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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着大地。然而照片中最为醒目的就那个干瘦的少年。他全身布满了伤痕,那伤痕就像那土地的裂痕一样,纵横交错。他瘦得已经近似畸形的地步,灰黄干瘪的脸上是一双充满绝望与恐惧的黑色的大眼睛。是的,他给人的感觉是绝望的,然而绝望中却还夹着一丝丝期望,似乎在守望着什么……
我毫不犹豫的将这张照片扩晒、放大、表框,并把它命名为“伤痕”,然后送展参赛。
在忙完了参赛照片的事情后,我开始为小容的户口问题奔波起来。
5个月后,传来了“伤痕”获得世界大奖的消息,同时我接到了一笔巨额奖金。
对此我没有太大的惊奇,其实从送展的那一刻起,我就坚信它可以摘下桂冠。没有人能不为它动容。因此在知道我获奖后,我还是专心地为小容奔忙户口问题。而因为获奖拿到的大笔奖金,我以个人名义全部捐给了尚思村,我想这笔钱一定比“扶贫计划”更能带来效益。
花了近2年的时间,我终于让小容的户口转到了我的名下,他成了我法律上的儿子。
2年的时间,说长,似乎转瞬即逝;说短,又似乎承载了许多改变。2年间小容跟着我,身上已经开始长肉,身子也在不断拔高,原来那个干瘦得有些畸形的少年已经不见了。他的眼睛不再大得吓人,衬在那有了肉感的脸上,反而使他整个人清秀而又有精神。然而,他全身还留有那一道又一道大大小小的伤痕。有些伤口痊愈了,没有留下痕迹或只有淡淡的痕迹,然而有些伤口即使痊愈了,伤疤却永不会消失,昭示着伤疤的主人曾经受过怎样的伤痛……
小容适应城市生活的速度比我想象中快,于是在他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二年夏天,我便让他进入了一所附近的初中就读。他的求知欲也远比我想象中强烈,原来,他在农村里虽然吃尽了苦头,却没有放弃学习。他经常会带着一身的伤痛下地去干农活,也会顶着疼痛走好几个小时的山路翻过两座大山,到山那边的学校,偷偷的躲在墙角边听老师讲课。而学校的老师也因为感动于他对学习的热情而送给他一些课本、作业本、纸之类的学习用具。他的小学便是这样艰难的读完的。
而初中的生活在家里有我的照顾和支持,他衣食无忧,生活、学习上的用品我也都尽量给他最齐全最完好的。我为他选的学校离家不远,只要走十分钟。学校里还有有先进的教学设备、高水平的教师、友爱和善的同学。我还记得上初中的第一天,他回到家里像只小麻雀一样唧唧喳喳的不停的说着学校的事情。他很快的就适应了新学校的生活,可是大约因为小学里学的只是非常散乱零落,一开始他的成绩并不理想。然而他是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每天坚持着写作业、复习、预习,一样也不少。放假的时候他还经常在家里大声的朗读英语课文,我有时总会忍不住逗着他玩地调侃他几句,他每次总是脸一红就不理我的换个地方继续大声朗读起他的英语课文来。还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那句经典名言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不出一年,他的成绩在年级里都是前三名的。
我知道,对我他总是充满着感激,我给了他一个新的生活、新的世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主动承担起了家里的一切家务,也许这是他对我的小小报答。我也没有任何异议地让他接下了所有的家务活,因为我是个非常不擅长家务的男人。当然,我也知道,对他的父亲,他还是放不下心。
我没有告诉他,我其实是他的养父,因为在他那善良的心里,那个曾经几度几乎将他送他入鬼门关的男人,才是他的父亲。毕竟他的身上流的是那个男人的血,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有那个男人的基因。血缘,永远是最坚固的牵连。
对他来说,我到底是什么人?我没想去弄明白。
而对我来说,我对他是充满同情和关爱的。从一开始带他回来,就是因为同情心在作祟,在照顾他的过程中,同情变成了一种关爱,一种父亲对儿子的关爱。是的,不知不觉间,我慢慢的把他当成了我的儿子。
明明就是这样单纯的感情,可是我不知道,这样的感情在什么时候开始变质。我想大约是在那些与他相处的岁月里他渐渐的融入了我的生命。我的本能,总是让我无法欺骗自己。
☆ ☆ ☆在退出摄影界后,我进入一家小杂志社工作。这家小杂志社每月出版的一本杂志,在当地销量不错,因为内容大多贴近百姓生活,大众易于接受。而销量在全国来讲,就比一些有名的杂志就要逊色多了。
我负责的是杂志的一个小栏目,这栏目叫“百姓生活”。老百姓的生活,也不过就是衣、食、住、行。我无非就是写写这方面的文章,偶尔调侃一下这人心世道,还负责一些排版工作。对于名牌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我来说,这工作其实挺轻松,工资也不算低,最少养活两个人是不成问题的。
而且这家杂志社的工作室离我家不远,走路也就只有十几分钟。
现在我每天回到家,就慵懒的倒在沙发里,欣赏着厨房响着锅碗瓢盆的欢快旋律,今天也不例外。一阵阵菜香扑面而来,我肚子里的馋虫被这菜香弄得不安分起来。
自从小容来到这后,这个家每天都在改变。原来这里只不过是一间冰冷而缺乏人味的屋子,除了睡觉,我并不喜欢呆在这样的屋子里。小容来了以后,这样的屋子慢慢有了家的味道,有了生活的气息。
忽然想到,小容来这已经4年,他都已经是高中生,也开始完全能融入这城市人的生活了。在这4年里,改变的不止是他还有我,我也开始慢慢变得喜欢回家的感觉。
“吃饭了哦!”小容踏着轻快的步伐,端着一碟碟诱人的菜从厨房里走出来。我看着他忙了好一阵,才把饭桌上摆满各式各样的菜。
“哟!今天过年了?好丰盛的菜啊!”我说着故意提高了嗓音。
“是呀!”他想也不想就答。
“现在可是9月啊!怎么,那么想过年?”
“我……我过我的年!”他的脸有些涨红。
“你的年?”什么意思?
“我……我……我今天16岁!”
“啊?!”我惊奇的看着他。和我住了4年,他从没提过生日的事,我以为12岁连名字都没有的他,生日也……
“爸爸,总是在我生日这天对我特别凶……打我总打得也特别狠……”他说着低下了头,一阵沉默之后,他又强打精神抬起头来,说:“所以我对自己的生日可是很清楚的呢!”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的生日呢?这样我每年都会为你好好庆祝!”我以复杂的眼神看着他。
“不!”他的眼里写满倔强。
“为什么?”我还是看着他,把声音放得很柔。他又低下了头。
“我的生日并不是好日子,我只会拖累人……”
“你……你怎么还这样说?!”我依旧放低着声音。“我说过很多次了,你爸爸怎么说,都忘了!你只要听着我怎么说!”长年的毒打与辱骂在他的心里留下了很深的烙印,形成了一种丢不开的强烈自卑感。我真不知道到底何时他才能彻底丢掉那些可笑的自卑感。
他沉默了一阵,忽然笑了出来。
“我和你开玩笑呢!是我的同学说16岁生日一定要好好过,将来人生才会一帆风顺!”
我看着他一会,了解到他其实很坚强,很善良,总是能很快的从一时的阴影中走出来。或许这也是多年的毒打造就的顽强性格吧!
看他笑了出来,我也笑。
“哪个小鬼和你说的这样的傻话?人生是由自己决定的。”我拍了拍他的头,“来,坐下。开饭啦!我肚子饿得直叫唤呢!”
说完,我和他面对面地坐了下来。
“今天,你是小寿星呀,我就不和你抢菜了,你爱吃什么尽管吃,我让着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们吃饭的时候,对菜,总是你争我夺的。其实我也称得上是个“大胃王”,而小容也是在长身体的时期,我们两人都特别能吃。小容每次都尽量多弄些菜了,可是到了餐桌上,也马上就会被我们快速消灭。
“真的?太好了!你每次都欺负我!”
“欺负你?!”冤啊!其实我每次都会偷偷的让着他呀。
“就是!你每次都比我吃得多!”
“这话可不对吧?昨天我买了两个面包回来,是谁没声没息地就把它们解决了?”
“那个不算!”他脸红了。
“那是你饭前吃的,吃饭的时候又吃了个那个大鸡腿,和起来不比我多?”我当然不会轻易放过他。
“不算!不算!你上个星期五也不是……”
“哟,翻旧帐啊?好,我们来算算!”
“算就算!”
“……”
丰盛的晚餐,在我们边拌嘴时边进行着。
嘿嘿,都是男人嘛,为了食物斗斗嘴是正常的。不能吃就不算男人!(这可是我做人的歪理哟!)
小容的16岁生日虽然没有蛋糕,可是却也绝对是一个快乐而独特的生日。
16岁,该是一个长大的年龄了……
Act。4
我所在的杂志社在全国来说真的没什么名气。然而再小的杂志社,都有被著名杂志社邀请参加他们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可能。
这次我们社就光荣的得到了这样的机会。我作为杂志社的新人,老板却大方的把这样的机会交给了我,说是让我这新丁去长长见识、增加工作经验。我知道老板这是对我那名牌大学的毕业证书的“重视”。我当然不会拒绝,也没理由拒绝。
回到家,我就对小容说了,我要出差一个星期。闻言他的脸上有几分寥落,接着又马上隐去。
“哪时走?”他问。
“下星期二。”
“还有三天了。”他低喃着,像是自言自语。
“怎么?我不在了,没人和你抢菜吃,不好吗?”想来除了吃饭问题上,小容会比较好强,其他时候他总是特别乖巧。
“我不想一个人在家。”他显得有些寂寞。
“不要露出一脸寂寞的表情呀!这样叫我怎么放心啊。”我走上前,搂住了小容的肩膀,我知道他其实很喜欢依赖我。能被人依赖,其实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小容长大了,两个月前不是刚过了16岁吗?16岁也算半个大人了呢,而且小容的自理能力那么强,怎么会我不在就不行呢!”其实小容总是尽量做什么都不让我操心。
“哦。”他轻轻的应了一声,快速的从我的手臂里退了出来。“7点了,新闻联播开始了呢。”他拿起遥控器开了电视。整个人报膝坐在柔软的沙发里,眼睛盯着电视屏幕,一动不动。电视机里传来新闻播报员那百年不变的形式化的声音。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明显的感觉到容在和我闹别扭。他当然不是对我发脾气,只是很明显的不爱理我。
当年的“减负热潮”一夜之间热遍全国,然而中国的应试教育始终不允许学生“减负”。“减负”这两个字,在不知不觉间早已悄悄远离那些不堪重负的学生、那些讲求升学率的学校,在人们的视野里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分数永远是定夺学生好坏的标准,所以学生还是只能乖乖的在假期里走进课堂。双修日也变得没有意义。
星期六,小容全天都有课。而星期日他还是有半日的课。小容大部分时间不在家,在家的时候他本来就不是太爱说话的人,这两天,他似乎变得更沉默了。我不开口,他就完全没话说,我和他说话,他只随口答两句。
星期日的下午,我开始收拾行李,小容在他的房间里写他那永远写不完的习题。我手忙脚乱地把一件件衣物往行李箱里塞,此刻我才发现4年的时间让我已经几乎不认识自己的家,几乎所有东西的位置,我全都不知道了,我只有无奈地向容求救。
“小容,我上次买的那件咖啡色外套在哪?”当我地5次无奈的向小容发问,他干脆地走出了他的房间来到我的房里,他打开我的衣柜的最左边的柜子的那扇门,从衣架上取下那件咖啡色外套迅速的叠好放进我的行李箱。
以前的我总是把所有的外套(西装除外)都塞到最底层的抽屉里,最左边的那个柜子只挂西装,其他衣物都是随便放。而现在我发现小容把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外套都挂了起来,夏装、冬装和春秋装都分放在不同的柜子里。
他在家的时间向来比我少,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时间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完成了这项巨大的工程。我忽然发现,平时生活中让我操心的事情实在太少了。与其说我在照顾小容,不如说我在受小容的照顾。
“我真没用,自己的家都快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