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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从美夷刚回国的朋友皱眉曰:「我在芝加哥考驾驶执照时,连考带领,没有用到一个钟头,而且他们的办事人,都是和和气气的,好像我不是外国穷留学生,而是美国的大家伙。」当时我就瞪了他两眼,这种人无以名之,只好名之曰不开窍,如果一个钟头就能办妥,小官崽就没威风啦。而且我也颇疑心他存心不良,故意破坏政府威信,于是就跟他站得远远的,以示忠贞。
但我也奇怪,把可怜份子折磨得这么跑来跑去,对晚娘有啥好处哉?难道晚娘真的就能多长几两肉乎?当天下午,这位朋友又去啦,而且又把我老人家拉去壮胆,去了之后,照样排队,一直排到两点四十分。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三个窗口仍空空如也,连个老鼠都没有,但窗口之内却人头攒动,吃茶的焉,吸烟的焉,聊天的焉,一个个都恢复了人性,只有排长龙的朋友像踏到火炭上,一个台湾朋友骂曰:「干你老母,爱郎去困啦。」另一个四川朋友也念念有词曰:「那么一点点空,就去搞一下。」我老人家一向都是非常正义的,以他口出不逊,急忙怒目以视,他反而以为我同情他,诉苦曰:「格老子,上午十一点半她就收拾小包走啦,教我下午来,她们的时间值钱,老子的时间不值钱,肏她先人板板。」
──对不起,我是照本实发,我想那些早退兼迟到的小姐,恐怕耳朵天天都会发烧。
准时上班而肯体念小民的,只有十五号窗口的那位小姑娘,她看大家在外边急得不成样子,就赶过来帮忙。呜呼,可惜不知道她的姓名,中国人是一个最容易满足的民族,仅这一点善意,窗外的长龙就有说不尽的感激矣。
──要声明一点的,我可跟十五号窗口的那位小姑娘无怨无仇,存心敲她的饭碗。基于反淘汰定律,众晚娘一旦发现她受到赞扬,恐怕她要被挤垮。写到这里,心中颇戚戚焉,但愿上帝与她同在。
这些不过是几个小时观山观景来的,并没有深入,读者老爷来了不少指示迷津的信,一一拜读,除了叹气外,又想上吊。嗟夫,政府花钱请些晚娘脸来专门为政府制造仇恨,这道理就深奥难懂矣。
发烧
柏杨先生家乡有句俗话,曰「痛疮热病」,探病的朋友在听了别人诉苦之后,总要这么说上一句,安慰安慰。意思是说,尊疮如果不痛,或者已经躺床啦,竟然仍不发烧,问题才严重。如果尊疮奇痛,而又浑身都烫,那就没啥,可放一百二十个心,用不了多久,就又活蹦乱跳矣。
我老人家一直疑心这个谚语的真实性,夫任何谚语(这里特别强调「任何」,没有老滑头「大多数」),都是人类智慧兼经验的结晶,绝不会有错,即令有错,也是虽不中不远矣,不会有啥大错,更不会坑人。但这个四字谚却有点不对劲,疮痛啦就没啥,则砍杀尔也是痛的,而且痛得要命,难道也没啥乎?害病只要发烧就没啥,难道烧到八十七度也没啥乎?大概乡下人不知天高地厚,没见过多少病也。
但这些年来,柏杨先生自梦见吾祖柏拉图先生授我一支八彩笔之后,学问大增(昔江淹先生和李白先生梦到的都是五彩笔,我老人家必须多出三彩,才能表示不同凡品,反正是唬人,要唬就得狠点唬),想一想这四字谚语,固也是敲也敲不烂的真理,盖虽然是安慰的话,同时也是警惕的话。身上任何一个地方痛啦,就是危险的信号。体温一旦超过三十八度,也同样是危险的信号。剑及履及的请医生吃药,容易痊癒。一个人如果天生异禀,既不知道痛,也不会发热,恐怕要糟。
──据说世界上确实也有这种异禀之人,猛一想这种人真舒服,普通人忽冬一声,尊头撞到南墙上,看他哎哟哎哟叫得热闹吧。而异禀朋友却满不在乎,真教人羡煞也。我老人家小时候就亲眼看见过不怕蠍子螫的,蠍子螫他就像螫到木头上,这种人对毒蛇大概也能避邪。问题是,撞到南墙上不痛,蠍子螫啦也不痛,固然妙不可言,但如果把腿砍啦也不痛,就非常严重。纽约有个年轻人,冬天睡觉,翻身时把尊脚伸到火炉上,第二天睁开虚脱的尊眼一看,脚没有啦,盖烧掉啦,如果不是医生来得快,他连命也没有矣。这种异禀份子最大的危险是永远得不到「痛」和「烧」的信号,以致无法及时治疗,最普通的现象是,他可能因手指上割破了一个小口而流血至死,不幸吞下一大把大头针,他虽不在乎,可是大头针并不因他不在乎而不刺穿他的胃壁。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痛固然难受,烧也使人昏迷,但它的功用却是亮出红灯,让一个自以为很健康的人,知道大事就要不好。治得早,治得恰当,就恢复健康。如果假装没有看见,或者看见啦觉得没啥,拖延下去,小病变成大病,大病要了尊命,到五脏六腑都臭啦,念咒都来不及矣。
人的身子会亮红灯,社会也会亮红灯,行业同样也会亮红灯,已经警告你有了毛病,再不吃药打针,开肠剖肚,岂不要烂了乎?人身烂啦不过自己死亡,社会或行业烂啦,小焉者坑坑小民,大焉者能使国家陷于混乱,政府陷于解体。这不是柏杨先生危言耸听,故意扯嗓门。带着血的史迹,点点斑斑,固教人紧张也。人之异于禽兽者,在于人能在错误行为中吸收教训,如果大脑都酱成了水门汀,连教训都不能吸收,还说别的啥哉。
台湾的人寿保险公司,五、六年前,就像大雨后的「狗屎苔」一样,纷纷往外乱冒。「狗屎苔」的学名是啥,我们不知道,只知道其模样很像一把小伞,可是不能吃,为啥不能吃,我们也不知道。只是从没有见过谁吃狗屎苔的,大概有毒,也大概其味不够高级。春夏之际,一阵雨后,墙角阴暗处或石头四周,有的是这玩艺,乡下人认为那是因为狗先生撒了尿才长出来的,喻其来路不明,后劲不足也。
我们说人寿保险公司五、六年前如「雨后狗屎苔」,而没说如「雨后春笋」,实在是这些时心里有点别扭,盖笋还可做出名菜,长大了至少可长成竹子,而狗屎苔发展到顶尖不过仍是狗屎苔。呜呼,当人寿保险公司如雨后狗屎苔般,纷纷往外乱冒的时候,互相竞争,不但互相竞争,而且凶恶竞争,为了争取客户,各家都雇了妙龄女郎,既娇又嗲,除了不跳脱衣舞外,啥手段都使得出。柏杨先生两年前就有这种艳遇,艳遇的结果是迷迷糊糊的在国光人寿保险公司,保了个五年期的一万元的险,一个月缴一百五十九元,迄今已缴了三十一个月啦,缴得我筋疲力尽。有一次朋友们聚餐,谈起来保险,我得意洋洋宣布这项伟大投资,想不到全体譁然曰:「啊呀,还有脸说哩,大家伙的一条狗也不止保一万元。」真使我老人家伤心。不过屈指细数,再过二十九个月而仍政躬康泰的话,就可结结实实领回已缴的一万元,一万元合美金二百五十元,够我老人家过一阵六亲不认的日子啦。
柏杨先生这一万元的保险,按照该公司的规定,在期限之内,如果害了霍乱,一命归天,保险公司就赔偿两万元(这可比得上一条狗先生吧),如果不是横死,而是大限已到,寿终太平间,则以「全保险期间月数之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这是一句「行话」,行外人很难弄懂,又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死过,所以也没有前往领取的经验,到底可拿到多少,只有凭天断)。如果没有死,而受了伤,则给五千元,受了重伤,好比说一条腿没啦,则跟大限已到,寿终太平间一样给钱。
见血封喉
柏杨先生自从保了人寿之险,国光公司就很信用的每月派员前来收款,该员客气非常,见面就鞠躬,一个月一百多元,他阁下就要跑上一趟,实在过意不去。我乃是有钱之人,有时候钱多得受不了,就一次付给他两个月的,最高的时候,索性预缴三个月,他阁下的礼貌就更周到啦。这跟电视机分期付款不同,盖电视机已搬到家里,付起来未免心疼。而人寿保险却是老鼠拉木杆,大头在后面,希望无穷也,这些时一想起再过二十九个月就有一万元收入,精神即为之大振,而且肚胀不可开交时,念及驾崩之后,老妻暨小孙女可以凭尸领款,也颇心安理得。
不过,最近忽然有点心惊肉跳的感觉,盖有些人寿保险公司出了花样。报上说,有些人寿保险公司,在开始时派员收款,倒是非常信用本位的,但等到眼看就要期满,暗室之中,密谋起矣。大概是几个绝顶聪明之士,交头接耳一商量,认为最美妙的事莫过于眼看就要期满的客户,忽然鬼迷心窍,拒绝缴保险费啦。则合约一撕,已缴的钱就下了绝顶聪明的腰包。称心如意,还有逾于此者乎?不要说有五万十万二十万的保险啦,就像柏杨先生,只保一条狗的价钱一万元吧,等到缴了八千元之后,忽然拒绝再缴保险费,则已缴的八千元就等于掉到水井里,一个人八千元,十个人八万元,一百个人八十万元,一千个人八百万元,一万个人八千万元。咦,不能再算下去啦,再算下去我老人家的心脏病就要爆发。绝顶聪明人士真是洪福冲天,坐以待币,纵使家里有个印钞票机,都不好意思印这么多也。
问题是,用啥办法使可怜份子忽然鬼迷心窍乎?任何一个天衣无缝的构想,如果不能实行,只能称之为一厢情愿的连绵春梦,再白痴的客户既然已勒裤带勒出了八千元,便是下手去偷,也会再偷二千元。绝顶聪明之士,大概是喝人血长大的,一想就想出了见血封喉的绝招。
喝人血长大的见血封喉绝招是,忽然间不派人收款啦。客户们差不多都为了生活,手忙脚乱,除非电影上那种靠勒索保险为生的男主角,谁天天屈着手指数日子哉。于是乎,恍恍惚惚,过了限期。好啦,喝人血长大的就是等你过了限期的,到了限期届满那一天下午五点钟,墙上的钟当当当当当一响,你阁下指望着仍可领回的八千元,就咕咚一声掉到喝人血长大的裤裆里啦。该喝人血长大的坐在梁山泊忠义堂上,用御手把算盘一拨,咦,张三先生过期啦,八千元入库矣;李四先生过期啦,八万元入库矣;王五先生过期啦,八十万元入库矣。面对着前仆后继的一些糊涂虫,心里一高兴,说不定马上就唱起歌来。
这个「限期」是法定的界线,等到客户恍然大悟,已来不及矣,有法律作喝人血长大的后盾,便是请太白金星当法官,都赢不了他。盖法律只管你越限不越限,逾期不逾期,不管喝人血的派人收款不派人收款也。想出这一着的朋友,真是黑社会高手,盖派人趋府收款,不是服务周到,而只是养成客户一种被动的好习惯,以为人寿保险公司真是把他当成活宝。谁知道他就是要你产生这种心理,才好揪你的小辫子也。报上说,这种现象已造成无数纠纷,但喝人血的固安如泰山。你说啥,俺没派人来收?笑话,合约上哪一条规定俺必须派人收款的?你阁下应该像太太小姐算准自己的月经日期一样,也算准截止日期,诚惶诚恐来本公司缴钱才对呀。你又说啥?俺干没你的钱,你那几两碎银子,连买个轮胎上的螺丝钉都不够,送给俺俺都扔到水沟里。
如此这般,情理法三样,喝人血的就占了三样,倒楣份子只好占额外的干瞪眼一样。另外还有一样,那就是吵架,吵架当然吵不出来钱。但虽然吵不出来钱,却吵出来社会问题,立法院已经有立法委员提出质询,而舆论也不断有人抨击。《自立晚报》上个月的「方块文章」就曾提出三项强烈主张,一曰:凡是不继续派人收款的,应视为已收款论。二曰:凡是过了限期的,应准许补缴,补缴啦合约就继续有效。三曰:凡是不赔偿或到期不退钱的,应以诈欺及扰乱战时金融罪,把喝人血的交付军法审判。
这三项主张痛快淋漓,等于照喝人血的拦头一棒,柏杨先生跳着高赞成──但却是原则赞成。
用重典
俗不云乎:「治乱世,用重典。」用重典对不对,属于另外一个问题,即令对的话,也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能藉着「用重典」而努力栽赃,使被重了典的人含冤莫伸。只要做到这一点,则重一点典,也未尝不可。好比说,现在重了典啦,凡在街上吐一口痰的,一律处决,我老人家忍不住吐了一口,拉出去砍掉尊头,虽然一肚子气,也没啥可说的。但如果我老人家并没有吐痰,而是另一个家伙吐的,我只不过在那地方练习练习咳嗽罢啦,也拉出杀掉,就不是用重典,而是用乱典矣。用乱典的结果是,表面上天下太平,愤怒的火焰却在社会深处燃烧,必然有一天把用乱典的朋友烧得少皮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