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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姓士族坚守自己的经济利益,东晋政府正常的租赋兵徭取给,越来越困难,而兵役征发,困难尤大。因此,从北方南来止于江淮的流民群,就成为东晋朝廷注目的对象。流民群驻足未稳,田宅不立,同仇敌忾,有抗胡的热情。但是他们在艰险中觅道南来,本未受江左政权的羁绊,对江左政权未必竭诚效忠。江左政权也必然能够理解,流民群可用而未可随意用,要用得其时,用得其法,用得其人,用得其所,而且还要估计风险。虽然如此,朝廷每当困窘之时,总会自然而然地想到流民群。可以说,东晋一朝大事,几乎都与流民群有直接的或间接的关系。
征发零散流民之为扬州与江南诸郡僮客者为兵,成为王敦之乱的导火线,是众所周知的。东晋为平王敦之乱,没有其它兵力可资凭借,仍然只有动用流民武装。此事发谋于郗鉴、桓彝等人而为明帝采纳,卒灭王敦。但是作为后果,却孕育出流民帅苏峻之乱,这当然是郗、桓辈始作桶者和晋明帝始料所不及的。
尽管苏峻之乱教训了东晋当轴诸公,但仍无法改变东晋对于使用流民的需求。于是,产生了安顿流民以图得其死力的长远打算,即给流民田宅,用强藩加以控制,组织流民军队屯驻在京师以外的要地作为威慑力量。这样组织起来的流民武装,本意主要是用于防御外敌,不是用于北伐,更不是用于内争。使用流民成功的事例,首先是郗鉴对京口的经营。后来谢玄从流民和流民帅中募北府兵将成功,由此而有淝水之战的胜利,这与郗鉴早期经营京口因而得以羁縻江淮以北的流民帅,当有重要关系。
与下游北府经营相应,上游也出现了襄阳的经营。诸庾、诸桓控制上游时都十分重视襄阳流民的作用,其经营办法与下游京口相似。所以襄阳的流民武装,得以成为屏蔽荆、江的重要力量。不过,下游的建康得京口的保障,上游的荆、江有襄阳的武力,彼此各有所恃,又使东晋一朝上下游势力对峙的局面得以长久相持。本来是用于防御外敌的威慑力量,在内争中实际上起着作用,而且作用越来越大。
东晋一朝门阀政治,通常是由两三家当权士族分据内外,相抗相维。表面看来,这只是荆、扬的地域条件形成的,但是归根结底,还是由于上下游两支由门阀士族支配的主要是流民组成的武装形成均势,互相制约使然。苏峻乱后的七十余年中,分据上下游的武装力量没有刀兵相见,使东晋社会赢得了和平发展的时间,也使上下游的流民武装兔除了为士族门阀间的权力角逐而流血牺牲,这毕竟是一件颇有积极意义的事。
孝武帝死后,随着纷坛政局的发展,上下游所分别依仗的流民武装北府兵和襄阳兵,纷纷从抗御外敌的前线直接转入内战,其领袖人物,上游是杨佺期,下游是刘牢之,都可以归入次等士族代表人物一类。他们本来分别统辖于长江上下游的藩镇,属于门阀士族武装。后来他们卷进内战,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想使自己脱离门阀士族附庸武装的地位,逐渐发展成为独立的政治势力。但是数十年相沿的门阀政治束缚了他们的手脚,禁锢了他们的头脑,使他们摸索不到成功的道路,杨佺期终于成为门阀士族桓玄进入建康,代晋自立的垫脚石,刘牢之也被桓玄迫蹙至死。不过,他们失败的教训终于使刘裕聪明一些而获得成功,而刘裕的成功终归又是靠京口流民的力量。
东晋一朝,皇帝垂拱,士族当权,流民出力,门阀政治才能维持。等到士族不能照旧当权,司马氏也不能照旧垂拱而居帝位的时候,已经走到历史前台的流民领袖人物既抛弃了司马氏,也改变了门阀政治格局,树立了次等士族的统治秩序。但是历史并未因此而断裂,历史的逻辑在晋宋之际仍在顽强地起作用。次等士族的代表刘裕既继承了孝武帝伸张皇权的遗志,又在朝堂上安排了虽丧元气但有余威的门阀士族的席次。皇帝恢复了驾驭士族的权威,士族则保留着很大的社会政治影响。这就是具有南朝特点的皇权政治。刘宋前期,士族人物还凭借历史遗留的优势地位,在相当的程度上干预和操纵政治。不过这种情况并不长久,越到后来就越不显著了。
五 门阀士族的经济基础
世家大族和士族的存在,都是以大田庄为其物质基础。依靠宗族,大田庄经济比较容易形成,比较容易巩固,也比较容易持久。东汉大田庄经济状况,已有相当多的文献和考古资料足以说明了。
汉魏之际的大动乱,使北方本来是比较巩固的大田庄突遭破坏,普遍地发生了抛荒易主的情形。《三国志·魏志·司马朗传》所谓“民人分散,土业无主”,《后汉书·仲长统传》所谓“田无常主,民无常居”等等,当是包括大田庄破坏情况而言的。等到大乱稍息,流民渐归,田庄主抢占土地,恢复产业,又形成了一股浪潮。荀悦《申鉴·时事》所忧富人专封专地,主张“耕而勿有,以俟制度”,就是针对这股浪潮而言。司马朗、仲长统、荀悦,都是其时农村产业变化的见证人。至于荀悦所俟的“制度”,依魏晋的实际而论,其内容不是遏止这一浪潮,而是寓承认于限制。
乱后复起的大田庄主人,有些是原来的世家大族,但并不都是原来的世家大族。他们之中,有的成为魏晋士族中的旧族门户,有的就是所谓新出门户。我们可以从新野樊、庾二族的兴衰,大略窥见这种历史情况。
《水经·淯水注》谓新野樊氏陂,“东西十里,南北五里,俗谓之凡亭陂。陂东有樊氏故宅。樊氏既灭,庾氏取其陂。故谚曰:‘陂汪汪,下田良,樊子失业庾公昌。’”新野庾氏代东汉国戚樊氏而兴,当是东汉末年大乱之后的事。《隶释》卷二有《樊毅复华下民租田口算碑》及《樊毅修华帲П罚椒阌诹榈酃夂驮曛炼辏178—179)任弘农太守,其门户“出自中兴,大汉之舅,本枝繁昌,延庆长久”云云,还看不到这个家族的衰象。这说明樊氏之衰,庾氏之兴,当在光和初年以后。庾信《哀江南赋》叙其先人“经邦佐汉,用论道而当官”,当即指后来成书的《元和姓纂》卷六所载司空新野庾孟而言。兴于樊氏之后的庾公,应当就是这个庾孟。但庾孟子嗣无闻,门户似乍起乍落,这又说明新野庾氏在当时也只能吞附于旧族门户之尾,最多也不过与太原王氏、琅邪王氏差不多。新野庾氏在魏晋时期并没有真正昌盛起来。庾信所叙,不过是夸饰姓族而已。永嘉南渡时新野庾氏未得至建康而止于江陵,到南朝齐、梁间,新野庾氏居江陵者才在政治上和文化上兴起,这距汉末已三百年了。至于在西晋渐露头角而在东晋一度执国柄的门阀士族庾氏,却非出于新野而是出于颍川。颍川庾氏无疑属新出门户。
大田庄产业,一般都是山川与耕地相联的多种经营,东汉固然如此,魏晋也是如此。《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所载《山居赋》注,对此有所徵引。如谓仲长统曰:“欲使居有良田广宅,在高山流水之畔,沟池自环,竹木周布,场囿在前,果园在后……”①。又如引应璩《与程文信书》:“故求道田在关之西,南临洛水,北据邙山,托崇岫以为宅,田茂林以为荫……”②。又如引石崇“别庐在河南界,有山川林木,池沼水碓”③,即所谓金谷。魏和西晋士族在北方的田庄,大抵类此。这种田庄经济,都具有比较强的自给自足性质。
永嘉以后,士族南来,都汲汲于求田问舍,经营产业。他们都是山泽并兼,同北方田庄情况大体一样,所以才有东晋禁止封铜山泽的法令。《宋书》卷五四《羊玄保传》记东晋成帝咸康二年(336年)令:“占山护泽,强盗律论。”但是,“民俗相因,替而不奉,炮山封水,保家为利”,士族竞夺之风,不可辄止。他们竞夺的产业,与未离地著的北方士族的大田庄相比,由于缺乏强大的宗族势力而显得根基不稳,但就其规模来说则有过之。谢玄晚年经营的始宁山居,其规模和状况因有《山居赋》行世而得以知其详情。《赋》云前举仲长统、应璩所说的田庄,“势有偏侧,地阙周员”,比之谢氏累代开发的始宁山居,要局促多了。谢氏其余产业及别家士族产业的详情,我们就知之甚少。不过从《山居赋》注所云蔡氏、郗氏、陈氏以及昙济道人各与谢氏占有始宁一奥之事,以及《梁书》卷五二《顾宪之》传所云齐竟陵王萧子良“于宣城、临城、定陵三县界立屯,封山泽数百里”之事看来,其规模之大也是惊人的。至于吴姓士族的田庄,虽然规模不一,但由于土著之故,稳定性当有过之。
侨姓士族的这类产业,全是依仗与司马氏共天下的政治势力得来,又成为支持江左百年门阀政治的物质基础。谢灵运一方面夸耀其始宁山居的富实,一方面表示应当知足,但前提还是要有田业。《山居赋》注说到“非田无以立”,可见田产毕竟是士族立家的根本。《宋书》卷五八《王惠传》:琅邪王氏王惠“兄鉴,颇好聚敛,广营田业。惠意甚不同,谓鉴曰:‘何用田为?’鉴怒曰:‘无田何由得食?’惠又曰:‘亦复何用食为?’其标寄如此。”这是晋宋之际的事。按照王鉴之见,无田者是无由得食的。至于王惠“何用田为”、“何用食为”,恐怕只是本传所谓士族名士“言清理远”的标寄之词,不能证明他不食,也不一定能证明他无田。而王鉴若只靠聚敛营田而不假借政治势力,最多也只能成为一般富户,断难置得象谢氏始宁那样的山居产业。
门阀士族与司马氏共天下的局面,其经济表现是,东晋朝廷主要靠稀少的自耕农的赋役维持其存在,门阀士族主要靠占山护泽以图发展,而占山护泽自然又要分割山泽之内的本属朝廷的自耕农民户口。所以,经济上的矛盾是一直存在的。朝廷为了图存,或诏免田庄奴僮为兵,或限禁占山护泽。但这些只能偶一为之,难收实效。因此,反映在政治上,是皇权无法伸张,士族自行其是,门阀政治就在这种情况下延续下去。
刘宋树立了皇权政治,严格意义的门阀政治已不复存在了,但是门阀士族的经济势力依然如旧,甚至刘宋大明年间的法令,实际上还承认他们竞夺山泽田园的既成事实。南朝士族犹得骄矜作态,可以从这种经济背景中得到部分的解释。而且,即使连这种经济背景也不复存在,士族还能凭借其社会的和意识形态的作用,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发挥影响。
国内外有的学者说,士族家庭往往有家境贫困者,但并未影响其社会政治地位,因而认为经济因素对于构成士族阶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文化面貌和政治权势。我认为,士族阶层成型以后,情况有时确实如此,但长期看来,却又不然。士族人物由于际遇的原因,偶有少年家贫而成年以后富者,也有此代贫而下代富者,但不会累世贫穷而犹得称为士族。正因为他们先人已具备各种条件,包括经济条件,使其家族得以跻身士族,所以骤遇逆境,虽可能一时贫困,但是逆境既迁,贫犹得富,与常人毕竟不同。象《颜氏家训·涉务》所言,“过江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资俸禄而食”的“朝士”,不能说没有,但并不多见。
侨姓“朝士”虽都力求在江左建立家业,立足生根,但欲得到象吴姓士族那样的经济规模以保障其社会、政治地位,并非每一个家庭都能作到。所以南朝结束,时过境迁,吴姓士族仍然有所凭借,继续雄踞乡里,而侨姓士族则多寂尔无闻了。诗人所咏“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既是感叹人事浮沉,也是曲折他说出侨姓士族的社会经济背景不全同于吴姓士族。如果放眼全国,通南北士族而言,我们还可看到北方的山东士族入唐后虽然已就衰颓,仍不失为强大的社会力量。他们不但与迁居南方而倏然消失的侨姓士族不同,亦吴姓士族所望尘莫及。究其终极原因,还是由于山东士族具有更为长久的宗族历史和更为深固的经济根基,所以政治变化虽然极为频繁巨大,其社会影响仍得发挥久远,史家每喻之为百足之虫,虽濒死犹得不僵。从这几种不同地域或不同类型士族的比较之中,我们不难发现,总的说来,经济因素作为士族阶层出现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