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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弟兄,所缺少的是门第上的相配。而这一个门第是世界的。所以,要将职业的观念完全转过来,这个问题才能能决。
娶妾的问题
在圣经里,没有命令人脱离他自己的妾。在圣经里,没有一个地方,从神的眼光来看,要勉强叫妾离开。这是指着没有信主之前所娶的。在圣经里,我想也有够多的地方给我们看见,神要人怎么对待他的妾。
或者,我先提起人今天的要求,然后看圣经的要求。人的要求,第一,要把所有的妾遣散。第二,如果不遣散,丈夫不应该和他的妾有性的关系。这是教会普遍的思想,这都不是神所给我们看见的,这是异教的。
圣经没有要求遣散
第一,我们看见,在圣经里没有一个人娶妾比大卫更坏,他不只是娶妾,并且是谋人的命来娶妾。乌利亚的丧命,是因着妻子的缘故。是牺牲乌利亚来得着拔示巴。而所罗门是拔示巴所生的。主耶稣也是拔示巴所生的。而这一个原则到新约,主还承认。马太福音一章里面有拔示巴的名字,而且是说乌利亚的妻子。有四个女人在马太福音一章里面。这一件事情你们必须看见,这是对的。你们只能伏在神管教的手下,你们不能赶她出去。
我们必须知道这一个原则,为什么圣经没有要求把妾赶出去。请你们记得,今天有许多人根本没有看见什么叫作娶妾。请你们记得,所有犯的罪,奸淫的罪,与娶妾完全不一样。我今天偷了人一本圣经,我能够还他一本圣经。我今天偷了人一千块钱,我能够还他一千块钱。我今天娶了一个妾,我没有法子还她。
有的弟兄以为说,应该把妾赶出去。他是从男人眼光来看。男人在神面前要知道,娶妾,是犯奸淫。但妾嫁给你没有嫁两个丈夫。你娶两个女子有错,她没有嫁两个丈夫。所以,你们在主面前要看见说,主在这里没有叫人把妾赶出去。
新约来的时候是相当清楚。我想所罗门母亲的原则是够清楚的。主为着大卫娶拔示巴的缘故,特意差派先知去找大卫,派拿单去找大卫,主没有把你派去,所以不要在拿单之外,加上什么话。主所有的话,都已经叫拿单说了,拿单所漏掉的,不要你今天在三千年后再去补。拿单对他说,你的儿子要死,报应要来,十个妃嫔,人要在明处与她们犯奸淫,刀剑要在你的家里。拿单没有说,要把拔示巴打发回去。你把她打发回去怎么办?乌利亚死了。有的人没有乌利亚,有的人乌利亚死了,这怎么办?所以,神打发拿单去见大卫。拿单去见大卫的结果,神叫她生所罗门。在大卫的妻子中,神一个都没有叫她生所罗门,神叫大卫的妾拔示巴生所罗门。并且新约第一页说,大卫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新约里,没有说可以娶妾,但是也没有说要赶妾。
好合不可减少
第二,有的人不许和妾有性的关系,这明明是没有读过出埃及记二十一章八到十一节对于这一件事的规定。一个人有一个儿子,在婢女当中娶了一个,如果将来要正式娶亲,这一个婢女就变作妾。神在这里规定这一件事非常清楚,就是说,在她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上不能断。就是说,有了妻子之后,这三件事不能断。如果断了,她就可以出去,不再是奴仆。所以,人如果以为不能有好合的事,这是根本不遵守神的律法。
今天人所跟随的规定是欧美的规定,不是圣经的规定。这是因为在我们的头脑里都是想到性,都是充满了性的思想。在出埃及神定规律法的时候是说,一个妾还在的时候,不能在性上分开。如果丈夫有难处,丈夫要负责,对于她没有错。所以,我盼望你们将这一件事弄清楚。
不能作长老
在新约里,只有一个地方,讲到妾的问题。请你记得,读圣经,就是欢喜看见只有一个地方的地方。如果在圣经里一件事有两个地方,就必须比较。如果有三个地方,要综合。有三个地方以上,必须合起来看,才知道神的教训。所以,每一个要作圣经学者的人,都欢喜只有一个地方的话,因为只要读这一个地方,就知道神对于这一件事的旨意。在新约里,只有一个地方,就是在提摩太前书里,作教会长老的人,只应该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所以,在新约圣经里,是够清楚的给我们看见说,凡娶妾的人,在教会里不应该作长老。但是,在新约圣经里,并没有说,他应该赶出他的妾。我们总是按着圣经作,不应该给娶过妾的人在教会里作长老。但是,没有说要把妾赶出去,或者说应该没有好合的事。
得救而自愿分开是好事
如果一个妾已经得救了,她只有性的感觉,没有性的强迫,要分开,也是好事。这是自愿,不是主的要求,也不是教会的要求。教会对于这一件事不应该有要求。所以,我们要看见说,如果妾得救了,她自己能够没有那一个需要,乐意分开,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在教会的地位上没有这个要求,教会不能要求。
神所配合的只有两个,这一个原则无论如何要维持。所以,相当明显,一个人娶了妾,肉身上的苦难就比娶一个妻子的要多,在管治上要大大增加。
离婚
在圣经里,有离婚的规定,但是,在圣经里离婚只根据一个条件(或者说有两个条件,但第一个条件是接到寡妇的问题来)。世界各国的律法,对于离婚有许多规定,有的国家的规定有二十几条。我们中国也定了许多条,说精神丧失,或者不同意等等,都能够离婚。但是,在圣经里,实在只有一个条件可以离婚,那唯一的条件就是犯奸淫。没有第二个。人精神丧失也好,失踪多少年也好,这都不是条件。乃是与别人有性的行为,这是惟一的条件。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十九章、路如福音十六章里清楚给我们看见,人如果犯了奸淫,就可以离婚。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你们也许要问,为什么犯奸淫就可以离婚呢?因为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换一句话说,夫妻在神面前,从神看来,乃是合一的,任何的离婚,都是破坏这一个合一。什么叫作犯奸淫?就是破坏那一个合一。你在你自己的丈夫之外,你在你自己的妻子之外有性行为,你是犯了奸淫,你是在那里破坏合一。所以,请你们记得,不管这一个人失踪了多年也好,精神丧失也好,像美国人所说,精神虐待也好,或者说什么其它的理由也好,你若改嫁,就是破坏合一去犯奸淫。
合一已失去可以离开
为什么犯奸淫可以离婚呢?因为你已经把你的合一破坏了。你本来和你的丈夫是合一的,你的丈夫一犯奸淫,你就可以自由。本来是合一的,所以你要保守。现在那一个合一他已经失去了,所
以你可以自由。所以,犯奸淫是唯一离婚的条件。一个丈夫犯奸淫,妻子离开,可以。如果有一个妻子,她的丈夫犯奸淫,或者娶妾,姊妹可以离婚,教会不能拦阻。她不只可以离婚,还可以改嫁。任何的事要来破坏这一个合一的都是罪。所以只有犯奸淫可以离开,因为犯奸淫已经破坏了那合一。
离婚不过是宣布而已。我和我的丈夫的合一已经没有了。没有合一,她要改嫁可以。
所以,请你们记得马太福音十九章、路加福音十六章是够清楚的两个地方,我们要好好注意它。离婚是根据奸淫。奸淫把合一破坏了,不再是一个,是两个了,那老的合一不存在了,所以可离婚。什么叫作离婚,因为已经没有合一。所以,离婚是在犯奸淫的时候,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今天所谓的离婚,不过是手续而已。是宣布说,我们的那一个合一已经没有了。所以,婚姻的存在,是宣告那一个合一的存在,离婚是宣布那一个合一的已经不存在,所以,先犯奸淫可以离婚。没有犯奸淫而离婚,结果都是犯奸淫。假定说,一个丈夫、一个妻子没有犯奸淫,就是不好。但一旦离婚了,就是犯奸淫。那一个合一还在,如果改嫁改娶,都是犯奸淫。只有合一不存在,才可以离婚。
所以,我们要认识什么叫作婚姻?婚姻就是合一。两个人不再是两个人,是一体。奸淫是拆毁合一。离婚是宣布合一的拆毁。今天合一在我们中间已经没有了,所以可以改嫁。合一如果还在,两个人如果脾气顶厉害,不相和,要离婚,世界上的人许可,世界上的律法也许可,但从神的眼光来看,不许可。先离婚反而是犯奸淫。先奸淫后离婚反而是对的。要他们看见说神所配合的不能分开。既然有了配合之后,千万不要分开,这是不可能的事。
寡妇的问题
为着这个缘故,我们必须说,圣经里许可已经死了妻子的人可以再娶,寡妇可以再嫁。就是我刚才所说的离婚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死。
婚姻只到死为止,婚姻的关系,复活的时候不存在。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娶和嫁是在这一个世界里面的事。天使也不娶,也不嫁。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嫁娶是今生的事,不是来生的事。所以,婚姻是到死为止。到了死的时候,你如果为着以往情感的缘故,不娶不嫁,也可以。你如果有另外的原因不娶不嫁就不应该。因为从圣经的眼光来看,婚姻的关系到了死就了了。
我们可以注意罗马书第七章的教训,每一个基督徒都是再嫁的人。今天藉着基督的死,藉着基督的复活,我们再嫁了。罗马书七章给我们看见说,丈夫管人乃是在活的时候,死了可以再嫁。凡丈夫没有死而另嫁的,就是淫妇。如果我们在律法上没有死,作安息日会的人,我们都是淫妇。感谢神,我们是一个丈夫。安息日会是两个丈夫。罗马书七章的教训,律法没有死,不能属乎基督,如果属乎基督,我们是淫妇。我们本来是嫁给律法的人,是属乎律法的人。因着基督,我们已经死了,今天我们拣选基督,不是淫妇。我们都是嫁给基督的人。在律法上已经死了,所以,我们不是淫妇。所以,罗马书七章说,丈夫管妻子的律法是到死为止。丈夫一死,妻子就有自由。在教会里,绝不应有一个观念,以为寡妇再嫁是错的。这一种思想,是外邦人的思想。
如果寡妇像守童身的原则,这是好的。保罗说,我盼望寡妇和没有嫁娶的人能像我一样。如果是为着事奉主!也像守童身那样独身是对的。如果是因着社会上的人的批评、社会上人的看法而不结婚,这是错的。我盼望教会里能除去这一个。
保罗对提摩太说,我盼望年轻的寡妇出嫁,这就像一个弟兄再娶一样。今天的问题,是你有没有那一个需要,心理上有没有那一个需要,不只是生理上。有的人觉得孤单,这是心理的问题。有的人的家庭环境有问题,有需要。如果有弟兄死了妻子,结婚是对的。如果有姊妹死了丈夫,结婚也是对的。如果为着其它的缘故不嫁是错的。基督徒不可在这件事上有批评、有错。我们要把异教的思想拿走。
奸淫的罪的问题
什么叫作罪?
在婚姻之外的是罪,这也是和刚才的问题发生关系。就是说,神在圣经里承认说,性是对的,性的感觉是对的,性的行为也是对的。并且性的感觉不只不是罪,并且是圣洁的,但这只限定于婚姻里面。在婚姻里面这是对的,并且是圣洁的。所以,我盼望你们能够给初信的弟兄看得清楚,性的感觉没有罪,性的需要没有罪,性的行为是圣洁的。但是,神在这里有一个限制,就是说,在婚姻里面,有夫妻的合一,这是对的。任何性的感觉,或者行为,在合一之外的都是罪。你们看见吗?什么叫作罪?就是说,在婚姻之外的叫作罪。为什么缘故?因为在婚姻之外,你就破坏了那个合一。所以,罪的存在乃是破坏合一,罪的存在不是性自己。性自己没有罪。这一件事,我们必须在神面前看清楚。
意志的赞成是罪
比方说,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五章里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古人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已经是犯奸淫了。这里「看见」这一个字,原文乃是说「看」,没有「见」的意思在里面。看是有意志在里面。是看妇女,不是见妇女。你们知道一个人见一个人是被动的,看是主动的,下面还有一个字「动淫念」。有的英文本翻作Tolustafterher,不是说见妇女就能产生淫念,是为着动了淫念所以去看。动淫念是在先,不是看在先,我们中文是说,凡见妇女就动淫念的。但是主不是这样说,主耶稣是说,凡看妇女,为着动了淫念,这一个看是第二次的看,不是第一次的看。这第二次的看是第三步的事。第一次的看是在路上看见,第二次是你看她,在你第一次的看和第二次的看之间,你已经动了淫念,你第二次看她是为着动了淫念,所以这是三步。主耶稣所说的,不是指着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