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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道,保管你吃了说好。
也就是在那天晚上,朱鹃切白菜时,左手无名指头被菜刀划破了,不过,只是道很浅的口子,渗出了少量的血迹。我帮她作了清洗,又将她颀长的手指含在嘴里吮吸。那时候,她没有血腥气,我觉得非常甜蜜。
有天傍晚,我回寝室拿备课本准备去朱鹃那里,打开房门,看见一个陌生的女孩正蹲在过道上择菜,嘴里还在哼唱着一支曲子。没等我问她是谁,她先大方地自我介绍道,“我是小潘的同学,杨芬,来樊城看望她的,你是张望吧?”我点头道,“是的,我是张望,你从哪里来?”她说武汉啊,我是××中学的老师,我们学校组织秋游,我觉得没意思,就跑到你们这里来了。欢迎啊,不过樊城好玩的地方可不多,我笑道,怎么你们学校现在才秋游啊,都快冬天了呢。杨芬没有回答,她问我晚上在哪儿吃饭,我说出去吃。
我收好东西正要出门,小潘她们几个下课回来了,手牵手地拦在过道上,死活不准我走,要我留下来吃晚饭,我担心朱鹃在家里等我,就说我等会再回来,先下去打个电话。小马惹笑道,张望完蛋了,才几天啊,就这样重色轻友了,唉。小潘也说,张望现在就这样怕老婆,今后怎么办哦。我在她们的嘻笑声中朝门口走去,听见杨芬在身后说道,“你们搞错了吧,怕老婆的男人才是好男人呢。”大家笑得更厉害了。
我到街边小卖店往朱鹃宿舍和她办公室分别打了两次电话,那头都没有人接。朱鹃去哪儿了呢?我一路嘀咕着回到寝室,看见杨芬仍然在独自忙碌着,其他丫头都在房间打牌,餐桌摆在我的寝室,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几样菜,我食欲大开,赞叹道,“好丰盛啊,色香味俱全了。”“还是差个汤,我本来想做西红柿蛋汤的,后来还是炒了,”杨芬看着我,好像怕我不喜欢吃,“你尝尝味道咋样?”我故意安慰她说,幸亏你没做成那个汤,我更爱吃西红柿炒鸡蛋,特别是汁,美味得很。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她们几个一直在灌我,轮番上场。当我迈着醉步走出房间时,杨芬跟我走到走廊,满脸歉意地说道,“张老师真对不起啊,我来了,害得你这么晚了还要找地方住,不好意思。”我无所谓地挥了挥手,嘟囔道,“我走了,那张床,你随便住!”
我踉跄着回到朱鹃那里,一进门,朱鹃就冲我吼道,“你还没死啊,我以为你在回家的路上出车祸了呢!”
我说我打过电话了,你不在。说完,连澡也懒得洗,就仰面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第二天,我将近中午才起床,看见床头留了纸条,上面写道:“昨晚你的表现真让我失望。知道么,昨晚是我们俩认识整整一百八十二天的日子,我买了好多你喜欢吃的,后来全被我倒进了垃圾桶。今后你饿了,就去吃垃圾吧。张望,半年了,我怎么感觉我们没有走近,反而越来越远了呢?我知道你昨天在和你的那些妹妹们喝酒,我去过你们寝室。”
此后,我和朱鹃的关系变真的像她所感觉的那样“越来越远了”。我重新搬回到了寝室,只是偶然去朱鹃那儿吃吃饭。有天她打电话告诉我,她怀孕了,希望我能陪她去堕胎。走到半路上,我终于没有勇气去面对她,便打转回到了学校。
我们的支教活动即将结束了。临走前一天晚上,我买了一只花篮去看望朱鹃,她房间里的灯是黑的,我心想她可能外出了,就在楼梯口的台阶上枯坐,一直等到将近12点,她房间里的灯突然亮了,原来她其实一直在家呀。我上去敲门,门开了,她好像刚刚睡醒,穿着睡衣。我走过去将她揽进怀里,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哭了。朱鹃也泣不成声。我们就这样在泪水中疯狂地做完了这辈子的最后一次爱。完事后,她问我吃饭了没有,我说吃过了。她说她还没有吃,让我陪她吃最后一顿晚餐。我坐在台灯下看书,她在厨房切菜,不知什么时候她走了进来,将一截血淋淋的指头放在了我的书页上……
我在惊慌中一把将书掀在地上,推开朱鹃,逃出了那间房子,在漆黑的大街上狂奔了数百米。我不敢回头,不敢回忆,更不敢回来。
与十年前相比,樊城的变化是惊人的,一想到我要见的人也许是一个陌生人也说不定,心里面就七上八下起来。我就近去了街边的一家职工医院,挂号,看医生。医生轻描淡写地询问了一下我的病情,当他听说我怀疑自己乱吃东西也许肠胃坏了时,就很肯定地说道:那就是了。他给我开了些消炎药。我出来站在街边望了一会儿人群,又端详了半天手里的药片,随后去小卖店买了瓶矿泉水把药喝了。回到宾馆我躺在床上拨通了那个电话。接电话的人问我是谁。我心里一紧,“是我,张望,”我尽量平静地回答道。“张望,张望是谁?”女人问,语气漠然。“那么,你不是朱鹃?”我失望地说道,“我想找朱鹃说话。”“朱鹃?”对方有些警觉,顿了一下,问道,“刚才,你说你叫……张望?你找朱鹃干吗?”
我解释道,“嗯,是的,我叫张望,是她的一个多年没有联系的朋友……”。未等我把话讲完,对方说了句“朱鹃不在”,挂断了电话。
我回味着电话里那个女人的声音,听上去似乎比朱鹃的当年声音要粗一些,还有些沙哑,尽管我们已经十年不见,但再怎么说,朱鹃的声音也不至于会变成这样陌生吧?
我睡了一会儿,再度抓起床头柜上的电话,又往朱鹃家拨了一次。还是那个女人接的,但这次她没有立马挂断,我听见她喊了声,“朱鹃,你的!”,接着是一阵叮叮当当、窸窸窣窣的响动,一个女人拉长腔调:“喂——”
“朱鹃吗?我是张望,”我直了直身子,左手捂住小腹,低声下气地说道。
“张望?哦,你怎么来了?你不是死了吗?又超生成人了?难道人世间还有值得你念念不忘的什么吗?”朱鹃口气并不惊讶,也听不出任何激动的情绪,倒是充满了嘲讽的意味。若是放在以前,我肯定要暴跳起来的,但此刻,无论她怎么挖苦打击我,我都不会还嘴。谁让我当年抛弃人家,现在又来找她呢?
我不吭气。她好像气消了些,“说吧,你来找我干吗?”
“现在能见面吗?”我轻声问道。
“你在哪儿?”她迟疑片刻,问道。
我报了宾馆的位置,补充道,“你说个地方,我开车过去。”
朱鹃犹豫片刻,说道,“那就八点钟吧。在人民广场左手边的那家‘星星索’酒吧碰面。”
我先行到达酒吧,找了张相对隐蔽的台位坐了下来,时间过得真慢啊,吧台那边的那只黑色石英钟好象没有走动。疼痛、燥热,加上紧张,使我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水。不断有人出入于酒吧大门,那边有人在弹琴,很业余,琴声过后,又有人唱起了歌,依然很业余。可惜我身体不适,不然我倒有兴致过去弹奏一曲的,正好可以转移我此刻的无聊、虚弱和空虚。正这样想着,突然感觉有只手隔着真皮挡板在挠我头发梢,我扭身抬头,看见一个女人模糊的剪影,光线太暗了,我只好站了起来,“是你吧?”我没头没脑地这样咕哝了一句,觉得口气有些生分,便补充道:
“你好,朱鹃!”
“能不好吗?”朱鹃穿了条绛灰色的毛尼裙,上身是件白色的V型领口毛衣,一条蓝色围巾随意搭在肩膀上,还是从前那种齐耳短发,但发梢烫了卷儿。她看上去很精神,气色也不赖,只见她随意拢了拢裙摆,在对面椅子上坐下,垂下眼睑看了看桌面上简单的杯盘,然后端详着我,“你气色不怎么好,很不好啊,”她看着我的眼睛,关切地问道,“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吧?”
面前的这个女人与我记忆中的朱鹃从外表上看是有很大差别的,这个女人成熟,自信,像洪水退下去以后的滩涂,少了些棱角,多了点圆润。她今年应该有三十出头了吧,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些。
“是不是觉得我老了啊,”朱鹃见我在端详她,就叹了口气,端起杯子碰了碰我的酒瓶,说道,“来,让我们为往事干杯!”
我喝了口酒,肚子疼得更厉害了,放在桌沿上的手臂都微微颤抖起来。“我昨晚就到樊城了,”为了分散精力,我东扯西拉地说道,“樊城变化很大,我都快认不出来了。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呵,你不是都看见了嘛,我很好啊,不好还会来见你?”朱鹃往后仰了仰身子,用右手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然后双臂搁在桌面上,只见她十指交叉互相搅动,突然松开,用左手的大拇指呵食指拧了拧右手的无名指,使劲一扯,半截指头掉落在了桌布上。
我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呆了,浑身颤抖,差点叫出声来。朱鹃瞟了我一眼,没有理睬我的慌乱,只见她镇定自若地将那半截指头重新戴到了右手上,十指又恢复了先前的完好无缺。“这截指头是硅胶做的,再也没有痛感,可以随便用刀砍的,”她诡异地笑着,这样的笑容使我记忆中的那个女孩又像鬼魅般浮现了出来。
朱鹃一直在留意着我表情的变化,她摁灭烟蒂,走到我身边,问我哪儿不舒服。我指了指下面,“肚子,”我说,“唉,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是很难受,胃胀气……”。“我看看,”朱鹃做了个让我平躺下去的手势,“不知所踪、不知所往的疼,甚至不知所在的痛,是最可怕的,我体验过的。躺下吧,让我看看,说不定可以帮你找出准确具体的位置呢。”她一语双关地说道。
我见周围没有什么人走动,就朝外面挪了挪身子,半躺下来,腿伸在座椅子外面。一只光滑柔顺的手就这样无所顾忌地伸进了我的衬衫里,并将我的皮带往下扯了半寸。“是小腹吧,最好解掉皮带,方便我检查,”她像医生似地很在行地吩咐道。我有些难为情,虽然我们曾经肌肤相亲,但那毕竟那是十年前的事了。
见我自己不动手,朱鹃就“嗤啦”一下,一把拉开我的皮带扣,笑道,“又不是没见过的,还以为你是谁啊。”她伸张着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从我胸口逐渐按下去,每按一下,就问我一声“疼不疼?”我就“哎哟”一声,随着她越来越用力,我的叫声越来越大了。折腾了半晌,最后,朱鹃的指头停在了我右腹下方,她使劲按了一下,接着马上松手,再按,再松手,连续试探了几次后,她问有什么感觉,我说,你一松手就非常痛。
“那就是了,”朱鹃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吩咐我起来穿衣服,“马上去医院,很有可能是急性阑尾炎。”朱鹃说对了,果然是急性阑尾炎。再晚一点,阑尾一旦穿孔引起腹膜炎,你这条命可就丢了,医生说道。朱鹃在一旁得意地笑着。当晚,我就被推进了手术室。朱鹃替我在“家属”栏中签了字,并垫付了住院费。
朱鹃凭什么断定我得了阑尾炎呢?她不过是个高中毕业生,现在所从事的工作也与医学毫无瓜葛,怎么就能一口咬定我是阑尾发炎呢?还有一件事情也是我现在才想到的,朱鹃并不是个左撇子,但十年前的那天晚上她怎么可能剁掉自己的右手无名指呢?真是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年我居然从来不曾想过这个问题。
我只在病床上躺了五天,连线也没拆就出院了,当朱鹃征求我的意见是否愿意搬到她家去休养时,我马上就答应了下来。
朱鹃的家位于一座新建的小区里,三楼,三室一厅的房子,客厅很大,装潢简洁明快,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属于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一进门,我就看见了搁置在客厅矮柜上面的那只用来装古筝的琴盒。我在前面说过,那个箱盒状如棺材,这些年来我一直避而不见,没有想到又在这里见到了。
躺在朱鹃事先为我准备好的舒适的大床上,我竟然产生了一种浪子归家的温暖感来。家具都是新的,这间房好像专门留着等待我来居住似的,每一件物品都暗合我的审美趣味。朱鹃出去拿来两只米黄色的靠背垫,丢在床头,说道,怎么样?能习惯吗?我点头说很舒服。我突然想到了那天在电话里面听见的那个陌生的声音,就问道,“家里还有其他人吧?”
朱鹃好像没有明白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