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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影-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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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这是夸张的说法,至多是没有发福前的薛家燕罢了,但到底是一个美人。
  我想侬侬也象她一样快乐活泼、爱说笑爱热闹,这样的个性比较讨人喜欢,虽说有些文艺青年的夸张。
  话虽如此,我没有见过本尊。
  第二天有电话打来找我,告诉我在学校的电脑中心外的等她,她穿蓝色上衣,黑裤子,携带一个巨型书包,在10:00正我必须准时到达。
  她说的振振有辞毫不含糊,最后还问我“你明白我的意思么?”伊看来是已经忘记国语怎么说,态度非常没有礼貌,我克制住没有发火但已经气得荷尔蒙失调。
  我知道一般而言美女的脾气与外貌成反比,但是我觉得侬侬的表现太没有修养。
  可见所有坏脾气的美女都是好色的男人造就的。
  我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果然见到一个蓝色上衣黑裤子的女生。
  这样的打扮真是土。
  伊一把头发胡乱扎在一起,皮肤黝黑,瘦的很,我注意到她的腿是很长的没有罗圈,我想到鹿。
  侬侬的脸只有一张巴掌大,小眼睛厚唇,牙有些暴。
  我担保自己肯定是非礼勿言,——她真是长的不好看。
  坐在车里,我问她,是否一到考试期间学校附近就会有强奸案发生。
  她说,当然,而且亚洲的女生遇害的居多。
  为什么?
  因为新鲜吧,这里的亚洲女生少。
  她想了一下回答,并不看我,淡漠而骄傲。
  无论如何这样的谈话是乏味的,我始终记得我对侬侬当时的评价:她既不漂亮也不谦和。
  送她回家,我调转车头回家。
  回到家里,家母问及。
  我只好如实说,侬侬长的很一般。
  说实话,这是个各花入各眼的问题。
  彼时家母的偶像仍然停留在汪萍、林凤娇的水准,是那款一件粉色旗袍,头上别一大朵花娇艳压人的类型,我却觉得象村姑非常之老土。
  但是人家也还是美丽的村姑,最最滥俗的形容是“一树梨花压海棠”。
  而侬侬这个丑丫头,正如张爱玲形容的粤北佳丽,黑黑的糖醋排骨罢了,还是淋上(豆支)油那种,我不知道她何以那么自傲。也许是自卑罢。
  不过母亲说,侬侬很受洋人的喜欢,她的教授说她只有14岁多么可爱。真可悲,侬侬已经18岁,还是显得象未成年。
  我想他们的审美观一定有问题。
  在洋人来看,她显得年纪小,又那么苗条,洋人死命吃肉无一不是膀大腰圆肥硕壮观,而且她的蹋鼻子厚嘴巴和窄窄的小脸比较象符合他们幻象的的东方美女。就象梵高画的那些土女,未开化的夏娃一般……在异族眼里异类也是惊为天人。
  那时流行的露西刘也是侬侬这种样子,有一对小小的斗鸡眼,在电影里通常是扮演桀傲不逊的角色,是霹雳娇娃里的一个,也是史上最丑的清朝公主,再不就是女巫、灵媒,透着妖异邪门。
  侬侬是没有长的的孩子,我觉得在她面前我是成熟的、安全的。免费接送了侬侬一段时间,渐渐她开始和我说话。
  她很聪明,但是不是很开朗常常坐在一角想心事,懒散的没有精神的样子,就象所有青春期里怏怏不乐的女孩。沈伯母离婚再嫁,有自己的新生活。
  侬侬说,他们不关心我。我劝她,世界上尚有三分之二的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没饭吃没书读,所以不要学愤怒青年乱说话。光是你的学费已经可以在第三世界养活一打儿童。
  侬侬并不喜欢读书,只是考试前猛看书,平时都是四处魂游。
  侬侬的理想是从商,可是我看她一点也吃不了苦,彻头彻尾地享乐主义者。她的住处一点也不干净,不收拾,随便作一些东西混一餐。屋子里放着U2的音乐,吵吵的实在受不了。
  她没有很多的朋友,唯一一个是男朋友,一个十分普通的男孩。他们分手时,侬侬用刀刺伤了他,他的手血流不止。这样坚决的复仇方式显然是不够温柔敦厚。
  我想起侬侬是是嗜辣的,她作的菜里永远放很多辣椒,有一次去吃日本餐,她在碟子里放了许多的芥末来蘸生鱼片,吃得流眼泪还不肯放弃。
  这样的人是如此暴烈,有着绝不妥协的性格。
  后来侬侬回去香港。
  我也回去。
  加拿大不见得好,如果住的地方都是华人很容易有错觉好象还是在家,英语永远提不高,连带送外卖的、邮差都不讲英语。每天看见煎饼一样的太阳。苹果掉在地上有很多,没有人愿意拣。没有人烟的荒凉。
  香港是拥挤不堪的,到处是人。所有商店的牌子都象李小龙的功夫片,虚张声势、花样百出,热闹得很。
  回去的时候,她居然开始拍电影。
  在电影院看见她的海报,头放得极大妆化的很魔幻,仔细看她演的居然是一只鬼,阴魂不散到阳间来寻找她的爱。非常可怖的恋爱,我想,有种殊途同归的惨烈。
  报纸上常常有她的娱乐新闻,居然说她会七国语言,我想了一下哑然失笑,侬侬大概会的,她的模仿能力很强。但是绝对不是七国语言,她每一种语言都是限于“你好”“谢谢”“再见”“我爱你”,我记得她上过法语课,最熟练的一句是“对不起,我不会讲法语,可以讲英语么?”在法国玩的时候丢了钱包就是这样和警察对答,对于傲慢的法国人还是管用的,至少找回自己的钱包。
  她的国语讲的吓死人,死人可以从棺材里笑翻活过来那种。但是现在娱乐圈兴ABC,所以吃得开,大家的国语都很烂还是照样拍戏。
  所以侬侬每一国都很烂的语言使她成为语言天才,真是可怕。
  侬侬的演技,倒是不错。演鬼最适合,大家没有见过真的鬼,配上化妆和出色的美指,比王祖贤还幽怨。
  还唱粤剧饰演一代名伶,功架似模似样,粤剧的声音非常凄厉,有着断石裂金的效果,也象是鬼的声音,我想起鲁迅写的一篇文章《女吊》。
  新戏里头还演一个妓女,长三堂子里争风吃醋的妓女,比潘金莲还要放浪形骸风骚标致。穿着宽大的戏服窝在牙床上吸大烟,虽然不是三级片,却淫滟在骨子里,有一种殖民时代的卑微/恶俗。
  我觉得侬侬适合在电影上看,电影都是夸张扭曲的视觉效果。但到底和我想象的大相径庭。
  我知道她一天到晚开着收音机,放着轰隆隆的音乐驱散她的寂寞,还有她郁郁寡欢的表情。沈阿姨说她有严重的自闭倾向,现在想来,也许并不是夸大其词。
  如果有记者问到我第一次见到侬侬的感觉,我会说,真正是其貌不扬的很。
  记者说她整过容,比如下巴、眼睛、牙齿……后来我听说林青霞整过容、刘嘉玲隆过胸这样的话,心想,如果侬侬不整容,怎么可以。整容只是一种潮流罢了。
  还有她永远懒洋洋不理人的态度,不是现在一直是这样,自打第一天她就是精神不济的样子,昼伏夜出当然是这样子。
  有一次偶然路上见到她。
  只是觉得她长大了,已经有些老练世故的味道,见到我笑,而在这笑里我看见曾经幼稚的侬侬,多年以前郁郁寡欢的她坐在厨房里面对着一碗汤大哭一场的她。还有早上起来永远睡眼惺忪失魂落魄的她。
  她的衣服穿得得体,妆化的淡。穿着白色的上衣,一条黑色的裤子,她有一双修长笔直的腿。领子开的低,但是没有色情的意味。脖子上是一条白金的项链。坠着一颗钻石,象眼泪。侬侬纠缠不清的长发剪掉了,连带青春期的所有烦恼和混沌也剪掉了。
  清爽干净,配合她中性的味道。
  我突然觉得异样,是喜欢了。多么可怕,我嘲笑过她所有的电影,认为欠缺品位、荒诞且无聊侬侬约我喝下午茶。
  我问她为什么会选择进这一行。
  侬侬说是陪朋友去应征洗发水广告,被人发现。
  我的眼睛一瞪,这样没有新意,不如说你在街上被星探撞见。
  她便笑笑,不介意我对她的嘲讽。
  谁知道第二日我便上了娱乐版头条,并且将我的来龙去脉一并写上,说我是网络新贵。我气得几乎吐血。
  现在但凡是人都去作网站,跟新科技沾边也不必如此夸张,他们干脆说我是李泽楷好了,这样沈家姆妈更有面子。
  母亲在一边埋怨,为什么你和侬侬来往我们不知道。我欲辩无词。
  现在不时兴玉女,反而是相侬侬这样的性格女优吃得开,在兰桂坊同志酒吧喝酒、吸食大麻、开疯狂派对、男朋友一堆堆而且年纪比她还小。
  我觉得自己真是冤枉,象大家所以为的晴雯和宝二爷——“不过枉担了这个虚名儿罢了”。
  晚上接到电话,侬侬在那一头道歉,说不好意思。
  这样客气的道歉,弄的我很不好意思,只好说没有什么以后出来的时候小心一点。
  她说,要不要出来走走。
  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拒绝——也许是不想拒绝。
  我记得那个下午她和我道别的样子,象一首歌-自君别后,那样的婉转凄凉,蕴含了漫长的人生,永不回返的青春。
  我想起那年在机场送别她的情形,她背着那么多的行李,飞向未知的未来。我取笑她:“天哪,你是骆驼么?”她说“我要把所有的的东西都带回去,因为不会再回来了。”她那么的瘦,那么骄傲的样子。
  那样的刹那,有一种难以言述的苍凉。我觉得难过,她说不再回来了,就象在作永恒的道别。
  我没有预料会是这样的再见。
  我只是不再懂得重新见到的侬侬。但是现在的她却吸引我。
  我不确定她一定是喜欢我的,至少她的态度很保留,也很客气,就象周末来到我家一起吃晚饭,她会很礼貌地洗完所有的碗再告别,有着一种距离感。但是我喜欢现在的侬侬。
  她比以前美丽,懂得与人相处作人周到有分寸。
  有时候我想,如果没有任何意外我和侬侬也许就在一起了。
  不过人生有时候并不存在意外。人生有时候无常。
  事已至此,全是不得已。
  我原以为侬侬是喜欢我的。她看我的眼神,与其他人不同,和我聊天直至夜深。
  似乎象是模拟的一场恋爱,象欧洲电影。
  浪漫是可以铺排制造的,我们演绎的那么逼真,自欺且欺人。
  至少在彼时,总有一刻的喜欢——直到现在仍常常用这样的错觉说服自己,就象服食吗啡的病人借着幻象麻痹自己。
  我甚至记得很清楚,一个晚上我们散步,经过一家珠宝店,看到一枚戒指,非常雅致大方。
  她说真好,那样的颜色象征着此情不渝,于是我问她,那么可以么,如果我向你求婚。
  我是一个诚实的人,不喜欢兜圈子和漫长的追逐过程,我想所有的爱情未得之前只是一句请求,我相信我的态度与诚意。
  我看她,她不答,沉默很久,似乎难过起来。
  最终,我有些明白了。
  她迟疑了一下,非常平静地告诉我,我们是不可以的,楚生,对不起。
  被人拒绝得这样委婉,我觉得难过。
  其实委婉带有一种伪善,非常可怕的伪善。这是我听到的最无稽的一句话。
  我们始终是客气的,有始有终的。我看到她最后的一眼,看到的是不安和遗憾,但是她没有接受我的请求。
  要到这一刻知道她并不爱我,是一种后知后觉。
  我跑到海边,非常颓唐。枯坐着,拿着啤酒喝。味道苦涩,这里据说淹死过人。为情自杀者每年不计其数。但是,我不在此之列。
  我是理智的。
  结果有人报警说企图自杀。
  我并没有自杀,但是又上了报纸头条,“沈侬侬男友求爱不成企图跳海”——没有比这个更悲惨的事情。
  悲剧成了笑柄。
  但是痛苦是持续的,就象你有一颗坏牙,但是你绝不可能象拔牙一样根除你的爱情。我的心情是酸坏腐败的。
  侬侬最后死于非命。
  一名女子闯进她的公寓,一枪击中了她的头部,侬侬的脸炸的稀烂。
  这个女子也自杀身亡。
  她是她的爱人。
  那个女子我曾见过,她是侬侬的室友,坐过我的顺风车。她们在一起四年。比起侬侬和我的时间要长。
  这样惨烈的结局,是我所未预料的。
  她们的爱需要用殉情来结束,用痛苦、死亡作终结,谁说不比异性的情爱来得酷烈、残忍、决绝。
  我想起巴尔扎克的话:“恋人和殉道者是一对同病相怜的兄弟,两者痛苦相似,知己如同知彼,可说是世上绝无今有的。”她们不过是用自己的行为在殉道而已,这样的决绝,没有挽回的余地。
  我想起成长后的侬侬,她同样是寂寞的,就象香港这样一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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