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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点着香烟,被烟雾熏得眯起眼睛,而后上下打量我。
“衣裳真漂亮,”他说道。“这颜色正适合你。”他伸出手,想摸摸黄色丝带,我将他的手打开。于是他说道,“啧啧,我看这脾气没怎么改善嘛。我们满心希望,禁闭之中,你会变得讨人喜欢些。就象苹果那样。还有牛。”
“你下地狱去吧。”我说道。
他笑了。萨克丝贝太太脸色一变,随即也大笑。
“听听这话,”她说道。“给一般姑娘讲,听起来就粗俗得要命。给千金小姐讲,听起来简直就是发嗲嘛。还是要说一句,亲爱的”她从桌上探过身子,压低了声音——“我希望你说话别这么恶毒。”
我直视她的眼睛。“那你以为,”我语调平稳地答道,“我会把你的心意放在心上,是吗?”她目露畏色,脸上颜色更甚;眼皮忽扇着,目光移至别处。
于是我喝着咖啡,再没开口。萨克丝贝太太坐在桌旁,双手轻轻拍打着桌面,她双眉紧锁,眉峰蹙起。约翰和理查德又在玩色子,耍两把便吵将起来。
达蒂在洗餐巾,盆里的水已洗成褐色。她洗好便将餐巾放在火炉前烘烤,水汽蒸腾,散发出臭味。
我闭上双眼,胃中阵阵绞痛。假使我有一把刀,我又寻思。或者一把斧子……然而,这屋子热得令人窒息,我又如此困倦,如此不适,我脑袋后仰,沉沉睡去。
待我醒转,已是五点。色子给人收起来了。艾伯斯先生也已回来。萨克丝贝太太在喂孩子,达蒂在做晚饭。熏肉,白菜,土豆泥和面包:他们给了我一份,我心怀悲愤,拣掉熏肉上的肥肉条,剥去面包皮,正如我挑出早餐鱼块上的刺,我将这份晚餐都吃下去了。
这时他们拿出几只玻璃杯。“想来两口吗,李小姐?”萨克丝贝太太说道。“来杯黑啤,要么雪利酒?”
“来杯杜松子酒?”理查德说道,他眼中闪着狡黠的光。
我要了一杯杜松子酒。于我而言,这酒的味道颇为苦涩,不过那银匙搅拌酒时,碰撞杯身的丁冬声,却给我某种懵懂又无名的快感。今日便如此消磨过去。其后的时日也如此消磨度过。
我很早便上床安歇——每回都由萨克丝贝太太为我更衣,她将我的裙子、胸衣收起锁好,然后便将我锁好。
我睡得不好,每日清晨醒来,身子不适,头脑却清醒,心里都是恐惧;我坐在那个小金椅上,反复思量这些禁闭时日中的种种细节,苦思脱逃之计。因为我必须逃脱。我要逃走。我要逃走,再去搭救苏。抓走她的那些人名叫什么?我记不得了。他们的医院在哪里?我不知道。不要紧,不要紧,我会找到那儿的。
不过,首先,我会回到布莱尔,求我舅舅给我钱——当然,他仍以为自己是我舅舅——假使他一分钱也不给我,我就去乞求仆人们!我去求斯黛尔太太!不然,我就去偷!我去书房里偷书,就偷最珍贵的那一本,然后卖了它——!
再不然,不行,我做不了。——因为回布莱尔的念头令我浑身颤抖,即便是此时此刻;很快我又想起,我在伦敦竟有几位朋友。
我认识哈斯先生和霍粹先生。哈斯先生——他喜欢看着我上楼梯。我会去找他,将自己送到他手里吗?我想我会,我已绝望至此……不过,霍粹先生更善良些;他曾邀我去他府上,去他开在霍利威尔街的店里。——我觉得他会帮助我。我肯定他会的。我觉得霍利威尔街不会太远——会吗?我不知道,此处也无地图。可是我会找到路。然后霍粹先生会帮助我。霍粹先生会帮我找到苏……
每当我身后有一扇门被他们紧锁住,我就想,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他们会忘记锁门。到时我就逃跑。他们会日渐疲于监视。——然而,他们未曾松懈。我抱怨这稠腻的令人筋疲力尽的空气。我抱怨这挥之不去的热气。我要求去厕所的次数,比我需要的更频繁:因为厕所位于屋后那条阴暗肮脏通道的另一头,那儿可令我重见日光。我知道我可以从那儿奔向自由,假使我有机会的话;然而机会总不降临:每回达蒂都要跟我一道走过去,再一直等到我出来。——有一回我试着跑两步,她轻而易举地就抓住了我,将我带回屋子。萨克丝贝太太打了她一记,因为是她带我出去的。理查德将我捉上楼,也打了我一记。“我很抱歉,”他边打边说道。“可是你知道我们为这事干得多辛苦。你须做的全部只是等待,等方便请律师过来。你跟我说过,你善于等待。你为何就不肯从了我们?”
那一记打出块淤青来。我日日看那淤青如何消退,心想:在这块淤青褪去前,我就要逃脱!我于沉默中度过许多时光,心中盘算着此事。
在厨房里,我坐在灯光边缘处的暗影中——或许他们会忘了我,我心想。有时,情势似乎表明他们忘却了我:屋里继续是一派纷乱景象,达蒂和约翰又亲又吵,小宝贝们尖叫连连,男人们玩纸牌或色子。
偶尔,会有些男人找上门——要么是些少年,也有女人和姑娘们来,更少见些——带着包裹,打算卖与艾伯斯先生。然后就卖掉了。他们不问晨昏,随时会到,来时带着些惊人的东西——粗货,俗物——在我看来,质聊低劣,都是些:帽子,手帕,廉价珠宝,几段花边——有次拿来的是一卷黄色毛线,还系着带子呢。源源不断的物流——与书籍流向布莱尔不同,书籍仿佛于隐晦无声中辗转沉沦,沉入一片粘稠的海洋,休眠于海底;也与书本上描述的事物不同,书本上那些用途明确,与人便利的事物——椅子,枕头,床,窗帘,绳索,棍棒……此处没有书本。在这片骇人的喧嚣中,只有生活。那些事物给收下来;唯一的用途,便是生财。其中最重要的生财之物,便是我。
“不冷吧,好姑娘?”萨克丝贝太太会如是说。“不饿吧?咦,你额头好烫!不是发烧吧,我怕是?咱可不能让你病着。”我并不作答。这番话以前我都听过。我任她拿毯子将我裹起,我由她坐下来揉搓我的手指和脸颊。
上面漏了一段;在莫德想起霍粹先生之后。
原文:
So my thoughts run; while the dawns of London break grubbily about me; while Mr Ibbs cooks bloaters; while his sister screams; while Gentleman coughs in his bed; while Mrs Sucksby turns in hers; and snores; and sighs。 If only they would not keep me so close!
译文:
当伦敦的黎明在我身边脏兮兮地扩展开来时,当艾伯斯先生烹调熏鱼时,当他姐姐发出尖叫时,当绅士在床上咳嗽连连时,当萨克丝贝太太在她床上翻身,又是打鼾,又是叹气时,我心中便会冒出这些念头。要是他们没有如此严密地看管我!
“你很不开心吗?”她会如是说。“瞧瞧这小嘴。笑起来肯定好看,肯定的。不笑一个吗?都不肯”——她咽下口水——“给我笑一个吗?好姑娘,就只看着那个老黄历。”她在黄历上画黑十字,以此计算时日。“差不多已经过了一个月了,只要再等两个多月。然后我们就知道结果啦!这时间不算很长,不是吗?”她几乎哀求地说出此话;然而我定定地盯住她的脸——仿佛在说,同她一道,度过一天,一小时,哪怕一秒,也嫌漫长。
“噢,对了,”她紧握我的手;时而松开,时而拍两下。“好象还是特别不习惯,对吧,小乖乖?”她说道。“别放在心上。咱们该搞点什么东西来,好让你提提精神呢?哎?一束花?发卡?配你漂亮的头发?百宝盒?会唱歌的鸟,关在笼子里的?”许是我身子动弹了一下。“啊哈!约翰呢?约翰,这儿有一先令——是个假先令,所以要快点花掉——麻溜儿出去,给李小姐买只鸟儿回来。——黄鸟儿,我亲爱的,还是蓝鸟儿?——不管了,约翰,只要是漂亮鸟儿……”她目光闪烁。
约翰去了,半小时不到就回来了,带回来一只家雀儿,养在柳条笼子里。
于是,他们围着鸟儿忙做一团。他们将鸟挂在房梁上,他们摇晃笼子,让鸟儿扑腾不止。那只狗,查理。威格,在笼子下面呜咽着跃跃欲试。可那鸟儿不叫——这屋里太暗——那鸟儿只是扑打着翅膀,叨咬笼子上的柳条。
最后他们将鸟儿抛到了脑后。约翰给它喂蓝色的火柴头儿——他说他打算,过不多久,给鸟儿喂一根长蜡烛芯儿,再将它点着了。
根本无人提及苏。曾有一回,达蒂做晚餐时,她望着我,搔搔耳朵。“这事儿有意思,”她说道,“苏在乡下怎么还不回来。有意思吧?”
萨克丝贝太太看一眼理查德,看一眼艾伯斯先生,又看一眼我。她舔舔嘴唇。“看这儿,”她对达蒂说道,“我本来不想再提起这事儿,不过现在你也可以了解这事儿了。这个真相是,苏不回来了,再不会回来了。”
绅士交她办理的最后那点儿小活儿,让她盯住,把钱收回来。那笔钱比先前说好分给她的钱多。她起了心,达蒂,卷了钱跑路了。”
达蒂下巴掉了下来,“不会吧!程苏珊?就是那个像你亲生女儿一样的家伙?——小约翰!”
约翰正好挑了这个时候下楼吃晚饭。“小约翰,这事儿你可猜不到呢!苏把萨克丝贝太太的钱全卷跑了,这就是为什么她不回来的原因。潜逃了。真是伤透了萨克丝贝太太的心。要是我们看到她,我们得杀了她。”
“潜逃了?程苏?”他嗤之以鼻。“她就没长这根神经。”
“得了吧,是她干的。”
“是她干的。”萨克丝贝太太说道,说着还望了我一眼。“我不想在这个家里听到她的名字。就这样。”
“程苏珊,变得比以前聪明啦!”约翰说道。
“你骨子里就流着坏血。”理查德说道。他也望着我。“说话阴阳怪气的。”
“我刚说什么来着?”萨克丝贝太太声音嘶哑地说道。“我不想别人提起她的名字。”她扬起胳膊,约翰不吱声了。
然而他摇摇头,发出一阵嘘声。又过了片刻,他哈哈大笑。“不过这下我们有更多的肉吃了,不是吗?”当他添了满盘的食物,说道。“或者说,应该有更多的肉,假使不分给我们这位大小姐的话。” 萨克丝贝太太见他对我怒目而视,便探过身子来打他。
此后,一旦有男女来此处打听苏的下落,就会被拉到一旁,像约翰和达蒂那样被人告知,她学坏了,出卖了萨克丝贝太太,伤透了她的心。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说:“程苏珊?谁想得到她这么狠心?那可是老母亲啊,那可是,从小看着她长大……”他们大摇其头,一脸惋惜。
然而在我看来,他们将她忘记得似乎太快了。在我看来,似乎连约翰和达蒂也忘了她。
毕竟,这是一所善忘的房子。这是一个善忘的街区。
有好多次,我在夜里被脚步声和车轮的吱呀声惊醒——是谁在跑动,是谁家在黑暗中离去,不知所踪。
那个面缠绷带,坐在对面带心型百叶窗的宅子门口奶孩子的女人,不见了踪影。她的位置被另一人取而代之——一个正在饮酒的人,而此人,接下来又将为他人取代。
苏于他们,算得何人?苏于我,又算得何人?身在此处,我生怕忆及苏双唇的触感,和她游走的手。然而,我也生怕忘却了这些。我期盼能梦见她。我从未梦到她。有时,我取出那曾被我当作母亲的妇人的画像,细细查看,借以寻找她的样貌——她的双眼,她的尖下巴。萨克丝贝太太见我如此,不由目露焦虑。后来她将这画像收了去。
“别想那些事儿了,”她说道,“那些生米煮已经煮成熟饭,再也没法改变的事儿。好吗,好姑娘?你想想接下来的事儿吧。” 她以为我在思索我的过往。然而我仍在思索我的未来。
当钥匙转动,我仍在仔细留意——马上就有一把钥匙会给他们落在锁上,我知道。我仔细留意着达蒂和约翰,艾伯斯先生——他们对我渐渐习以为常。他们会变得漫不经心,他们会忘了警惕。很快,我心想。很快的,莫德。
我这么想着;直到这件事发生。
理查德日日外出,却并不说明去向。他身无分文,律师一日不来,他便一日无钱:我以为他外出,仅是漫步于灰尘满布的街道,要么呆坐于公园内;我想,这镇子上厨房中的躁热和憋闷令我窒息,于他也一样。
然而某天,他外出后,不到一个钟头却又折回来。此时屋里有片刻的安宁:艾伯斯先生和约翰出去了,达蒂坐在椅中呼呼大睡。萨克丝贝太太由他进了厨房,他甩掉帽子,亲了她的面颊。他脸色通红,目光炯炯。
“好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