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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随笔年度佳作_耿立-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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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时候,议论到古文的优劣,对林纾的桐城遗风不以为然。在这些人看来,中国文人那时有两个倾向都不太好。

  一是林纾的桐城气,过于古雅,和今人理趣甚远,不足为道。一是鸳鸯蝴蝶派的市民情调,士大夫和庸民的习气四散,让人沉静到无我中,也是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古文可否推陈出新,注入人的鲜活的气息?深味域外文学的人意识到了此点,走白话文与译介文字结合的路,未尝不是一个选择。

  “五四”那代想象的白话文,和后来出现的语体不太一致。后人渐渐把那代人的思想忘记了。早期白话文倡导者以为,文章与艺术乃“自我表现”,释放精神的潜能。周作人介绍过“美文”,那是中国读书人少有的文体,对士大夫是一种冲击无疑。鲁迅则把自己的文章称为杂文,六朝的短札与日本小品,及日耳曼的玄思都有,和旧式文人的距离就远了。造就新的国文,不能没有这样的创造性的劳作。而李伯元、林纾都有点老旧了。那原因是拘泥于一点,似乎有点问题。周氏兄弟的不凡,是古今中外打开,文章就通达多致、颇有意思。周作人在《古今中外派》中说:

  中国大抵是国粹主义者,是崇古尊中的,所以崇尚佛教是可以的,崇尚孔教是可以的;甚至于崇尚丹田静坐也是可以的,各学校里的许多蒲团可以作证;崇尚灵学也是可以的,除《新青年》的几个朋友以外,大家原都是默许了。

  我不想提倡中国应当崇尚外国的宗教与迷信,但我觉得这种崇尚尊古的倾向,为中国文化前途计,不是好现象。我希望下一世代的青年能够放开眼界,扩大心胸,成为真的古今中外派,给予久经拘系的中国思想界一点自由与生命。

  ——《周作人文选》一卷155页,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周作人后来真的成了古今中外派,鲁迅、胡适亦复如此。他们搞新文化运动,自己是亲自尝试各类文体的。但每个人,都保留一点古风。比如胡适晚年一直研究《水经注》,还抱着乾嘉学派的那一套。鲁迅在辑校古籍时,透着嵇康的风骨。“五四”新文人身上绝少迂腐的文气,他们把古老的语言置于盐水与血水里浸泡着,文字有了火辣的一面。西洋文字里鲜活的自我觉态出现了。

  鲁迅、郁达夫、冰心的白话文里都有古文的成分,可是决没有包天笑那样的老气,和魏源式的古雅也大异其趣。他们不用士大夫的语言来表述思想,总想摆脱一下旧的语言的束缚。比如翻译外国作品,主张直译,要引进新的文化表达式,就是再造新的句法。鸳鸯蝴蝶派也有翻译家,但他们的特点用包天笑的话说是“提倡新政,保守旧道德”。李楠在《晚清、民国时期上海小报研究》中介绍周瘦鹃译莫泊桑《伞》,看出他的士大夫气得要命的地方:

  原作只说乌利太太脸色通红,周译成:“两颊通红,一腔怒火,早从丹田里起来,直要冒穿了天灵盖,把这保险公司烘成一片白地,寸草不留,连这总理也活活烘死在里头。”小报文人的译作充满着传统语汇与腔调,使用负载太多文化联想的陈词套语,给人满篇滥调,而读不出西方原着新鲜的美感,无法传达西方原作的风格与情境。

  士大夫的语言只有古意,而乏现代人的生命质感,是很大的问题。新文化要革的,就是士大夫的命。可是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大概在1925年,鲁迅在《咬文嚼字》里,就讥讽过翻译中的附会古人的旧习,以为那是不好的。古而且新,有今人的温度,是一些人的渴望。这样的文体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乃一份财富。胡适、鲁迅的深切的地方,就是既保留了古人的智慧,又去掉了读书人的迂腐气。不知道为何,后来的作家都不太有这样丰厚的韵致,似乎故意远离这些,文字越发无味,渐渐和他们隔膜了。只是汪曾祺出现后,古雅的一面和清秀的存在同现,文学才有了爽日的风骨。

  我们现在看鲁迅的小说,觉得与鸳鸯蝴蝶的距离甚远,是真的知识界的文本。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我们现代文学,真的没有久远的亮度。鲁迅是超人,他走得远远的,我们跟他不上。他的路,不是唯一的,不要因为鲁迅的成功而否认别样的存在。鸳鸯蝴蝶的那一套,并非没有可取的地方,倘改变一下路径,也许会有新的特质,即把生命的感喟和人间的图景立体地描述出来。远离玩世的心态,精神在盘旋里飞升,有力量的冲击。张爱玲的出现,就使旧派小说从死胡同里走出,有了异样的风采。在这个民国女子的文字里,日常的那些存在,都获得了诗意。虽然不乏旧派小说的男女恩怨,可是笔锋才气袭人,总是有力度在的。她的作品像欧洲的一些古典的油画,忧戚里带着无望的寂寞,仿佛日暮下的街市,无奈地等着黑暗的到来。张爱玲的文字是明清式的才女的遗痕,《红楼梦》的大观园气被洋场的香风代替了。她有了切肤的痛感,那种个体生命的无奈,也有塞尚和莫奈色调的出没。于是便从旧派的滥调里走出,完成了一场革命。到此,与鲁迅不同的存在开始闪耀于文坛。远不失古雅的文人气,近弗隔民众的生活。泼墨为文间又拒绝成为党派文化的附庸,鸳鸯蝴蝶派的变调,成了纯文学的一部分,说起来是很有意思的。

  古文可以被跨越,也可以被革新。它的古老的幽魂在近代的出出进进,跌跌落落,印证了我们文化的内在冲突的多样性。我们中国人用文言文,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而白话文,也是源远流长的。按照胡适的观点,一部中国文学史,就是白话文学延伸的历史,在古文之外,民间性的写作从未间断过。读书人喜欢游戏,有时候近一点士大夫的情调,遂有才子的诗文在;有时候到民间去,市井的与泥土的气息流散出来,那就是人间情怀吧。还有一条路,是既非士大夫的传统,也非民间小调的传统,乃纯粹的知识分子的写作。鲁迅在二十年代说中国没有这样的知识分子,现在有否,还不好说。

  我觉得自己不是这样的人,所以无法描述那个世界的东西,但我觉得这是一个文化生态问题。我们的士大夫文化与市井文化已经存活过,只是知识分子的独立精神寥若晨星。中国未来的艺术总该有另一个样子,但古文化的因子和民间的因子都不会死去,那也是自然的。

  2010年10月12日

  (《收获》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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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向梦学习


  刘亮程

  谁教会了我做梦?

  据说孩子一出生就会做梦,甚至在母腹中便做了无数的梦。在我不会说话走路的幼年,一个一个的梦,在小小的头脑里发生。我最早开始做的一件事情,应该是做梦。不知道那些梦从哪来,谁给了我。我的头脑在白天黑夜的睡梦中,生长。大人知道我做梦,我睡着时突然地哭、笑。我笑时大人也笑,但不出声,知道我做好梦了。做不好的梦时,我会惊恐,大人看见了就叫醒我。

  很难知道一个婴儿梦中的情景,他还没学会说话,却已经在做梦了。梦中是否说了话,那些梦话又是怎样的一种语言?

  据说平常人能记住7岁时的梦,作家可记住3到5岁时的梦,有天赋的作家能记得自己的出生,极具天赋的作家甚至能记住在母腹里的情景。那像梦一样的胎儿生活,如果真记住了,该多有意思。漫漫的十个月,独自蜷缩在小小孕室,外面是一个声音的世界。眼睛闭住,耳朵张开,小拳头攥紧,独自倾听冥想的姿势。他听到的声音有颜色吗,能构成一个怎样的人世?

  有一点我还不太清楚。在母腹中胎儿时睡时醒呢,还是一直在睡梦中,一个长梦做到出生?

  梦是一种学习。很早的时候,我一定通过梦熟悉了生活。或者,梦给我做出了一种生活。后来,真正的生活开始了。我出生、成长。梦渐渐隐退到背后,早年的梦多被忘记。

  还是有人记住一种叫梦的生活。他们成了作家。

  作家是在暗夜里独自长成的一种人,接受夜和梦的教育。梦是一所学校,夜夜必修的功课是做梦。

  我早期的诗和散文,一直在努力地写出梦境。作文如做梦。在犹如做梦的写作状态中,文字的意味向虚幻、恍惚和不可捉摸的真实飘移,我时而入梦,时而醒来说梦。梦和黑夜的氛围缠绕不散。我沉迷于这样的幻想。写作亦如暗夜中打捞,沉入遗忘的事物被唤醒。

  梦是我的启蒙老师。我早年的写作一定向梦学习了许多,我却浑然不知。

  早年经常做的一个梦:我走进一间挨一间的房子,那些房子破旧、空荡、布满灰尘,每一间我都熟悉,仿佛在里面居住过,我从一扇门走进另一扇门,一夜都走不出去。

  另一个梦里我在钻洞,一个曲折漫长的洞,我熟悉里面的每个拐弯和岔道,我从没走错却从没走出去过。

  有一段时间我梦见自己在爬一个高塔,仿佛已经爬过无数次,每次快爬到顶了,醒过来。多年后我带母亲回甘肃老家,在金塔县城,突然看见我梦中爬过无数次的高塔,我在塔下愣愣地站了好久,第一次清醒地看见一个早年的梦境。那是母亲逃荒到新疆四十年后第一次回老家,她把我孕在腹中带到遥远的新疆,她在甘肃金塔县怀孕,我在新疆沙湾县出生。我有两个故乡。

  那个夜夜梦见的高塔是父母早年的念叨被我记住呢,还是,我在孕育中早早看见了它?

  另一个梦中我长途跋涉去一座城市,城北边有一个破煤矿,路拐弯处一片楼房,每次我都回到一幢未完工楼房的5楼,不知道那是谁的家,我在那里寂静地住下来。也是好多年后,我在乌鲁木齐南湖小区5层的住宅里,突然想起早年在乡下的梦。离这儿不远是已经废弃的六道湾煤矿,梦中的场景和现实惊人相似,似乎我的一部分生活,突然地掉进早年做好的一个梦里。

  更多的梦中我跑着跑着飞起来。就在昨晚的梦中,我又一次飞了起来,脚下是大片的夏天的绿色玉米地。

  不知道那些反反复复的梦,要告诉我什么。我因为不理解也许早已错过了什么。做梦似乎是天生的,不需要向谁学习。我的写作,却一直在向梦学习。

  我不知道自己一直向梦学习。我很早懂得隐喻、夸张、跳跃、倒叙、插叙、独白这些作文手法。后来,我写作多年,才意识到,这些在文学写作中常用的手法,在梦中随处使用。做梦用的手法跟作文一模一样。

  隐喻作为一种文学手法,很可能是作家从梦中学来的。所有的梦都有隐喻性、多解性。早晨醒来回想梦,一如阅读深奥晦涩的文学。梦充满隐喻、令人费解。人相信梦的暗示,千方求解,并大致找到梦隐喻的规律。比如梦见小孩是遇到小人,梦见火要发财,梦见飞是长个子等等。一些复杂的梦需要专门的人解读,回想梦的过程是文学欣赏过程,破译梦便上升到文学研究了。

  梦的多义性是文学的重要特征。我写一个句子时,希望语言的意义朝无数个方向延伸,在它的主指之外有无限的旁指,延伸向远方。这也是梦的特征。

  梦呓、梦话也叫胡话。说胡话,一个已经睡着不该说话的人说的话。突兀的一两句,没前没后,自言自语。他对着梦说话,我们看不见他的梦。

  最好的文学语言是梦语言。

  梦呓被多少文学家借鉴发展为超现实的语言叙述方式。

  梦是夸张的,梦的夸张体现在敏感。一只蚊子飞过耳旁,梦会夸张成一架飞机。一个关于飞机的梦,就这样从一只蚊子飞过耳旁开始了。许多宏大的文学作品可能起源于一个小小的诱因。

  梦中的故事常常跳跃,一念间从一个场景跳到另一场景。有时似乎跳跃得跑题了,醒来一想,此梦的主题恰好在离题万里的细节上。

  有些梦是倒叙,先有果,后有因,故事逆着时间朝前发生。我突然回到了童年,回到童年的梦都是倒叙。梦应用倒叙非常顺便,因为梦里的时间是一种可以悬置、翻转、倒退、仰俯、伸缩自如的文学时间。

  插叙是梦中惯用的手法,一个平铺直叙的梦,常有莫名其妙的故事插入。

  有时中途插入的故事成了梦的主题,旁枝长成主干。好像也没什么不合理。

  梦自有合理性。

  伏笔更是被梦用到极致。经常在一个新梦里感觉到熟悉气息,仿佛先前经历,或许这事在旧时的梦里开了头,略微显露了一下,此梦牵出彼梦的头绪来,甚至几十年前埋的伏笔,都牵连出来。

  不知道人一生的梦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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