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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国民品质
社会上有句成语「为目的不择手段」,这句话是好是坏?应该赞扬?抑应该抨击?一直到现在,因为解释的不同,所以一直都在争论之中。不过我想,如果是国家民族存亡兴废大事,为目的似乎可以不择手段,所谓兵不厌诈,能骗就骗,能哄就哄,能抢就抢,能夺就夺。不过即令是这种大事,比较起来,还是以选择选择手段为佳,否则的话,当时固然耀武扬威,后世却终会蒙其羞而受其祸。历史上很多王朝因「开国不正」而毛病百出,可作殷监。晋王朝第八任皇帝司马绍先生,有一次跟宰相王导先生谈起晋王朝的开国史,王导先生老实不客气的把司马懿、司马炎、司马昭三位先生当年的杰作,一一供出,司马绍先生连脖子都红啦,把他的尊脸俯到床上,叹曰:「若公言,晋祚复安得长远哉?」
盖不择手段的行为,一定出自一种无所不为的气质,国家当权的人一旦有了无所不为的气质,连上帝都不能保证他这种气质只用之于去对付国家大事,而不用之于去对付他看着不顺眼的人。然而,退一万步说,事关国家民族存亡兴废,一定要不择手段,尚有可说的。但无论如何,如果只是一个团体,如果只是一个人,则总得选择选择手段。一个人不怕他乱七八糟,不怕他奸淫烧杀,就怕他无所不为。也就是说,一个人即令他乱七八糟,即令他奸淫烧杀;只要他有所不为,他就是一条充满了高贵情操的英雄好汉。美国西部拓荒时期,枪手横行,但他们从不杀不拔枪的人,也从不朝人背后开枪,一定要杀之的话,也要用种种侮辱性的言词,逼得对方先行拔枪。
君看到一部电影乎,片名忘之矣,开演的时候,男主角在匪首家里,匪首的漂亮太太缠着他不放(一个男人遇到这种场面,真是悲喜交加,祸福齐降),但他不肯接受,正在推推拉拉之际,匪首突然回来,抬头一瞧,好小子,胆敢调戏我的娇妻。男主角当下表示他要脱离匪党,匪首一想,你拐了我的娇妻不算,还想去享清福,好吧,你走就走吧。男主角走到门口时,该匪首本来是背对着男主角的,趁主角背后无眼,没有注意,转身拔枪。谁晓得男主角乃第一等神枪手,匪首只拔出了枪,还没有来得及转身发射,男主角已一枪把他阁下撂倒。☆
这要命的一枪立刻引来大批警察,盖警方悬赏了五千美金巨款,购买匪首的尸体,这下子得其所哉。可是,那个警官验明子弹是从背后射进去的之后,脸色大变,把一口袋钱忽咚一声扔到桌子上,然后告男主角曰:「把你的奖金拿去,马上离开这里,本乡不欢迎你这种人。」男主角被驱走后,流浪四方,可是所到之处,旅馆不留他宿,饭馆不留他吃,江湖好汉更不把他当作人子。背着一张黑锅,一直背到电影结束。
跟这部电影同一体裁,而意义更深的,还有一部电影焉,惜也忘其名字矣,男主角也是因从背后开枪打死对手,而为世人所不齿,不但为世人所不齿,等他的儿子长大成人以后,晓得了父亲曾从背后杀过人,也瞧他不起。不过别人瞧他不起,可以不理他,可以揍他。儿子瞧父亲不起,既不能不理他,也不能揍他;而养育之恩,父子之情,更如山如海;该儿子遂陷入万分痛苦之中,正义跟亲情交战,恨不得自己马上死掉。当父亲的男主角也晓得自己被儿子轻视,可是毫无办法。
于是乎有那么一天,仇人找上门来,父子起而应战,有一个家伙在墙角埋伏,悄悄举枪,要射击父亲的后脑勺,这一枪下去,不用说,该老头准天灵盖开花。被儿子看见,父子连心,立刻照该家伙背后开了一枪,该家伙遂枪飞人倒,完了尊蛋。等到歹徒全军覆没,父子清扫战场,父亲就地取材,把该家伙背后的子弹口指给儿子,然后以手拍儿子之肩,低声曰:「孩子,我当初也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开枪的。」然后儿子惭愧一笑,隆重闭幕。
呜呼,想当年刘备先生临死前,留了两句话给他的儿子,那两句话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两句平淡的话,可以囊括基督教全部《圣经》,仅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一种「有所不为」的精神,这精神是一种高贵情操。在「为」「不为」之间,衡量出一个人的品质。而且不但可以用之衡量他人,也同时可以用之衡量自己,如果有一丝天良,虽儿子对父亲,都会觉得不能原谅。一个民族应该有这种气节,一个社会也应该有这种风尚。目的物固然使人怦然心动,但获得目的物的手段,必须选择选择。柏杨先生说这话,不是说我忽然心血来潮,要当圣崽,想吃冷猪肉啦,而是说这个原则不应抛弃,遇到枪战时歹徒杀父,当然可以不择手段,但社会上差不多都是泛泛之辈,好比说,办办亚展吧,大家比比电影,从容论道,便不能不择手段矣。
天下之大昏
「为目的不择手段」几乎成了这年头一种风俗习惯,亚展就也跳不出这个漩涡。于是乎,笑骂由他笑骂,大奖我自得之。外边谣传说邵氏公司如何如何,而掌权老爷急忙声明决没有如何如何。发生在暗室里的事,真言不入六耳,局外人不过根据现象,推断其原因,自然没有他们如何如何的证据。不过,亚展到了今天这种地步,如果掌权老爷真的得了邵氏公司的好处,那还算高级的,至少他还有点聪明,只「利」令智昏罢啦。以后遇到别的大事,无利可图时,还有聪明在。如今各位老爷努力否认得了好处,柏杨先生便不禁大起恐慌,君不闻古人云乎:「昏官之害,胜过贪官。」贪官不过见了钱才昏,而昏官则一昏到底,有红包固昏,没红包也昏。贪官不过为了既得利益才无所不为,昏官虽没有银子的诱惑,却照样也无所不为,其害之烈,较之贪官千万倍也。
《老残游记》上有这么一段,山东省齐河县发生十三条命案,大老爷刚弼先生用重刑修理可怜的贾魏氏,被老残救了下来。刚弼先生就是一个典型的昏官,他阁下既不要钱,也不要好处,唯一的毛病是大愚若智。天下事一旦落到这种人手里,仗着一身清白,无所不为的程度,势将更锐不可当。反正我不贪污就行啦,在「清廉」的罩袍底下,干出的都是掘坟坑式的误国殃民勾当,和丢人现眼的镜头。
无论如何,《蚵女》都没有资格得奖。有些人说啦,蚵女也有好的地方呀,不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已。我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某些人口中简直成了八字咒,遇到价值问题,好比说选中国小姐吧,丑八怪也当了选,一旦有人批评,八字咒立刻泰山压顶,好像只要祭起八字咒,便可掩盖一切不公。这里我们不得不再顺便提提熊式一先生,他阁下当评审委员的唯一任务,似乎就是为《蚵女》和凌波女士多打几分,而且还洋洋自得,以每个主办国都得翠凤奖为绝妙之法,有这种观念的人,即令不昏,也俗不可耐,然而官崽们还把他当作活宝哩。
硬教《蚵女》得奖,已够无法无天。接着又推出《花木兰》,更是裤子一脱,脸都不要啦,这大概和凌波女士有关,为了要使她成为「亚洲影后」,而偏偏她演的影片又只有《花木兰》参加,便只好选中《花木兰》矣,既然所有影评人「一致」而「坚决」的非选她为影后不可,不要说是《花木兰》啦,就是卡通片也照样第一。堂堂国际性的竞争,成为儿戏,无他,「恶小而为之」而已。
亚展最最荒唐的一件事是给了林翠女士一个最佳女配角奖、王引先生一个最佳男配角奖。常看中国片的观众都知道,他们的演技便是拿到好莱坞都是第一流的。然而问题还不在此,畸形人的眼里,你再好都没有用,全世界都说你好,而我硬是认为你不好,你有啥办法哉。问题却在于,参加亚展的影片中,二位演的根本是主角而不是配角,这就异常出众矣。我想,有那么一天,世界各国总统齐集一堂,要选举世界上最漂亮的元首,结果宣布啦,詹森先生是最佳总统,戴高乐先生却当选了最佳副总统。如果真有这种绝妙之举,恐怕连柏杨先生家的莉莉小姐大牙,都会笑脱。(柏老按:写此文的当时,詹森先生尚是美国副总统,而戴高乐先生则正是法国总统。)
又好比柏杨先生,当代最伟大的潜水家兼飞行家也,忽然有一天,我的红包攻势收了奇效,诺贝尔奖金砸到我阁下头上,却不是潜水飞行奖,而是物理化学奖。虽然钱数是一样的,但我把该巨款下了腰包之后,能不在心中油然而兴「他妈的」之叹乎?便是那些发奖的畸形人,午夜梦回,摸摸良心,也能一身出冷汗。
然而,给我物理化学奖还不算了不起,了不起是竟然给我一个「女演员奖」,那我就想把该巨款下腰包都不可能矣。英国有句俗谚,曰:「巴力门除了变更人的性别外,什么都能。」看情形可以扩而充之,中国畸形份子还能主角变成配角。呜呼,是他们的知识程度根本分不清主角配角欤?抑他们被女人玩昏了头,在暗室中心旷神怡,摸索过度,根本没有看欤?有一于此,就够瞧啦,二者兼备,就更出类拔萃。嗟夫,恐怕是无论怎么哇啦哇啦穷嚷,都无法解释怎么把主角变成配角?犹如无论诺贝尔奖金委员会诸公怎么哇啦哇啦穷嚷,都无法解释柏杨先生怎么忽然变成了好演员也。盖这不是公平不公平问题,而是瞎眼不瞎眼问题。
一个人也好,一件事也好,要想使人尊敬,必须选择一种使人尊敬的手段,否则恐怕是尊敬不成。亚展选出「影后」,当然希望世人一致景慕,亚展选出的影片,也当然希望世人一致景慕,但如果畸形人穷凶极恶到连主角配角都可乱变的程度,他选出的后焉片焉,恐怕连他自己都看不起。
好啦,谈亚展谈的肝肠寸断,有点不合圣人之道。我想,畸形人恐怕最喜欢别人温柔敦厚啦,盖温柔敦厚好像是一条魔毯,专门用以掩盖脓血横流的大疮;宁可烂到底,也不愿别人掀开来洗之医之也。亚展反正已经过去,我们只好套一句烂语,以作结束,曰:「下届再办,勉之勉之」。──其实到了下届,包管仍然照样如此烂,善哉。
希特拉
人类自从有了货币,也就是说,自从有了钱,就有了银行,不过名称和组织不同罢啦。犹太人以放高利贷闻名于世,西洋一提犹太人,就马上想起来可怕的「臭虫式利息」,臭虫在台湾是绝了种的(有一阵子好像电影院有过),中国人恐怕已经忘记他阁下啦,据说臭虫先生的繁殖率十分惊人,把一位男臭虫和一位女臭虫放在一起,一会工夫,就如《三字经》上说的:「父而子,子而孙,至曾孙,又玄孙」盖弟兄姐妹互相交配,一窝下来就是几百,两天一代吧(动物学专家千万别抬杠),一月工夫,就满坑满谷矣。犹太朋友借给你阁下十块钱,利息本已高得够你皮肉发紧,而利息再算利息,一年以后,你把被子卖掉都还不起他。所以西洋各国,一提起反犹,无不大喜若狂;而在中国便反不起来,盖我们没有切身痛苦也。
──说起犹太,忍不住要插一句嘴,台北统一饭店的经理,就是一位犹太老爷,此公是德国籍的,我想任何一个洋大人都可瞧不起中国人,唯有德国籍的犹太人,似乎没有资格。报上载,立法委员阿不都拉先生在统一饭店脱掉上衣跳舞,该犹太大发虎威,把盘子端了去;而且经常指使一些西崽,殴打一些有自尊心的中国籍侍者;好像这天下就是他的,而他就代表二十世纪文明。有一则小幽默上写着这么一个故事,某一个绝大的饭店里,侍者一不小心,摔了一个筋斗,把一碗热腾腾的罗宋汤,隆重的扣到一位绅士身上。作揖打恭的结果,绅士允许不予深究,但湿淋淋的衣服怎么办欤?只好脱下来由侍者拿到阳台上吹干。于是乎,不久以后,经理先生(大概是统一饭店该犹太的同类)昂昂然走到眼前,端起嘴脸曰:「先生,对不起,我们这里是文明之地,不招待只穿衬衫的客人。」
统一饭店的犹太所本的,似乎就是这种文明规则。只不知道他瞧一下寒暑表没有?盖我们不反对衣帽整齐,而只反对他的嘴脸也。呜呼,中国的大礼服是长袍马褂,我真希望有长袍马褂的朋友,穿之前去,跳一个扭扭舞,看看该犹太再耍啥花样?而菲律宾的大礼服根本就是一袭香港衫,如果该犹太是联合国秘书长,恐怕真要连菲律宾的会籍都开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