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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朱重八-第3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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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力量奇大,向下一拍打在马祥麟肚子上,顿时发出“蓬”地一声轻响。

马祥麟感觉自己的腹部被大锤打中似地,一股巨力将他向下一压,后背终于摔落在地,还没等他有任何反应,曹文诏的枪尖已经点在了他的咽喉之上……

“别动,一动就死!”曹文诏低声喝道。

马祥麟呆然,腹部的剧痛传来,后背有石块梗背的感觉,脑袋有点晕乎乎的,他明白,自己败了……而且败得奇快无比,仅仅就是一个照面的功夫,两三招还没过,敌人的枪尖已经点在了自己的咽喉之上。

“这……不可能……”马祥麟怒道:“我不可能两三招就失手被擒……”

曹文诏嘿嘿笑道:“马祥麟,下次上战场,别中了敌人的挑拨之计,我让你双脚,你也让我双脚?你也不想想,敌人干嘛要平白无敌地让你双脚……那就是挖了个坑,等你往里面跳啊……”

马祥麟大怒:“卑鄙贼子,无耻之徒。”

“得了吧……这话你留到辽东,对鞑子说去,看看鞑子要杀你之前的一刹那,怕不怕你破口大骂卑鄙无耻。”曹文诏的枪尖没有离开马祥麟的咽喉,而是抬起头来,对着后面的五千白杆兵道:“让路,否则杀了他。”

白杆兵们顿时大乱,看到自家少主被擒,几名副将悔得肠子都青了。而普通的白杆兵更是慌乱,秦良玉在所有土家族人的心中。那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女战神,而秦良玉的儿子马祥麟,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也是无比高大。他只需一个命令,土家族的人就可以无怨无悔地为他去死,但现在,他的生命落在贼人的手里,又该如何?

曹文诏又沉声道:“让路,否则我就杀了他。”

“不!不要让路!”马祥麟大声叫道:“快回摩天岭,以你们的脚程,朱军根本不可能追得上……彭巴。指挥权交给你……你代我指挥。守好摩天岭……”

彭巴是马祥麟的副将之一,此时他正站在那群土家族副将的最前面,看来算是除了马祥麟之外的二号人物,平时他若是听到马祥麟的命令。想也不想就去执行了。但现在听到马祥麟颈上的长枪。他却动弹不得。

“快给我去摩天岭,不准给贼人让路。”马祥麟大吼。

曹文诏眼中带着一丝笑意,并不打断马祥麟的话。其实他知道,越是这种时候,马祥麟越应该闭嘴才是,他这样大吼大叫,显出一幅要舍身取义的样子,只会害得他的手下更加不忍将他抛弃。若是他说一句去摩天岭,就赶紧闭嘴,搞不好会更有效果。

果然,听到马祥麟的吼声,那个叫彭巴的副将犹豫了半天,长叹了一声道:“将军,我们放弃摩天岭吧……咱们为汉人打仗能图个啥?白白牺牲了您的xìng命,也未见得有什么好处……当初……凤仪夫人带兵追击三十六营,粮草军械全都自备,朝廷连一粒米也没发给我们,凤仪夫人被贼军所困,朝廷不发援军,坐看夫人覆没,连个像样的抚恤都没发……如今又要为了这个莫名其妙的朝廷,再把您的xìng命也搭上么?”

他说到这里,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土家族人是宁可坐看贼人穿过yīn平古道,进入成都平原,也不愿意看到马祥麟被杀。

“一派胡言!”马祥麟大怒道:“咱们土家族也是大明朝的子民,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岂可把所有事情都推到汉人身上了事?你休在这里胡说八道,乱我军心……”

彭巴看到曹文诏的枪尖距离马祥麟的咽喉只有一根头发丝般的距离,心里一横,也是豁出去了,大声叫道:“兄弟们,你们说,你们想看到将军去死,还是觉得汉人的朝廷不需要帮?”

五千百杆兵几乎是想也不想,就同时吼道:“将军不能死!咱们不帮朝廷!”

马祥麟听到五千士兵的呼声,心中顿时一惊。长久以来,白杆兵在秦良玉和马祥麟的率领下,南征北战,为大明朝立下许多汗马功劳,但其实……忠于朝廷的,仅仅只有他们母子二人罢了,数十万土家族人其实对朝廷根本就不感冒,他们之所以出来浴血奋战,仅仅只是因为他们崇拜秦良玉母子而已,他们只为秦良玉母子而战,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国家而战……

这个问题以前没有拧清楚,但当马祥麟的生命受到威胁时,白杆兵们的态度立即显露无疑,管你什么江山、管你什么国家、管你什么朝廷,他们在乎的只是秦良玉和马祥麟!

彭巴大声道:“让开,我们让路!”

五千白杆兵开始后退,缓缓地让开了小山丘,并且也没有再去摩天岭拦截的意思,但是他们也没有走远,就站在百丈之外,眼巴巴地看着曹文诏枪尖下的马祥麟。看那眼神,分明是希望曹文诏能把马祥麟给放了。

曹文诏哈哈一声笑,将枪尖向后移动了一丁点儿,向后招呼了一声,身后有几名士兵上来,将马祥麟绑了,曹文诏这才将枪尖完全地收了回去。

见到枪尖离了马祥麟的身,远处的白杆兵们齐齐松了一口气。虽然他还在贼人手里,但至少可以看出来贼人不会马上杀他。

曹文诏对着那个叫彭巴的副将大声道:“只要你们乖乖的不要来添乱,我就不杀你们的马将军,明白了么?”他说话的时候,声音里带着一股子凛然正气,虽然他蒙着面,但话音里的那种正气却使得他这句话掷地有声。

彭巴听了之后,居然觉得这个贼军大将好像是值得信任的,于是点了点头:“好,我们不给你添乱,但我们必须跟着你,直到你把马将军放了才能离开。”

曹文诏点了点头,不再理会那些土家族的士兵,他对着马祥麟低声笑道:“马祥麟,这下子,你得在我的军营里做一阵子客人了。”

马祥麟怒哼道:“做俘虏就做俘虏吧,何必假意惺惺的说成做客人?”

曹文诏眨了眨眼:“做俘虏的话,会被关在牢房里,吃剩饭,还要挨揍!还是做客人的好,有酒喝,有好东西吃……我看你还是选择做客人比较好。”

马祥麟以为曹文诏在耍他,干脆闭口不言了,心中只是想:等我母亲大人来了,使个什么方法把我救出去,到时候再来和你算这笔账。

曹文诏知道这家伙是个厥脾气,也不再撩拨他,当下便押着马祥麟回了朱军之中。八千朱军开始向着yīn平古道里钻去,很快,他们就翻过了摩天岭,向着南方的绵阳城而去……五千白杆兵在彭巴的率领下,像朱军的小尾巴一样跟在后面,可怜巴巴地盼着贼军什么时候把马祥麟给放了。(未完待续。)

五一三、窥视成都

()向南走出yīn平古道,山势渐缓,这一天晚上,许人杰率领的八千士兵,终于来到了yīn平古道之外,穿出了重山峻陵,许人杰下令全军在这里歇息一夜,第二天大清早再进发。

此地的地势已经相对来说平缓了许多,朱军算是已经踏上了成都平原的边缘,要说成都平原,那可真是四川的一个异数。

在崎岖不平,到处都遍布险山的四川,几乎找不到一块儿平平整整的土地,到处都是山连山,沟连沟,过了一山又一山,只有在成都附近,有这么一块儿平地,这块平地仿佛是为了补偿坑坑洼洼的川民,上天特意赐给的一块风水宝地。

朱军的士兵们能驻扎在成都平原上之后,心里都松了口气,尤其是陕西兵,到了这里,就算是跟在屁股后面的五千白杆兵翻脸冲上来,他们也有绝对的把握与之较量了。

这群陕西兵是在关中平原上成长起来的,跟随着朱元璋南征北战,算是十年的老兵,战阵娴熟,士气高昂,一旦走到平地,让他们结起阵来,白杆兵就算是天下闻名的又如何?怕你何来!。。

因此,今天的朱军显得特别的有气势,陕西兵们甚至会回过头去,对着后面的白杆兵猛吹口哨,做出一些挑衅的动作。白杆兵们自然不服,也忍不住用吹口哨来回敬。好在两军的领军大将都是明事理的,赶紧约束手下,尽量不要与对方发生冲突。

许人杰当然是为了朱元璋的少数民族同化政策着想。要避免与土家族冲突。而彭巴则是顾虑马祥麟落在了敌人手上,更加不敢造次,在他们的约束下,朱军与白杆兵倒是安静了下来。

落rì余辉下,两只军阵各扎了一个营地,在不知情的人看来,这两个营地就像兄弟营地一样并在一起,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只要马祥麟一脱离了朱军掌握,白杆兵马上就要扑上来厮打。而且是不死不休的那种。

此时。在曹文诏的营帐中,正摆着一张酒桌,桌上放着点吃食,还放了一小壶米酒。曹文诏与马祥麟两人隔着桌子对坐。看起来就像多年的老友。只不过曹文诏蒙着面,而马祥麟手脚上带着镣铐,破坏了这种老友见面的气氛。

曹文诏端起一杯酒。对着马祥麟笑道:“来,喝一杯!”

马祥麟哼了一声:“贼子休在这里假装好人。”他嘴里虽然这样说,但仍然端起酒杯,猛地喝了一口,然后又哼道:“贼人敬的酒我不想喝,但是我多吃贼人一点军粮,也是赚。”

曹文诏哈哈大笑。

马祥麟又接着道:“你这藏头露尾的家伙,我就不信你蒙着面还能喝酒?”

曹文诏半侧过身子,将蒙面巾掀开了一点点,一昂脖子,一杯酒便进了肚,他笑道:“虽然麻烦了点,但喝酒还难不倒我。”

马祥麟一阵无语,虽然他手脚上有镣铐,但却并不是很影响他的行动,他又抓起酒壶,给自己满满的倒上了一杯,然后又倒进了嘴里,愤愤地道:“你这卑鄙小人,这几天我仔细回想过了,如果我们两人的脚都能动,你未必就能打败我,在那山坡上打,我还有优势,因为你跟本就不擅长山地战。有种你再和我打过……这次咱们两人都能动脚!”

曹文诏笑道:“说这话有什么用?你冲动易怒,受不得撩拨,一撩拨你就上当,这本来就不是为将之道。你用同样的办法来撩拨我,我岂会上当?”

马祥麟愤愤地道:“但是我不服,除非你再和我打一场,这次不让手不让脚,好好打,打败了我,我才能心服口服。”他想起那天的惨败,实在是一口气顺不过来,总想着要找回场子。

曹文诏摇头道:“你对我心服口服之后,会加入我军么?”

这个问题顿时就难倒了马祥麟,他闷了一下,然后道:“当然不会!我只是服了你的武艺,又不代表我就要加入朱军。”

曹文诏便又笑了:“我要你服我有个屁用!既然你不肯加入我军,我就没有放开你再打一架的理由,你看我的样子,像是那种很冲动的傻子么?”

马祥麟无语。

曹文诏又喝了一杯,然后从桌上的盘子里抓起一个玉米棒子,放在嘴里嚼了起来,含糊地道:“别光喝酒,也吃点东西吧。”

马祥麟看了看曹文诏手里金黄sè的玉米棒子,眼角抽了抽:“这就是你们反复提到过的玉米?那个一亩地能种出六七百斤的新庄稼?”前些天许人杰对他说起玉米时,夸了玉米许多好处,马祥麟当时大抵都没相信,因为贼人说的话他是不愿信的。但是……当实物出现在面前,出于人类的好奇心,终究忍不住要问一句。

曹文诏嗯了一声道:“没错,就是玉米,我军现在主要的粮食就是这东西……吃吧。”

“黄不拉叽,一看就难吃得很。”马祥麟不肯示弱,出于“吃穷贼军”这个美好的愿望,他抓起玉米棒子,狠狠地咬了下去。

不咬这一口还没事,一咬下去,只觉得满嘴清香,玉米那独特的香味,几乎是一瞬间就俘虏了他的味觉细胞,让他整个人都楞了一楞。

曹文诏道:“好吃么?”

马祥麟违心地道:“呸!难吃死了。”

曹文诏伸手就去端桌上的盘子:“既然难吃,就不要再吃了,这剩下的几个我留给门口的卫兵吃,那小子刚刚还在说,今天的行军粮不够吃,他没吃饱呢。”

马祥麟赶紧伸手挡住,他手上拖下来的镣铐发出哗啦一声,显然这个阻挡的动作使得比较急。这倒也怪不得他,土家族的生活着实清苦,虽然马祥麟这种头目的生活要比苦通土家族人好得多,但他平时吃的也就是糙米,土家族平民更惨,平时多半是在吃野菜。

糙米的品质比大米差多很,中间夹杂着许多沙粒、谷壳等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味渞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但玉米就不一样了,玉米棒子里面可不会有什么沙粒和谷壳,而是圆润晶莹。吃起来一点也不会难受。

再加上人类这种生物。总是在第一次吃某种食物的时候感觉最好吃。比如第一次吃红烧肉,就会觉得红烧肉简直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直到吃的次数多了,有点腻了才会觉得红烧肉也不过如此。

马祥麟这是第一次吃玉米。尤其觉得玉米的味道很棒。哪里舍得让曹文诏把那一盘子玉米拿走。于是哼哼道:“再难吃我也要吃光,吃光你们这些贼人的军粮,饿死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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