都出自同一个笔迹。”
律师照着对了一下,然后说:“我相信是这么一回事——即使不是这样,反正比我早先注意到的,有一大堆相似的地方。啊,啊,啊,我原以为我们正朝着解决疑案的方向前进,不过我们是部分地失败了。但是至少有一件事已经得到了证实——这两个人,谁也不是威尔克斯家的人。”——他一边说,一边朝国王和公爵摇了摇头。
啊,你猜怎么着——那个死不认账的老傻瓜竟然还不肯认输呢!是啊!他还不肯认输。说什么这样一个测试不公平。说他的兄弟威廉是天底下最爱开玩笑的人,他压根就没想写——他看威廉拿起笔在纸上写,就知道他存心要开个玩笑了。就这样,他越说越来劲,滔滔不绝地胡诌一通,到后来,说得连他自己也信以为真了——不过,没有多久,那位刚来的老先生插话说:“我刚想到了一件事。在场的有没有谁帮忙装殓我哥——已故的彼得·威尔克斯?”
“有啊,”有人在说,“有我和阿勃·特纳帮过。我们两人如今都在这儿。”
随后老人朝国王转过身去,说道:“也许这位先生能告诉我们在他的胸膛上刺了些什么吧?”
啊,这下子如果国王不能在一刹那间便鼓足勇气来立刻作答,那他就会像给河水淘空了的河岸一样,一下子突然塌下去——请注意,象这样猝不及防而又硬碰硬的问题,准能叫十个人有九个招架不住——因为他怎么会知道死者身上刺了些什么啊?他脸色有点儿发白啦,这可是由不得他自己的。这时在场的一片肃静,大伙儿一个个都往前倾,凝视着他一个人。我对自个儿说,这下子他会认输了吧——挣扎也挣扎不起来了嘛。啊,他真认输了么?可是谁也不会相信,他硬是没有认输。依我着,他的思路是要把事情顶下去,把人家搞得精疲力尽,只好软下来,他和公爵就能钻个空子,溜之大吉。反正他还是稳坐在那儿,不多久,只见他开始笑了起来,并且说:“啊,这可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不是么?是的,先生,我能告诉你他胸膛上刺了些什么。刺的就是一支小小的、细细的、蓝色的箭——就是这样。并且你要不是贴近地细看,就会看不见。这下子啊,你有什么说的——呢?”
啊,象这样一个死皮赖脸的老东西,我可从没有见过。
那位刚来的老先生立刻转过身来,面对阿勃·特纳和他的伙伴,他的眼睛里闪着亮光,仿佛他已经断定他这下子可把国王逮住啦。他说:“好!他刚才说了些什么,你们都听到啦!在彼得·威尔克斯的胸口可有这样的标记么?”
这两人都开了腔,说:“我们并没有看见这样的标记。”
“好!”老先生说。“啊,你们在他胸膛上真正看到的是一个小小的看不太清的P,还有一个B(这是他姓名中的第一个字母,可他年轻时就不用了),还有一个W,字母的中间有破折号,所以是P—B—W”——他一边说,一边在一张纸上照这样记了下来。“你们看——你们看到的不是这样的么?”
两个人又开了腔,说:“不,我们没有看到。我们根本从未见到过什么标记。”
啊,这会儿大家伙一个个都非常气愤了,他们喊道:“这一群东西全都是骗子!来,让我们把他们按到水里去!让我们来淹死他们!让他们骑着杠子去游街!”大伙儿一个个都在齐声狂叫,乱成一片。不过,那位律师呢,他跳上桌子,高声吼道:“先生们,——先生们!只听我的一句话——只是一句话——请了!还有一个办法——让我们去,去把尸体挖出来,看一看。”
大伙儿接受了这个办法。
大家高呼“好啊”,立刻就出发了。不过律师和医生高声说:“等一等,等一等!要揪住这四个人,还有那个孩子,把他们一路带着走!”
“照这些话干!”他们这样大叫,“要是找不着那些标记,我们把这帮子家伙全都上私刑!”
我告诉你吧,这下子可把我吓坏啦。可是又无路可逃,你知道吧。他们把我们全都揪住了,一路上押着我们一起走,直冲墓地,那是在大河下游一英里半路。全镇的人都跟在我们的后面,一路之上我们大声嚷嚷,那时还只是当晚九点钟。
我走过我们那间屋子时,我心里想的是,当初我不该叫玛丽·珍妮离开镇子的。因为不然的话,只要如今我对她使个眼色,她就会挺身而出,把我搭救出来,并且会把那两个死皮赖脸的无赖的丑行,一桩桩、一件件都揭发出来。
啊,我们沿着河边的路涌去,吵吵嚷嚷,活象一大群动物似的。这会儿,天空更暗起来了,电光到处一闪一闪,风吹得树叶簌簌发抖,使得情景更加变得可怕。这可是我一生中最吓人的大灾大难,也是最最危险的一回啦。我简直给吓呆了。情况跟我当初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原以为,只要我高兴,我能一旁看笑话玩玩,爱看多久就看多久,背后会有玛丽·珍妮做我的靠山,一旦情况紧急,她会出来搭救我,恢复我的自由,而不是象如今这样一切听任人家摆布。在这个世界上,在生命和突然死亡之间,只隔着那刺着的标记了。要是他们没有找到这些刺的标记呢……
我简直连想也不敢再想了。不过,除了这个呢,我又什么也没有想。天越来越黑了,要从人群里溜走,这本该是最好不过的机会了,可是那个彪形大汉——哈恩斯——紧紧抓住了我的手腕,要从他手里逃掉,就仿佛想从巨人歌利亚①手里逃掉一样难。他一路上拖着我往前走。他又是那么激动,我非得一路小跑才追得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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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圣经·旧约》中所写的巨人,后为大卫王所杀。
大伙儿一到,就涌进墓地,象洪水漫过了堤坝。大伙儿到了坟场,就发现他们带的铲子,比需要的多出了一百倍,可偏偏谁也没有想到该带一盏灯来。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凭了电光一闪一闪,还是挖掘了起来。同时派了一个人到半英里路外最近的一家去借一盏灯。
他们就挖啊挖啊,一个劲地挖。天黑漆漆一片,雨开始在下,风在呼啸,电闪得更急了,雷声在隆隆作响,可是大伙儿对这些理也不理,全都把心扑在挖掘上。这一大群人群中间每一样样东西,每一张张脸,一刹那间都看得清清楚楚。只见铲子把一铲铲泥巴从坟上挖出来。可是再一刹那间,一片黑暗又把这一切全给吞掉了,你面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最后,他们终于把棺材挖掘了出来,并且开始拧开棺材盖上的螺丝钉,随后一群群人挤着人,肩擦着肩,推推搡搡,都想钻进去看一眼,这景象是你见所未见的。而且天又是这么黑漆漆的。也就是说,这样子真叫人害怕。哈恩斯呢,他把我的手腕子搞得疼痛万分,又拉又拖的。依我看,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我这么一个人,他恐怕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他是那么样的激动,直喘着粗气。
突然之间,一道闪电仿佛打开了一道闸门,只见一片白光奔泻下来,有一个人这时高叫:“老天爷啊,那袋金币原来正在他的胸膛上啊。”
和在场每一个人一样,哈恩斯不禁欢呼起来,他放开了我的手腕子,使出全身的劲,想挤进去看上一眼。我乘机一溜烟乘着黑直奔到大路上,我当时那个情景,谁也无法加以形容。
大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我简直如飞一般奔去——这大路之上,只有我这么一个人,此外便是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电光偶尔一闪一闪,雨哗哗地下,风刮得人发疼,雷一声声炸裂开来,而我呢,就飞也似地往前冲去。
我到了镇上,发现在暴风雨中镇上一个人也没有,我就没有走后街小巷,而是弓着身子径直穿过那条大街。走近我们的房子时,我刻意看了一眼。没有灯光,房子里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