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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3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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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住在这儿?”

  “在爸爸家。”

  在爸爸家?他摇摇头。他的汽车里装着罐头、饼干,还有许多瓶酒。他装作在车里整理什么,无非是免得让她看出他那副激动的样子。

  他听说岳父死了,但没有勇气去参加葬礼。那是在刚刚分居以后,他没有勇气去向这女人表示礼节性的同情,因为恰恰在一个星期以前,他轻蔑地称她是“母牛”。他说什么来着?“

  你是条没心肝的母牛!”其实她一点儿也不像母牛,而是个苗条女人,可当时他没有想出别的侮辱人的词儿来。那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她呢,管他叫“装腔作势的人”。他想最好别问她妈妈了。

  “你呢?”她还是那么俏丽,依然挂着笑容问。

  “我在附近这儿有个套间。”

  他没有去参加老人的葬礼,他做对了。第一次见面是这个样子,夜深人静的时候在超级市场不拘礼节地见面,这样更好。可天都这么晚了,她在这儿干什么呢?

  “你总是深更半夜买东西?”他又问道。

  “老天,”他想,“她会把我的问话当作讽刺吧?”这恰恰是他们夫妇的一件麻烦事,他从来不知道她会怎么样理解他所说的话,就因为这个,他竟然叫她“母牛”。这个侮辱性的词毫无疑问地说明他轻视她。

  “不是,不是,是跟几个朋友在家里聚会,决定做点儿吃的,可家里什么也没有。”

  “真是巧极了!我也有客来访,来买点喝的、肉饼什么的。”

  “竟有这么巧的事!”

  她刚说的那几个朋友,是他们俩在一起时的什么人吗?是经常见的那几个人吗?他可是再也没有见过他们。她向来比他善于交际。不过谁知道是不是男朋友呢?她是个漂亮、苗条的女人,当然可能有情人,这条母牛。

  她呢,也在想,他厌恶凑热闹,厌恶走亲访友。在他看来,所谓消遣就是到爸爸家里玩纸牌。可现在竟然请朋友到家做客了。也许是女朋友吧?不管怎么说,他还算年轻……大概是让女朋友呆在房间,他来买东西了。怪不得正买进口葡萄酒呢,这个装腔作势的家伙。

  他思量,她不想我。她家里高朋满座。看见她时我有点慌乱,她大概觉察到了,以为我怀念着她。我可不会让她称心如意,不,小姐。

  “我存的酒快喝完了,总有客人来。”他说。

  “我们家也是接连有聚会。”她说。

  “过去你就一向喜欢搞聚会。”

  “你可不喜欢。”

  “人都在变,是不是:改变自己的习惯……”

  “当然。”

  “如果你再和我一起生活,会认不出我来的。”

  她依然笑容可掬地说:“愿上帝饶了我吧。”

  六年期间他们相亲相爱。一个离开一个,俩人谁也不能活。朋友们说:这俩人,如果有谁死了,另一个就会自杀。可朋友们不知道,他们一直受到误解的威胁。他们相爱,但互不理解。好像是爱情有更强大的力量,代替了理解。他说的话她能理解,可他什么也不愿意说。

  俩人一块儿走到收款台。他没有主动提出为她付帐,反正她招待朋友用的是自己的钱。他想问问她母亲怎么样;她呢,想问他感觉如何,尿酸的毛病又犯过没有。两个人刚要同时开口说话,却又笑了,接着便什么也没有再说就分手了。

  回到家里,她听见妈妈躺在床上嘟哝,说她一定得改改那套半夜三更买东西的习惯,应该交朋友,做点事,不要老是哀叹失去了丈夫。她一言不发,收好买回的东西就睡了。

  他回到房间,打开一盒肉饼、饼干包和一瓶葡萄酒,孤零零地吃着、喝着,一直呆到有了睡意,便躺下了。

  睡着前她心中在说:“这个装腔作势的家伙。”

  睡着前他心中在说:“这条母牛。”

 

Number:1395

Title:扫帚把上的沉思

作者:江纳善·斯威夫特

出处《读者》:总第86期

Provenance:外国文学

Date:1987。7

Nation:英国

Translator:王佐良

  你看这根扫帚把,现在灰溜溜地躺在无人注意的角落,我曾在树林里碰见过,当时它风华正茂,树液充沛,枝叶繁茂。如今变了样,却还有人自作聪明,想靠手艺同大自然竞争,拿来一束枯枝捆在它那已无树液的身上,结果是枉费心机,不过颠倒了它原来的位置,使它枝干朝地,根梢向天,成为一株头冲下的树,归在任何干苦活的婆子的手里使用,从此受命运摆布,把别人打扫干净,自己却落得个又脏又臭,而在女仆们手里折腾多次之后,最后只剩下一支根株了,于是被扔出门外,或者作为引火的柴禾烧掉了。

  我看到了这一切,不禁兴叹,自言自语一番:人不也是一根扫帚把吗?当大自然送他入世之初,他是强壮有力的,处于兴旺时期,满头的天生好发;如果比作一株有理性的植物,那就是枝叶齐全。但不久酗酒贪色就像一把斧子砍掉了他的青枝绿叶,只留给他一根枯株。他赶紧求助于人工,戴上了头套,以一束扑满香粉但非他头上所长的假发为荣。要是我们这把扫帚也这样登场,由于把一些别的树条收集到身上而得意洋洋,其实这些条上尽是尘土,即使是最高贵的夫人房里的尘土,我们一定会笑它是如何虚荣吧!我们就是这样偏心的审判官,偏于自己的优点,别人的毛病!

  你也许会说,一根扫帚把不过标志着一棵头冲下的树而已,那么请问:人又是什么?不也是一个颠倒的动物,他的兽性老骑在理性背上,他的头去了该放他的脚的地方,老在土里趴着,可是尽管有这么多毛病,还自命为天下的改革家,除弊者,伸冤者,把手伸进人世间每个藏污纳垢的角落,扫出来一大堆从未暴露过的肮脏,把原来干净的地方弄得尘土满天,肮脏没扫走而扫的人自己倒浑身受到了污染;到晚年又变成女人的奴隶,而且是一些最不堪的女人,直到磨得只剩下一支根株,于是像他的扫帚老弟一样,不是给扔出门外,就是拿来生火,供别人取暖了。

  零碎题目随想

  人受社会指责时,有三种对付办法:不屑一辩,对骂,改正。不屑是假的,改正不可能,所以通常采用第二法。

  如果一个人将他对恋爱、政治、宗教、学术之类的意见全部记录下来,在青年直到老年,那么最后将出现一大堆前后不一、互相矛盾的东西。

  人常被说成是不认识自己的弱点,但恐怕也没有几个人认识自己的长处。这情况有如土地,有的地含有金矿而主人不知。

  怨言是上天得自我们的最大贡物,也是我们祷告中最真诚的部分。

  大人、小孩以及别的动物的消遣办法,大多数都是模仿打仗。

  人人都想长生,但无人愿意年老。

 

Number:1396

Title:笔下囚投诉

作者:舒婷

出处《读者》:总第86期

Provenance:文汇

Date:1988。3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上篇

  常假借一句“民间谚语”和诗歌界的朋友自嘲,说是:如果你什么也干不成了,那么你还可以写写诗。

  自沦为诗人之后,俯首甘为笔下囚。回想和笔初恋时那份颤栗,那份期待,那份默契,仍然是一种甜蜜的深愁。那时无论日常生活多么单调,工作多么劳累,环境多么孤独,都有一位忠实伴侣可以依靠。尤其是偶有所得,犹如街头万面之中突遇其容,那又惊又喜、欲泪还笑的心绪,胜过天下无数情种。与笔成亲后,从此为其劳也受其荫,日日相守无需芳心设约。有时也怒其跋扈,怨其唠叨,嫌其年岁渐长,不复当年明眸皓齿,却自知再无一个法庭能判决这宗离婚案,甚至死亡。

  更深一点自嘲,除了写诗,你还能干点什么?

  于是,便写点散文,仍是和笔有关,算不上外遇。

  最初卧于掌心的是一支六毛三分的儿童钢笔。用它抄了一部又一部的《普希金诗选》、《海涅诗选》;抄整章的《奥勃洛摩夫》,整本的《飞鸟集》;还写了第一首成形的小诗《致杭城》。虽然也收集了当时流行的各种塑料小钢笔:热水瓶式、伞式、红灯式,仅为观赏而已。兵器十八般,得心应手的不过是一把无名小匕首。直至这儿童钢笔鞠躬尽瘁,笔尖分岔,还请了同队知青代磨,写出来的文字到底音容全改,只好忍痛弃之,因此数月尽在徘徊之中。

  在这其间有了一首《致大海》,用圆珠笔誊出来,字迹肥头胖脑,市侩气十足,真是恶心!从此恨极圆珠笔。非用它复写不可,便央人代劳。求不到人时,只好酽茶佐之,酽茶退浊气也。

  老姨妈见我成日魂不守舍,将她一支老式派克笔赠我,叮嘱我不要遗失,说是笔尖含有黄金,价格昂贵。那时的我全无价值观念,只知道那金笔尖一试,果然倾城倾国。再说它永不会分岔,我们便可白头偕老了。

  于是用它写《致橡树》,写《思念》,写《也许》,写了许多当时洋洋得意、过后惨不忍睹的文字。1981年去南昌参加庐山笔会,在火车上,有个独具慧眼的小偷将我的大提包拎走。我身无分文,颗粒未进,在异乡流浪两天,只有一个念头:但愿小偷不知那笔尖是金的,说不定随手抛在水沟、路边,正好让我捡着。

  父亲先接电报,见是洋装和钱粮全军覆没,笑骂一声糊涂,仍去泡他的功夫茶。数日后,见我满脸丧气进家门,心中明白大半,追问:“夹子也丢了?”半晌相对嗒然无语。

  我的夹子向来有三:稿纸、地址本、笔。

  1979年,我的生日恰好是《致橡树》在《诗刊》发表。老父特物色一株好笔镌几个字送我。时值有老派克在手,目不斜视,顺手贬入冷宫,久不问津。父亲提醒,找出来也不灌水,随便一蘸就写几个字:“曾经沧海”。不料这笔能通人性,一触手便摇头摆尾,写出的字迹该瘦的地方纤纤,该肥的地方盈盈。这时猛然听到蝉声逼人,天气炎热,又觉肌肠辘辘,还闻到花香淡淡拂面,原来父亲在我书桌上插了一朵红玫瑰。

  这又写了《神女峰》,写了《会唱歌的鸢尾花》。红颜薄命,美笔难再。有次出访,外国同行和我交换礼品,我翻遍小提包,名片也都分赠干净,人家是须眉男子,否则我真愿意将个珠绣提包赠他。无奈只好拔出钢笔,强装笑容,眼睁睁任它闷在他人的衣袋里远去,呼救之声依稀可闻。呜乎!

  这以后,舅舅从美国带给我一对精装笔盒,华贵则华贵矣,只作壁上观,不能操持日常家务。我家夫君因为种种微绩所奖之笔成打,团团围坐笔筒里,试一支便叹一口气,缘份未到呀。

  这时写东西,不是突然摔下一大滴墨水来,便是屡屡划破稿纸。粗的笔划浑浊粗鄙,细的笔触小里小气。不得不回信时,便像喝醉了一般,写到末了,不耐烦到极点,竟恶言以对,活该朋友们倒霉。

  还是我小妹,不过读五年半书便插队去,回来工作后又考计院的函授,成绩门门前列,单位奖一支金笔,拿来“进贡”,真是柳暗花明。

  不过,再不携它出门,怕被窃,怕失落,怕被我自己当礼品送掉。

  有时读某些好心的文章,真想告诉搞评论的朋友:倘若我的文字园地里长出什么奇花异草,

  全是我的笔玩的把戏。如果你在哪个道坎摔了一个大跟头,摸摸头上肿起的大包,别骂我。也许那时我的手中只有徒具笔形的塑料或钢铁片而已。

  笔魂何在!

  下篇

  一支好笔在手,香茗袅袅在侧,美诗美文并不即时瓜熟蒂落,还有不少旁枝末节呢。

  尽管鼓浪屿向来以无飞尘和无噪音闻名,可在过独身生活时,每日从高温操作的流水线下班,进家门先用抹布将桌椅床柜擦拭一遍,再双膝跪在地上,将方砖搓洗得赤红。接着便是冲凉,洗衣服,一件一件抖平晾在院子里,然后惬意地缩在我的宽背大藤椅里,面对我的书桌、台灯,甚至我的夜来香,开始读书写作。别人院里的夜来香是否也这么安祥馥郁呢?

  成家之后不仅要闻厨房油烟,尚有幼儿不时以枪口顶住后腰突袭,自然不能像从前那么挑剔。一张书桌仍是要干干净净,容不得半点纸头。丈夫的书桌上却是纸山书海,偶尔还要繁衍到我的桌界,每次都毫不客气地打扫过境。

  结婚时买了一张当时式样挺流行、价钱也不便宜的书桌,不知怎的总看不顺眼,用不顺手,照例归丈夫收容。只好拉出婆婆三十年代结婚时用的一张老式桌子,四条腿用塑料胶纸包扎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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