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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细说三国-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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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替蒋琬解释,说“朕为诸君破家保之”。            
二十八 费袆     
  费袆的才具,不及蒋琬,却好过董允及其他的人物。蒋琬在有生之年,以费袆为第一替手;蒋琬死后,这大梁便轮到费袆来挑。 
  费袆也总算是挑得不太吃力。他从延熙九年挑起,挑到延熙十六年自己被魏方来的降人郭修一刀杀死,六年之间,不曾出过什么乱子。 
  对魏方,费袆奉行了蒋琬的守势政策,想绝对不攻。但是,姜维一定要攻。他就尽量抑制姜维,不给姜维以足够的兵力,至多拨给姜维一万人。他向姜维说:“丞相(诸葛亮)都平定不了中原,何况我们?” 
  费袆可说是蒋琬的信徒,却不是诸葛亮遗志的执行者。他甚至并未了解什么叫做“以攻为守”。我对他,实在难有好感。 
  但是,为什么我在上一章里面对蒋琬颇表同情呢?我的理由是:蒋琬执政于诸葛亮连年用兵,国力颇为亏损以后,又遇到杨仪与魏延互斗的不幸事件,不得不暂时休养生息。 
  费袆在建兴十三年接任尚书令,在延熙六年接任大将军,与卫将军姜维“共录尚书事”,于延熙七年左右又兼了蒋琬坚持要一并让给他作的益州刺史。没有等到蒋琬去世,他在事实上已经总揽军政。他有机会把蒋琬所蓄积的国力,在延熙九年以后善加运用,不应该一味地守,更不应该抑制姜维。 
  《孙子兵法》上,有这么一句话:“守则不足,攻则有余。”有些人把它解释为“兵力不足的时候,就守;兵力有余的时候,才攻。”我以为这样解释,失掉孙子的原意。孙子的原意是:“老是守,越守就兵力越不足;倘若敢攻,攻了,就会发觉乒力很够用。” 
  这个道理,并不难懂,守的一方,是被动,不能预测敌人向我方哪一点进行攻击,因此而不能不处处设防。于是,“备多则力分”。反过来说,我倘若敢攻,而且抢先去攻,只须集中相当力量,专攻敌人的某一地点,就不会感觉自己的兵力不够。 
  也许有些人,会向我说:“你主张攻.固然很好。倘若攻得不成功,败了下来,岂不是连带地把老本钱也输掉了?” 
  我的回答是:老本钱是输不完的。分出一大部分主力去攻,并不等于把全部兵力放在第一线。后方留下了相当的兵力,就不会因前方的攻势顿挫而一败不可收拾。 
  我在几十年前,曾经看到一部《围棋兵法十三篇》,其中有一句话我至今不忘,“宁输十子,不失一先。”“先”这个字,太重要了。 
  再进一步来说,打得越勤,才扎得越稳。王夫之批评北宋的政府,说它白养了几十万禁军,只晓得用“操演”来练兵,不晓得用战斗的实务来练兵。用战斗的实务来练兵。 
  也许,费袆的本意并非以守势求苟安,而是静待机会。可惜,他死得太早,而且死得很没有面子。他喜欢喝酒,与蒋琬犯了同样的毛病。他在延熙十六年的年初,大宴宾客,“请春酒”,自己喝得大醉,人事不知,就被魏方的降人郭修,一刀砍死。 
  郭修是(今日青海省西宁县一带的)西平郡人氏,似乎不曾作过魏方的官。他在姜维占领西平郡的时候,被强迫迁移了来,颇受重视(可能是读过一些书,在家乡是一位名士)。费袆待他以宾客之礼,他却恩将仇报,不惜与费袆同归于尽(事后,魏国朝廷称他为“故中郎”,追封他为长乐乡侯,赐他的家属银一千饼、绢一千匹)。他也许是受了魏方间谍的说动;也可能是精神失常。就费袆来说,那真是未免太疏于防范了。            
二十九 从董允到樊建     
  蜀汉的这一本账,在诸葛亮去世以后便没有什么“进项”,只是姜维在今日的甘肃青海略有作为而已。 
  比起魏、吴两方,蜀汉却也有它的优于魏、吴之处:没有权臣之肆意废立,没有宗室之内的骨肉相残。后主虽则十分平庸,却也不曾糊涂得像孙权晚年一样。后主也很幸运,有一连串的文臣,从董允到樊建,忠心办事,使得国家的庶政始终没有违反诸葛亮所留下的规模(其中只有一个陈祗,成绩较差)。 
  董允是董和的儿子,董和是诸葛亮的同僚兼好朋友,原籍益州巴郡,寄居荆州南郡,在汉朝末年回益州,在刘璋下面当过几任县长县令与“益州郡”大守,富有行政经验。刘备拜他为“掌军中郎将”,叫他陪同诸葛亮处理“左将军府”的种种事务。那时候,刘备除了仍自称曹操一度向汉献帝推荐他担任的“左将军”以外,已经同时又自称为“大司马”。所以,他的“左将军府”的正式名称,是“左将军大司马府”(诸葛亮的官衔是军师将军,比董和的“中郎将”高)。 
  董和与诸葛亮两人之间,相处得极好。董和虽则在官阶上低于诸葛亮,却敢于“就事论事”,在公务上常常向诸葛亮提出相反的意见。有时候,诸葛亮不肯接受董和的相反意见,董和却又敢于不怕诸葛亮嫌他噜苏,一再把这个相反的意见提出,虽提出十次也要提它出来,直到诸葛亮接受为止。 
  请葛亮不仅不嫌他噜苏,而且十分欣赏,叫同僚们以他为模范。诸葛亮说:“董幼宰参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来相启告(董和的字,叫做幼宰)。” 
  诸葛亮又说:“倘若大家能像董幼宰那样‘殷勤’,‘有忠于国’,‘则亮可少过矣’。” 
  诸葛亮说他一生有四位肯对他“直言”的朋友:崔州平、徐庶、胡济,另一人便是“每言则尽”的董和。 
  董和生性耿介,不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且为官清正,“死之日,家无儋石之储。” 
  董允幼承庭训,学养均好。刘备先后叫他作太子舍人、太子洗马,意思是叫太子阿斗有他这样的一个好人作朋友,免得走入歧途。 
  阿斗继位以后,把董允升为黄门侍郎。诸葛亮在建兴五年离开成都北上,进驻汉中,写了《出师表》向后主临别赠言,希望后主把“宫中之事,事无大小”,都征求侍郎董允与他上面的两位侍中(郭攸之与费袆)的意见。倘若这三人没有“兴德之言”,就杀掉他们“以彰其慢”。 
  事实上,郭攸之是好好先生,不太坚持自己的意见。费袆不久便被诸葛亮调去丞相府作“参军”,剩下来作为后主身边的“诤友”的,只有董允一个人。 
  后主升他为“侍中”,又让他兼领“虎贲中郎将”的职衔,统领在宫中宿卫的“亲兵”。 
  后主在即位的时候,年龄是十七岁,到了建兴五年,便有了二十一岁(他即位的一年是刘备章武三年,没等到第二年便改元建兴。所以,在建兴五年之时,他的虚岁是二十一岁)。 
  后主对于美丽的女子颇有兴趣,虽则他的皇后、张飞的大女儿,并不难看(可能甚美,因为张飞本人曾经是美少年)。 
  后主除了皇后张氏以外,也有若干位妃嫔之类,却贪心不足,颇想广采民间的美女,收入后宫。董允认为这件事他不能不以侍中的身份,出面阻挡。他板起面孔向后主说:“古时候的天子,至多只有十二位后妃。现在,陛下的后宫已经超过了这个数目。”后主向董允说好话,请他通融通融;董允却始终坚持,绝对不肯通融,后主只得打消这广采民间美女的念头。 
  从此,后主对董允既敬且畏。别的坏事,他也不敢做,不敢想了。 
  宦官黄皓,也极怕董允,比后主更怕董允。董允对黄皓,也当然更加不假辞色,常常对黄皓严厉责备,也不许黄皓升官升得太快,在他当侍中的期间,他只许黄皓升到“黄门丞”为止。 
  董允在费袆于延熙六年升为“大将军、录尚书事”的时候,被加官为“辅国将军”,以“侍中”的本职兼“守尚书令”,成了费袆的副手。 
  老百姓对他的印象极好,把他列为所谓“四相”,即四个丞相之一。这所谓四相,是,诸葛亮、蒋琬、费袆与董允(其中,只有诸葛亮一个人是丞相;蒋琬与费袆均有过“录尚书事”的实权,算得上是事实上的“真宰相”。董允仅仅做了“守尚书令”,不曾“录尚书事”;他是无论怎么说,也算不上是一个“相”的)。 
  董允做“尚书令”的期间,也极短,只做了三个年头,到了延熙九年便病故了。 
  继任尚书令的人,是来自南阳郡的吕乂。吕乂的行政经验很丰富,做过一任管盐的典农都尉,两任县长,四任太守。他的办事效率极高,做到了“众事无留,门无停宾”。 
  吕乂做尚书令,做到了延熙十四年病故为止,前后五年。 
  吕乂的继任者,是贻误大局的汝南郡人陈祗。陈祗与宦官黄皓“互相表里”,纵容黄皓。黄皓之开始干预政治,是在陈祗作尚书令的七个年头的期间。 
  在景耀元年(公元258年)开始做尚书令的,是(河南省桐柏县之东的)平氏县义阳乡人董厥。他做过诸葛亮丞相府的“令史”。令史的官职,似乎比“长史”小,而县令则比县长大(大县的长官叫做县令;小县的长官叫做县长)。 
  诸葛亮曾经向别人夸奖董厥,说:“董令史,良士也。吾每与之言,思慎,宜适。”这“思慎宜适”四个字,是“诸葛体”,费解。意思是:“董厥这个人很小心,想得很仔细,说出话来,很恰当,可行。” 
  董厥不仅在景耀元年做了尚书令,而且在景耀四年,以“辅国大将军”的官职,“平尚书事”。“平尚书事”,在名义上比“录尚书事”的权力较小,其实权力是一样的(平字的意思,是“秤”,是“权衡轻重,决定如何处理”。其后的几个朝代,“真宰相”的官衔有的是“平章事”、“平章军国重事”、“与中书门下三品同平章事”,因此这“平章”两个字成了真宰相的简称。这里面的“章”字,是名词,似乎指“文章”、“文件”。“三品”两个字,不是说真宰相的官阶只有“三品”,而是指“三品以上的官”。那时候,当真宰相的人,要会同中书与门下两个省(院)的三品以上的官,一起研究重要的文件与政务,所以他的官衔才叫做“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 
  董厥开始做“平尚书事”,为时太晚,不过两年蜀汉就亡。在这最后的两年,在董厥下面当“侍中,守尚书令”的是他的小同乡、平氏县义阳乡人樊建。他们二人有能力处理庶政,同时支援在前方作战的姜维,却没有办法控制宦官黄皓。 
  不过,宦官黄皓之坏,并没有坏到了该负亡国责任的程度。那末,该由谁来负呢?第一,当然是后主自己。第二,是竭力主张投降的谯周。这些话,我要等到叙说邓艾与钟会两路伐蜀之时,才能细说。 
  我在这一章里,约略叙过了董允到樊建这几位当过尚书令的人,用意在于说明诸葛亮不是没有留心到奖拔人才。在董允以前,蒋琬与费袆均做过尚书令。这两人是诸葛亮有生之年的以前,蒋琬与费袆均做过尚书令。这两人是诸葛亮有生之年的好帮手。更前于蒋琬的,有法正、刘巴、李严、陈震,四个人,都当过尚书令。 
  法正与李严的为人,我以前作过批评。刘巴,依照胡健中先生的意见,是一位值得重视的人物。他是荆州零陵郡烝阳县人,在曹操大军压境之时,别的荆州名士一窝蜂跟随刘备向南逃难,他却向北走,投奔了曹操,其后又接受曹操给他的任务,回家乡,争取荆州南部四郡。终于流落到交趾,又来到了益州,偏偏遇到刘备拿下益州,终于被刘备的情义所感动,死心塌地,先后作“西曹掾”与尚书令,办了不少事,而对外保密。他去世于章武二年(公元222年)。 
  陈震是荆州南阳郡人,长于办外交,出使东吴,订成了汉、吴同盟的条约。他在建兴三年以后,一度做过尚书令。            
三十 曹家的事     
  曹操有过二十六个儿子。这些儿子,一个是元配丁氏所生,叫做曹修,其余的廿五个是十二个小太太生的(不曾生过儿子的小太太,在《三国志》里面都没有记载)。 
  他所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叫做曹冲,是一位“环夫人”所生。曹冲人极聪明,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或是发明了)用浮在水中的船,称一头大象的体重(曹冲叫人把象牵到船里,看这个船入水有多深,在船边划下记号;然后把象牵走,放入大小石头,到船边的入水记号相同为止;最后,把大小石头一一称其重量,加起来,那便是象的体重了)。 
  曹冲不仅聪明,而且心也极好。有一次,曹操挂在仓库里柱子上的马鞍子被老鼠咬破了。管库房的人心惊胆跳,怕被曹操发现了,就会一怒而处他以死刑。曹冲叫他不要怕,就把自己的一件衣服故意用刀子弄破一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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