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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的天性-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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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古代文化是极为接近的,人类社会行为曾在那些古代文化中通过遗传获得了进化。联系看来是存在的,在一些长期延续因而人类学家有机会加以研究的原始文化中,同性恋男性穿戴女性衣着,模仿女性姿态,甚至嫁给其他男性,他们常常成为巫师——能够影响群体的重大决策的有力人物,或从事专门劳动,如从事一些妇女劳动,以及充当媒人、调解人;或成为部落首领的谋士。同性恋女性也时有所闻,但较少见于记载,更多的事实来自西方工业社会,在智力测验中,同性恋者表现出引人注目的灵活性,得分超过常人,他们以很大的比例进入白领阶层,即使最初受到社会经济地位的限制,也容易进入直接与人打交道的专门领域,在所选择的职业中,一般来说也更容易取得成就。显然反常的、不受社会赞许的性选择带来种种麻烦,他们看起来仍善于适应各种社会关系。    
  所有这些资料都只提供了一些线索,从通常的科学标准来看并没有决定性的意义,然而它们已足以使人相信,在同性恋问题上,传统的犹太基督教观点是不适当的,甚至是错误的,来自宗教的断言理所当然地统治了若干世纪,现在暴露在客观标准前经受检验,我坚信,现有的证据支持着亲缘选择假说。    
  在关于同性恋的讨论中,生物学和伦理学的交叉是一个敏感而细致的问题,不管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同性恋角色可能具有怎样的优点,都不应该把同性恋者视为独立的遗传层次,要让过去时代的遗传适应性成为今天必须接受的标准,那就更不恰当乃至是不幸的,但是,错误地断言同性恋者在生物学上违反自然,并因此站在宗教教条的立场上去继续歧视同性恋者,那将是一种悲剧。    
  本章的基本论点是,依靠进化论新进展的帮助,人的性行为可以得到比过去远为精确的定义,忽视这一点,就会认识不到人类历史的一些重要部分,认识不到我们行为的基本内含,以及我们所面临的选择的意义。    
  通过教育和法律的作用,每一个社会必然在性差异、性行为标准以及家庭强化等问题上形成一系列的选择,由于政权机构和技术日益复杂和相互依赖,要作出选择就需要相应的精确性和丰富的经验,通过这种或那种方式,凭借直觉或依靠科学的帮助,我们的研究将要深入进化史内部,因为人的天性是顽强的,要改变它必须首先付出代价。    
  从法律保证的两性机会平等出发,一个社会可以向职业选择的统计上的平等发展,也可向人为的性歧视退却;不管怎样,未知的代价在等待着它,一个社会可以去组织功能稳定的核心家庭,也可以消灭家庭而代之集体农庄;不管怎样,未知的代价也在等待着它,那些用异性恋标准强求一致的社会也必须付出自己的代价——已经有人以个人的痛苦付出了第三种这样的代价,我们相信,文化可以理性地加以设计,我们可以教导,可以奖励,也可以强制,但是在这样做的时候,必须考虑每种文化的代价,这种代价以训练与实施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来衡量,同时也以为绕过我们的先天倾向而必须牺牲的幸福来衡量,当然。后者是一种不那么容易看得见、摸得着的代价。    
  (林和生译)          
《论人的天性》 
E。O。威尔逊著 林和生译        
第七章  利他主义    
   “殉道者的血是教堂的精髓。”这令人生畏的格言是3世纪的神学家特突利昂说过的话,他这样说等于是承认了人的利他行为有着一个根本的弱点,因为这句格言暗示的是:牺牲的目的是使一部分人凌驾于另一部分人之上,慷慨地给与而不图望回报,是一种极为少见、最受爱戴的人类行为,这种行为微妙而难以解释,它只表现在少数特殊人物身上,这种行为被仪式和排场所包围,人们用闪光的勋章奖励之,用激动的言辞赞美之,我们尊崇真正高尚的利他主义,是为了回报这种行为。通过对利他主义行为的报答,它就不再显得无比高尚,这样,别的人也就可以照样表现出这种行为珲,一句话,人类的利他主义从根本上说,充满了哺乳动物的感情冲突。    
  我们对极度的自我牺牲行为钦佩不已,为之神往;哺乳动物都看重这种行为,但蚂蚁却视之平常,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朝鲜和越南战争中,美国国会最高荣誉勋章大都授予了那些战斗中的英雄,以表示对他们的敬意,这些英雄用自己的身体压住手榴弹以保护战友的生命,或冒死从战场上营救受伤的同伴,或作出其他同样性质的极端的行动,这种利他主义的自我牺牲是勇气的最高体现,理应得到国家特别授予的最高荣誉,但我们对此仍然迷惑不解,在舍身拼死的刹那,这些人心中可能会想些什么呢?“个人的虚荣心和骄傲感在这种情形中总是重要因素,”这是詹姆斯·琼斯在《第二次大战》一书中说的,他还说:    
  而且,常常仅只是由于战斗的激动情绪,就会使战斗者甘愿战死;而假如没有这种激情,他可能会畏缩不前,但从根本上说,当死亡就在离你几步远的地方等候着你时,你会突然有一种为了国家、社会甚至种族而舍生的‘受虐狂’——一种极度快乐、几乎象性快感一样的感觉,这种感觉使你毫不犹豫地跨过这最后几步,这是终于超脱自己不顾一切而得到的一种享受。     
  这种理智和激情相结合而产生舍生取义的结果,在第一手的战场记载中常有报导,在把社会团结起来的许多较常见的勇气和慷慨表现里,上述行动只是一种极端形式,在看待这类行为时,一个人可能就此为上,将利他行为的纯洁成分当作只是人性中好的一面。或许,对这种现象的最好的解释是:发自主观意愿的利他主义,是一种超然的品质,它使人类有别于动物,但是,科学家们不习惯于把任何现象宣布为禁区,正是在对利他主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过程中,人们才发现社会生物学最有希望对此作出特殊的贡献。    
  我倒很想知道,根据我们社会的崇高标准,是否有鹰或狮子这样的高等动物值得被授予美国国会最高荣誉勋章。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然而,它们当中却常有某种程度的利他行为,这些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人类不难理解的,而且其目的并不只是为了自己的后代,也是为了自己的同类,例如知更鸟、画眉、山雀这样一些小鸟,见到鹰飞来时会向同类报警,它们蹲在枝头,伏着身子,发出一种清晰可辨的细长的尖叫。从空中要弄清这种音响发自何方是困难的,但无论如何,这一举动至少显得极为无私;因为更聪明的方法恐怕是一声不响藏起来,以免暴露自己的位置。    
  除了人,哺乳动物中黑猩猩可能是最富于利他主义的动物了。它们不但分享合伙狩猎得来的肉食,还对失去父母的幼猩实行抚养。简·古多尔在坦桑尼亚的哥姆河国家公园观察到三起这种例子。失去父母的幼猩由成年的哥哥和姐姐们收养下来,十分有趣的是(由于更多的理论上的原因,留待以后再讨论这一点),虽然那些自己有子女的经验丰富的母猩可以用自己的乳汁喂养上述幼握,并提供更好的社会保护,但表现出这种利他行为的却常常不是它们,而是最直接的亲属。    
  尽管脊椎动物中这类例子很多,但只有在低等动物中,尤其是在群居性昆虫中,我们才能见到可与人的自我献身媲美的高尚利他行为,许多蚂蚁,蜜蜂和黄蜂不顾一切向入侵者发起攻击,以保卫它们的巢穴,因而,人们在蜂房附近和黄蜂洞旁边时总要小心翼翼,不敢靠近,但却敢放心大胆地接近非群属性昆虫,比如汗蜂和泥虫。    
  热带地区一些群居性的无刺蜂,一见人走近它们的巢穴,便一窝蜂飞到人头上,死死咬住头发,以致于用梳子用劲把它们刮下来时,它们的头也给扯断了,某些虫类在这种自我牺牲的还击中,施放一种灼烧皮肤的分泌液,从而使人退却。在巴西,这类昆虫被称作“喷火者”,著名昆虫学家W·M·惠勒描绘过他最倒霉的经历:一群“可怕的蜜蜂”把他脸上的皮肤一块一块抓掉了。    
  蜜蜂工蜂的尾部还象鱼钩一样长着倒刺,它们向入侵者发起攻击时将尾刺刺入人侵者的皮肤,飞走时尾刺陷在入侵者的皮内中,并同时拉出毒腺甚至整个内腔,于是自己也很快死去,但它们的攻击却因此更为有效,因为,留在入侵者皮肉里的毒腺继续向伤口内分泌毒液,而尾刺底部上一种类似香蕉的芬芳气味又刺激其他蜜蜂向同一部位发动神风式攻击,从整个群体角度看,个体的自我牺牲得胜于失,一个峰的大家庭就有2万到8万工蜂,都是由蜂王产卵孵出的姊妹,每只蜂的自然寿命只有50天左右,所以,它们献出一条小小的生命是微不足道的,其中并没有基因的浪费。    
  在社会性昆虫中,我所喜欢的例子是一种非洲白蚁,它们中间的战斗蚁简直就是一颗颗爬行的炸弹,一对很大的腺体从头部几乎贯穿全身,在攻击蚂蚁和其他敌害时,它们从口里喷出的一种黄色腺体分泌液,在空气中很快凝结,常常把保卫者自身和入侵者粘在一起而同归于尽,腺液的喷射看来是由于白蚁腹壁的猛烈收缩,有时,剧烈的收缩使肚腹和腺体破裂,这种防卫性的腺液就四处喷溅。    
  人和昆虫都能够作出高贵的牺牲,这并不是说人的精神和虫子的“精神”(如果有的话)有着同样的活动,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这种自我献身冲动不必解释为是神圣的或超验的,我们有理由去寻找更为常规的生物学解释,但这种解释立即会引出一根本性的问题:阵亡的英雄出不及生育后代,假如自我献身导致越来越少的后代,那么,创造出英雄的那种遗传基因可能逐渐在群体中减少直至消失,对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的狭隘解释就可能导致这种预见:由于以自私的基因为主的人数必然压倒有利他主义基因的人数,许多代人之后,自私的基因会普及群体,使群体利他主义反应的能力从此下降。    
  那么,利他主义又是怎样得似延续下去的呢?对社会性昆虫来说,事情是很简单的:自然选择已经扩大到把亲族这样包括在其中的程度,自我牺牲的白蚁斗士保护了同类,包括蚁王和蚁后,即它们的父母,这使得斗士们的更有生育力的兄弟姊妹得以繁衍,生出更多的“侄儿侄女”来继承利他主义基因。    
  那么,我们自然要问:人的利他主义能力也是通过亲族选择而得以进化的吗?换句话说,在少数人可以升华成有自我牺牲行为的、并为我们大多数人可以感受到的那种激情,是否最终源于千百代人以来由亲属关系植根在我们身上的遗传单位?整个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期,直接的家庭及其近亲的网络是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单位,这一事实多少能证实上述臆断。如此引人注目的家族连贯性,以及智力高度发展带来的细微的亲族分类,可能解释为什么亲族选择在人类中比在猴类和其他哺乳动物中更为有力。    
  许多社会科学家和其他人也许会对此表示异议,考虑到这一点,我要首先暂且承认,利他行为的形式和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文化决定的,人类的社会进化显然主要是文化的进化而非遗传的进化,问题在于,人内心深处的激情,在所有的社会中都有强烈表现,我们认为这种感情正是通过基因而得以演变发展的,因而,尽管社会生物学假说不能解释各种社会之间为什么存在差异,但却能解释人为什么与别的吃乳类不同,为什么在某一个狭窄的方面,人更类似社会性昆虫。    
  人的利他主义的多数表现,说到底都含有自利的成分,这就使关于人的利他主义的进化理论变得极为复杂,在持久的利他表现形式中,没有哪一种是一望而知属于完全自我毁灭性的,最了不起的英雄在舍命时都期待引人注目的报答,其中也包括相信个人的永生不朽,当游人宣布自己欢乐地迎接死亡时,他们实际指的并不是死去,而是羽化登仙或入涅盘之境。照叶芝的说法,诗人们是转向了永恒,在约翰·班扬的《无路历程》的结尾处,我们读到卫真先生临终前的情形:    
  然后,卫真先生说:“我就要去会见先我而去的父辈们了。虽然我历尽千辛万苦才到达这里,我却一点也不后悔。我的这把剑,将赠与那个继我之后完成我的天路旅程的人,我的勇气和智慧也将留给那个有能力接受它们的人。我只带着累累伤痕而去,作为我已经为天父英勇奋斗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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