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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食,农夫之粟,何所求售?况粮之来也,至远至艰;官之给也,至轻至易。岁
之丰俭,不可预期,傥不幸有水旱之虞,卒然有边境之急,何以救之?今运米一
斛至京师,其费不啻三百钱,诸军旧日给米二升,今若月赋钱三百,人必乐焉。
是一斗为钱五十,计江淮运米工脚,亦不减此数。望明敕军中,各从其便,愿受
钱者,若市价官米斗为钱二十,即增给十钱,裁足以当工脚之费,而官私获利,
数月之内,米价必增,农民受赐矣。若米价腾踊,即官复给粮,军人粜其所馀,
亦获善价,此又戎士受赐矣。不十年,官有馀粮,江外之运,亦渐可省。”上览
奏嘉之。
天禧末,京城所积仓粟一千五百六十万馀石,草一千七百万五千馀围。
国初以来,四河所运粟未有定制。至太平兴国六年,汴河岁运江淮米三百万
石,菽一百万石;黄河粟五十万石,菽三十万石;惠民河粟四十万石,菽二十万
石;广济河粟十二万石:凡五百五十万石。非水旱大蠲民租,未尝不及其数。至
道初,汴河运米至五百八十万石。自是,京城积粟盈溢。大中祥符初,至七百万
石(凡漕运,大约其数,亦计临时移易焉)。凡水运自淮南、江南、荆湖南、北
路所运粟,於扬、真、楚、泗州四处置仓以受其输,既而分调舟船溯流而入京师,
置发运使领之。荆湖、江、淮、两浙以及岭表金银、香药、犀象、百货亦同之。
惟岭表陆运至虔州而後水运(咸平五年七月,又命户部判官凌策,与江南转运同
计度,省自京至广南香药驿递军士及使臣计六千一百馀人)。陕西诸州菽粟,自
黄河三门沿流由汴河而至,亦置发运使领之。陈、颍、许、蔡、光、寿等六州之
粟帛,由石塘、惠民河而至。京东十七州之粟帛,由广济河而至,皆有京朝官廷
臣督之。凡三水皆通漕运,而岁计所赖者,惟汴流焉河北卫川东北有御河达乾宁
军,其运物亦有廷臣主之。川陕诸州金帛,自剑门列传置,分辇负担,以至租布、
及官所市布,由水运送江陵。自江宁遣纲吏运送京师,咸平中,定岁运六十六万
疋,分为十纲(旧常至数百万疋)。天禧末,水陆上供金帛、缗钱二十三万一千
馀贯、两、端、疋,珠宝、香药二十七万五千馀斤。诸州岁造运船,至道末三千
三百三十七艘,天禧末减四百二十一(虔州六百五,吉州五百二十五,明州一百
七十七,婺州一百三,温州一百二十五,台州一百二十六,楚州八十七,潭州二
百八十,鼎州二百四十一,凤翔斜谷六百,嘉州四十五)。
止斋陈氏曰:“本朝定都於汴,漕运之法分为四路。江南、淮南、浙东西、
荆湖南北六路之粟,自淮入汴至京师;陕西之粟,自三门、白波转黄河入汴至京
师;陈、蔡之粟,自闵河、蔡河入汴至京师;京东之粟,自十五丈河历曹、陈济
及郓至京师,四河所运惟汴河最重。
景德中,漕东南粟岁不过四百五十万石,後增至六百万。天圣中,发运使请
所部六路计民税一石,量籴粟二斗五升,岁可更得二百万石给京师。仁宗曰:
“常赋外增籴,是重扰民。”不许。时江南贵民贫,尚书员外郎吴耀卿以为言,
诏岁减五十万,後是三司奏,复增至六百万。然东南灾歉,辄减岁漕数,或百万
或数十万。又转移以给他路者时有焉。
庆历中,诏减广济河岁漕一十万石。後黄河岁漕益减耗,才运菽三十万石,
而岁创漕船,市材木,役牙钱,劳费甚广;嘉四年,诏罢所运菽,减漕船三百
艘。自是岁漕三河而已。
江、湖上供米,旧转运使以本路纲输真、楚、泗州转般仓,载盐以归,舟还
其郡,卒还其家。而汴舟诣转般仓漕米输京师,岁擢运者四。河冬涸,舟卒亦还
营,至春复集,名曰放冻。卒得番休,逃亡者少;而汴船不涉江路,无风波沈溺
之患。其後发运使权益重,六路上供米团纲发船,不复委本路,独发运使专其任。
文移坌并,事目繁夥,有不能检察,则吏胥可以用意於其。操舟者赇诸吏,辄
得诣富饶郡市贱贸贵,以趋京师。自是江、汴之舟,合杂混转无辨矣,挽舟卒有
终身不还其家而老死河路者。籍多空名,漕事大敝。皇中,发运使许元奏:
“近岁诸路因循,粮纲法坏,遂令汴纲至冬出江,为他路转漕,兵不得息。宜敕
诸路增船载米,输转般仓充岁计如故事。”於是言利者多以元说为然,朝廷为诏
如元奏。久之,而诸路纲不集。嘉三年,复下诏切责有司以格诏不行,及发运
使不能总纲条,转运使不能斡岁入,预敕江、淮、两浙转运司,以期年功,各造
船补卒,团本路纲,期自嘉五年汴纲不得复出江。至期,诸路船犹不足。汴纲
既不得至江外,江外船亦不得至京师,失商贩之利;而汴纲工卒讫冬坐食,苦不
足,皆盗毁船材,易钱以自给,船愈坏,漕岁额又愈不及。论者初欲漕卒得归息,
而近岁汴纲多佣丁夫,每船卒不过一二人,至冬当留守船,实无得归息者。时元
罢久矣。後至者数奏请出汴船,执政守前诏不许。御史亦以为言。治平三年,始
诏出汴船七十纲,未几,皆出江复故。治平二年,漕粟至京师,汴河五百七十五
万五千石,惠民河二十六万七千石,广济河七十四万石。又运金帛缗钱入左藏库、
内藏库者,总其数一千一百七十三万,而诸路转移以相给者皆不与焉。繇京西、
陕西、河东运薪炭至者,薪以斤计为一千七百一十三万,炭以秤计为一百万。是
岁,诸路创漕船二千五百四十艘。大约京师岁费粟四百馀万石,刍四百馀万围,
粟则漕运之人及畿县岁赋、商人入中皆在焉,刍亦赋於畿县,或体量和市。既而
罢商人入中粟,至景初议复之。论者或谓籴京师,则价翔贵,命官度利害,
後虽复之,然入中者无几。刍以体量和市者,遇岁俭则蠲之,前後不可胜数。至
和中,一岁凡蠲二十五万。三司尝请以布偿刍直,登、莱端布为钱千三百六十,
沂布千一百。仁宗以取直过厚,命差减其数云。
英宗治平四年,三司言:“京师粳米支五岁馀,久且陈腐,请令发运司以上
供五十万石粜贵处,市金帛储榷货务,以给三路军需。”从之。
发运司始於仁宗。时许元自判官为副使,创汴河一百纲,漕荆湖、江、淮、
两浙六路八十四州米至真、扬、楚、泗转般仓而止,复从通、泰载盐为诸路漕司
经费。发运司自以汴河纲运米入京师。
神宗熙宁七年,诏委官疏浚广济河,增置漕舟,依旧运京东米上供。
宣徽南院使张方平言:“国初,浚河渠三道以通漕运,立上供年额,汴河六
百万石,广济河六十二万石,惠民河六十万石。广济河所运,止给太康、咸平、
尉氏等县军粮而已,唯汴河运米麦,此乃太仓蓄积之实。近罢广济河,而惠民河
斛斗不入太仓,大众之命惟汴河是赖。议者不己,屡作改更,必致汴河日失其旧。
愿留神虑。以固基本。”
京东察访邓润甫等言:“山东沿海州郡地广,丰岁则贱,可募人为海运。
山东之粟可转之河朔,以助军食。”诏京东、河北路转运相度,讫无施行。
薛向为江淮发运使,先是,漕运吏卒上下共为侵盗贸易,甚则风水沉没以
灭迹。而官物陷折者,岁不减二十万斛。至向,始募客舟与官舟分运,以相检察,
而旧弊悉去。
七年,提举汴河提岸司言:“京东地富,粟可以漕运,但以河水浅涩,不
能通舟。近修京东河岸,开斗门通广济河,为利甚大。今请通津门里汴河岸,东
城里三十步内,开河一道,及置斗门,上安水磨,下通广济河,应接行运。”从
之。
八年,诏罢岁运粮百万石赴西京。先是,导洛入汴,运东南粟以实洛下,至
是,户部奏罢之。
元七年,知扬州苏轼上言:“臣窃见嘉中,张方平论京师军储云:‘今
之京师,古所谓陈留,四通八达之地,非如雍、洛有山河之险足恃也,特恃重兵
以立国。兵恃食,食恃漕运,漕运一亏,朝廷无所措手足。’因画十四策。内一
项云,粮纲到京,每岁少欠不下六七万石,皆以折会填偿,发运司不复抱认,非
祖宗之旧也。臣以此知嘉前,岁运六百万石,而以欠折六七万石为多。访闻去
岁止运四百五十馀万石,而欠折之多,约至三十馀万石,运法之坏,一至於此。
臣到任以来,所断粮纲欠折等人不可胜数,衣粮罄於折会,船车尽於折卖,质妻
鬻子,聚为乞丐,散为盗贼,窃计京师及缘河诸郡,例皆如此。盖祖宗以来,通
许纲运,揽载物货,既免征税,而脚钱又轻,故物货流通,缘路虽失商税,而京
师坐获富庶。自导洛司废,而淮南转运司阴收其利,数年以来,官用窘逼,转运
司督迫诸处税务,日急一日。谨按一纲三十只船,而税务那官不过一员,未委如
何点检得三十只船一时皆遍,而必勒留住岸一船检点即二十九只船,皆须住岸伺
候。以淮南一路言之,真、扬、高邮、楚、泗、宿六州军所得粮纲税钱,不过万
缗。而所在税务专栏,因金部转运司许令检点,缘此为奸,邀难乞取,十倍於官。
遂致纲稍皆穷困骨立,亦无复富商大贾肯以物货委令搭载。以此专仰攘取官米,
无有限量,折卖船板,动使净尽,事败入狱,以命偿官。显是金部与转运司违条
刻剥,得粮纲税钱一万贯,而令朝廷失陷纲运米三十馀万石,利害皎然。臣闻东
南馈运,所系国计至大,故祖宗以来,特置发运司,专任其责,选用既重,威令
自行。如昔时许元辈,皆能约У诸路,主张纲运,其监司州郡及诸场务,岂敢非
理刻剥邀难?但发运使得人,稍假事权,申明元编敕,不得勒令住岸条贯,严
赐约У行下,庶刻薄之吏不敢取小害大,东南大计,自然办集。”
徽宗大观三年,尚书省言:“六路上供斛斗己令直达,而奉行之吏因循,止
将岁贡额斛於真、扬、楚、泗仓廒为卸纳摺运之地。又以所管斛斗代诸路岁额不
足之数,且欠发运司米一百二十馀万斛不偿。乞将见在斛斗尽令般发赴朝廷。”
从之。
转般之法,东南六路斛斗,自江、浙起纲至於淮甸,以及真、扬、楚、泗,
为仓七以聚蓄军储。复自楚、泗置汴纲般运上京,以发运使董之。故常有六百万
石以供京师,而诸仓常有数年之积。州郡告歉,则折纳上等价钱,谓之额斛。计
本州岁额,以仓储代输京师,谓之代发。复於丰熟以中价收籴。贱则官籴,不
至伤农,饥歉则纳钱,民以为便。本钱岁增,兵食有馀。国家建都大梁,足食足
兵之法,无以加於此矣。崇宁初,蔡京为相,始求羡财以供侈费,用所亲胡师文
为发运使,以籴本数百万缗充贡,入为户部侍郎。自是来者效尤,时有进献,而
本钱竭矣。本钱既竭,不能增籴,而储积空矣。储积既空,无可代发,而转般无
用矣。乃用户部尚书曾孝广之说,立直达之法。时崇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也。孝
广之言曰:“往年南自真州江岸,北至楚州淮堤,以堰潴水,不通重船,般剥劳
费。遂於堰傍置转般仓,受逐州所输,更用运河船载之入汴,以达京师。虽免推
舟过堰之劳,然侵盗之弊由此而起。天圣中,发运使方仲荀奏请度真、楚州堰为
水闸,自是东南金帛、茶布之类直至京师,惟六路上供犹循用转般法,吏卒糜费
与在路折阅,动以万数。欲将六路上供斛斗,并依东南杂运直至京师或南京府界
卸纳,庶免侵盗乞贷之弊。自是六路郡县各认岁额,虽湖南、北至远处所,亦直
抵京师,丰不加籴,歉不代发。方纲米之来也,立法峻甚,船有损坏,所至修整,
不得逾时。州县欲其速过,但令供状,以钱给之,以至沿流乡保悉致骚扰,公私
横费,无有纪极。又盐法已坏,回舟无所得,舟人逃散,船亦随坏,本法尽废,
弊事百出,良可叹也。”
谭稹言:“伏读圣训,自转般之法废为直达,岁运仅足。自开岁纲运,不至
两河,所籴所般,数目不多,何以为策?令臣询访措置以闻。窃详祖宗建立真、
楚、泗州转般仓之本意,可谓至密。一则以备中都缓急,二则以防漕渠阻节,三
则纲般装发,资次运行,更无虚日。自其法废,河道日益浅涩,遂致中都粮储不
继,仰烦圣训,丁宁训饬,谓淮南三转般仓,今日不可不复,置淮南路泗州,江
南路真州,两浙路楚州。仍乞先自泗州为始,候一处了当,次及真、楚,既有籴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