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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宫孽海-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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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他居然连瞧我一眼都不曾。要是他看过我一眼,我保证他非再瞄第二眼不可。他的影象不断浮上我的脑海。他那浆
白的襞襟,紧身上衣,弧度优美的臂线,以及耳上所戴的一颗钻石,无一处不引起我无限的幽思。我还记得他那双裹着
长袜的长腿,曲线是那般优雅匀称,难怪他不系袜带,要是体格没那样好,就不能那样潇洒了。
    初遇的印象使得我大为反感,我决心报复。想想,那种三角关系形成的时候,居然没有注意到蕾蒂丝。诺里斯。而
她的母亲,在几分钟前才把她引荐给女王,态度还那般谦卑!
    这是个开端,此后,我就常常出入宫廷了。女王对她母亲的族人相当友善,也很有感情,尽管她很少提到安葆琳的
名字。国中怀疑她是否合法的人当然不少,可是没有人胆敢声张,因为人都怕死。女王很聪明,当然不会不知道,因此
她经常要别人注意她象她的父亲亨利八世,而且一有机会,便强调那相似点。她长得象他,这无可置疑,所以做起来并
不困难。不过,她一直很照顾葆琳家族,仿佛想借此补偿那位被弃的夫人似地,我和妹妹赛西丽亚就这样成了女王身边
的宫人,几星期之后,我们便住进宫中了。安和凯瑟琳还小,不过她们以后还是有机会的。
    宫中生活多采多姿,正是我在那几年枯燥的流亡生活中所梦寐以求的。我正值青春年华,恰可以尽情欢度。
    宫廷是全国的中心,有钱人和野心家皆趋之若鹜。全国的名门巨族粗集于女王四周,互相竞其奢华。女王身居核心,
也喜欢夸耀和豪奢,只要费用不必由她支付。
    她热爱盛大的庆典,宴会,也热爱球队赛和狂欢,但我发觉她饮食非常节制。她雅好音乐和舞蹈,且一向乐之不疲。
她多半和罗勃。杜雷共舞,不过若有舞跳得不好的英俊男士,她也会稍稍戏舞一番,她迷上我主要是由于她那多变的性
格。看她一身华丽的衣饰,妖娆万状地同罗勃共舞,仿佛蓄意挑逗似地,很给人一种轻浮的印象。身为一位女王,这种
模样相当危险。不过她变骤极快,忽然之间,她就能够收敛,且变得严峻、端庄,以维护她的权威。此时,她会让那些
专家人才(就如威廉。
    赛梭),晓得她在控制大局,她的旨意,必须格遵无误。谁也不确定她何时会收心,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地。当然,
罗勃。杜雷除外。不过我不只一次看到她开玩笑地掴他一掌,状极亲呢,而其实也是在警告他她是女王,他只是她的部
属。我还看到罗勃握住她那只手,深深一吻,这似乎令她心软了。那些日子里,他实在是自信心十足。
    显然,她很喜欢我。我的舞艺足可与她媲美,虽然没有人最于指认。全宫廷中,任何人的舞技都比不上女王,在衣
饰、容貌方面,也没有一个女人能和她较量。她各方面都优越非凡。但我深知自己是宫廷中公认的美人,这一点女王也
承认,她她把我当作她的亲人。我富于机智,有时我故意露几手给女王瞧,她并无不高兴的表示。她很乐意照顾母系的
亲戚,仿佛借以安慰她母亲在天之灵似的。好几次,她把我留在身边,在那超初的日子里,我们经常在一起欢笑,她也
明白表示很高兴有我相陪。谁知道以后我们会成为情场上针锋相对的劲敌呢?我们的交情尽管不错,但在她和罗勃会面
时,却绝不许我或任何漂亮女子跟在身边。以前我常认为她就是对自己的容貌不太有信心,才经常需要别人称赞她美得
不得了。要是她没有王冠,那么她还迷人吗?我怀疑。不过要想象她没了王冠的样子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是她的命根。
我常审视我的长睫、月明眸,以及淡蜜色浓发衬着的小巧脸蛋,相形之下,伊丽沙白那张苍白的脸就逊色多了,不是吗?
那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眉睫,那高傲的鼻子,以及那白得病恹恹的肌肤,任何人只要客观些,都会承认我远比她美。然而
她具有王者的威仪,而且如众所知,她是太阳,我们不过是环侍在侧的行星,仰靠着她赐予光明。她尚未登基之前,身
体一直很虚,还患过几场大病,据说差点没死。
    现在她登基了,以往的病痛,仿佛被好抛到九霄云外似的,不过她的肌肤,还是带着那病弱的颜色。她喜欢画自己
的脸。每次她一画,那病恹的神情就消失,然而不管她画什么,王者的威仪绝对留着,光凭这一点,就没有一个女人可
同她抗衡。
    女王跟我谈话,比跟其他宫人要来得坦白。我想这跟亲族渊源不无关系。她喜欢新奇衣服,我们常热烈地讨论。她
有好几套篷裙,数量之多,连藏衣室的侍女都不敢确定。她身材细挑,丰满的女人穿不得的款式,对她却十分合适。我
们得穿戴扎紧的饰结和难挨的鲸骨圈,为显出纤细的腰肢,这些苦她也照常承受。她的襞襟总镶上金银花边,还经常满
缀着珍宝。在那段期间,她偶尔也戴那所谓的“死硬发型”,也就是说,在她那头金红的秀发上,再添加一顶假发。
    我写的这些,都是在阿密。罗莎德事件尚未发生前的事情。以后,她再也不敢那么放任了。她虽不断要别人称赞她
完美无暇,却也懂得从经验中学得教训——这是她那复杂性格的另一面。自那次悲剧之后,她再也不曾随便和别人聊天
了。
    我想,罗勃那时候若是个自由人,女王很可能会同他结婚,不过我又觉得那对他已婚的事并没不高兴,尽管这使得
他们不可能结婚。我那时太天真,无法了解实情,以为她很高兴罗勃先娶了阿蜜,才不致于同珍。格雷结婚。这种说法
太简单了。
    我对世故人情不太了解。显然还有待磨练。
    她曾经对我谈及罗勃,现在,每想起那些对话,我就不由得一笑。即连她,拥有那么大的权势,也仍然不能看清未
来。他是她的“甜心萝卜”,她还温柔地称他为她的“眼睛”,因为他老是要注意她的健康,这是她告诉我的。她喜欢
替周围的英俊男士取浑名,不过谁也比不上她那双“眼睛”。我们一致相信罗勃要是没有妻室,女王一定会嫁给他,可
是等障碍一除去,她却狡猾得没踏入陷阱。女人很少这样明智的。若换上了我,我会怎样?我一点我很怀疑。
    “我们曾一起被关到伦敦塔,”有次她对我说:“我是因为韦艾特的谋叛,罗勃则是被珍。格雷牵累。可怜的罗勃,
他总是说他对那件事毫不在意,还说只要能看到我登基,他抛弃一切都肯。”我看着她的表情逐渐柔和,原先的兀傲完
全消失。
    她突然变得柔婉起来。并不是说她不常温柔,其实,在她严厉的时候,那种女性特质照样会自动流露。我相信这是
她的魅力,是她能对男人发号施令,并让他们甘心替她跑腿的真正原因。当女人是她的拿手本领,但依我的经验,她除
了对罗勃外,对任何人都不曾有过那种表情。他是她一生的情人,当然,王冠除外。
    “娶珍的是他弟弟基尔福。”她继续说:“都是诺森伯兰那老狐狸搞的鬼,想想看,罗勃差点儿就娶了珍!幸亏老
天让他早婚,虽然门户不当,但总也值得庆幸。
    我们就这样被关在波仓塔城。苏西克斯伯爵来到我身边。我记得很清楚。蕾蒂丝,如果你以为自己不久就要被砍头,
你会怎么想?我下定决心不让斧头砍我。“她的神情突然黯淡下来,我知道她是想到她母亲。”其实我从不想死。我早
就拿定主意,要和他们周旋到底。我似乎听到某种声音说:“忍耐点!几年后一切都会改观的。
    对!这一切都会过去的。‘“
    “那是陛下臣仆祷声,传到您耳朵里了。”我应着。
    她向来就逃不过奉承阿谀,也许能够,可是就象个老饕,明知阿谀有害,却照吞咽不误。
    “可以。不过我也有懊丧的时候。我曾在狱房中高喊:”我,就象曾被监禁到这儿的前人一样狐独无助,我是个臣
仆,囚犯,噢!上帝,在你面前,我一无所有,除你之外,我别无任何依靠了。“
    “陛下,我很明白。”我告诉她:“您勇敢的喊话一定上达于上帝了。您既勇敢又聪明,所以能够得到您祢特别的
眷顾。事实证明,祢是个很好的盟友,只祢一个,就敌得过您所有敌人的总和。”
    她注视着我,笑了:“蕾蒂丝,你真是讨人喜欢,你该留下来陪我。”
    她又继续说道:“任何事一和罗勃有关,总变得很罗曼蒂克,向来就这样。他和牢头的小儿子交上朋友,小男孩很
崇拜他,连儿童都感觉得出他的魅力。那男孩送花给他,他就托他转送给我,里边还附上一张纸条。所以我才晓得他也
被关在塔里,连那个狱房,我也知道。他向来就很大胆。看样子,他一定是在我被解送去那里的途中看到我的。以后我
一拿这件事开他玩笑,他就说我们两个都差不多。他从来不预见失败,这种个性,就跟我相同。我一获准在塔的辖区内
散步,就走过罗勃的牢房。那些狱卒也不敢对我太凶,真够聪明,我总会记得的,也理当如此。不过,我一瞄到罗勃,
透过铁窗看着他,那种际遇,使得我们那段坐监的日子,充满了甜蜜和温馨。”
    一谈起罗勃,她就滔滔不绝了。
    “蕾蒂丝,他是第一个找我的人。”她继续说着:“真绝!我的王后姐姐病得要死,可怜的玛丽,我真是同情她。
她在位期间,我一直是她忠实善良的臣民,可是人民厌倦了宗教迫害,他们要一位新教女王。”
    她的眼下略微低垂了。我想没错,陛下。可是他们如果要一位旧教女王,你会听从吗?这个问题我清楚得很。她的
宗教对她有利,已故的女王则因为宗教而绊了一跤,毁了一世的声名,死了还让人民高兴。
    “女王必须按民意来统治国家。”伊丽沙白说:“感谢主,幸亏我深谙此理。
    我姐姐快断气时,前往哈特菲市的大道上挤满向伊丽沙白致敬的民众,而不久前,她的名字还没有人敢提起。不过
罗勃一向效忠我的,自然他该是第一个来见我的人。
    他一从法国赶回,就直冲到我面前。他说他以前就想陪我,可是那会带给我危险。
    他还带着金子,表示我万一必须争取王权,他将与我联合阵线,也半醵资拥戴我,唉!他竟那么愿意。“
    “他的忠心为他博得声誉,”我说着,还挖苦地附上一句:“也给他带来好处,身为陛下的护驾,是个很好的职位。”
    “蕾蒂丝,他对马匹很在行。”
    “对女人也是,陛下。”
    刹那间,我恍悟我说得太过分了。不觉打了个冷颤。
    “你为什么这样说?”她质问着。
    “一个男人,有那样优越的条件,有那般俊美的仪表,当然会把所有的女性都迷得五体投地了。”
    她很狐疑,不过她仍许我把话讲完,但没多久,我的脸还是被掴了一掌。她说我把她的一件袍子弄得乱七八糟,其
实,我知道那是为了罗勃。那双纤纤玉手,竟能够掴人,尤其那颗钻戒还会刮到你的皮肤,这不啻是个警告,看样子傻
瓜才会惹女王动怒。
    翌日,罗勃一来,我留意到女王在观察他,也观察我。我们并未眉目传情,她八成十分满意。
    那段期间,罗勃完全没意识到我在存在。他处心积虑要逞其野心,以防被投闲置散。那时候,他一心只想跟女王结
婚。
    我不免猜想他那位住在乡间的妻子,不知她对那些谣传作何感想。他从未带她进宫。这必定已经引起她的疑心。要
是她来到宫廷,一定很有意思。我想象着我自己跑去拜访她,并建议她陪我回宫,然后,我就把她介绍给女王:“陛下,
这位是我的好友,杜雷夫人。您对护驾先生一向恩宠有加,因此,我就到柏克厦去造访这位夫人。我相信您一定愿意让
护驾先生享有娇妻相陪之乐。”这番想象,把我那难缠的天性表露无遗,当然,也包括我内心的烦闷。我,蕾蒂丝。诺
里斯,远比那伊丽沙白迷人,却受到宫中最英俊的男士所忽视,甚至连瞄我一眼都不曾,只因为她拥有一顶王冠,我却
除了自己之外,一无所有。
    当然,我绝没那份胆量把杜雷夫人带入宫,否则那掴到我颊上的掌,恐怕不止一个,说不定还会被逐出宫廷,永不
得回返。
    有个老妪就因为毁谤女王而被捕下狱。这真有意思!那居无定所,光靠打零工糊口的才太婆居然会自以为比我们这
些宫人还懂得女王闺房所发生的一切,真令我惊讶。
    然而,那老杜妈也并非毫无根据。她是在替一位贵妇缝补衣物时,听说护驾先生送女王一件衬裙作为礼物,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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