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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经典散文集_张晓风-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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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写月光的诗很多,我却独钟十三世纪时日本人西行所写的一首和歌。那诗简直不是诗,像孩童或白痴的一声半通不通的惊叹,如果直译起来,竟是这样的: 

明亮明亮啊 

明亮明亮明亮啊 

明亮明亮啊 

明亮啊明亮明亮 

明亮明亮啊明亮 

别人写月光是因为说得巧妙善譬而感人,西行的好处却在笨,笨到不会说了,只好愣愣地叫起来,而且赖皮,仿佛在说:“不管啦,不管啦,说不清啦,反正很亮就对啦!你自己来看就知道。” 

如果我真可选择,容许我是月,光澈绝艳使人误为白昼的月明坦浩荡,使西行之痴愚而失去诗人能力的月。 



小时候,听人说:“烧窑的用破碗”,蒙蒙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渐渐长大才知道世间竟真是如此,用破碗的,还不只是窑户哩!完美的瓷,我是看过的,宋瓷的雅拙安详,明瓷的华丽斗艳都是古今不再一见的绝色了,然而导游小姐常冷静地转过头来,说: 

“这样一件精品,一窑里也难得出一个啊,其他效果不好的就都打烂了!” 

大概因为是宫窑吧?所以惯于在美的要求上大胆越分,才敢如此狂妄的要求十全十美,才敢于和造化争功而不忌讳天谴。宫里的瓷器原来也是如此“一将功成万骨枯”啊!我每对着冷冷的玻璃,眷那百分之百的无憾无暇,不免微微惊怖起来,每一件精品背后,都隐隐堆着小家一般的尖锐而悲伤的碎片啊! 

而民间的陶瓷不是如此的,民间的容器不是案头清供,它总有一定的用途。一只花色不匀称的碗,一把烧出了小疙瘩的酒壶都仍然有生存权,只因为能用。凡能用的就可以卖,凡能卖的就可以运到市场上去,每次窑门打开,一时间七手八脚,窑便忽然搬空了。窑大约是世上最懂得炎凉滋味的一位了,从极热闹极火炽到极寂寞极空无——成器的成器,成形的成形,剩下来的是陶匠和空窑,相对峙立,仿佛散戏后的戏子和舞台,彼此都疑幻疑真起来。 

设想此时正在套车准备离去的陶瓷贩子忽然眼尖,叫了一声: 

“哎!老王呀,这只碗歪得厉害呀,你自己留下吧!拿去卖可怎么卖呀,除非找个歪嘴的买主!” 

那叫老王的陶匠接过碗来,果真是个歪碗哩!是拉坯的时候心里惦着老母的病而分了神吗?还是进窑的时候小么儿在一边吵着要上学而失手碰撞了呢?反正是只无可挽回的坏碗了,没有买主的,留下来自己用吧!不用怎么办?难不成打破吗?好碗自有好碗的造化,只是歪碗也得有人用啊! 

捏着一只歪碗的陶匠,面对着空空的冷窑,终于有了一点落实的证据——具体而微温,仿佛昨日的烈焰仍未褪尽。 

在满窑成功完好的件头中,我是谁?我只愿意是那只暇疵显然的歪碗啊!只因残陋,所以甘心守着故窑和故主,让每一个标价找到每一个买主,让每一种功能满足每一种市场,而我是眷眷然留下来的那一只,因为不值得标价而成为无价。 

成年后读梅尧臣写瓦匠的诗: 

陶尽门前土, 

屋上无片瓦; 

十指不沾泥, 

鳞鳞居大厦。 

张俞写蚕妇的诗也类似: 

昨日到城廓, 

归来泪满巾; 

遍身罗绮者, 

不是养蚕人。 

原来世事多半如此吗?一国之中,最优秀的人才注定只供外销吧?守着年老父母的每每是那个憨愚老实的儿子。如果这是一个瓦匠买不起瓦的世界,英雄豪杰或能鼎革造势,而我不能,我只愿是低低的茅檐,为那老瓦匠遮蔽一冬风雪。如果蚕妇无法拥有罗绮,我且去作一袭黯淡发白的老布衣,贴近她愤愤不平的心胸。至于那把一窑的碗盘都卖掉的陶匠,我便是他朝夕不舍的歪碗,或喂水,或饮粥,或注酒,或服药,我是他造次颠沛中的相依。他或者知道,或者并不知道,或者感激,或者因物我归一也并不甚感激,我却因而庄严端贵如同唐三藏大漠行脚时御赐的紫金盂。 



很少有故事像《甘泽谣》中的“三生石上”那样美丽: 

在春日的清晨吧?一妇人到荆江上峡汲水,她身着一件美丽的织绵裙,在一注流动的碧琉璃前面伫步。阳光灿金,她也为自己动人的倒影而微怔了,是因骀荡的春风吗?是因和暖的春泥吗?她一路行来几若古代的美嫄,竟有着一脚踏下去便五内皆有感应的成孕感觉。她想着,为自己的荒唐念头而不安,当即一旋身微蹲下去,丰圆的瓦瓮打散满眼琉璃,一霎间,华丽的裙子膨然胀起,使她像足月待产的妇人,陶瓮汲满了,她端然站直,裙子重又服贴的垂下,她回身急行的风姿华艳流铄,有如壁画上的飞天。 

而那一切,看在一位叫圆观的老僧眼里,一生修持的他忽然心崩血啸,如中烈酒,但他的狂激却又与平静宁穆并起,仿佛他心中一时决堤,涌进了一大片海,那海有十尺巨浪,却也有千寻渊沉。他知道自己爱上这女子了,不,也许不是爱那不知名不知姓的女子,只是爱这样的人世,这样的春天,春天里这样的荆江上峡,江畔这样的殷勤如取经的汲水,以及负瓮者那一旋身时艳采四射的裙子。 

“看到那汲水的妇人吗?”老僧转身向他年轻的友人说,“我要死了,她是我来世的母亲。” 

圆观当夜就圆寂了,据说十二年后,他的友人在杭州天竺寺外看到一个唱着竹枝词的牧童,像圆观…… 

世间男子爱女子爱到极致便是愿意粉身立断的吧?是渴望舍身相就如白云之归岫如稻粒之投春泥的吧?老僧修持一世,如果允许他有愿,他也只想简简单单再投生为人,在一女子温暖的子宫中做一团小小的肉胎。是这样的春天使他想起母亲吗?世上的众神龛中最华美神圣的岂不就是容那一名小儿踞坐的子宫吗? 

而我是谁呢?我不是那负瓮汲水的女子,我不是那修持一世的老僧,我只是那系在妇人腰上的长裙,与花香同气息,与水纹同旋律,与众生同繁复的一条织锦裙,我行过风行过大地,看过真情的泪急,见证前生后世的因缘——而我默无一言,我和那女子因一起待孕和待产而鲜艳美丽,我也在她揣着幼儿的手教他举步时逐渐黯然甘心的败旧。我是目击者,我是不忘者,我恒愿自己是那串珠的线,而不是那明珠。 



“你们想好了没有?”美丽的女主人把咖啡一饮而尽,“我想好了,如果要我选择,我要做一个会唱歌的人。” 

而我笑笑,走开,假装去看窗外仰天的观音山,以及被含衔着的落日。我不能告诉她,她的性格里有种穷迫不舍的蛮横,如果我告诉她,她一定会叫起来,追根究底的问道: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肯是人?为什么你在回避?人生的掷骰大赌场里你不下注吗?你既不做庄家,又不肯做赌双数、或者单数的赌徒,你真的如此超然吗?” 

因为知道她要这样问我,所以干脆不说,让她无从问起。但逃不掉的,我自己终于这样问起自己来。然后,我发现我对自己耐心地解释起来。 

记得不久以前在香港教书,有一天去买了一幅手染的床罩,是中国大陆民间的趣味。我把它罩在床上,一个人发呆发痴的看个不停。到了晚上该睡觉了,我竟睡不着,在沙发上靠靠,在桌边打个盹儿,也就混过去了,只因舍不得掀开啊,那么漂亮那么迷死人的东西啊!这样弄了一个礼拜,忽然读到朋友蒋勋的文章,提到民间杨柳青的年画,年年都要换新的,他的结论竟说连美也是不可沉陷不可耽溺的。我看了大为佩服,见面的时候我说:“真佩服你啊!能不耽美,我就做不到!”他笑起来:“老实说,我也做不到,你当我那些话是说给谁听的?就是说给自己听的!” 

我又猛然想起有一次看柏格曼的电影,其中一位小块有难,有人好心引述良言劝慰他,他哭笑不得,反讥了一句: 

“朋友,你真幸福——因为你说的话,你自己都相信。” 

原来,所有的话,都是说给自己听的——说给或相信或不相信的自己听的——希望至少能让自己相信自己所说的话,我之所以想做树,想做菊,想做一枚蹄痕,想做月,想做一只残陋的碗,甚至是一条漠然不相干的裙子,不是因我生性超然,相反的是因为我这半生始终是江心一船,崖边一马,“船到江心马到崖”,许多事已不容回头,因而热泪常在目,意气恒在胸,血每沸扬,骨每鸣鸣然作中宵剑鸣,这样的人,如果允许我有愿,我且劝服我自己是江上清风,是石上苔痕,我正试着向自己做说客,要把自己说服啊!至于我听不听自己的劝告,我也不知道啊! 





从你美丽的流域

.小.说..t.xt.天.堂.
推着车子从闸口出来,才发觉行李有多重,不该逞能,应该叫丈夫来接的,一抬头,熟悉的笑容迎面而来,我一时简直吓一跳,觉得自己是呼风唤雨的魔术家,心念一动,幻梦顿然成真。 

“不是说,叫你别来接我吗?”看到人,我又嘴硬了。 

“你叫我别来的时候,我心里已经决定要来了,答应你不来只是为了让你惊喜嘛!” 

我没说话,两人一起推着车子走,仿佛举足处可以踏尽天涯。 

“孙越说,他想来接你。” 

“接什么接,七十分钟的飞机,去演一个讲就回来了,要接什么?” 

“孙越有事找你,可是,他说,想想我们十天不见了,还是让我们单独见面好,他不要夹在中间。” 

我笑起来,看不出孙越还如此细腻呢! 

“他找我有什么事?” 

“他想发起个捐血运动,找你帮忙宣传。” 

“他怎么想到我的?” 

“他知道你在香港捐过血——是我告诉他的。” 

孙越——这家伙也真是,我这小小的秘密,难道也非得公开出来不可吗? 

1983年9月我受聘到香港去教半年书。临先前是虽然千头万绪,匆忙间仍跳上台北新公园的捐血车,想留下一点别时的礼物,可惜验血结果竟然说血红素不够,原来我还是一个“文弱女子”,跟抽血小姐抗辩了几句,不得要领,只好回家整理行囊扬空而去。 

1984年2月合约期满,要离满的那段日子,才忽然发现自己爱这座危城有多深。窗前水波上黎明之际的海鸥,学校附近大树上聒噪的黄昏喜鹊,教室里为我唱惜别曲的学生,深夜里打电话问我冬衣够不够的友人,市场里卖猪肠粉的和善老妇,小屋一角养得翠生生的鸟巢蕨……爱这个城是因为它仍是一个中国人的城,爱它是因为爱云游此处的自己。“浮屠不三宿桑下者,不欲久生恩爱。”僧人不敢在同一棵桑树下连宿三天,只因怕时日既久不免留情。香港是我淹留一学期的地方,怎能不恋栈?但造成这恋栈的形势既是自己选择的,别离之苦也就理该认命。 

用什么方法来回报这个拥抱过的地方呢?这个我一心要向它感谢的土地。 

我想起在报上看到的一则广告: 

有个人,拿着机器住大石头里钻,旁边一行英文字,意思说:“因为,钻石头是钻不出什么血来的——所以,请把你的血给我们一点。” 

乍看之下,心里不觉一痛,难道我就是那石头吗?冷硬绝缘,没有血脉,没有体温,在钻探机下碎骨裂髓也找不出一丝殷红。不是的,我也有情的的沃土和血的川原,但是我为什么不曾捐一次血呢?只因我是个“被拒绝捐血的人”,可是——也许可以再试一下,说不定香港标准松此,我就可以过关了。 

用一口破英文和破广东话,我按着广告上的指示打电话去问红十字会,这类事如果问“老香港”应该更清楚,但是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只好自己去碰。 

还有什么比血更好呢,如果你爱一块土地,如果你感激周围的关爱,如果你回顾岁月之际一心谢恩,如果你喜欢跟那块土地生活时的自己,留下一点血应该是最好的赠礼吧。 

那一天是二月六号,我赶到金钟,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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