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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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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再把我们的祝福,转化为《爽》书序文,赠给李爽!
   ──一九九七?一二?台北
   附记:为李爽着《爽》所写序文。
   
   
第十卷: 凤凰集
   
   提要
   《凤凰集》共三十五篇。本书主要叙述两大冤案及作者在《梁祝》上演之后的观感。「两大冤案」指日本的吉田石松狱案和法国的屈里弗斯冤狱。作者详细描述两案经过,在其中,政府官员自以为「政府就是对的」心态,牺牲了清白的良心,作者特别指出正义是不可违背的;还有为蒙冤者申诉的人士,其高尚的勇气与不畏强权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镜。《梁祝》电影上映之后,得到许多热烈回响,柏杨却一反常态的称其观众为「半票观众」。「半票观众」之称由「半票读者」演化而来,乃指观众的情感「犹赖在浪漫主义的怀中,不肯断奶」,其所指责的是观众稚嫩的心态;「盖半票朋友欣赏的只是浮光掠影的声和色,再往深处,便领略不动矣」,此种看法曾引起轩然大波,但对于本国艺术欣赏的层次则应有所提升。另外,《梁祝》故事引自「七世夫妻」的传说,隐含了「争取婚姻自由,和对黑暗社会的反抗」,这是青年男女在「吃人礼教」下争取的喘息空间。作者再一步引申,「……民间最崇拜的七世夫妻,他们都是被迫而起。用自己的终身幸福和生命,向恶势力挑战,恶势力不仅指社会上那些不相干的人,也包括自己的父母」。七世夫妻「向恶势力挑战」的精神,与本书前两大冤案的意义相合,这种无畏的精神正是作者提供给我们的启示。
   
   
   警政新猷
   俗云:「有志不在年高。」同样的,有志亦不在内行外行,天下再复杂的事,遇到肯用心的朋友,都会变的简单明了。大概是气数使然,有些中国同胞似乎都有一个特征,就是颟顸而横蛮,所谓眼前欢而地头蛇是也。一旦权势在手,最初几天,天老爷还是老大,他是老二;过了几天,他就成了老大,天老爷却成了老二矣。干警察的朋友往往冒出这种嘴脸,小民固然叫苦连天,便是警察朋友本身,也没啥收获。问题是,历届警察首长却一直视若无睹,是何故哉?说来无啥奥秘,自私心作祟和权力中毒,使之头昏脑胀,脑胀头昏也。
   台湾省警务处现任处长张国疆先生最初就职时,说实在的,一度使人紧张,盖大家含着眼泪,伸长脖子,天天盼,夜夜盼,好容易把前任处长郭永先生盼的卷了铺盖,却又来了一位和郭永先生同行的朋友。呜呼,以军尚可治政,当然可以治警。但小民们心头固直跳也,不知道再搞下去,还有啥更奇异的场面出现。然而,前已言之,有志不在内行外行,张国疆先生自到任后,一连串警政措施,和从前都不一样,而尤以最近两件事,使我们大为震惊,一曰:「宁可不破案,也不准刑求。」二曰:「警察唯检察官之命是听,不得喧宾夺主,擅自行事。」
   张国疆先生说不准刑求,并不是说从前没有人说过不准刑求,从前当然有人说过,而且说过的家伙多啦,但都没有说到痒处。记者前去访问时,该家伙信口开河,油腔滑调,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说的是啥。而张国疆先生则深入而中肯,报载他在台湾省议会上答覆质询时,曾曰:「警察宁破不了案,也不准刑讯。」这是上帝特别赋给他的一种高贵灵性。柏杨先生府上曾一连串被窃被盗,报到台北市第四分局,他们一听说柏老受了损失,真是上天有眼,不禁大喜,自然捉不住小偷,追不回失物,我自然也怨声载道。但我宁可永不破案,也不愿他们随便抓一个可疑的朋友,把他打的屎尿满地。即令把我丢的东西全部打出来,我也认为那比不破案更为可耻。古圣先贤专门喜欢在文字上用工夫,发明了「无枉无纵」四个大字,这四个大字说来容易,做起来恐怕难上加难,反而成为暴戾份子的藉口,而把「无纵」放到第一位,成了破案第一,修理至上。柏杨先生举起巨手赞成张国疆先生的主张。呜呼,宁可错杀一百,不肯错放一人,是狗彘主义的干法,凡是人类,都不应允许自己变成狗彘也。我们希望的是:宁可错放一百,万勿错杀一人。人民垂泪跪恳的愿望,张国疆先生抢先言之,仅只有此一念,便可成佛。
   第二件事做的更为感人,盖宁可不破案,也不准修理,是技术上的痛切改进,而张国疆先生顷又正式以公文规定办理刑事案件时,要受检察官的节制,则是观念上和本质上的痛切改进。该项公文说的明白:警察人员虽然兼有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身份,自有责任协助侦查犯罪,但无论如何,警察机关乃是辅助机关。按道理说侦查犯罪这项工作,应由检察官主持才好。可是道理是一回事,实行又是一回事。警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往往以包饭的姿态出现,大展抱负,把天下当作己任,从头包办到尾,非弄个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不肯移送法院。如果不能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便使出手段,灌凉水,上老虎凳,拳打脚踢,疲劳轰炸,全部修理学出笼。盖一则面子有关,二则也觉得没有尽到职责。
   而今有正式命令矫正这种毛病,这不仅是张国疆先生个人的贡献,也是中国警政史上最具有革新意义的一页。盖到处都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朋友;只讲力量,不讲是非,只有瓜才把已经吞到嘴里的巧克力糖吐出来。若换了柏杨先生当警务处长,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决不会把包办伙食的差事和平出让。张国疆先生能在这一点上有此严正的措施,有此恢宏的胸襟,看起来不是每一个官都教人失望。
   除了上述两件大事,柏杨先生还听说点别的。新闻界很流传一件有关张国疆先生大魄力的消息,说他自接任处长之后,便聘请律师,吩咐他的部下,如果有新闻记者胆敢乱发消息,或诽谤,或诬陷,就马上提出控告。这件事是不是真的,我们不知道。从前曾经有过警察轰轰烈烈告记者的事,好像是真的,可是后来每件案子都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又好像不是真的。我倒十分愿意这件事是真的,盖警察固不能随便整小民,记者也不能随便整警察。目前警察受了委屈,似乎只有两条路好走,一是算啦算啦,老子忍下你的鸟气,只要我有的官做,受点气算屁,啥攻击啥指责我都不在乎。一是气的暴跳如雷,七窍生烟,甚至大病一场。正派的心灰意懒,不太正派的则和小流氓接接头,看看能不能揍他一顿,或捅他一刀。
   反正是无论如何,警察受了欺负,或受了侮辱,而不能公平光明的伸雪,是国家的羞辱,也是社会的定时炸弹。小民们对警察一向一视同仁,偶尔有个警察告小民,真能把人的牙都笑掉,遂养成双方面的冷战和仇视。柏杨先生誓死拥护请律师告状的政策,过去那些政清讼简的时代,只能适合农业社会,工商业社会如果再用那种腐败的老脑筋去赞扬息讼,真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既有争执,就需要有人替他解决;既有纠纷,就得分辨是非。一味粉饰太平,是作官的干法,不是作事的干法,读者先生以为如何乎哉!
   
   
   吉田石松五十年
   台北《联合报》登载了一篇该报驻日本特派员司马桑敦先生的东京通讯,标题是〈吉田石松五十年冤狱平雪记〉,是一篇最最有意义和最最有价值的报导,中国人不可不仔细拜读。谁要是不仔细拜读,谁就陋的很也。盖吉田石松先生的遭遇,是一种求生意志的搏斗,也是一种争取自由和自尊的搏斗。一个民族的气质,是不是力争上游,是不是一直在向慕真和善,抑是自甘堕落,择恶固执,死不回头。在对冤狱的处理上,可充份的表达出来。阿比西尼亚焉,沙乌地阿拉伯焉,以及其他什么什么国焉,他们历史上有没有冤狱,我们不知道,但当一个中国人,对冤狱该是最最内行,最最熟悉;见也见的多,看也看的多,受也受得多矣。文明之国,发生了冤狱,举国震动,初之时有人挺身而出为之辩护,结尾时有人代表政府向他道歉。只有堂堂中华民族,因有五千年传统文化之故,冤狱一起,恐怕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把头往脖子里缩,不要说没人敢挺身而出,似乎是连逃都恐怕逃的不远。
   柏杨先生早就想写一本书,曰《中国冤狱史》,把中国的冤狱,从头到尾,一一记载。一旦此书问世,包管使你心花怒放,盖思一思想一想,中国冤狱之巨之多,好比驴毛,无妄之灾竟罩到别人头上,而没有罩到自己头上,你能不笑的人仰马翻乎?这当然是以后的话,读者先生如果福气冲天,总有一天可以拜读。现在我们先介绍一下吉田石松先生的奇遇,以开眼界。司马桑敦先生报导的甚为详尽,我们只能摘录。为的是人生以服务为目的,万一阁下是一个懒人,可免乱翻之苦,此亦柏杨先生的德政,不可不知。
   话说一九一三年八月十三日,日本名古屋市野轮村一条乡村道路上,一个农夫户田先生,被人打死。第二天,凶手北河芳平(二十六岁)被捕,他供称和另一凶手海田庄太郎(二十二岁)一同向被害人下手。于是第三天,海田庄太郎也被捕,可是他却一推六二五,啥也木宰羊。经过一番审讯,他才承认他确实和北河芳平合伙,但他只不过是一个帮凶,只在很远的地方把风,并没有动刀杀人,杀人的是北河芳平和另外一个叫「老石」的家伙。而老石是何人?海田庄太郎不知也,只知道老石操大阪口音,如此这般,审问了若干次,他终于指供,老石即是冤狱案的男主角吉田石松先生。贼咬一口,入骨三分,吉田石松先生的楣运乃隆重临头。
   任何冤狱都有耀眼欲炫的犯罪证据。俗云「无风不起浪」,既有浪矣,必然有风,即令没有风,也会有别的原因,或许是一场地震。反正一定有点看起来确凿万分的证据,才能埋葬一个表面上万恶不赦而实际上清白无辜的可怜虫。吉田石松先生亦然,他和凶手北河芳平,同在一家玻璃厂做事,而且他一件白衬衫上有几点血迹,经法医检验,其中一点是人血。这还不算,他的一只洞箫上,也有血迹(是不是人血,未加检验)。呜呼,累累的物证,和科学的化验,是构成该冤狱最有力的两大要件。这时虽有人证明吉田石松先生在犯罪的当时,远在二十公里外的地方看朋友,但抵抗不住物证和科学化验,法官拒绝采信。
   「血」是物证,化验出来该血是人血,则是科学。这还不算,最后又冒出了个人证,那就是最先被捕的北河芳平先生,也跟着翻了供,他原来说只是他和海田庄太郎先生共同干的,现在他却说事实上吉田石松先生是主犯,他们不过受他指使罢啦。吉田石松先生第一审被判死刑,第二审改判无期徒刑,第三审被最高法院驳回上诉,遂以无期徒刑定谳。先被送到小管监狱,再被送到秋田监狱。日本报上称他为日本的基度山,盖他自进监狱的那一天,便开始呼冤,像当初的基度山伯爵一样,他拒绝穿囚衣,拒绝服役,他自信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不肯接受不合理的和不清白的法律制裁。冤狱的精彩就在于此,中国文字构造,有十分微妙之处,「冤」字上面为一宝盖,下面为一「兔」字,一个兔朋友被猎狗赶的走投无路,发现前面有一个洞穴,前去投奔,谁知道远看是一个洞穴,近看却忽然不是一个洞穴,而成了一个「?」,既躲不进去,只好被猎狗抓住,带到主子面前献功。吉田石松先生被「物证」「人证」以及什么「科学证」,紧紧相逼,方以为法律可以保护他,想不到法律忽然不是洞穴,而成了一个宝盖,不但没有保护他,反而翻过来咬他一口。嗟夫,乌贼人物眼光中,一个人既被判了罪,当然是犯了法,判罪就是犯罪的证据。吉田石松先生判了无期徒刑,不是犯法是啥?而他竟敢乱喊冤枉,不肯服气,想以一手遮天下人的耳目呀,法律岂可饶他。于是狱吏的毒打,难友的虐待,仅有正式记录的,就有五十余次,其他零零星星的苦头,更屈指难数。就这样的,他在监牢中度过了二十二年。入狱时他三十四岁,假释出狱时,已是一个五十六岁的老汉。呜呼,二十二年,说起来很轻松,写起来也很容易,但要是在监牢中度过,便是流的眼泪,恐怕都能铸成一个自由人像矣。
   吉田石松先生于一九三五年三月,假释出狱,出狱后第一个行动,便是找那两个家伙弄个明白,这行动立刻获得采访刑事新闻的记者们支持,那些记者中有现在《东京新闻》担任主笔的池田辰二先生,有案发时当新闻记者的青山与平先生。他们帮助吉田石松先生于出狱后的第二个月,在神户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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