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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用,仰给於度支、转运使,四方征镇又自给於节度、都团练使。赋敛之司数四,
莫相统摄,纲目大坏,朝廷不能覆诸使,诸使不能覆诸州。四方贡献,悉入内库,
权臣巧吏因得旁缘,公进献,私为赃盗,动万万计。河南、山东、荆襄、剑南
重兵处,皆厚自奉养,王赋所入无几。科敛凡数百名,废者不削,重者不去,新
旧仍积,不知其涯。百姓竭膏血,鬻亲爱,旬输月送,无有休息。吏因其苛,蚕
食於人,富者得免,贫者丁存,故课免於上,而赋增於下。杨炎为相,乃请为两
税法以均之,自此吏不能容奸,权归朝廷(详见《田赋门》)。
初,德宗居奉天,储蓄空窘,尝遣卒视贼,以苦寒乞襦,不能致,剔亲王带
金而鬻之。朱Г既平,乃属意聚敛,常赋之外,进奉不息。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
有“日进”,江西观察使李兼有“月进”,他如杜亚、刘赞、王纬、李皆徼射
恩泽,以常赋入贡,名为“羡馀”,至代易又有“进奉”。户部钱物,所在州府
及巡院皆得擅留,或矫密旨加敛,或减刻吏禄,或贩鬻蔬果,往往私自入,所进
才什二三,无敢问者。刺史及幕僚至以进奉得迁官。继而裴延龄用事,益为天子
积私财,生民重困,又为宫市(见《征榷门》)。
朱Г僭位长安,既据府库之富,不爱金帛,以悦将士。公卿家属在城者皆给
月俸,神策及六军从车驾及哥舒曜、李晟者皆给其衣粮。加以缮完器械,日费甚
广。及长安平,府库尚有馀蓄,见者皆追怨有司之横敛焉。
裴延龄领度支,奏:“左藏库司多有失落,近因检阅使置簿书,乃於粪土之
中得银十三万两,其疋段杂货百万有馀,此皆已弃之物,即是羡馀,悉应移入杂
库,以供别敕支用。”太府少卿韦少华不伏,抗表称此皆每月申奏见在之物,请
加推验。执政请令三司详覆,上不许,亦不罪少华。
司马温公有言:“天之生财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譬如雨泽,夏潦则秋
旱。”善哉言也。後世多欲之君、聚敛之臣,苛征横敛,民力不堪而无所从出,
於是外则擅留常赋以为进奉,内则妄指见存以为羡馀,直不过上下之间自相欺蔽
耳。德宗借军兴用度不足之名,而行间架、陌钱诸色无艺之征敛,乃复不能稍丰
泾原军士之廪饷,以致奉天之难,至委其厚藏以遗朱Г。Г平而府库尚盈,人皆
追怨横敛,而帝方惩奉天储蓄空窘,益务聚蓄,不知所以致难之由非因乏财,盖
知聚而不知散,乃怨府也。不明之君可与言哉?
宪宗时,分天下之赋以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宰相裴又
令诸道观察、节度调费取於所治州,不足则取於属州,送使之馀与其上供者皆输
度支。时因德宗府库之积,天子颇务俭约。及刘辟、李平,赀藏皆入内库。方
镇于ν、王锷进献甚厚,帝受之,李绛言其非宜,帝喟然曰:“诚知非至德事,
然两河中夏贡赋之地,朝觐久废,河、湟陷没,烽候列於郊甸,方刷祖宗之耻,
不忍重敛於人也。”然不知进献之取於人重矣。其後,皇甫、王遂、李、程
异用事,益务聚敛,诸道贡献尤甚。
会昌末,置备边库,收度支、户部、盐铁钱物。宣宗更号延资库。初以度支
郎中判之,至是以属宰相,其任益重。户部岁送钱帛二十万,度支盐、铁送者三
十万,诸道进奉助军钱皆输焉。
元和中,供岁赋者,浙西、浙东、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八
道,户百四十四万,比天宝四之一,兵食於官者八十三万,加天宝三之一,通以
二户养一兵。京西北、河北以屯田广,无上供。至长庆,户三百三十五万,而兵
九十九万,率三户以奉一兵。至武宗即位,户二百一十一万四千九百六十。会昌
末,户增至四百九十五万五千一百五十一。宣宗既复河、湟,天下两税、榷酒茶
盐,岁钱入九百二十二万缗,岁之常费率少三百馀万,有司远取後年乃济,及郡
盗起,诸镇不复上计云。
李吉甫为《元和国计簿》及中书奏疏,以天下郡邑户口财赋之入较吏禄、兵
廪、商贾、僧道之数,大率以二户而资一兵,以三农而养七游手。
後唐庄宗既灭梁,宦官劝帝分天下财赋为内、外府,州县上供者入外府、充
给费;方镇贡献者入内府,充宴游及给赐左右。於是外府常虚竭无馀,而内府山
积,及有司办郊祀,乏劳军钱。郭崇韬颇受藩镇馈遗,或谏之,崇韬曰:“吾位
兼将相,禄赐巨万,岂藉外财?但伪梁之世,贿赂成风,今河南藩镇皆梁旧臣,
主上之仇雠也,若拒其意,能无惧乎?吾特为国家藏之私室耳。”至是,首献劳
军钱十万缗,因言於上曰:“臣已倾家所有,以助大礼。愿陛下亦出内府之财,
以赐有司。”上默然久之,曰:“吾晋阳自有储蓄,可令租庸辇取以相助。”於
是取李继韬私第金帛数十万以益之(继韬时以诛死)。军士皆不满望,始怨恨有
离心矣。
潞王之发凤翔也,许军士以入洛人赏钱百缗。既至,阅府库实金帛不过三万
疋、两,而赏军之费应用五十万缗,乃率京城民财,数日仅得数万缗。执政请据
屋为率,无问士庶,自居及僦者预借五月僦直,百方敛民财,仅得六万。帝怒,
下军巡使狱昼夜督责,囚系满狱,贫者至自经死,而军士游市肆皆有骄色。时竭
左藏旧物及诸道贡献,乃至太后、太妃器服簪珥皆出之,才及二十万缗。帝患之,
李专言於帝曰:“窃思自长兴之季,赏赉亟行,卒以是骄。继以山陵及出师,帑
藏遂涸。虽有无穷之财,终不能满骄卒之心,故陛下拱手於危困之中而得天下。
夫国之存亡,不专系於厚赏,亦在修法度、立纪纲。陛下苟不改覆车之辙,臣恐
徒困百姓,存亡未可知也。今财力尽於此矣,宜据所有均给之,何必践初言乎?”
帝以为然。军士无厌,犹怨望。
宋太祖皇帝乾德三年,诏诸州支度经费外,凡金帛悉送阙下,无得占留。自
唐末兵兴,方镇皆留财赋自赡,名曰留使、留州,其上供殊鲜。五代疆境迫蹙,
藩镇益强,率令部曲主场、院,厚敛以自奉。太祖周知其弊,後藩郡有阙,稍命
文臣权知所在场务,或以京朝官廷臣监临,於是外权削而利归公上,条禁文簿,
渐为精密。
六年,诏诸州通判、官粮科院至任,并须躬自检阅帐籍所列官物,不得但凭
主吏管认文状。
是岁,置封桩库。国初,贡赋悉入左藏库,及取荆、湖,下西蜀,储积充羡,
始於讲武殿别为内库,号“封桩库”,以待岁之馀用。
帝尝曰:“军旅、饥馑,当预为之备,不可临事厚敛於人。”乃置此库。太
宗又置景福殿库,隶内藏库,拣纳诸州上供物,尝谓左右曰:“此盖虑司计之臣
不能约节,异时用度有阙,当复赋率於民耳。朕终不以此自供嗜好也。”自乾德、
开宝以来,用兵及水旱赈给、庆泽赐赉,有司计度之所缺者,必籍其数,以贷於
内藏,俟课赋有馀则偿之。淳化後,二十五年间,岁贷百万,有至三百万者。累
岁不能偿,则除其籍。
止斋陈氏曰:“国初平僭伪,尽得诸国所藏之赋入内藏。是後,时时以州县
上供拨入库,而不齐集,守藏之臣每以为言,上亦不察察也。盖祖宗盛时,内
藏库止是收簇给费之馀或坊场课利,不以多寡,初无定额。熙宁二年,始命三司
户部判官张讽核实,讽取自嘉至治平十年以来输送之数、见得川路金银,自皇
三年并纳内库,馀福建、广东、淮南、江南东则各有窠名分隶。而十年之间所
入殊不等,乃诏今後并令纳左藏库,逐年於左藏库拨金三百两、银五十万两入内
藏,遂为永额。然讽元奏治平以前诸路所进坑冶、山泽、河渡课利,悉在其中,
既合为元额矣,在後中书再取旨,以诸路提点银铜坑冶司所辖金银场冶课利并依
久例,尽数上供入内库,则坑冶之入不理为左藏库年额之数。自是条制益严密,
皆王安石之为也。元丰元年,敕诸路上供金银钱帛令赴内藏库内者,委提刑拘催,
擅折变、那移、截留者徒二年,不以赦原。元诏令诸路坑冶课利七分起发赴内
藏库,三分充漕计,靖康改元,三分复尽输内藏矣。”
开宝元年,诏诸道给舟车辇送上供钱帛。
止斋陈氏曰:“国初上供随岁所入,初无定制,而其大者在粮、帛、银、钱、
诸路米纲。《会要》:开宝五年,令汴、蔡河岁运江淮米数十万石赴京充军食;
太平兴国六年,制岁运三百五十万石;景德四年,诏淮南、江、浙、荆湖南北路,
以至道二年至景德二年终十年酌中之数,定为年额,上供六百万石。米纲立额始
於此。银纲,自大中祥符元年诏五路粮储已有定额,其馀未有条贯,遂以大中祥
符元年以前最为多者为额,则银纲立额始於此。钱纲,自天禧四年四月三司奏请
立定钱额,自後每年依此额数起发,则钱纲立额始於此。绢绵纲虽不可考,以咸
平三年三司初降之数,则亦有年额矣。然而前朝理财务在宽大,随时损益,非必
尽取。上供增额起於熙宁,虽非旧贯,尤未为甚。崇宁三年十一月,始立上供钱
物新格,於是益重。宣和元年,户部尚书唐恪稽考诸路上供钱物之数:荆湖南路
四十二万三千二百二十九万疋、两,利州路三万二千五百一十八贯、疋、两,荆
湖北路四十二万七千二百七十七贯、疋、两,夔州路一十二万三百八十九贯、疋、
两,江南东路三百九十二万四百二十一贯、疋、两,福建路七十二万二千四百六
十七贯、疋、两,京西路九万六千三百五十一贯、疋、两,河北路一十七万五千
四百六十四贯、疋、两,广西路九万一千九百八十贯、疋、两,京东路一百七十
七万二千一百二十四贯、疋、两,广南东路一十八万八千三十贯、疋、两,陕西
路一十五万七百九十贯、疋、两,江南西路一百二十七万六千九十八贯、疋、两,
成都路四万五千七百二十五贯、疋、两,潼川路五万二千一百二十贯、疋、两,
两浙路四百四十三万五千七百八十八贯、疋、两,两淮南路一百一十一万一千六
百四十三贯、疋、两,而斛斗地杂科不与焉,其取之民极矣。方今版图仅及承平
之半,而赋入过宣和之数,虽曰饷军,出不得已,要非爱惜邦本之道,此宽民力
之说所以为最先务也。”
按:止斋此段足以尽宋朝上供之委折。上供之名始於唐之中叶,盖以大盗扰
乱之後,赋入失陷,国家日不暇给,不能考,加以强藩自擅,朝廷不能制,是
以立为上供之法,仅能取其三之一。宋兴,既已削州镇之权,命文臣典藩,奉法
循理,而又承平百年,版籍一定,大权在上,既不敢如唐之专擅以自私,献入有
程,又不至如唐之隳乱而难考则,虽按籍而索,锱铢皆入朝廷,未为不可。然且
犹存上供之名,取酌中之数,定为年额,而其遗利则付之州县桩管,盖有深意:
一则州郡有宿储,可以支意外不虞之警急;二则宽於理财,盖阴以恤民。承流宣
化者幸而遇清介慈惠之人,则上供输送之外,时可宽假以施仁;不幸而遇贪饕纵
侈之辈,则那计优裕之馀,亦不致刻剥以肆毒,所谓损上益下者也。呜呼,仁哉!
六年,令诸州旧属公使钱物尽数系省,毋得妄有支费。以留州钱物尽数系省
始於此。
止斋陈氏曰:“自唐末方镇厚敛以自利,上供殊鲜,或私纳货赂,即名贡奉,
至是始尽系省。按:後唐天成年宣命,於系省麴钱上,每贯止二百文充公使。同
光二年,庸租院奏,诸道如更妄称简置官员,即勒令自备请给,不得正破系省钱
物,则系省之名旧矣,然初未尝立拘辖钩管之制,要不使妄费而已。淳化五年十
二月,初置诸州应在司,具元管、新收、已支、见在钱物申省。景德元年,复立
置簿,拘辖累年应在。虽有此令,不过文具。三司使丁谓奏立转运司比较闻奏,
省司进呈增亏赏罚之法。然承平日久,国家盖务宽大,诸郡钱物往往积留,漕臣
靳惜,吝於起发,而省司殊不究知其详。魏羽在咸平则言淳化以来收支数目攒簇
不就,名为主计而不知钱出纳。王随在景德则言咸平以来未见钱物著落,诸州受
御指挥,多不供申,或有申报多是卤莽,以致勘会勾销了绝不得。范雍在天圣则
又言自太平兴国以来未尝除破,更有桩管,倍万不少。天圣至嘉四十年间,理
财之令数下,徒有根括驱磨之文,设而不用,以此见得开国以来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