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他们是把我拖走的:第二天我在脚尖上看到了擦伤。
可是,现在我想不起当时给他们带下了楼,带到地窖里。我想不起穿过去包间的门——一直走,走下那个幽暗的通道,走到他们放澡盆的房间。我记得几个水龙头之轰然有声,脚下地砖之冰冷——可是,都只是模糊的记忆。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们拿来绑我胳膊和腿脚的木头架子;还有他们将木头架子摇起来,又放下去,荡在水面上时,那咯吱作响的声音;当我给皮带兜住,木头架子摇摇欲坠的架势。
然后我记得,当他们让轱辘飞转,我的猛然坠落——那种惊恐,当他们又将轱辘停住——正欲喘息时,面孔贴近冰冷水面的感觉,和那冰水予我口鼻的冲击——口鼻吸入了冰水,我便被呛住了,不住咳嗽。
我以为他们会吊死我。我以为我已经死了。这时他们又把我升起来了,然后又把我放下去。一下升起,一下降落。一共玩了十五个回合。十五次惊悚。我的生命之环张紧了十五次。
这之后,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反正,也许他们已经把我杀死了。我躺在黑暗里,没有做梦,也没有思考。你都不能说我还是我自己,因为我谁都不是。也许我再也不是真正的我了。因为等我醒来时,一切都不一样了。他们给我穿上我的旧衣裳和旧鞋子,把我带回原来的房间,我跟着他们走,就像一只小羊羔。我一身青紫红肿,却几乎感觉不到痛。我也不哭。我坐在那儿,跟别的病人一样,眼睛直愣愣地什么也不看。
他们说起过,用帆布带子把我捆起来,以免我再次发病;可见我如此安静地躺着,他们便放弃了这个念头。培根护士向克里斯蒂医生报告我的行为举止。她眼睛还青着,那就是我撞的,我觉得,要是我落了单,她就会胖揍我一顿——我心想,要是她这么干,那我就给她打,不还手。可是,在我看来,她似乎像别的事情一样,也变了。
她别别扭扭地望着我;到了夜里,我躺在床上,别的女人都闭上了眼睛,她就望着我的眼睛。“还好吗?”她柔声说道。她瞄一眼别的床位,又看着我。“不是害你——哦,莫德?都是玩笑,不是吗?我们一定要自己找点乐子,不是吗?要不然我们会疯掉的……”
我将脸扭到一旁。不过,我觉得她还望着我。我才不管。现在我什么都不管。我时刻保持着神志清醒,时刻警惕着。
我在等待时机出逃,逃到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忽然间,我记忆中的萨克丝贝太太,艾伯斯先生,绅士,甚至连莫德,都变得模糊了。好象我脑袋里满是烟雾,或者,有片摆动的窗帘将我的脑袋一分为二。当我试图在脑海里穿越镇子的街道时,我发现我迷了路。这座房子里,再没谁知道这些街道。
如果女士们说起伦敦,他们会跟大家说起某个地方,某个他们还是小姑娘时就一直记得的地方——一个与我所知的城市如此不同的地方,那地方可能是孟买也说不定。没有人用我本名称呼我。我开始应和莫德和瑞富斯太太的叫法。有时候,在我看来,我肯定是莫德。因为有这么多人说我就是。
有时候,我甚至好象还做梦,不过不是我的梦,而是她的梦;有时候想起某些事,布莱尔的事,是她说过的或是做过的事;就仿佛那些事是我说过的、做过的。
我去泡过澡之后,护士们对我——只除了培根护士——都变的比以前更加冷酷。不过,我已经习惯了被摇撼,遭威吓和挨巴掌。我也习惯了眼见别的女士们轮到遭威吓的命运。我都习以为常了。我习惯了我的床,习惯了刺眼的灯光,习惯了威尔森小姐和皮瑞斯太太,习惯了贝蒂,习惯了克里斯蒂医生。现在我再不会在意什么赤脚医生了。可是他一直都没找赤脚医生来。他说我自称莫德,这说明,并非说明我有好转,而仅仅说明我的病情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还会有反复。这个阶段不过去,想治好我,再努力也没什么意义。
于是他停止了尝试。然而,我听说其中的真相是,他把所有病人的治疗都停掉了:因为他治好了那个象蛇一样说话的女士,疗效如此之好,她母亲便把她接回去了;再加上,那些死掉的女士们,医院就少了不少收入。
现在,每天早上,他来听听我的心跳,看看我的口腔,看完就走了。空气变得如此憋闷、如此污浊,他根本就不在病房里久留。我们,当然了,大部分时间都在病房待着;我甚至都习惯了那间屋子。
上帝知道我还习惯了一些什么东西。上帝知道他们把我关在这个地方,还要关多久——也许,很多年。也许跟可怜的威尔森小姐一样久:因为,说不定她——谁知道呢?——在她兄弟头一回把她送进来的时候,跟从前的我一样疯狂呢。
今天,我可能还在那儿。我仍然会这么想,然后一激灵。
我可能永远也出不去了;萨克丝贝太太和艾伯斯先生,还有绅士,还有莫德——现在,他们会在什么地方?我也想起了这些事。
可也就是那时候,我逃出来了。都是命啊。命运从来不长眼,都是以别出心裁的方式作弄人。命运把特洛伊的海伦送到了希腊——不是吗?——还把一个王子,带给了睡美人。
命运将我放在克里斯蒂医生身边,待了一整个夏天;然后听从它的安排,看它会将我送到谁的身边。
他们泡过我之后,我觉得,又过了五周还是六周——七月份的时候。想想看,那之后我变得多么蠢。还是很热的时节,我们全体开始整天都睡觉。早晨我们都睡着,睡着等待午饭的铃声敲响,到了中午,你就看见客厅里所有的女士都昏昏沉沉的,脑袋一顿一顿,直往领子里缩。
再没别的事儿可做了。一直醒着也没什么意思。睡着了还好打发时间。我跟其他人 一样能睡。我睡得太多了,以至于,当某天早晨斯皮乐护士来到我们病房,说道,“莫德。瑞富斯,你要跟我来,你有人来探视,”他们叫醒了我,又跟我说了一遍;他们说的时候,我都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有个人探视?”我说道。
斯皮乐护士抱着胳膊。“那就是说,不想见他?我要把他打发回老家吗?”她看看培根护士,培根护士还在搓手指关节,面露痛楚之色。“不好受?”她说道。
“象蝎子的刺一样,斯皮乐护士。”
斯皮乐护士嘴里啧啧有声。我又说了一遍,“有个人?找我?”
她打着哈欠。“反正,是找瑞富斯太太的。今天你是不是瑞富斯太太呀?”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站起身来,两腿打着颤,感觉到血液从心脏里冲出来——因为,如果这个探视者是个男人,那我只能这么想,不管我是莫德,还是苏,还是随便什么人,此人肯定是绅士。想到这一点,我的整个世界都不由得惊惧交加。我只知道我被人陷害了,这都是他干的。我望着威尔森小姐。我想起三个月前跟她说过的一句话,要是绅士来了,我会杀了他。
当时,我确是这个意思。现在,就跟他见面了,这个念头如此出乎意料,令我很不舒服。
斯皮乐护士见我有些犹豫。她说道。“你要来就来吧!别老想着你的头发。”是我手摸到头上了。“我肯定,他越是知道你有多疯,就越好。倒不失望了,不是吗?”她瞄一眼培根护士。便说道:“走吧!”
她又叫了一遍;我一激灵,随后便踉跄着跟她进了走廊,下了楼梯。
那是个星期三——那是好运道,尽管我当时还不知道这个,因为星期三,克里斯蒂医生和格里夫斯医生会坐着马车出去招收新的女疯子,医院里便格外安静。
几个护士,还有一两个壮汉,站在大厅周围,从大开的门外呼吸点新鲜空气;其中一个壮汉拿着一根烟,当他见到斯皮乐护士,便将烟藏了起来。不过,他们都不看我,我也几乎不看他们。
我正在想来者何人,在那一刻,我感觉愈发不适,愈发奇怪。斯皮乐护士朝客厅门一甩脑袋说道,“在里边,”然后她抓着我的胳膊,将我拽到她跟前。“你给我记着:不准撒谎。今儿这种天气,包间里既舒服又凉快。有段时间没用了。医生不在的时候,我的话跟男人们的话一样管用。你听清楚了吗?”
她摇晃着我,然后将我推入房间。“她来了,”她换了个声音,对等在那儿的人说道。
我原以为是绅士。不是他。是个金黄头发,蓝眼睛的少年,身穿蓝色粗呢上衣,乍一见他,我心潮翻涌,交织着宽慰与失望,感觉如此强烈,人差点晕过去。因为,我以为他是个陌生人,以为搞错了,他肯定是来探望别的什么人。然后,我见他大惑不解地打量着我的衣着样貌;于是,终于,终于——他的面孔和名字穿过重重迷雾,慢慢浮现在我脑海中——我终于认出他,尽管他脱了那身仆人衣裳。他是查尔斯,布莱尔那个玩刀的少年。
如我前面所说,他上下打量着我。这时,他歪着头,看看我身后,又看看斯皮乐护士身后,仿佛他以为莫德肯定跟在我们后边。然后他又望着我,眼睛瞪圆了。
正是他的眼神,挽救了我。自从我离开克里姆太太家,过了这么长时间,他是第一个人,两只眼睛望着我,看到的,不是莫德,而是苏。这双眼睛将我带回到我的过去。这双眼睛也将给予我未来——看到他的眼神,看到他的眼睛从我身上溜开,又重新大惑不解,我自己乱糟糟的心虚开始散去,我有了个计策。我有了一个全盘计划,每个环节都想好了。这完全是铤而走险。
“查尔斯!”我说道。我已经不习惯开口说话了,这句话说出来,好象乌鸦在叫。“查尔斯,你都认不出我了。我想——我想我肯定变化很大。不过,噢,你真好,能来看望你的前女主人!”
然后,我走到他面前,抓住他的手,一瞬不瞬地盯住他的眼睛,然后一把将他拉到身前,对着他的耳朵低声说道:“快说我是她,不然我就完蛋了!我什么都给你!快说我是她!噢,求你快说我是她!”我一直抓着他的手,又拧又拽。他退后一步。他戴过帽子,帽子在他额头留下一道红色印子。这时他的脸变得通红。他张开嘴巴。他说道,“小姐,我——小姐——”当然了,他在布莱尔就这么称呼我。感谢上帝他叫了!
斯皮乐护士听他这么说,便带着某种暧昧的自得说道,“好了,一位女士一看见老乡的可爱面孔,头脑就变清楚了,这不是很不可思议吗?克里斯蒂医生还不得乐坏了?”
我转过身,盯着她的眼睛。她一副酸溜溜的样子。她说道,“你要让你的小伙子一直站着吗?这就对了,你们坐。不过,年轻的先生,如果我是你,就不会靠得太近。我们可说不准他们什么时候会神经病发作,扑过去挠你;就算是那些温顺的病人。这样就好多了。好了,我会在这儿看着,就在门口,如果她开始激动了,你就喊我——好吗?”
我们坐到两把硬邦邦的椅子上,紧靠着窗户。查尔斯还是一脸迷惑;这时,他也开始乱眨眼睛,露出恐惧的神色。
斯皮乐护士站在门口,门敞开着。这儿有点冷。她双臂交叠,看着我们;不过,她也会时不时地扭过头去,朝大厅那边的护士点点头,小声地说着话。
我两手还抓着查尔斯的手。我不敢放开他的手。我朝他探过身子,低声说道,“查尔斯,我——查尔斯,我这辈子见谁都没见你这么高兴,你一定要——你一定要救救我。”
他吞了下口水。他用同样小的声音说道,“你是史密斯小姐?”
“嘘!嘘!我是。噢,我是的!”我眼里涌出泪水。“但是你在这里绝对不能说。你得说——”我瞄一眼斯皮乐护士,然后更小心地说。“你得说我是李小姐。别问我为什么。”
我当时在想什么?对了,我心里想到的事是,那个说话像蛇一样的女人,还有那两个死掉的老女人。我想到克里斯蒂医生说过的话,我的病情正处于一个新的阶段,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很快,我就会回复到原来的状态。
我想到,如果他听查尔斯说我是苏,而不是莫德,他就会想个办法出来,把我关的更严实——说不定把我捆起来,关进包间,给我泡澡,也给查尔斯泡澡。——换句话说,恐惧已经令我思维反常了。不过我也还是想出了那个计划。那个计划在这一刻变得更加清晰了。“别问我为什么,”我又说了一遍。“不过,噢,我中的是个什么样的诡计哟!他们把我搞成一个疯子了,查尔斯。”
他看看周围。“这个房子是给疯子住的?”他说道。“我以为是个大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