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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舞文弄墨,口出狂言,授人以柄。如今此案已奏闻圣上,究竟如何发落,要听从圣裁,你且委屈几日,听候发落。”
案情果真奏到了朝廷,乾隆皇帝还算是位圣明的君主,看过官府的奏状和刘统勋代纪晓岚呈送的陈词,不由得笑起来,认为这文字游戏,开得大了些,加上刘统勋的恳请,不但没有发怒,反倒很喜欢这副巧联,于是传下旨意,赦免纪晓岚罪过。一场虚惊到此而止。
经过这场风波,纪晓岚虽然谨慎了许多,但遇到穷人需要帮忙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地给予支持,所以纪晓岚在穷人心目中始终是个胸怀宽广,眼睛不势利的好官。
乾嘉时期,社会“风气日薄,人情日巧,其倾轧攻取之术,两机激薄,变幻万端,吊诡出奇,不留余地。……一切世事心计,皆出古人上。”
清朝文学家方庖蹲过中央级的监狱,并且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就叫《狱中杂记》。他写道:康熙五十一年三月(1715年),我在刑部监狱,每天都看见三四个犯人死掉从墙洞里拉出去。一块坐牢的洪洞县的杜县令说,这是病死的。现在天时正,死的还算少,往年多的时候每天死十数人。我问:北京市有市级的监狱,有五城御史司坊(监察部系统),为什么刑部的囚犯还这么多?杜县令回答说:刑部的那些喜欢折腾事的司局长们,下边的办事人员、狱官、禁卒,都获利于囚犯之多,只要有点关联便想方设法给弄到这里来。一旦入了狱,不管有罪没罪,必械手足,置老监,弄得他们苦不可忍,然后开导他们,教他们如何取保,出狱居住,迫使他们倾家荡产解除痛苦,而当官的就与吏胥们私分这些钱财。
方庖提到的这些榨取钱财的手段,晚清谴责小说作家李伯元在《活地狱》里有详细的描写:
山西阳高县有个叫黄升的人,无辜被牵连入狱。衙役的快班头子史湘泉把他关在班房里,故意用链子把他锁在尿缸旁边,那根链子一头套在脖子上,一头绕在栅栏上。链子收得很紧,让他无法坐下,就这样拘了大半天。直到掌灯时分,史湘泉出来与黄升讲价钱了:
“你想舒服,却也容易,里边屋里,有高铺,有桌子,要吃什么,有什么。”说着便把黄升链子解下来,拿到手里,同着他向北首那个小门,推门进去,只见里面另是一大间,两面摆着十几张铺,也有睡觉的,也有躺着吃烟的。黄升看了一会儿,便对史湘泉说:“这屋里也好。”史湘泉道:“这个屋可是不容易住的。”黄升问他怎的,史湘泉说:“进这屋有一定价钱。先花50吊(按粮价折算,每吊钱至少相当于60元人民币),方许进这屋;再花30吊,去掉链子;再花20吊,可以地下打铺;要高铺又得30吊,倘若吃鸦片烟,你自己带来也好,我们代办也好,开一回灯,5吊。如果天天开,拿一百吊包掉也好。其余吃菜吃饭,都有价钱,长包也好,吃一顿算一顿也好。”
黄升听了,把舌头一伸道:“要这些吗?”史湘泉道:“这是通行大例,在你面上不算多要。你瞧那边蹲着的那一个,他一共出了300吊,我还不给他打铺哩。”
这位黄升偏偏身上没有带钱,史湘泉一怒,将他送入一道栅栏门,里边的犯人又让他掏钱孝敬,黄升拿不出来,众人便一拥而上,将他打了个半死,又罚站了一夜。
即将处决的死刑犯应该是最难敲诈的了,但是吏胥们依然有办法,他们可以在行刑和捆绑的方式上做交易。
据方苞记载,即将执行死刑的时候,行刑者先在门外等候,让他的同伙入狱谈判,索要财物。当时的术语叫“斯罗”。如果犯人富裕,就找他们的亲戚谈。如果犯人穷,就找他们本人谈。他们对凌迟处死的犯人说:顺我,就先刺心,否则把你胳膊腿都卸光了,心还不死。对绞刑犯则说:顺我,一上来就让你断气。否则就缢你三次,再加上别的手段,然后才让你死。最难做手脚的斩首,他们还可以“质其首。”
凭借他们手里的“合法伤害权”,一般能从富裕者那里敲出数十两甚至上百两银子,从贫穷者那里也能把衣服行李敲干净。完全敲不出来的,就按照事先威胁的办法痛加折磨。
负责捆犯人的也这样。方苞说,不贿赂他,在捆缚时就先将其筋骨扭断。每年宣判的时候,死刑和死缓犯一概捆缚,押赴刑场待命,被处决的有十之三四,活下来的要几个月才能将捆伤养好。有的人会落下终身残疾。
方苞曾经问一个老胥,说你们无非想要点东西,又没有什么仇,实在没东西,最后也别那么折磨人家,这不是积德行善的好事吗?老胥回答说:这是“立法”,目的是警告旁人和后人。不这样做,别人就会心存侥幸。
吏胥们对自己立的法显然是一丝不苟的。与方苞同时被捕上刑的有三个人,一个人以三十两银子行贿,骨头受了一点伤,养了一个月才好。另外一个人贿赂的银子比前者多一倍,皮肉受了点伤,十来天就好了。第三个人掏的银子还要多一倍,当天晚上就可以像平常一样走路了。曾有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罪人贫富不均,都掏钱就行了,何必再制造多寡的差别呢?回答说:没有差别,谁肯多掏钱?
如此人情世态,纪晓岚虽观察到了,却也不可能使其改观。他就利用自己犀利的笔锋,予以揭露和呼吁,期引起大家广泛的关注。比如对于奴婢问题,奴婢是贯穿于中国古代社会而长期存在的社会阶层,他们处于社会最低层,倍受贵族、官僚、地主豪绅的欺凌和压迫,境况十分悲苦。清代处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奴婢问题本应大大淡化,然而,由于入关的满洲贵族在社会的经济政治生活方面仍然保存着浓厚的奴隶制残余色彩,蓄奴养婢之风竟极为盛行,以致“仕宦之家,僮仆成林。”这些奴婢“饥寒切于中,鞭扑加于外”,动辄被肆意虐杀。在如此境况下,奴婢或“饮恨自尽”,或逃亡反抗,奴婢问题因此成为开明官僚士大夫十分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
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以相当的篇幅与愤激的笔墨揭露出奴主肆意凌虐奴婢,“把一个人转变为一件物,把有生命的东西转变为无生命的东西”的残忍:
某侍郎夫人,凡买女奴,成券入门后,必引使长跪,先告戒数百语,谓之教导。教导后,即褫衣反接,挞百鞭,谓之试刑。或转侧,或呼号,挞弥甚。挞至不言不动,格格然如击木石,始谓之知畏,然后驱使。
一富室女,五六岁时,因夜出观剧,为人所掠卖。越五、六年,掠卖者事败,供曾以药迷此女,移檄来问,始得归。归时视其肌肤,鞭痕、杖痕、剪痕、锥痕、烙痕、烫痕、齿痕,遍体如刻画。
有御婢残忍者,偶以小过闭空房,冻饿死。
余常至一亲串家。……
入其内室,见门左右悬二鞭,穗皆有血迹,柄皆光泽可鉴。闻其每将就寝,诸婢一一缚于凳,然后覆之以衾,防其私遁或自戕也。后死时,两股疽溃露骨,一若杖痕。
如此惨无人道的凌虐充满野蛮的血腥味,令人怵目惊心,以致连“狐”也看不下去,愤而出面干预或表示同情:
《姑妄听之(四)》中,“刘拟山家失金钏,掠问小女奴”,其鞭笞之残忍使居刘家四十年而“不肯一露形声”的老狐也“实不能忍”。不得不出面指点金钏误置所在,解脱时已体无完肤的小女奴。
《如是我闻(一)》中,有一富室家的小女奴,“闻其母行乞于道,饿垂毙,阴盗钱三千与之”,结果受鞭箠“甚苦”。女奴受鞭之时,富室家数十年未尝为祟的狐痛哭失声,“哭声鼎沸”。主人“怪而仰问”。狐答道:“吾辈虽异类,亦具人心,悲此女年未十岁,而为母受箠,不禁失声。”
狐虽异类,却具人心,奴主虽具人形,却残忍至极,连狐也不如,如此辛辣的讽刺,隐藏着多么强烈的批判。
纪晓岚既以深切的同情去揭示奴婢血泪斑斑的遭际,又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别有意蕴地记叙了奴婢们的复仇。
有巨室眷属,连舻之任,晚泊大江中。俄一大舰来同泊。……日欲没时,舱中二十余人露刃跃过,尽驱妇女出舱外。有靓妆女子,隔窗指一小妇曰:“此即是矣。”群盗应声曳之去。一盗大呼曰:“我即尔家某婢父,尔女酷虐我女,鞭捶炮烙无人理,幸逃出遇我,尔追捕未获。衔冤次骨,今来复仇也。”言讫,扬帆顺流去,斯须灭影。缉寻无迹,女竟不知所终,然情状可想矣。
有御婢残忍者,偶以小过闭空房,冻饿死,然无伤痕,其父讼不得直,反受笞,冤愤莫释,夜逾垣入,并其母女手刃之,缉捕多年,竟终漏网。
京师某家火,夫妇子女并焚,亦群婢冤毒之所为,事无显证,遂无可追求。
对于如上奴婢的报复与反抗,纪晓岚不仅未加严词呵斥,反而为这些行动提出合理性依据:
人之爱子,谁不如我?其强者衔冤茹痛,郁结莫申,一决横流,势所必至。其弱者横遭茶毒,赍恨黄泉,哀感三灵,岂无神理!不有人祸,必有天刑,固亦理之自然耳。
这样的见解在那一时代足可谓为惊世骇俗。当然,作为高层官僚士大夫中的一员,纪晓岚不可能从本质上去揭露奴婢制度的黑暗,进而从根本上去反对这一制度。但是,即便如此,他对清代奴婢问题的犀利揭露和谴责以及他对奴婢非人地位的关注和同情,自具有不可抹杀的积极意义。
四、纪晓岚方圆进取之道:作一个有功名的人
学者经常不屑于做官,认为官场险恶,避之唯恐不及,其实大错特错了。纪晓岚崇尚儒学古老的务实传统,强调“天道远,人事迩”,认为“六经”乃是实实在在的经世致用的典籍。纪晓岚认为做官与做学问并不矛盾,做学问要方,做官要圆,方圆相济,相得益彰。
方圆进取之道一:以“投机的智慧”行“智慧的投机”
——“投机”一直是一个贬义词,其实,投机就是制造机会并把握机会。人生的路很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抓住一、两次机会,就能铸成一生的名望和成功。人之一世,总要求得一、二次投机取巧的机会。如果按部就班,肯定不会有太高的功名。在这个世界上,好人的位置越高,权力越大,社会就越纯洁。但有许多善良的人、正直的人往往不愿意投机取巧,不愿意谋求更高的位置、更大的权力。纪晓岚是一个讲求技巧的人,这不影响他的品格,不影响他的为人。在求取功名方面,纪晓岚的投机取巧也是充满智慧的,决不是卑鄙的小人伎俩。要进行“智慧的投机”,首先要锻造“投机的智慧。”
方圆实战:塑造自己的不凡之处
大凡伟人都有不平凡的地方,引起别人的注意,获得大家的崇拜,有时要靠“造神运动”,正如现在的“炒作”、“包装”一个道理。但要避免让人产生反感,就要适度,要有一定的依据。我们喜欢名声,但是名声来之不易,因为它产生于卓越,而卓越是稀有的,正像平庸是很平常的一样。纪晓岚本身才华横溢,聪明绝顶,况且出生时就有一些异于常人的地方,这些因素就是纪晓岚炒作自己的不凡身世的资本。
本着伟人和天才杰出之士都“生有自来”的古老传统,关于纪公的出生,各种神秘的记载很多。梁章钜《归田琐记》卷六,写得最为全面。主要说纪是一个女身的火精转世的,所以“耳上有穿痕”,“足甚白而尖”,“公常脱袜示人,不之讳也。”又言公为猴精、蟒精等等,不一而足。近人郭沫若的《我的幼年》中,也记他是母亲梦到天上豹子奔来而出世的,故取名文豹。当时即为林庚白《子楼随笔》所记。
关于纪晓岚的出生,有一则广为人知的故事是这样的:雍正二年(1724年)六月十五日午时一刻,纪晓岚的爷爷纪天申饭后到书房纳凉,靠在一张楠木椅上,手里捧着一卷书翻阅。看着看着,便进入了梦乡。……他看到从窗户钻进一只猴子。只见它只吃完桌上的果品,就到书橱翻腾那些书,像人一样,一部一部地翻着,看完的便扔在了地上。当将最后几橱书都捣腾到了地上时,已是一片狼藉。这时,猴子见纪天申手里还拿着一卷,就蹿上来夺……纪天申一急,醒来知是一梦。看着手中空空的,书已掉在了地上。这时,儿子纪容舒房里的一名老婢女走进书房,向老太爷施礼说道:“恭喜老太爷,午时一刻,大老爷房中的张夫人,添了一位少爷。”这个刚降生的男孩,是纪天申的第五个孙子,取名纪晓岚,字晓岚。
另外一则是:在一年六月酷热的天气里,纪天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