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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随笔年度佳作_耿立-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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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就每天都来了,差不多成了一家人。病中他一个人躺在书房里,眼看虚空,大约也意识到这是他的暮年,他是孤独的,他这样一个瘦弱的老人(他那时其实并不算太老)……身后响起熟悉的脚步声,他回过头去,顿时,满屋子的阳光啊,他打了个招呼:

  “来啦?”

  她说:“来啦!”

  鲁迅死了两个月以后,萧红回到了上海,先去万国公墓祭拜;这是1937年1月,半年以后,中日战争爆发。

  这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两萧”都曾做过努力,从上海到武汉,到山西,到西安……然而终不行了,他们是在西安正式分手的。这时,萧红已有孕在身。

  在西安,萧红和丁玲曾有过一夜长谈,谈了什么未可知;我在想另一个问题,她为什么没有去延安——就像丁玲那样;而且,她的朋友圈都是这一类型的,有信仰,有追求;萧军也是从延安过来跟她汇合的……唯一的解释是,她和张爱玲一样,对政治既无兴趣,也不通。

  而且这时,她和端木已互通情款了,我猜想。他们刚认识半年,这半年来,端木一直陪伴身边,——当然不只他们两个,还有萧军,还有一群人,俗称“东北作家群”的,他们是从武汉一路辗转来到西安的。

  在西安稍作停留,萧红就又回到了武汉,不久,她怀揣萧军的孩子,和端木举行了婚礼,这已是1938年5月了。据载,萧红对这次结婚是很平静的,在婚礼上,主持人让她发表感想,她说,她没有别的希求,只想过安定的生活。——然而对萧红来说,安定是何其艰难的一件事,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先不说那个乱世,兵荒马乱的,一颗炸弹没准就家破人亡了;单说她的性格,即便在和平年代,她也是难能有一颗安定的心的。

  她是走在路上想家的、一俟回了家又想上路的那种人,一句话,她是“生活在别处”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安定、幸福都是一些抽象的词汇,是他们赴汤蹈火、飞蛾扑火、怎么求都求不来的词汇,慢慢的,它就变成了哲学的词汇。

  两萧的分手,朋友圈里多有替他们惋惜的,然而对于萧红来说,我想这也是她性格的一个必然。她在生活上总有点稀里糊涂的,随意性很大,或有偶尔列个计划什么的,一二三四贴在墙上,执行不了几天就忘了的;就像一盆水泼出去,任由它自己流,她不过是遇上谁就是谁,遇上萧军是萧军,遇上端木是端木了。——后来她又遇上了骆宾基,生命的最后一截,就是这个年轻人陪她度过的。

  人家对她一点点好,她就记着了,早已泯灭的对于生活的希望又起来了;这一点她不像张爱玲,张爱玲是先预设了人生是一场悲剧,她按着这预设往下走,不作一点反抗,很冷酷地看着自己往下掉;她对人性也不作奢望,也正因此,反能有喜悦和慈悲,有惊喜。她对于爱也是这样,她是可以去爱人的,而不单单是被爱。胡兰成避难的时候,她去乡下看他,忍痛替他的女朋友画像;私下里,两人还交流对这姑娘的看法,议论一下她的美。她回到上海,不拘自己是卖文为生,省吃俭用攒钱汇给他,因为她体会他的难处,知道他更需要钱。她做完了她该做的,心里平安了,就去了结这件事,写信告诉他不再联系了,这以后就真不联系了。这以后,她就彻底地放下了这个人,其实是放下了所有的人,——连赖雅都不算的。

  某种意义上,张爱玲是比萧红更有力的人,咎在生命力不活跃;她对于这世界几乎是采取主动的态度,——虽然是以被动的方式:避世,旁观,悲观,独处……然而这也是她主动选择的结果。她是可以做到“文责自负”,敢承担,不推诿,不依傍任何人。我想这是因为她天性聪慧,——少有人达到的聪慧——把人生的来龙去脉过早地就看清楚了。

  萧红却正相反,对于人世,我想她从来就没看清过,她就像一个小火炉,一个鱼跃飞身扑进这滚滚红尘,然而她这小火炉终究是不能烫伤任何人,她只是伤了她自己。甚至对于爱,她也从来就没搞清爽过,虽然她一直在“爱”

  里头,她是太需要爱、也敢爱,却不知道怎么去爱的人。人家对她好,她心里有感应,于是就生活在一起了。可是她对人终究是有要求的,萧军太霸道,她吃不消,端木太绵软,她照样也吃不消;恁是换了谁跟她一起生活,慢慢的她心里总是有苦楚,有委屈……对于男人来说,她其实是很难侍候的。

  世人对端木多有指责,——自然了,两次生死关头他都丢下萧红,一个人独自逃命去了。一次是武汉大轰炸,萧红一个人腆着大肚子,混迹于逃难的人群里,从武汉到汉口,到重庆,到江津……惨是很惨的。另一次是在香港,她快要死了,身边是日本人的炸弹、飞机轰鸣、满城人都在逃难……她亲爱的丈夫又不知哪儿去了。

  然而我想情形也许并不那么简单(后来白朗等人也证实了这一点),端木就性情而言,是更能懂得女性,与她们的内心发生共鸣的,他对于萧红的懂得和体谅,自始至终都没有一点改变。他是萧红在世的时候,少数几个看出她才华的人之一——另一个据听说是胡风。这一点对萧红来说太重要了,我猜她在写作上可能没那么自信,尤其跟萧军一起的时候。

  他执意要给萧红一个名分,因而不顾全家人的反对,以未婚少爷的身份娶了一个经历复杂的大肚子女人,并且坚持举行仪式……究其然,是他知道萧红想要什么,喜欢什么,这是他对她的怜惜,不是高高在上的,不是施舍,而是他把她当作自己人,一个同样有才华的自己人。后来萧红说他是“胆小鬼、势利鬼”,那是萧红不识人。

  萧红死了以后,他做到了二十年不娶,每年清明都去她的坟头祭奠;后来有了妻子,便跟妻子一块祭奠;香港去不得了,他来广州祭奠,以期离她的墓地更近一点;后来广州也来不得了,他便托朋友代为祭奠……端木这样的人,其实是很稀罕的,即便那个时代都难有;更稀罕的是,对世人对他的非议和误解,他能不着一词,至死都不作解释,我以为这点是很了不起的。

  有一个说法不知是否可信,萧红写《呼兰河传》是受了端木的启发,从时间上看,确实是《科尔沁旗草原》在先的,也许端木常跟萧红聊起,关于这篇小说的构思、风格,关于他的家乡,他的童年,他对这一切的思念……无论如何,萧红又开始写了,这已是1940年了。

  1940年1月,劫后余生的端木夫妇来到了香港,——此时,张爱玲已在香港待了两年,是港大英文系一名品学兼优的二年级生,照样很沉默的,对这世界采取一种局外人的冷眼旁现的态度;这是中国两位天才文学女性的第二次交接:在同一个时间段,生活在同一个城市。

  萧红在香港住了将近两年,身心得以稍稍喘息;这两年里,她完成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呼兰河传》。可以说,没有《呼兰河传》,萧红将不成为萧红;有了《呼兰河传》,呼兰这个不起眼的北方小镇,就成了中国文学版图上最闪亮的地方之一。

  也可以说,萧红从十九岁离家出走,漂泊十年,逛遍大半个中国,中间历经饥寒、战争、逃难、逃婚、生育、和男人的伤心事,身体的衰败、内心的动荡……为的就是写这样一部小说,写这一部安稳的、平静的、温暖的、跟她的传奇经历绝无关系、事实上又有绝大关系的小说。

  我的意思是,萧红若没有离开故乡——故乡本来就是用来离开的——她就不会去写《呼兰河传》;她若没有后来的坎坷和不幸,《呼兰河传》就不会写得这样有感情,虽然她并不愿为了写得有感情而去经历那些坎坷和不幸。

  总而言之,1940年赴港后的萧红,借得短暂安宁——日本人还未打进来——她开始了《呼兰河传》的创作。我能够想象,写这部作品时,她一定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在她抬眼看向窗外的时候,不知她是否意识到,她是来到几千里外的香港,才想起自己也有故乡;身患重病(她得了肺结核,也许常担心自己就要死了),才跟童年有了亲近;回望自己这一生,她所受到的伤害,才知道祖父是这世上唯一对她好的人……她这个时候,整个就又回到了故乡,回到了童年,——某种意义上,她终生都活在童年里,从来就不曾离开过。

  我揣摩萧红的写作速度,应该是相当快的,她差不多是一气呵成式的写作,真正做到了“我手写我心”,就是心中有的,她就写出来,心中没有,她就不写了。她的语言虽好,却很少讲究,一看便知是喷薄而出的,——喷薄而出的作品,大多气血充足,气脉贯通,语言上却粗鄙简陋,不忍卒读。

  萧红却是其中少有的例外,她的文字,细观没一字是出彩的,她不肯在字句上做任何的推敲停留,但几段读下来,那个意思便有了,她想表达的便呼之欲出了,甚至超过了她能表达的……这个人对语言的运用是天生的,她的文字是有魔力的。

  她写文章就像说话,很口语化的,非常自由,有她自己的调门,颠来倒去,叽叽呱呱,却是怎么说都成文章;她大概有些古典文学的素养,但未必太多,而且看不出师承,却创造了今天“口语化”写作的先例,——不知可否这样说?

  而张爱玲正好相反,她自己也承认,她写文章慢而吃力;她熟读诗书,有深厚的中外文学的基底,她是在做足了童子功的情况下开始写作的,有太多的约束,一落笔就想到了前人的影子,然而她却创造了自己的风格;因为讲究,就整体的作品而论,她的成品率大于萧红,少数篇目甚至是字字珠玑,有些字词的应用简直是神来之笔;她也是自由的,只是在百般约束之下获得了自由;她的写作有点像跳芭蕾,捆着,绑着,脚尖踮起来,一圈,二圈,十圈,二十圈……就这么一直跳下去,达到了她这一行的极限。她和萧红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跳芭蕾的,一个是跳自由舞的。

  很多年前,我对她们作过比较,我曾经以为,萧红的文字是可能的,张爱玲的文字是不可能的;即,张爱玲更具有天才性。然而我现在推翻了这说法,这两人的文字都是不可能的,是我们这些平凡的写作者穷一生之力也难以企及的,因为她们不是在用力,她们是在耗自己的气血和生命!

  1941年10月,萧红入住玛丽医院,确诊是肺结核,一个月以后,因经济拮据返家养病。

  1942年1月,香港沦陷。

  1942年1月22日,萧红病逝于香港。临死前,在纸上写了一句话:“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得那半部红楼与别人写了。”

  这个别人她是看不见了:她死后不久,张爱玲即返回上海——萧红生活了两年的、发表成名作的地方;一年以后的1943年春天,张爱玲正式登上文坛,发表了以香港——萧红写出了代表作的葬身之地——为背景的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从此光芒耀眼。

  巧合乎?天意乎?中国文学的这一对双璧,这两个城市?

  (《文艺争鸣》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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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乡村教育:人和事(1)


  格非

  学校

  1971年9月,我开始上小学。那时我才七岁,还没到法定的上学年龄。

  奇怪的是,我们村的孩子,大多数都是属兔子的,属龙的只有我一个。母亲担心我落了单,找到了大队革委会主任,好说歹说,总算让我当了一名插班生。

  学校设在大队所在地唐巷村,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棱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因要自己准备课桌和凳子,母亲就将家里的一张枣木的长几抬到学校,权做课桌。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我们都叫他“薛驼子”。

  这个薛老师并不是每天都来学校,他家里的事情忙着呢!

  祠堂里趴着一头巨大的“水龙”,那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灭火神器。据说附近的村庄一旦发生火灾,报警的敲锣人还没有抵达我们村庄,那水龙就会未卜先知,提前发出呜呜的叫声。长长的压水杆上绑着一条红绸布,大概是图个攘灾去祸的吉利吧。老师不在的时候,我们就围着这条水龙跳上跳下,心里暗暗盼望着由远而近的锣声。偶尔从这里路过的大队干部如果看见我们在嬉戏打闹,就会让我们派两个同学去老师家,“把那个懒虫从床上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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