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韩愈式的伟岸,自然也有小桥流水,宋词的委婉多少也有一些。他行文有时候并不节制,粗糙是不可免的。总还是把旧文人的酸腐气扬弃了大半。鲁迅之前,在文体上有创建者,不能不提到他。士大夫之文被现代意识所洗刷最厉害的,自他开始无疑。
比梁启超更神奇的苏曼殊,给文坛的惊喜更多,那原因是才子气更烈吧。
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苏曼殊的绘画,静穆得出奇,好像有佛音缭绕,看久了心也摇动。他很有才华,诗、小说、散文,都写得好。只是他的生平太苦,若不是疾病的袭扰,也许会留下许多的作品。可惜年仅三十五岁便命丧黄泉,当时不知有多少人为之垂泪。
WWW。xiAosHuoTXT。t;xt;小;说天;堂
第16章 新旧之间(2)
苏曼殊的形象在文人那里一直是消瘦的样子。因为出身奇特,又是出家人,在文坛显得别具一格。他的文字很有特点,夹杂着日文、梵文、汉语的痕迹,使表达丰富起来了。他是个混血儿,父亲系在日本经商的广东汉,母亲是温顺的日本人。这个奇特的家庭拥有两国的语境,在他那里是交叉的,以至连文字也是混血的。比如他翻译的作品,在内蕴上就旋律多种,余外之音是有的。鲁迅曾谈到其所译的拜伦的诗,很是喜欢,是影响了他自己的。
我读过苏曼殊许多文章,都很感动,是才子的情缘在的。德国的汉学家顾彬说,苏曼殊是使古典小说终结的人,那是对的。他的作品已经开始摆脱旧文人的习气,大有欧人之风,感伤而痛苦,诗意里跳着爱意。比较一下契诃夫、莫泊桑的小说,他与之的距离是近的。
关于苏曼殊的翻译故事,坊间有诸多传说,印象深的是与陈独秀、章士钊同居时的争执与互动。据说他的中文水平是得到陈独秀的点化的,章士钊对其亦有影响。但翻译的经验对陈独秀、章士钊似乎没有影响,文体还是很中国的。而苏曼殊的语言则有另外的韵味了。没有翻译就没有现代文学。早期白话文章好的,都懂得一点西文的。或者说西文的翻译刺激了他们的写作。
这是个大的话题,我们一时说不清楚。在谈现代作家的写作时,这个话题是绕不过去的。
我觉得苏曼殊夹着太多的谜。他与鲁迅的关系是增田涉、林辰揭示出来的。林辰生前写过许多考据文章,尤以这篇考据为佳,读了印象很深。晚清的文人中,苏曼殊的存在显得很是特别,他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人脉很好。
似乎大家都可接受之。
苏曼殊开始写作的时候,林纾的译文已经畅销许久了。林纾自己不懂西文,却译了许多佳作,一时名震四野。但林纾太古雅,是桐城派的中坚,把汉语与西洋故事有趣地嫁接着。苏曼殊则不然,他通西文,东亚的气息亦浓,便找到了精神的人口,东西方的意蕴似乎翕合无间。他谈拜伦,谈雪莱,体贴的地方多,且妙句连连。那就没有隔的意思,似乎融会贯通了。比如《燕子龛随笔集》云:
英人诗句,以师梨最奇诡而兼流丽。尝译其《含羞草》一篇,峻洁无伦,其诗盖合中土义山、长吉而镕冶之者。曩者英吉利莲花女士以《师梨诗选》媵英领事佛莱蔗于海上,佛子持贶蔡八,蔡八移赠于余。太炎居士书其端曰:“师梨所做诗,于西方最为妍丽,尤此土有义山也。其赠者亦女子,辗转移被,为曼殊阇黎所得。或因是悬想提维,与佛弟难陀同辙,于曼殊为祸为福,未可知也。”
——《苏曼殊集》42页,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因了阅读西文,曼殊的文字便柔软多样,和旧的士大夫不同者许多。
“五四”白话文创作出现之前,他的文体,大概可以算是过渡期的代表。其小说文字,无意间也有了新的内蕴在。晚清文人欲在文章里搞出花样者大有人在。因为不懂外文则多被限制。苏曼殊后来写小说,以情为主,没有道德说教的那一套。故事的布局,作品结构,都面目一新,与西洋小说略有似处。
鲁迅之前,他是重要的存在,许多新式的表达,在他那里已经萌芽了。
1916年,陈独秀为苏曼殊的《破簪记》写下后叙,对这位朋友给予很高的评价。他说:
余恒觉人间世,凡一事发生,无论善恶,必有其发生之理由;况为数见不鲜之事,其理由必更充足,无论善恶,均不当谓其不应该发生也。食色性也,况夫终身配偶,笃爱之情耶?人类耒出黑暗野蛮时代,个人意志之自由,迫压于社会恶习者,又何仅此?而此则其最痛切者。古今中外之说部,多为此而说也。前者,吾友曼殊,造《绛纱记》,秋桐造《双枰记》,都说明此义,余皆叙之。今曼殊造《破簪记》,复命余叙,余复作如是观,不审吾友笑余穿凿有失作者之意否耶?
——《独秀文存·为苏曼殊(破簪记)作后叙》
陈独秀没有直说作者的小说的审美特点,但对其精神是赞扬的。在陈独秀看来,那是写了现代人的情欲,思想在感伤无奈之间。按陈独秀的性格,未必喜欢缠绵之作,但苏曼殊的精神在真与爱之中还是打动了他的吧。
在苏曼殊眼里,世间的文字,在文词简丽方面,梵文第一,汉文其次,欧文第三。所以他虽然喜欢浪漫诗人如拜伦、雪莱者,可是最可心的却是佛学着作。佛的高深,我们岂能及之?那是高山般的世界,后人只能仰视而已。
而他的诗文小说动人的一隅,也是传达了佛音的。在清寂幽怨里淌着幻灭的影,人的渺小无奈都折射此间,真的让人动容。他写过政治性强的文章,印象均不深,不足为论。唯谈艺与小说诗文,情思万种,摇心动魄。见月落泪,听雨暗伤,此才子式的缠绵,真真可爱至极。而文词里玄奥偶存,时有佳句飘来,为晚清之独唱。章太炎、陈独秀、鲁迅对其亲近的感觉,都是有道理的。
我每读苏曼殊的文字,都有种沉潜下去的感觉,因为好似也写出了我们内心的一切。他在精神上的广和情感上的真,形成了一股旋涡,把我们带到冲荡的净地。那是佛的力量还是别的什么,我们真的一时无法说清。
不妨说这个是过渡时代的遗痕,昙花般的谢落很有点可惜。唯其时间过短,才显出意义。六朝文的时间不长,至今让人追忆,实在是个谜一样的存在。晚清的文人给我们后来的读书人的暗示,的确很多。有时候想想那时候的人与文,才知道我们今天的书写,真的是退步了。
士大夫文化在晚清的流变,有多条路。一是往上走,进入现代语境,鲁迅、胡适、郁达夫便是。一是往下走,和大众趣味结合起来,鸳鸯蝴蝶派的作家如此。而后者,在时隐时现中可谓命运多舛。
鸳鸯蝴蝶派的名声,其实在民间不一定坏,喜欢的人总比别人多些。原因在于日常人情缠绕,遂有了美音,曲调的引人自不必说。
那些谈情说爱的文字固然没有“五四”人的力度,但切实、贴真是没有问题的。《海上花列传》《九尾龟》都是文白相间,前者以吴语为基调,地方色彩很重。这样的变调的组合,使文字的密度加大,表达的空间也多了。
我读包天笑的小说,才知道那派人的审美趣味,完全是旧中国式的,士大夫与市民的气息浓浓,遂有了许多中国人味道。只是太陈旧,有些闷损,新文化领军人物向他们开炮,也是自然的了。
包天笑是个翻译家和报人,晚清的时候译过许多域外小说,后来也写作品,写的是才子小说,多是青楼哀怨、市民苦乐、黑幕内外的东西。文人气是有的,在布局上,功夫未必逊于别人。《同名》写一男子久别妻子,独自在上海苦住,被人领进青楼,当得知陪伴自己的小姐与自己妻子同名后,良心发现,从而迷途返回来了。《无毒》也是男子去苏州不幸与妓女相遇的故事,对沦落街巷的职业妓女的理解很深。所谓社会持证上岗云云,不过污泥一团的东西。《误绑》是黑社会的写真,穷弟弟被误认为其富裕的哥哥被黑道绑架,在囚禁中被意外礼遇。弟弟一时称快,哥哥逍遥在外。有点传奇的意味,但至于市民情调,幽微的内心都不得展开,文章就平平了。
有的作品本可以摇曳生姿、可是却沉到市民的庸常趣味里,不被理解也是对的。比如《武装的姨太太》,本有传奇色彩,又是梨园之趣,可是嫁给外交官后,只是在家庭大小房间的斗气,故事就消沉了。三姨太武功好,是武旦出身。这样的叙述本来有社会纠葛,包天笑却偏偏不。一切与社会无关,不过儿女情长,余者不可多谈。这是他的美学观。而“五四”的作家以为人是社会存在,怎么能够不涉猎社会矛盾呢?后来的新文学越来越激进,越来越革命,儿女伦常倒被淹没了。包天笑被人遗忘,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鸳鸯蝴蝶派不是不关心社会,他们只是视角不同,不用道德的话语讲话而已。像《夹层》写穷人的疾苦,惨矣不可触目。隐痛是有的。《沧州道中》
整篇写火车所见洋人与乞丐的面孔,未尝不是良心的发现,批判的意识是隐隐的。只是不带党派的意味,是个人独自的发言。那真切感和无力感都有。
小说《黑幕》谈论出版社只注意社会黑暗诸事,看出文化的世俗观念的强度,忧患的意识还是浓的。《云霞出海记》对几个青年女子不幸命运的描述,笔力不亚于叶圣陶诸人,森然的气息流动在文字间。在塑造这类人物形象和故事的时候,笔触是看客似的。读者从中会有更真切的感受。历史的叙述与市民生活的叙述,倘以中立的态度为之,观众可能普遍接受。自然,叙述者可以有道德的立场与价值态度,隐秘起来的表达,百姓自然是觉得朴实无华,有真切的感受在。
w w w。x iaoshu otx 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17章 新旧之间(3)
喜欢纯小说的人,会对包天笑的作品觉得单调,似乎少了一点什么。但他结构小说的手段和文字功底,亦不可小视。《一缕麻》的叙述视角和文采,都有特点。其内功比郁达夫、茅盾不差,文字是好的。只可惜情绪一直徘徊在旧才子与新佳人之间,动人的图景竟未能出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包天笑和新文人的界限是显然的。没有明显的政党意识和学术偏向,写的故事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他的文本是新旧杂陈的,现代的语境不太明晰。可是境界是大众式的,迎合大众而不是提升大众。个性的高蹈绝不出现,自我的内心在常态中。鸳鸯蝴蝶派不都是儿女情长,那里的精神朴素得不逾越社会的道德底线。只是过于沉闷,像说书人的陈述,市井的风四散,一切不幸与欢快,过去就过去了吧。
旧派小说家的弊病可能是在日常性里陷得太深,不能跳将出来,殊乏创意。但他们将古文和大众口语结合起来,形成了新的白话体。那些故事与隐喻有时候让我想起宋词的语境,市井里的繁华与闺房间的清寂都有,在根底上还是古文表达的延伸。士大夫气与市民气一旦合流,酸腐的与灰色的因素也同时涌来,真的是泥沙俱下,美丑杂陈的。三十年代,人们强调大众化的写作,就是看到了这个问题,想寻找一种纯粹的民间体。这个倡导,因为后来掺杂了诸多政治因素,后来的路反与先前的设想迥异了。
新文化运动后,文人出现了新旧的分化。新文人普遍不喜欢鸳鸯蝴蝶派的文字,将其看成落伍者言。道理不是没有,只是把他们的价值低估了。鲁迅回到北京省亲,给母亲带的是通俗小说,知道那是母亲喜欢的。大众有大众的阅读,精英文人可以嗤之以鼻,可是百姓还是买他们的账,没有办法,文学的生态就是这样的。
5
所以我想,1917年的文学革命,是必然的事,总是要发生的。看多了鸳鸯和蝴蝶,才子与佳人,眼睛也生涩了,于是希望有新的作品出来。而到新文学阵营里的,就有旧派的人物。
刘半农是新文学的健将之一,写过鸳鸯蝴蝶派的作品。他后来的转向,大可以深究。与古文为敌,是一种什么精神所为,今人未必了然。不过从他的积极参与白话文运动的文章看,对古文和半文言的小说是生厌的。那么说古文有黑色的幽魂,与人不利也有其道理。晚清后的读书人,是有一种厌恶士大夫气的内心在的。刘半农、钱玄同都是这样。因为八股取士的历史长,文章的风格都坏了。他们和周氏兄弟谈天的时候,议论到古文的优劣,对林纾的桐城遗风不以为然。在这些人看来,中国文人那时有两个倾向都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