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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小子曰:「你老板是谁?」彪形大汉曰:「亨利三世。」
这个亨利三世吓了小子一大跳,盖谁都知道他是纽约帮黑社会首领,神出鬼没,不可一世,平常从不「请」人,要请的话,也是一把刀子「请」到肚子里。约翰小子受宠若惊之余,不知不觉跨上车子,转了七八十几个弯,到了一栋豪华绝伦的别墅。亨利三世降阶相迎,热烈握手,当作上宾,问曰:「刚才弟兄们向我报告,你在夜总会当众打了乔治两个耳光。」约翰小子曰:「打是打啦,谁教他先打我叫的妞儿,你想替他报仇呀,那么,动你娘的手吧。」亨利三世曰:「阁下有所不知,乔治是随他们芝加哥帮头目来纽约的,我的地盘受到严重威胁。手下虽然人才济济,可是均为贪生怕死之辈,那家伙的绰号是血腥乔治,杀人无算,不要说打耳光啦,简直从没有人敢在他跟前瞪瞪眼的──瞪眼的倒是有,但瞪眼后活着的却没有。只有阁下英雄好汉,所以盼望你能帮忙。」约翰小子摸头皮曰:「阁下财势双全,我能帮上啥忙?」亨利三世曰:「拜托你把芝加哥帮赶出纽约,我们酬谢你十万美金。」约翰小子曰:「我怎能赶出?」亨利三世曰:「只要当众把他们头目也打两个耳光,甚至用不着动手,只要能侮辱他一顿,教他知道纽约帮藏龙卧虎,他就自然滚矣。」约翰小子一想,好老头,这不是教我死呀,就曰:「你知道,我很忙,没功夫。」亨利三世曰:「以你的英勇,请你的人一定很多,当然很忙,所以我不敢邀请你加入我们的帮,只求你特别帮这一次忙,出这一次马。」约翰小子正在呻吟,亨利三世急曰:「我也知道十万美金太少,但我们经济力量一时凑不出再多的钱,如果你答应,我们愿半年后再付你十万,反正你知道我们不敢赖你的账的。」
小子一听,二十万元简直是做梦的数目,反正活不了啦,在金疮崩裂之前,快活几天也好。
夺门而逃
当下双方言定,先由亨利三世付约翰小子五万元定洋,再把自己豪华避弹的小汽车供他兜风,然后由亨利三世的喽罗打听芝加哥帮头目的所在地,打听出来后,通知他前往。小子遂即麦克麦克,驾车出游,吃喝嫖赌,玩了个够,那些都是平常想得发疯的东西,一旦隆重到手,应该快乐非凡才对。可是心里却始终提不起劲,后来索性对那些玩艺十分厌恶起来,巴不得亨利三世马上通知,早点去挨枪死掉。为了帮忙寻找,他自己也开着车子,四处打听,可是一直没有结果,转眼四五天过去,搬着手指一算,死期即至,简直心如火焚。
到了第六天傍晚,消息来啦,说芝加哥帮聚在七海夜总会,研究战略战术,马上就要发动突击。约翰小子被请到别墅,亨利三世曰:「最好不要流血,一流血警察就要插手,麻烦大啦。」小子曰:「阁下尽管放心,绝不会出事。」亨利三世曰:「我派二十个人保护你。」小子曰:「一个人也不要,你要派人保护我就不去。」亨利三世大惊曰:「朋友,你真英勇。」遂即把他送到敌人门口,全帮高级职员用起敬起畏的眼光注视着他满不在乎的背影。
约翰小子当然满不在乎,一个马上就要升天的人还在乎啥?有个大汉在门口阻拦他。他怒目而视,大汉退了一步,他就进去啦。芝加哥帮一瞧他进来,全体一怔,正要发话,他已走到血腥乔治跟前,风流潇洒曰:「小子,你明天就离开纽约,听见没有?不要让我再看见你。」说罢,回身又走到坐在当中,看样子准是头目那里,也风流潇洒曰:「大亨,天一亮你就带着你的狐群狗党,滚得越快越好。」血腥乔治正要伸手拔枪,约翰小子冷笑曰:「拔枪呀,你这个孬种。」
呜呼,自盘古立天地,还没听说有谁敢这样对付黑社会首领和首席枪手的,这股气势先把大家镇住,忽然有人喊曰:「不好啦,他不会一个人来的,我们陷入警方的埋伏啦。」这一喊不打紧,头目先行拔腿,大家轰然一声,夺门而逃。
求死而不得死,实在窝囊,约翰小子立在寂寞的大厅之中,真是悲喜交加,只好踽踽出门。纽约帮的人恭恭敬敬把他接回总部,亨利三世双手捧上另外的五万元曰:「阁下有胆有识,如果你愿意的话,希望答应在我们危难时,随时赐予帮助。」小子曰:「我太忙。」亨利三世赧然曰:「我知道我的要求太过份啦。」
约翰小子怀里揣着十万美金,在纽约街上云游四方,纵然一天花一万美金,没花完也得暴毙,宁可身无一文而健康如初,也不愿腰缠万贯而一命归阴。虽走遍了夜总会,但每当玩到高潮时,就忽然兴趣索然,郁郁而出。于是乎,像坟场孤魂,东游西荡,不知所止。
最后,他回到了老地方──赛马场,无精打彩,掏出五百元押了一注,竟然又赢啦,三倍作赔,感觉到没有意思,悲悲戚戚走出来,碰见专门在赛马场讨钱的一位瘪三,伸手告乞,小子顺手抽出五百元美钞,塞到他手里。瘪三先生几乎连眼珠都爆出来,怔了半天,追上去曰:「你这钱是真的给我呀?」小子曰:「当然给你。」瘪三曰:「没有错呀?」小子不耐烦曰:「当然没有错。」瘪三大喜曰:「我的娘,经你这一说,我定了心啦,你如果不说,我还以为你跟彼得医生一样,也发了疯哩。」
约翰小子觉得苗头有点不对,一把拉住曰:「你说啥?彼得医生疯啦?」瘪三曰:「你没看报呀,彼德医生已经关到疯人院啦,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得了神经病,凡是去求医的病人,他都说得了砍杀尔,而且只有一个星期好活。」约翰小子忽然想起他阁下硬闯辕门的场面,不禁眼前一黑,双腿发软,当场就要栽个狗吃屎。等到神智稍微清醒,从瘪三手中一把抓回那五百元,撒鸭子就跑。
故事到这里为止,属于喜剧类型,可供一粲。但该小子这一辈子恐怕都不敢回想过去,否则随时都会吓出尿来,乃属于「砍杀尔传奇」兼「白色恐怖」的特写镜头。幸亏天老爷保佑,教那些流氓疑神疑鬼。否则,砰的一声,全部报销,医生老爷岂不坑死人乎?于此柏杨先生特别建议不幸害了癌的倒楣份子,看病跟买东西一样,俗不云乎:「货走三家不吃亏。」一旦到医生判决了砍杀尔时,最好多找几位医生瞧瞧,如果是真的砍杀尔,命都没啦,多割两片肉又有啥不得;如果不是砍杀尔,也可早日脱离苦海。而当医生的诸位老爷,也真应细一点心,治人不是杀猪,杀猪时捅错一刀,可再捅一刀,治人就不然矣,圣手仁心还不行,还得加上细心,拜托拜托,阿门阿门。
避年期间,和朋友们除了谈癌,还谈《西施》,似乎也跟癌有关,《西施》是两部电影的总称,上部曰《卧薪尝胆》,下部曰《勾践复国》,这是目前最当行的戏,柏杨先生在台湾南部时,正逢大家有口皆碑,聊天之间,自然而然的聊到它头上。
电影之癌
当《西施》在台北上演时,被其伟大的广告搞得心中奇痒,也挤着去看,看到一半,觉得似乎有点别扭,说不出哪里别扭,但别扭却是定了的,好像身上忽然长了风湿疙瘩,不抓不行,抓又不知道应从何处下手。那一天大概天作之合,身边恰坐着一位政治大学堂教习,我把我的异样感觉告诉了他,他呻吟曰:「你指的莫非他们说话的腔调乎?」我拍大腿曰:「对啦,对啦。」教习先生叹曰:「京戏腔是中国电影之癌,木法度。」
呜呼,正是如此,教习一矢中的矣。任何一部电影,或任何一场话剧,只要是古装的,那就是说,演员只要一穿上古装,京戏里那种特有的阴阳怪气,假兮兮的腔调,就自然而然的出了笼。《西施》导演李翰祥先生,大导演也,对这种腔调都束手无策,任其泛滥成灾,可见其锐可不当。
据说当拍该片时,李翰祥先生曾向专家讨教过──在我们社会,三篇文章就是一个专家,当上三天官,掌上三天权,也是一个专家,不太值钱;同时李翰祥先生是不是真的有这份虚心,也颇成疑问。但我们姑且假定他阁下讨教过了吧,「专家」的意思却是:一切跟着京戏走。于是古装的电影遂成了京戏的翻版。可庆幸的是,电影上还没有唱哩,如果男女主角也像《梁山伯祝英台》的黄梅调,唱上一段:「看三军攻坚城杀声震天。」那就更可观啦。
有人说,古时候的平民相互间对起话来,是什么腔调?没人知道。古时候君臣们在金銮宝殿上一问一答,又是什么腔调,也没人知道。唯一可以遵循的是京戏上的那一套。与其创作发明,反璞归真,不如遵古炮制,省事省力。这话说来固有道理,但却是酱缸道理,京戏是典型的象征派,一根马鞭等于一匹马,耳旁挂条黑布等于一个鬼魂,走着走着,忽然一跳,等于过了门限,在台上兜两个圈子,等于从西凉国到了长安城。难道偏偏那些假兮兮的腔调,是写实的乎?
中国语文不能合一,是中国文字最大的缺点,五四运动之后,人们所提倡的是文字迁就语言,而京戏里则是语言迁就文字。文字迁就语言,有白话文的产生;语言迁就文字,就成了京戏里那种特有的调门矣。
中国文学自从用文言文写,遂处处都是文言文,码头工人骂大街用的是文言文;一男一女挤在被窝里谈恋爱,软声呢语,也用的是文言文。好像中国人说起话来,就这股他娘的怪腔。问题是,再大再久的反动力量,都不能把真理斲丧罄尽,有些地方,甚至在最严肃的上皇帝奏章中,白话文也往外冒,像遇到大狱时,犯人的供词,固全是白话文也。京戏里亦然,腔调也有两种,一种是特有的阴阳怪气,一种则是平常日子人们说的真话。
「戏」之所以为戏,是经过再创作的。如果把戏拿到人生中间,笑话就大啦。试想一想,朋友中有人说话时用的是坐在金銮殿上那种君臣道白,真能把人搞得发疯。电影固然是戏,但那是电影戏,而不是京戏,京戏的阴阳怪气腔调是京戏的特征,观众欣赏这种特征;如果搬到电影上,搬到话剧上,就难以下咽,如果腔调可搬,则马鞭也可搬矣,走着一跳也可搬矣。
记得前年看了一场《白蛇传》,女主角白蛇上天盗仙草时,大战群仙,那场大战竟然也是京戏搬家,只听匡匡匡匡──然后声停人止,立刻摆了个架式,面对观众,像呆头鹅一样,呆在那里,以候第二阵匡匡匡匡。这种打法,是京戏打法,不应是电影打法。导演先生原封不动搬到电影上,岂他阁下的大脑少了一根筋乎,抑该大脑太过于尊贵,不敢动用乎?
电影也好,话剧也好,一旦套上京戏里阴阳怪气假兮兮的枷锁,就一天不能有起色,更不要说起飞啦。《西施》据宣传说是起飞的影片,我看它恐怕是起飞不了,起飞是要靠自己的,靠闭着眼吹大牛绝起不了飞,靠观众身上的鸡皮疙瘩也起不了飞。
《西施》这种别扭,不是它单独有的,乃一种通病,不过欲振乏力罢啦。希望李翰祥先生也好,或其他导演先生也好,能有勇气开刀,把这癌割掉,以一个新面目跟观众见面,不要再套啦,创作才出英雄。
缺少这股劲
《西施》片中饰演西施女士的女士,她阁下的美是没有话可说的,柏杨先生站到她跟前,真能浑身发抖,教我跳楼我绝不敢稍违芳心而去跳河。但导演老爷努力猛捧,教她饰演西施,似乎多少使人恍惚不安。当然啦,任何一个女演员饰演历史上的美女,都吃力不讨好。盖有人喜欢丰满的,认为西施应该是丰满的才对;有人喜欢消瘦的,认为西施应该是消瘦的才对;有人喜欢高头大马的,认为西施应该是高头大马的才对;有人喜欢巧小玲珑的,认为西施应该是巧小玲珑的才对;有人喜欢小口的,认为西施应该有个小口;有人喜欢肉鼻子的,认为西施应该有个肉鼻子。柏杨先生喜欢三寸金莲,则西施应该有双一拧一拧的小脚也。
正因为一个女演员不能既肥又瘦,既高头大马又巧小玲珑,既挺鼻子又肉鼻子,所以无论她美到什么程度,都不能使所有观众满意。这个道理,人人皆知,不必再说明矣。但是,用之以作警惕,小心翼翼去物色女主角则可。用之作为遁词,作为藉口,便不可也──可当然可,老板大权在握,就是请柏杨先生去当女主角演西施,谁也没话说,但总不能教人心服。
在一般人印象中,这印象可能来自仕女画,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