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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公巫臣为得到夏姬,处心积虑,两面三刀,则类似伪君子。
夏姬与申公巫臣的女儿长大,也有倾城倾国之貌,晋国大夫叔向想娶她,叔向的妈妈曾坚决反对,认为“甚美必有甚恶”。将极致的美与极致的恶画上等号,显然是夏姬给人的负面印象太深——王稚登那句台词,对人对己而言都相当地不伦不类。她一向钟情清幽高洁的兰竹,他却以芜秽的浮花浪蕊比拟她,这种“玩笑”太越界也太不堪,尤其从他——她的“登哥”口中说出来,字字可以见血封喉。
是最后的狂欢还是鼎盛的谢幕?抑或她埋伏的失落、痛楚又被撕开?或者,王稚登脱口而出的戏言令她陡然明白他心底的漠视、狭斜……反正,苏州之行很消耗心力,马湘兰回南京不久就病了,她“燃灯礼佛,沐浴更衣,端坐而逝,年五十七矣”。马湘兰的信被王稚登保存,后编入《名媛书简》,他为她的两卷诗《湘兰子集》作序,写有《马姬传》,还有挽歌十二首。比如:
歌舞当年第一流,姓名赢得满青楼。
多情未了身先死,化作芙蓉也并头。
红笺新擘似轻霞,小字蝇头密又斜。
开箧不禁沾臆泪,非关老眼欲生花。
王稚登少年时诗作“雕香刻翠”,如今已到暮年,笔墨泛泛的,没什么雕章琢句的刻意或讲究。他翻箱重读马湘兰当年的情书,轻霞般的红笺上,有细密的蝇头小字。情牵意惹,渗透墨迹,他当然早就懂得。故人仙逝,他也是伤感伤心的,也忍不住泪湿老眼,不过,感觉不到他特别牵肠挂肚的悲痛。这么看或许是因为,我们到底晓得,她的“多情未了身先死”,终究跟他的“爱莫能助”有关,所以,便也知道他的“悼亡”,分量究竟如何。
很多人觉得,马湘兰为这段若即若离的感情耗神几十年,很没有必要。
其实,讨论王稚登是否值得她钟情已没什么意义,她这么固执凝滞地对一个幻象心驰神往,任情思信马由缰、随心所欲,收获的也未见得是虚空。套用一句流行语:对象是谁无关紧要,她爱的不过是爱情本身。说起来,不对等的感情会令人严重透支、心力交瘁,奇怪的是她却不曾萎靡凋残,反而将风华绝代的传奇一演到底。对,别忘了她的画家身份呢——据说马湘兰脚很大,画画可能才是让她真正身心俱稳、意态从容的大脚吧。她的画在当时就有盛名,求画者甚多。她借花木竹石写磊落的君子风度,排遣落寞飘零之绪,用画上的题诗明心迹、传情意:“幽兰生空谷,无人自含芳;欲寄同心去,悠悠江路长。”“一叶幽兰一箭花,孤单谁惜在天涯?自从写入银笺里,不怕风寒雨又斜。”《明画录》说她的墨兰“潇洒恬雅,极有风韵”,清代文人汪中说她的丛兰、修竹“秀气灵襟,纷披楮(楮:纸)墨之外”。当时就有不少人喜欢她的画,甚至泰国使者也知道马湘兰,专门购买她的扇面收藏。
至今,故宫博物院和上海、广东、苏州、东京等地博物馆都藏有她的扇面、立轴、长卷等,书画拍卖市场上也常见她的画幅。细看她的兰竹图、兰石图或兰竹水仙,花与叶都纤细婀娜,兰草、水仙有临风飘摇的轻柔,似带一丝无奈和羞怯,有时竟还无力地深深垂下腰来,差点要蘸到下面那弯活泼的流水;就连题字为“森森君子节”的竹子,也从来不是粗枝大叶、凛然伟岸,要人谦卑着仰视的那种,它们细密的枝叶透着生机,却也玲珑、自抑而谦和;衬托花叶们的石头也线条温婉,毫无嶙峋险绝之态;她的字也柔媚娟秀……奇怪的是,这些女人气浓郁的阴柔笔意,却并不能使她的画幅苍白瘫软,那一枝一叶都柔软得自有底线,有一股内敛精巧的气韵环绕其间,仿佛力透纸背,骨子里是笃定的、心中有数的。大约,太极拳的舒缓绵软后面,那种筋道韧性的力量,就与此类似吧。
看得出来,她的性格不够泼辣狠烈,但举止进退却也分寸严格、章法明晰。她虽有侠气,却不是什么刚硬的巾帼须眉,她比普通女人更女人。
(《书屋》201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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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悲惨的人生,温暖的写作(1)
——写给萧红百年诞辰
魏微
萧红的一生,泛泛而言是很惨的,短命,穷困,奔波,她从十九岁离家出走,这一走便再没回头——中间辗转回去过一次,和未婚夫住在哈尔滨的东兴顺旅馆,后来怀孕,未婚夫出逃,引出着名的“萧军救美”一段。
这一段堪比小说情节,然而萧红自己断不肯这样写,也写不出,因为她是散文化的笔法,她最好的文字几乎都是非虚构的,关于她童年的记述,在后花园里,和祖父、秋虫在一起;关于她的呼兰县城,东二道街,西二道街,十字街,那些穷邻居,翠姨和堂哥的恋爱……她以一个小孩子的眼光,就这样东看看、西瞧瞧,很多年后才想起把它写出来。
很多年后,也就是1940年,她离家出走已经有十年了,这十年,她几乎是马不停蹄的,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几乎大半个中国她都走过了——这大概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离开家乡,到外面看看去!萧红的出走是为逃婚,然而即便不为逃婚,她大概也会找其他的理由逃出去的,小小的呼兰县城藏不下她,不是因为她要写作,立志当个作家,而是她身上有太多活泛的、不安定的因素。
萧红是典型的“女文青”的性格,历朝历代的“女文青”大多如此:爱折腾,不愿守本分。李清照也折腾过,那是人过中年,赵明诚死了以后,她择人再嫁,嫁的是张汝洲,此人大概品性不端,贪慕李清照的钱财,因此夫妇不睦,常有恶语相向、拳脚相加的时候。我读李清照的生平,读到这一节,真是“惊且骇”,继而又有些欣喜,以为是看到了一个真女子,并不如常人所想的,总一副“凄凄惨惨凄凄”的幽怨模样,而是具有真性情、大胸怀的,否则怎会扶窗北向,呼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样的千古句?
总之,早晚都得折腾,这是一般文艺女性的通病——或许是所有人的通病——那些有才华的去折腾文艺,没才华的去折腾异性,世间人莫不如此吧?
也有一些人,是连带文艺、异性一块儿折腾的,并且都弄出了很大动静的,大概算得上是人间极品了:非有巨大生命能量的人不能为,譬如毕加索,譬如拜伦。也有一类人,生命能量更大一些的,他把能量攒着,所谓“术业有专攻”,攒到一定程度,世界就乱了,我所知道的拿破仑和希特勒,在私生活方面都是极其节俭的。
其实文艺创作也如此,才华是一方面,生命能量是另一方面,这两者缺一不可,就好比一枚钱币的正反两面。世间若真有个林黛玉,恐怕也是“空有才华自嗟叹”,因为她太弱了,耗不起。创作本身,该是对生命的一场消耗吧?很奢侈的,对女人来说尤其如此,大概是,女性无论身心两面,较之男人都弱了一层,若想做成一件事情,必得付出十分努力才有可能,其余事竟难以顾及了。
倘若有人以冰心、凌叔华等人为反例——然而此两人实在不是作反例的合适的人选,第一,才华不够,凌叔华或许稍好些,然而太多的小儿女闲愁,格局终究有限;第二,不多的一点才华,冰心分出来了,用来爱全天下的小朋友去了;凌叔华也爱,比较合乎情理,她爱上了英国的一个年轻人,后来不了了之。
妥协下来的结果是,生活圆满了,创作结束了——也许是,生活不圆满,创作也结束了。这是另一个话题了,涉及才华。
不是说,生活和创作不可兼得,虽然兼得者很少;我想这其中最关键的是个性,创作尤其需要个性,而生活必不能有个性,除非实施分身术,否则谁能做到左右逢源,写作时是一副面孔,生活时另换一副面孔,一天中无数次地变脸,一月月,一年年,非发疯不可!
也有不折腾的,像张爱玲,我想,这是因为她有自知,太过冷静;就生命力而言,张爱玲是弱了些,远不及她的才华,幸好她那时还很年轻,是能够凝神、聚气写几篇漂亮文章的,再晚一些,恐怕就真来不及了。我能够想象,她住在上海的那间公寓里,不拘是书桌旁,还是阳台上,整个身心都打开了,每个毛孔都在呼吸,感觉、听觉、味觉、嗅觉、自己、世界全连成一片了……即便没有胡兰成,这样的写作怕也不会持续太久,她是整个把自己搭进去写了,两年已是极限了。
可是这样也好!张爱玲是,她把一生的精华集中在两年内挥霍殆尽了,无论是文字的,还是情感的,三十岁以后已是油灯将尽了。可是才华的体现本该是这样的吧?集中起来才叫绽放,分摊到生命的各个阶段,就看不见了,形同没有。
我曾经比较过张爱玲和萧红——很多人都愿意把她们作比较——其实这两人毫无共同点,除了都姓张,都写得好,都活得惨。——可是写到末一句,我突然有点怀疑,什么叫惨呢?谁不惨呢?也许是,并不是因为她们写得好才活得惨,而是因为写得好,读者“发现”了她们的惨。怎样的心理啊?深究下去很可怕的。
就譬如萧红,倘若有幸如冰心,去过那样一种安逸人生——究竟冰心是否安逸,外人又怎知道?不过是猜测罢了——她还能写出那样的文字吗?即便写出来了,好是好的,读者还会那样念记吗?这世上好的文字太多了,太多都被湮没了。
想来这是一切文艺女性的悲哀,“人文不分”是她们普遍的归宿,但凡以才华显世的,经历立刻被翻出来,翻尸倒骨尽挑恼人的部分来说,像费雯丽疯了,克洛岱尔也疯了,伍尔芙投河自尽,普拉斯煤气自尽,邓肯风流且死于非命,奥斯丁终生未嫁,嘉宝隐居又是同性恋……总之,一个个都很传奇,而且下场很惨。究竟未知是才华带来了噩运,还是噩运使才华得以名世?
也许才华之于女性,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一个魔咒吧?也许中国古话里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竟是有些道理的吧?
本来写这篇文章,是为纪念萧红百年诞辰,写到这里突然良心发现:萧红地下有知,当不会愿意被人这样纪念吧?统共就那点事儿、那几个男人,被人唾沫横飞说了几十年,几乎私生活的每一条缝隙都被扒开了,各种假设、可能性……一二三四都作了回答,她整个人已经被穷尽了。谁愿意这样被人嚼舌呢?谁禁得起这样嚼舌呢?若是因为文字的拖累,我想她一定会后悔她所写过的,虽然她所写过的,跟她后来所经历的没一点关系——可是,真的没一点关系吗?
所以我这里不能免俗,终究还是要“扒”一下她的经历。
我曾经作过一个设想,就是,萧红能否活得稍稍像样一点?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原因并不在于那几个男人,而是她身上有一团火,她是自己把自己烧死了。一般说来,萧红的生命力是很旺盛的,远胜于张爱玲,她若不是早逝,恐怕会一场接着一场恋爱谈下去的,每一场恋爱都很失望,消停一阵,欢天喜地又谈下一场去了;这并不是她不长记性,归根结底还是身体能量的问题,虽然她的体质又是很差的。
差不多她是靠直觉和本能行事的人,而不是靠头脑和理智。
她是十几岁的时候,家里给定的娃娃亲,后来祖父一死,父亲逼她成亲;逃,当然是要逃的,她是五四背景下的新女性,逃婚、叛逆、追求个性,几乎是那个时代年轻人的主流。先逃到北京,后来钱不凑手,又回去了;再逃,这一次未婚夫追出来了,萧红与他来到哈尔滨,竟然同居了。为什么要同居呢?不是白逃了吗?
未婚夫的兄长气不过,也许是面子上挂不住,一怒之下解除了他们的婚约,萧红的反应如何呢?她把夫家的哥哥告了!这一年,萧红差不多二十岁。
我后来总在想,我二十岁时在干吗?会去告状吗?应该不会吧,一般女性都不会吧?差不多就是囫囵几下,不了了之。是软弱?是胆小?是舍不得把自己砸进去!说到底,可能还是少一点力,萧红身上是有力量的,有一股狠劲儿,冷不防就会冒出来,一俟意识到,她自己也吓着了。
八百多年前,李清照做过同样的一件事,她把张汝洲给告进牢里去,——才新婚三个月,代价是她自己也坐了牢。我没有证据地猜想,李清照在做这些的时候,一定是非常镇静的,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每走一步都很清楚;她既然能不管不顾地下嫁张汝洲,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