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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8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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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这样的:大约在卫国战争爆发的前一年,莫斯科电影制片厂决定拍摄一部描写俄国著名元帅苏沃洛夫的影片。苏沃洛夫性格急躁,极为好动。导演组全力以赴挑选具有类似性格特点的演员担任主角,仍是一筹莫展。

  就在这时,一位熟人偶然同我谈道:“难道我国电影界中真的没有一位能演苏沃洛夫的演员吗?”我的脑子里豁然一亮:“为什么我不来演这一角色呢?眼下我没有拍摄任务……对,就这么办!我来演苏沃洛夫!”

  在年龄方面,我不大适合演这个角色。不过可以经过化妆来弥补差距。而最主要的,是我的体态和长相与这位俄国元帅相去甚远:苏沃洛夫身体瘦小,面庞瘦削,脸部线条分明。可我正相反,体格粗壮,是个圆脸膛……然而话又说回来了,我是演员呐!斟酌再三,最后一鼓劲我向摄制组提出,由我来演苏沃洛夫吧。摄制组回答说,他们已找到合适的人选了,不过如果我执意要演的话,可以为我进行一次彩排。

  我深信,这个角色一定将会由我来演。因为当时我在电影界中已算是一位颇有名气的演员了,而我的竞争对手呢,不过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再说,我的愿望,导演和制片人也都一定会尽量给予照顾的!

  我到理发店剃光了头发。秃头更适宜粘假发化妆。

  然而,苏沃洛夫我没有演成。另一位同志比我更合适:他的外形酷似角色,表演也比我强……

  我痛责自己过分自信,骄傲自大。我懊悔自己不够谦虚。我对自己发誓:今后任何时候再也不作说大话、过分自信的人了。可是,剃光的头顶再长出头发来,那得需要好长一段时间呐!

  我一直忘不了这次不光彩的失败。在以后几年时间里,它使我比以前虚心谨慎了些。但十分遗憾,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次教训所带来的痛苦渐渐被我谈忘了。骄傲自负这个魔鬼又重新占据了我的头脑。于是又发生了一件事。那是在国外,在巴黎。

  苏联之友协会为欢迎来法国的苏联电影界人士举办了一次晚会。会上为巴黎市民放映了苏联著名影片《宝石花》。大厅内座无虚席,观众反映热烈,不断鼓掌向我们这些出席晚会的苏联电影工作者致意。放映结束,人们纷纷涌到我们面前,将我们团团围住。巴黎市民很熟悉我国的电影,认得许多影片的主人公。他们也还认出,马克辛一位年轻的彼得堡布尔什维克,就是由我扮演的。

  热烈的握手,友好的拍肩致意,然而这不过只是个序幕。接着便是请我们签名题字。当时,我随身连一张照片或名片也都没有了,只好把名签到随便到手的东西上,有节目单、入场券,还有记事本等等。手中的钢笔用完了墨水,立刻有人递过来铅笔。我不断地签名,手发酸了,麻木了,铅笔折断了好几次,但周围仍是一批又一批请求签名的人。他们喊着说着:“马克辛,马克辛,请给签个名!……”

  第二天一觉醒来,我心里仍荡漾着幸福快慰之感。早晨,我和一位同事出去散步。我们沿着巴黎街道走着,我还完全沉浸在对昨天晚会的美好回忆里。正在这时,突然听到有人清晰响亮地喊了一声:“马克辛!”

  怎么回事?是谁在喊我?大概,是我自己的错觉吧。不,不是错觉。有人又一次拉长声音喊道:“马克辛!”

  刹时,我觉得全身一热,心里涌起一阵飘飘然的感觉。是啊,这是荣誉呵!在远离祖国的异地,在巴黎,竟有人在大街上认出了我,对我表示欢迎……。我偷眼瞅了一下我的同事:他照旧走着,一副漠然平淡的样子,仿佛根本没有听到什么。“瞧!就连这样一位挺不错的人,有时也会产生妒忌心!”我想。但我并不责怪他,有什么办法呢?

  那位站在街对面的法国人,还在冲我这儿挥动帽子喊着:“马克辛!马克辛!”

  于是我微笑着,亲切地点了下头,抬腿穿越街道向那位巴黎人走了过去。我的那位同事被冷在原地,惶惑不知所以然。我边走边摘下手套。准备与这位新相识的崇拜者握手。我离他只有五、六米远的距离了,突然,一辆小汽车从后面悄声地开了过来,把我和那位法国人隔开。车门打开,那位法国人戴好帽子,一头钻进了汽车。

  我望着远去的小汽车,茫然地站在原地,嘴里机械地念着写在车后部的几个字:Taxi(出租汽车)……

  “Taxi,塔克辛,出租汽车……”我重复着这几个字,恍然大悟:那位法国人一直在招呼出租汽车,可我自负而又可笑地以为,从昨天的晚会起,全巴黎想着的没有别的,而只有我一个人……出租汽车,嗨!我感到羞臊难当。

  这一令我倍感羞辱的镜头只有两个目击者:我的那位装做什么也没看到的同事,和我自己。想到此,热血便阵阵涌上我的脸颊……

Number:3357

Title:谁人决定生死

作者:周时

出处《读者》:总第4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台湾一位因为车祸受伤而变成“植物人”的王晓民,在父母的悉心照料之下,熬过了十九个年头。在这十九年中,一次又一次的希望堆积而成的是更深的绝望,原本小康的王家,更因此濒于经济危机,王晓民的父母不眠不休地照顾爱女,长久下来,两个人的身子都被拖垮了。王母眼看自己快要支持不住,终于提出让王晓民“安乐死”的要求。

  台湾的法律界、医学界均不赞成“安乐死”。美国法律也视“安乐死”为谋杀。不过在另一些国家,如瑞士、联邦德国,并不将“安乐死”视为谋杀罪,刑罚也较轻。1902年,挪威制定了一条法律,规定“安乐死”属于特别犯罪,罚与不罚任由法官裁断。南美洲的乌拉圭,对“安乐死”的看法则是全世界最开通的,1933年,该国修订的刑法中,特别减免“安乐死”的刑责,成为世界上唯一赞成“安乐死”的国家。

  死亡的定义

  由于医学的进步和科技的发达,“何时才算真正死亡”已经引起了人们的争论。

  “死亡”在今日已不能仅以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论定,因为心、肺的运动完全能依赖机器而维持下去。美国律师公会有鉴于此,特别为死亡下了一个新的法律定义,声明“在法律的观点上,凡是人体经过了医学上通常而例行的治疗,而仍无法改变脑部功能完全中止的情况,即可视为死亡。”

  据美国1975年的盖洛普民意调查,有41%的美国公民认为:“一个人有权利结束他人的生命,如果对方是处于无望改善极大痛楚之中。”有51%表示反对,另有8%不发表意见。

  这项民意调查乃是基于少女卡莲昆兰事件所引发的。昆兰在1975年4月14日,服下大量针静剂和酒的混合液之后,被化学作用损伤了脑部,一直昏迷不醒,医生叛定她毫无复原的希望,仅能借助于机器,勉强维持生命。她的养父母不忍见她如此痛苦的活着,要求让她平静而安详的死去,孰料却遭到主治医生的强烈反对,昆兰的父母于是上诉新泽西州法院,请法院代为裁决。

  “安乐死”引起诉讼

  昆兰的父亲在法庭上说:“我不希望她死,我只希望她能回复到原先自然的状态,让主来引领她.如果主希望她生活在自然的状态下,她就会活过来,如果主希望她死,她就会死。”新泽西州的最高法院,最后判决昆兰的父母胜诉,宣布昆兰的父亲如果能找到权威的医学界人士,诊断其女复原无望,就可以让她“庄严的死去”。

  “昆兰事件”因为缠讼经年,新闻界争相报导,一时轰动国际。昆兰的父母终于得偿夙愿,一场官司打得好不辛苦。但是这对夫妻在得到法院的应允后,反倒变了卦,决定不拉掉管子,让卡莲昆兰继续活下去,等待新的机会。

  当然,有的“安乐死”事件,幕后可能隐藏着其他目的。美国一位颇负盛名的律师、五十岁的威廉·钱斯勒,被控“蓄意谋杀”四十二岁的太太苏。苏原本是运动健将,不幸于1979年中风导致半身不遂,脑部亦受到损伤,经常有间歇性头痛和沮丧的现象。两年之后,钱勒斯化名在两本杂志上大登广告,高价悬赏精通毒药的专家以及化学药品代理商。去年秋天,这名律师在市面上看到一部皇皇五大巨册,题名“怎们自杀”的书,便主动和作者、加拿大武器专家麦尼瑞联络。两个人在电话上讨论了数月之久。接着,钱勒斯请麦尼瑞跟他在多伦多碰个面,讨论一种毒药(由蓖麻籽提炼而成,纵然医生知道有这种东西,也很难从尸体中追查出来)。

  不料麦尼瑞通知了多伦多警察署,继而照会了休士顿当局,钱勒斯遭到逮捕。

  大量证据证明钱勒斯犯有谋杀罪。最后,法庭在苏口口声声说“没有他我也活不下去了”的哭诉中,将原该判刑二十年的钱勒斯,改判三年有期徒刑,另科五千美元的罚金了事。

  莫衷一是

  丹麦一名妇女,因为到了癌症末期,痛不欲生。她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又何必承担肉体上这么大的痛苦,于是对两名看护她的儿子说,你们要是爱妈妈,就赶快结束妈妈的生命。两名儿子禁不住母亲哀求,又见到母亲受苦的模样,顿下快心,将母亲用床单勒死。,丹麦法庭听取了医生证词后,未将之起诉。

  一名日本青年的父亲因为中风而引起全身不遂,整天只能卧在病床上,肢体扭曲变形,一碰就痛得不得了,常常大喊:“让我死吧,把我杀死吧!”群医面对此况,只有摇头。于是青年将混有农药的牛奶喂给父亲喝,让父亲“超生”。名古屋最高裁判厅。将该名青年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一九七一年,荷兰的鲍格太太被控“怜悯杀人”,使得“安乐死”再度成为话题。鲍格先生、太太均为医师,她七十九岁的老母住在医院里,患了脑溢血、半身不遂、耳聋、肺癌等各种不堪的病症,身心极为痛苦。老太太多次请求女儿给她弄点药来,或者帮她打一针。好早日脱离苦海。其间她曾两度自杀,都被救活了。

  鲍格太太一次去病院里探望母亲,却发现母亲被绑在椅子上,像是一堆残骸,原来护士怕老太太闹自杀,又怕她跌倒,才把她绑在椅子上。鲍格太太于是给母亲注射了一针过量的麻醉剂,然后去警方自首。

  争论仍在继续

  此案一起,全欧轰动,至少有不下于一百位医生写信给荷兰司法当局,表示自己也犯过同样的“罪”,但是他们认为这是善意的罪,不应该被判刑。为此,荷兰司法院长还上电视与民辩论。

  鲍格太太终于被特赦免刑。

  对于“安乐死”,历代有所争议。在人命如草芥的时代里,认为人老了,没有用了就该死。譬如印度就有把老年人丢进恒河里淹死的古风,萨丁尼亚人会把自己的老子用乱棒打死。古代斯巴达人,如果认为刚出生的婴儿不够健康,就有权将之处死。甚至连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都赞成以自杀来解除无法忍受的痛苦。

  不过反对安乐死和自杀的学者亦不在少数,如毕达哥拉斯、艾皮科蒂塔、塞尼加、西塞罗和容格等人,他们特别提出即便老年人和残废者自愿安乐死,也是道德上所不允许的。

  谁人决定生死?在西方,这个问题还将长期争论下去。

Number:3358

Title:二次大战后发生的要人被杀事件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4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发生的暗杀大人物事件不下三十次,其中有:

  1948年1月30日,印度圣雄甘地在新德里遭枪击身亡。

  1951年7月20日,约旦国王阿卜杜拉遇刺身亡。

  1955年,巴拿马总统拉蒙被暗杀。

  1956年,尼加拉瓜总统索摩查中毒弹身亡。

  1957年,危地马拉总统阿马斯在总统府被警卫暗杀。

  1958年7月14日,伊拉克费萨尔国王被暗杀。

  1959年9月26日,锡兰总理班达拉奈克遇刺身亡。

  1963年,南越总统吴庭艳在西贡被暗杀。

  1963年11月22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达拉斯遇刺身亡。

  1966年9月6日,南非总理维沃尔德在开普敦被枪杀。

  1968年4月,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在孟菲斯被暗杀。

  1973年9月11日,智利总统阿连德死于军事政变。

  1973年12月20日,西班牙首相卡雷罗·布兰科在马德里被一枚炸弹炸死。

  197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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