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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20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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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会一辈子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而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没有家,没有什么都没有!我不会!”

  “他要走的话会失去工作的。”

  “不!他会和我失去的一样多。我才不信那些老观念,什么女人只是奴隶,得跟着男人到处走,不管他们想干什么事。”

  “那么你打算怎么办呢?”

  斯芬娅低下头,然后用手绢擦干面颊,“我不知道。”她说。

  “你当然不知道。你只是个孩子。”汉特夫人说,“除非有人告诉你怎么去做,而且是个知道怎么去做的人来告诉你。”

  斯芬娅并没有被打动,“你要告诉我什么呢?汉特夫人?我和他吵得都快发疯了,可他几乎不愿再听我说。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去新鲜的地方,当那儿不再有新鲜感时,他又要去……”

  “‘一个男孩的心愿就像是风的心愿。’”汉特夫人说,“那首诗就是这么说的。越大他们越明白这一点,我想,”她撇了一下嘴唇,看着斯芬娅,“像汉特先生。”

  斯芬娅抬起头,惊奇地说:“你是说汉特先生以前也…”

  “他是世界上最难留住的人。他对一切都感到厌倦,这是一种懒惰,是这样。但他留在了这儿,不管怎么说。”

  “为什么?”斯芬娅问,“你怎么做的?”

  汉特夫人说:“每当他变得急躁不安,想离开这儿到其他地方寻找他认为更好的东西时,我总是由他去,我一点都不阻拦他。”

  斯芬娅看上去又失望又迷惑:“哦!”

  “但是,”汉特夫人意味深长地说,“我总是带着他去旅行。只用一周左右时间,我让他每分钟都忙个不停。然后,当他重新回家时,他对来回奔波感到十分厌倦,你就是给他1000美元他也不愿再走了。”汉特夫人问:“你发现男人的特点了吗,斯芬娅?他们喜欢开始行动,但他们更喜欢早点回家。”

  斯芬娅怀疑地说:“杰普好像不会

  ”

  “可能他不会。我想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主意,都应当有自己的生活。但是汉特先生说磨房要关闭一星期,如果杰普能在一周内开车旅行,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连口气也不喘…是的,一个男孩的心愿就像是风的心愿这意思是说风总会很快改变方向的。”“如果他不想去呢?”

  “嗯,你告诉他去坎吞以前你想做一次小旅行。如果他认为你同意他走,他会答应的。试试看。”

  他们一起前往密执安,向西去威斯康星,穿过明尼苏达、爱荷华、圣路易斯和孟菲斯,向东到诺克斯尔,又经过路易斯尔才回到家。

  旅行一共有6天。每一天斯芬娅都安排早早起床,天亮时他们就已经在高速公路上了。她不停地计划着下一站要参观的地方,直到深夜。她常常叫杰普在路边的摊点旁停下,塞给他热狗、软饮料和糟糕的咖啡。

  第三天,她看到杰普眼里疲倦的神色,又奇怪又高兴。

  汉特夫人在他们回来的当天过来还借的糖。她说:“哦!”然后满怀希望地停下,双手端着盛糖的杯子。

  “今天他去上班了。”斯芬娅说,声音略带疲倦,“他这几天再没提到去坎吞。”

  “嗨!到家后他说什么?”夫人问,“他从来没有感到家对他这么美妙吧?”

  期芬娅点头。她坐在厨房的椅子上,有好一会好像走了神。

  “一个月内你都很难拉他出去看场电影,我告诉过你‘风的心愿’。他们都一样,所有的男人。”她把那杯糖放在厨房壁柜里,看着斯芬娅,“但是我看你并不怎么高兴,斯芬娅,你累了。”

  斯芬娅下巴支在手上,叹口气说道:“我想我对这个小城有点厌倦了,我正在想,昨天我们回来的时候,它看上去那么那么破旧,那么脏,无聊和乏味……我想到我们要一辈子呆在这儿,没有任何新东西,除了同样破旧的……哦,我正在想。”

  汉特夫人退了一步,紧紧盯着斯芬娅,然后说:“你只是累了,斯芬娅。天哪,这次漫长的旅行”

  斯芬娅抬起头,眼里闪着光。“但我不累,”她说,“我玩得痛快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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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803 

Title :精灵智慧

作者 :查志华

出处《读者》 : 总第 155期

Provenance :上海法制报

Date :1994。2。25

Nation :

Translator :

  中国人对孩子的态度向来不大得当。要么奉之为“小皇帝”,要么贬之为“犬子”。其实这“小狗”嘴里时常会吐出象牙来,一种天真深刻的“精灵智慧”,令成人们吃惊。

  弟弟的小男孩,有一段时间突然不肯去托儿所了。早晨我的父亲做他的“思想工作”说:“托儿所里很好玩,囡囡肯定喜欢去的。”谁知男孩即刻唱出两句自编的儿歌来反击:“幼儿园里很好玩,囡囡不去爷爷去。”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战法,我的父亲只好败下阵来。

  一位台湾女作家,在她的散文中,写了这样的句子:“初夏的日子,阳光改变了空气的气味。”一位大陆评论家评论说:“这样写很好,用的是美文笔法,善用通感,讲究练字,刻意经营。”

  我看了不禁哑然失笑,因为我的女儿4岁时就很“通感”过。冬天里我时常晒被子,晚上睡觉时女儿说:“妈妈,我最喜欢睡晒过的被子,里面有太阳味道的。”撇开母女亲情不讲,平心而论,我觉得女儿的话说得比散文家更生动些。

  有一次,我们全家三口在我父母家,我先生要我女儿做一件什么事,她竟不从,并随口回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我先生说:“你现在又不是在外,还是在家里,在外婆家里嘛!”女儿说:“我这个‘外’就是‘外婆’家的‘外’。”说得我先生张口结舌,辩驳无词。

  曾经遇到过一件很不愉快的事情,一时有点受不住,女儿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下风平浪静。”事后,我感谢她,她说:“谢谢武打小说。”

  不仅中国的小孩伶俐,外国孩子也聪明得出奇。一位母亲领三个孩子去朋友家做客。去时朋友的孩子杰克正一人在看电视。三个孩子嚷着要看另一个频道,杰克有点不高兴。母亲说:“杰克,你怎么只顾自己一个人看,不考虑三个小朋友的要求,你这样太自私了。”

  小杰克只得服从母命,将频道换成三个孩子要看的那个。客人一走,杰克就向母亲问出这样一句话来:“妈妈,我不明白,为什么三个人的自私要比一个人的自私好呢?”

  前不久有北京的中学生说,现在报纸都称我们为“追星族”。其实我们阮囊羞涩,时间紧张,既无钱又无闲,用什么去“追星”?某某歌星喜欢长发女孩,某某歌星讨厌圆脸姑娘,不都是报纸杂志告诉我们的吗?热衷于在报刊上写歌星徘闻艳遇的记者们,才是真正的“追星族”,有时追不到星或被星们冷落,还懊悔不已呢。

  传媒老记们,“精灵智慧”厉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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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7804 

Title :我的第一份工作三位著名美国人的经历

作者 :丹尼尔·R·莱文

出处《读者》 : 总第 155期

Provenance :中国广播报

Date :

Nation :美国

Translator :王丽君

  擦皮鞋的人

  我的父母在宾夕法尼亚洲的沙勒罗伊经营了一家小餐馆,名叫帕弋尼斯。餐馆每周营业7天,每天营业24小时。我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就是专门为那些来餐馆就餐的人擦皮鞋。那时候我6岁。我父亲小时候也擦过皮鞋,所以他教我怎么样才能把皮鞋擦得亮亮的。他告诉我,擦完鞋后要征求顾客的意见,如果他不满意,就把皮鞋重新擦一遍。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要干的活也增加了。我10岁的时候还负责收拾餐桌,干勤杂工的活。父亲笑容满面地告诉我,在他雇佣过的勤杂工中,我是干得最好的。

  在餐馆里工作使我感到非常自豪,因为我拚命地干活正是为了让全家人能生活得更好。但是父亲明确地指出,要想成为餐馆工作人员中的一员,我就得达到一定标准,我必须准时上班,手脚要勤快,并且要礼貌待客。

  除了擦皮鞋外,我在餐馆干的其他活都是没有报酬的。有一天我做了一件傻事:我对父亲说他应该每周给我10美元。父亲回答说:“好啊,那么你一天在这儿吃的三顿饭的饭钱是不是也应该付给我呢?你有时带朋友到餐馆来白喝汽水又该怎么算呢?”父亲估算了一下说,我每周大约欠他40美元。

  我至今还记得在部队服役两年后回到家里的情景。那时我刚被提升为上尉,我自豪地走进父母的餐馆,父亲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勤杂工今天休息,晚上你搞搞卫生,怎么样?”我心里想:我是不是听错了!我现在已经是美国军队里的一名军官了!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对父亲来说,我还是餐馆的一个伙计,于是我就拿起拖把拖地去了。

  给父亲干活使我懂得,应该把忠于集体放在首位,不管这个集体是家庭餐馆还是“沙漠风暴行动”,都是一个样。

  歌唱家

  我是在布鲁克林长大的,那时我胆小,而且说起话来口吃得厉害,我最怕被老师叫起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话。有时,我知道上课时老师会叫我,我就逃学,每逢躲不开的时候,我就背着全班站着朗读,同学们常常取笑我。

  我真正得到解脱是在15岁的时候。那时正赶上经济大萧条,我不得不辍学,在曼哈顿地区帮父亲和叔叔把服装和鞋送到顾客家里去。他们付不起我的工钱,但是干那种跑腿的差事改变了我的生活道路。

  起初我对歌剧的爱好不断增加这主要是受妈妈的影响。我妈妈是一个业余歌手了,她的嗓音优美。听到我在家里唱歌,她就带我去拜见一位声乐老师。这位声乐老师的工作室就在大都会歌剧院里。我心里充满了对他的敬畏。我们交不起学费,但是他同意靠奖学金教我唱歌。

  我利用午餐的时间,手里抱着一大堆鞋盒和衣物去上课,或是干完了活去上课。那时我已经累得精疲力竭。我和妈妈都没有把上课的事告诉父亲,因为我们知道他是不会理解的。一天上完课后我回家晚了,父亲要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晚才回家。我不能再保密了,我忍不住,就把上声乐课的事告诉了他。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是声乐课,但他没有阻止我。

  这以后不久,一天我去第57街送货的时候,看见在斯坦韦大厅前围着一群人。原来是艾迪罗恩迪山旅游胜地的斯卡鲁恩庄园要招收一名暑假帮工,这里正在进行面试。

  我唱了一首歌压倒了40多名对手,得到了这份工作。那时候我18岁,因为缺乏实际经验,我感到非常紧张。但是在工作中我什么活都得干,所以这种紧张感很快就消失了。女声合唱队唱歌的时候,我给他们伴唱。我同时还为一个名叫雷德·斯克尔顿的青年喜剧演员当助手。第一次听到观众的掌声时,我就知道我这条路是走对了。

  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一上台演唱,口吃就消失了。每次站到一批新的观众面前,我的自信心就得到进一步加强,胆怯也随之消失。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使人变得软弱的不利条件是有可能克服掉的。

  如果那天我没去送货,我就永远不会遇上那次面试,我就不会有那第一次转机。这段经历告诉我,只有投身到社会生活中去,在生活中摔摔打打,你才会知道你能遇到的机会是无穷无尽的。

  耕田的小伙子

  当年,我的父亲在波多黎各的里奥·彼德拉斯甘蔗农场当工头。我干的第一份工作是赶牛犁田。我跟在耕牛后面,用扫帚把儿赶牛。我干一天活挣1美元,每天连续干8小时,连停下来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赶牛犁地是特别单调乏味的,但是它对我的一生都有好处,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农场主老是盯着我们,所以我们每天得准时上班,竭尽全力地干活。此后,无论干什么活我都没有迟到过。我还学会对顾主要尊敬,要忠心耿耿地为他干活,更重要的是我挣到钱了。不想干活就说自己病了,这样的念头从来没有在我的脑子里闪过。

  那时候我才6岁,可是我已经干大人的活了。家里需要我挣到的每一块钱,因为我父亲每周最多只能挣18美元。我们住在一座简陋的小木屋里,有三间房子,地面是土铺的,屋子里没有厕所。最使我感到自豪的是我能挣钱帮助父母养活两个弟弟和三个妹妹,这使我有了自尊心。对一个人来说,自尊心是他应具有的最重要的东西之一。

  我7岁的时候,在离家不远的一个高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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