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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凡乐,函锺为宫,夏日至,於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
《尔雅》曰:“邑外谓之郊。”又曰:“非人为谓之丘。”)。
陈氏《礼书》曰:“祀天於南郊,而地上之圜丘者,南郊之丘也。丘圜而高,
所以象天,此所谓‘为高必因丘陵’也。祭地於北郊,而泽中之方丘者,北郊之
丘也。丘方而下,所以象地,此所谓‘为下必因川泽’也。泰坛,南郊之坛也,
以之燔柴;泰折,北郊之坎也,以之瘗埋。言‘坛’,则知泰折之为坎;言‘折’,
则知泰坛之为圜。言‘泰’,则大之至也;言‘坛’、‘折’,则人为之也。祭
祀必於自然之丘,所以致敬;燔瘗必於人为之坛、折,所以尽文。宗庙之礼,瘗
埋於两阶之,则坛必设於圜丘之南,折必设於方丘之北矣。燔柴以升烟,瘗埋
以达气,则燔必於乐六变之前,瘗必於乐八变之前矣。先王燔瘗於郊丘,其牲角
茧栗,其牲体全┵(《国语》曰:“郊之事有全┵。”),其羹其器牺尊、疏
布幂、单杓、豆登、鼎俎、簋、匏爵之类(《诗》曰:“于豆于登。”《记》
曰:“器用陶匏。”《大宗伯》:“凡祀大神、祭大示,莅玉鬯,省牲镬,奉玉
。”《记》又曰:“以供上帝之粢盛。”《国语》曰:“天子亲春郊之盛。”
则郊有簋可知矣),其藉蒲越、藁秸(《记》曰:“箪之安,藁秸之尚。”),
其乐歌黄锺、太蔟,奏大吕、应锺,其舞《€门》、《咸池》,其鼓雷鼓、灵鼓,
其车玉辂、素车,其太常,其服大裘、衮冕,其执则大圭、镇圭,其位则神
南面、王北面,示北面、王南面,而日月从祀则日居东、月居西(《记》曰:
“祭社之礼,君南乡於北牖下,答阴之义。”惟此。则圜丘之上,王北乡可知也。
又曰:“大明生於东,月生於西。郊主日而配月。”则日月之位固东西设矣。郊
主日,犹王燕则主膳夫,王嫁女则主诸侯,古法见君则主侍人,皆致严於尊而郊
祀於卑也。其礼不过因其自然,以报本反始、教民严上而已)。古者,郊祀大略
如此而已。更秦,则兴、密上下之四,以祠五帝;至汉,则增之以北,以
祠五帝。秦之祠天不於圜丘,谓天好阴,而兆於高山之下;其祠地不於方丘,谓
地贵阳,而兆於泽中之圜丘。汉之祠天不於南郊,而於甘泉;其祠地不於北郊,
而於汾阴、河东,以至坛有八觚(後世坛有八陛,祀天其上,奏乐其下,非先王
扫地而祭之意),席有六采,乐有玉女,车有鸾辂,も驹龙马,一切侈靡,而匡
衡、刘向之徒,邪正异同之说,蜂起一时。元始之,缪戾尤甚,春则天地同牢
於南郊,冬夏则天地分祭於南郊。光武兆南郊於雒阳之阳,兆北郊於雒阳之阴,
其礼仪度数,一遵元始之制,而先王之礼隳废殆尽,良可悼也。”
右经传所载古郊祀之礼。
《周礼》,以苍璧礼天(“礼”谓始告神时,荐於神座,《书》曰“周公植
璧秉圭”是也。此礼天以冬至,谓天皇大帝在北极者也。礼神必象其类,璧圜象
天。植音值。疏曰:“《易》云‘天元而地黄’,苍、元皆是天色,故用苍也。
此以玉礼神,当燔柴之节也。”杨氏曰:“天皇大帝亦出於《星经》,在《六经》
无所见。”),牲、币放其器之色(放,方往反。币以从爵,若人饮酒有酬币。
疏曰:“按《聘礼》飨时有酬币,明此既非礼神之币,则献尸後、酬尸时,亦有
币之从爵也。”《春官·宗伯》。杨氏曰:“《大宰》注云:玉币所以礼神,疏
引《太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为证,谓王亲自执玉币奠於神座,以礼
神也。《大宗伯》注疏只云非礼神之币,乃酬尸之币,是礼神、酬尸各有币也。
然《经》但云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则币一而已。注疏又别而为二,恐未必然也。
又按《通典》云:礼神之玉以苍璧,其牲及币各随玉色,币用缯,长丈八尺。
《通典》之说,盖以郑元注《聘礼》释币制云制丈八尺。疏云若作制币者,每卷
丈八尺为制,合为匹也。”以上礼天玉币)。
郊特牲(疏曰:“郊所以用特牲者,天神至尊,无物可称,故用特牲。郊与
配座皆特牲。《召诰》云‘用牲于郊,牛二’是也。又《礼器》曰:‘祭天,特
牲。’”),祭天地之牛,角茧栗(《王制》。又《国语·楚语》曰:“郊特不
过茧栗。”)。郊事则有全(,升也。全其牲化而升之。《国语·周语》),
阳祀用も牲,毛之,(も,私营反。も牲赤色。毛之,取纯毛也。元谓:阳祀,
祭天於南郊及宗庙也。《地官·牧人》。又《祭法》曰:“用も犊。”杨氏曰:
“郑氏谓以苍璧礼天,牲币各放其方之色,则当用苍犊。《祭法》乃云用も犊,
其色不同,故以苍璧、苍犊为祀昊天圜丘所用,以も犊为祀感生帝南郊所用。郑
元、王肃两家问难,备见《郊特牲》疏,今不备载。愚窃以理推之,天道浑全,
阴阳五行具备,不比五方各偏主一色。远望则其色苍,纯阳则其色赤,故《说卦》
曰‘《乾》为大赤’,故周为赤色,用も犊。又如夏用元牡,殷用白牡,亦是天
道浑全,不偏主一色,又何以苍犊为疑?若郑分圜丘与郊为二,则诸儒辨之明矣。”)
郊血(疏曰:“崔氏云:《周礼》之法,郊天以燔柴为始,宗庙以地为始,社
稷以血为始,小祀辜为始。此云‘郊血’者,谓正祭之时,荐於尸座之前也。
‘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者,解郊血义。血,气也。夫熟食有味,味者为人道,
人道卑近而天神尊贵,事宜极敬,极敬不亵近,故用血也。用血是贵气而不重味,
故云‘贵气臭’也。”《郊特牲》。又《礼器》“郊血”疏曰:“凡郊与大飨三
献之属,正祭之时皆有血,有腥,有焰,有熟。此云‘郊血’,《周语》云:
‘郊之事则有全┵。’是郊祭天有熟也,有熟则腥可知也。今言‘郊血’者,
皇氏云:此据设之先後,郊则先设血,後设腥与焰、熟,虽以郊为主,其祭天皆
然也。”)。帝牛不吉,以为稷牛(养牲必养二也。疏曰:“郊天既以后稷为配,
故养牲养二,以卜祭也。若帝牛不吉或死伤,以为稷牛者,为犹用也。为用稷牛
而为帝牛,其祭稷之牛,临时别取牛用之)。帝牛必在涤三月,稷牛唯具(涤音
迪。涤牢中所搜除处。搜,所流反。疏曰:“此说覆上文‘帝牛不吉而取稷牛’
之事,以帝牛既尊,必须在涤三月,今帝牛不吉,故取稷牛,已在涤三月也。其
祀稷之牛,临时别取,故云‘稷牛唯具’。”《郊特牲》。此上祀天之牲)。
酒正辨五齐,曰泛齐、醴齐、盎齐、缇齐、沈齐(泛,方剑反。齐,才细反。
盎,乌浪反。缇音体。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醴成而汁滓相将,盎成而翁翁然葱
白色,缇者成而红赤,沈者成而滓沈。自醴以上尤浊,盎以下差清,其象类则然,
古之法式未可尽闻。疏:“三酒,事酒酌有事之人,谓於祭末卑贱之人得饮之。
昔酒久酿乃熟,故名昔酒,酌无事之人,於祭末群臣陪位不行事者饮之。清酒更
久於昔酒,祭时宾长献尸,尸酢宾长,不敢与王之臣共器同酌,故酌清以自酢。
事酒春成,以汉之酒况之,昔酒久乃成,冬酿接春成;清酒又久於昔酒,冬
酿接夏成。五齐、三酒俱用秋稻,麴蘖,但三酒味厚,人所饮也,五齐味簿,所
以祭也。通言之,齐亦曰酒,故《礼》云‘醴酒醍酒’。其鬯酒则自用黑黍为之,
与此别。”陈氏曰:“齐之作也,始则其气泛然,次则有酒之体,中则盎然而浮,
久则赤,终则沈。”);辨三酒,曰事酒、昔酒、清酒(元谓事酒,酌有事者之
酒;昔酒,今之酋久白酒,所谓旧者也;清酒,今中山冬酿,接夏而成)。
大祭三贰(郑司农云:“三贰,三益副之也。大祭天地。”元谓王服大裘衮冕所
祭也)。幂人,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幂,莫历反。以疏布者,天地之神尚质。
疏曰:“祭天无灌,唯有五齐、三酒,实於八尊。疏布者,大功布为幂,覆此八
尊。此据正尊而言,若五齐加明水,三酒加元酒,则十六尊,皆以疏布幂之也。”
又曰:“郑知此经祭祀是天地之神者,以其下经画布幂六彝,是宗庙之祭用六彝,
即知此疏布幂八尊无灌,是天地可知。举天地,则四望、山川、社稷、林泽皆用
疏布,皆是尚质之义也。”又“以画布幂六彝。”疏曰:“天地亦有鬯之彝,
用疏布,互举以明义也。存之。”)。大羹不和;牺尊疏布、单杓(大音泰。
和,胡卧反。牺,素何反;王,如字。单,章善反,又市战反。疏曰:“大羹
不和者,大羹,肉汁也;不和,无盐梅也。天古初,变腥但煮肉而饮其汁,未知
调和。後人祭既重古,故但盛肉汁,谓之大羹不和。牺尊者,先儒云,刻尊为牺
牛。单杓者,单,白理木也。贵素,故用白理木为杓。”《礼器》。杨氏曰:
“《周礼·司尊彝》有六尊:牺尊,象尊,壶尊,著尊,大尊,山尊。其尊名两
相对,则十二尊也。天地八尊,不知所用何尊。《礼器》言牺尊疏布、单杓,
则知祭天八尊专用牺尊,以疏布为幂,以单木为其杓也。”)。鬯人掌共鬯
而饰之(鬯,不和郁者。饰之,谓设巾。疏曰:“此直共黍之酒,无郁也,
故注云‘不和郁’者也。”《春官》)。天子亲耕,粢盛鬯,以事上帝(疏曰:
“按《小宰》注云:天地大神,至尊不。此祭上帝有鬯者,凡鬯有二:若和
之以郁,谓之郁鬯,郁人所掌是也,祭宗庙而灌也;若不和郁,谓之鬯,鬯人
所掌是也。谓五齐之酒,以黍为之,以芬芳调畅,故言鬯,故得以事上帝。”
《表记》。已上祀天酒齐、粢盛)。
蒲越、禾(《郊特牲》曰:“莞蕈之安,而蒲越、禾之尚,明之也。”
莞音官,徐音九。簟,大点反。越音活。稿,古老反。禾,简入反。蒲越、稿
禾,藉神席也。明之者,神明之也。疏曰:“凡常居下莞上簟,祭天则蒲越、
稿禾之尚也。今礼及隋礼,稿禾为祭天席,蒲越为配帝席,俱藉神也。”)。
器用陶匏(陶谓瓦器,谓酒尊及豆簋之属。故《周礼》'A105'人为簋。匏谓酒爵。
《郊特牲》。《郊特牲》“而社稷大牢”疏曰:“其祭天之器则用陶匏。陶,瓦
器,以荐菹醢之属,故《诗》述后稷郊天云‘于豆于登’。注云:‘木曰豆,瓦
曰登’,是用荐物也。匏酌献酒,故《诗·大雅》美公刘云,‘酌之用匏’。注
云:‘俭以质。’祭天尚质,故酌亦用匏为尊。”《通典》云:“尊及荐菹醢器
并以瓦,爵以匏片为之。”)。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
臭时(,五郎反。盛音成。,我也。木曰豆,瓦曰登。豆,荐菹醢也;登,
荐大羹也。笺云:“胡之言‘何’也。,诚也。我后稷盛菹醢之属,当于豆者
于登者,其馨香始上行,上帝则居安之,歆享之,何芳臭之诚得其时乎!美之也。
祀天用瓦豆陶器,质也。”《大雅·生民》诗。陈氏曰:“《尔雅》:木豆谓之
豆,竹豆谓之笾,瓦豆谓之登。先儒谓宗庙之簋豆用木,天地之簋豆用瓦。然
《诗》述祀天之礼,言‘于豆于登’,则祀天有木豆矣。”)。鼎,圣人亨以享
上帝(《易·鼎卦》。已上祀天之器)。
四圭有邸,以祀天(邸,丁礼反,又音帝。郑司农云:“中央为璧,圭著其
四面,一玉俱成。《尔雅》曰:‘邸,本也。’圭本著於璧,故四圭有邸,圭末
四出故也。或说四圭有邸,有四角也。”著,直略反。疏曰:“司农云於中央为
璧,谓用一大玉琢出中央为璧形,亦肉倍好为之,四面琢各出一圭。璧之大小,
圭之长短,无文。天子以十二为节,盖四厢圭各尺二寸,与镇圭同。其璧为邸,
盖径六寸,总三尺,与大圭长三尺又等,故云‘一玉俱成’也。又‘或说四圭有
邸,有四角’也者,此说四角,角即短矣。以无正文,故两释之也。”《春官·
典瑞》。杨氏曰:“‘四圭有邸以祀天’,即《冬官》‘玉人之事,四圭尺有二
寸,以祀天’也;玉人之事,其工也;典瑞,所掌之官也。‘玉人之事’疏曰:
‘先郑云:中央为璧,圭著其四面,一玉俱成。’又云:‘圭末四出。’若然,
此尺二寸者,未知璧在中央,通两畔总计为尺二寸;未知除璧之外,两畔之圭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