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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一年(1786),河南连年歉收,“山西等处富户,闻风赴豫,举利放债。”(《清高宗实录》卷1255,乾隆五十一年五月)近人卫聚贤说:“明末清初,凡中国的典当业,大半系山西人经理。”(卫聚贤《山西票号史》)康熙时,全国有当铺22357家,山西一省就有当铺4695家,占全国当铺家数的21%。高利贷资本对小生产者敲骨吸髓的剥削,使众多的手工业者资金积累不足,无法扩大再生产。所以说,商业资本转化为高利贷资本,是走上了畸形发展道路。
四、窖藏。山西地处黄土高原,其地燥,故不腐,其土坚,故不崩。山西富商多利用地窖藏其物资或银两。明人谢肇制说:“三晋富家,藏粟数百万石,皆窖而封之。”(谢肇制《五杂俎》)入清后,山西“民家多有储蓄”。山西平阳府亢氏,“家巨富,仓廪多至数千”。清后期,山西富商窖藏多为银两。如山西祁县富商渠源祯,人称“旺财主”,资产三四百万两,他认为获取高额利润后,再投资不如窖藏保险,竟从其办的票号中抽出大量股金窖藏起来,估计藏银达百万两以上。辛亥革命后,阎锡山一次就向渠氏“借银”30万两。
五、作为宗族活动和封建慈善事业开支。如定襄县邢大绪,服贾漠北,致富后即志在行善,“族中旧无祠堂,公偕众建立;村西旧无文昌阁、财神阁,公偕众修之”。(定襄《邢氏族谱》卷二)盂县张芝,贩帽致富,尝出金建“崔府君祠……县治西关帝庙”。盂县张炽昌,贸易关东,“一时侪辈推为巨擘”,“平生性气慷慨,迎辉门外关帝庙张氏所创也”。(盂阳《续修张氏族谱》)祁县人阎成兰,行商朔平、归化,乾隆十二年(1747),于井陉县捐己资,命子督工四年,修大石桥14孔,车马通行,临终又命其孙补修,并建河神庙等等。(乾隆《祁县志》卷九《人物》)
六、奢侈消费。明清以来,山西商人的经济实力雄厚,其生活奢侈不亚于大官僚、地主。据载:他们“自数百万数十万之家相望,饰亭台,聚古玩,买姣童于吴闾,购美玉于燕赵,比比也,纵博博,蓄优伶,宾从杂沓,一言之悦,乾没万金不问。”(王锡纶《怡青堂诗文集》卷二,引自《近代的山西》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大盐商亢氏在其家乡平阳府(今临汾)建亢园,“园大十里,树石池台,幽深如通,间有婢媵出窥,皆吴中妆束也。……康熙中,长生殿传奇出,命家伶演之,一切器用费镪四十余万。”(梁恭辰《池上草堂笔记》)亢氏在扬州的小秦淮也建造了亢园,其“长里许,……临河造屋一百间,土人呼为百间房”。(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九)汾阳何以恭,父以商起家,“父殁,事继母孝,两弟皆继母出,性豪侈,母复纵之,恣其挥霍,后家日落”。(光绪《山西通志》卷 140)太谷曹氏家族,传至曹克让时,生活糜烂,全家大小每日山珍海味,每逢婚丧嫁娶喜庆之日,大摆宴席。男女老少又皆食鸦片,家中平日存储鸦片达万两以上。家中佣人有三百多人,每年家用开支在十万元以上。曹氏入不敷出,最后终因挥霍浪费而破产。
总之,明清晋商资本的运转方式,是与封建地主制经济结构完全协调的,是封建地主制经济的一个环节,是为封建地主制经济服务的。明清山西商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他们用货币——商品—一货币的活动方式,以交换为手段,将其触角所及的人和物,统统装到商品经济的车子上来,推动他们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下不断前进。山西商人集团及其资本,本来就是应地主制经济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链条运转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在这个链条的运动中起着推动和润滑的作用”,在这种经济体制下,“这个集团及其资本越是巨大,其地主制经济的属性,或者说其封建性,就越明显。”
晋商“结托”政府官吏与官吏互为利用
晋商在交结政府官吏方面颇有独到之处。其手法一种是帮助穷儒寒士入都应试,直到走马上任。对于有希望科中之省试和入都应试者,其沿途川资,可由山西票号汇兑,川资不足可由票号借款。对于有衔无职的官员,如果有相当希望、靠得住的人,票号也予以垫款,代他运动官职。既放外官,而无旅费赴任者,票号也可先行垫支。如道光二十四年(1844)蔚泰厚票号苏州分号致。
京都分号信称:“又复开去王家言老爷三代单一纸,恐前信迟延,耽误伊功名大事。”“今封去黄国校、朱锦文二位捐从九品职三代各一纸,查收递捐。”“今封去周学浩兄,由俊秀捐从九职,黄伟、司霭云二位由俊秀捐监生履历各一纸,查收递捐。”蔚泰厚京都分号复苏州分号信称:“所有李北春兄等之功名,均已递捐,伊用过咱平定银一百四十七两零八分,黄伟、司霭云二位各用银一百四十五两零八分,周学浩、郑锡周二位各用银一百一十八两四钱”(《山西票号资料集·书简篇》)票号替上述人索取功名或官职之人垫付活动银两,乃是一种放长线吊大鱼办法,以后这些人一旦得志,对于票号所经营业务定能予以照顾与关照。二是代办捐纳和印结。咸丰时清政府为筹措经费,大开捐纳,按虚实官衔等级定价,输银加封。“文官可至道台,武职可待为游击,京堂二品,鬻实宫共卖虚衔,加花翎而宽封典。票庄乘机居间揽办,得利优于其他汇款”。已捐虚衔者,为了取得实职,还要靠票号为其打听消息,如某地官位有缺,如何运动,打通关节。已放实官者,为了取得更高一级的职务,亦请票号代办“印结”。所谓印结,实际就是一种签有印鉴的证明文书。票号上结尚书、郎中,下交门房、库兵,手续娴熟,能够办通捐纳。票号平时自亲兵至郎中,分别等级行贿,逢年过节必赠款送礼,腊月二十到除夕,每日两三辆轿车专门拉包送礼,自管事至老妈子,都有名单按名赠送。对王公大臣,均在“相公”处殷勤接待。所谓相公地方,乃是布置精致、雅静,招待周到之处。因为王公大臣绝对不到妓馆等下流交际场所,这些地方高位者不敢涉足,所以就有了“相公”地方。当由票号打通关节取得实职后,这些人自然感激票号,于是个人存款,贿赂横财尽存票号,公款业务也照顾票号。票号对这些人的存款也代守秘密,一旦遇到查抄处分,票号均予保护,或转汇原籍支取。这样,官僚在票号的支持下,得到高官厚禄,票号则在官僚的庇护下得到了存款汇兑公私款项便利,扩大营运资本,并得到了官僚的政治保护。三是加强与达官贵人的勾结。山西票号为了发展业务,又进一步加深与达官贵人的勾结。如大德通票号与曾任山西、四川巡抚的赵尔丰、九门提督马玉琨、山西巡抚岑春煊、丁宝铨都有密切往来。两湖总督端方曾在大德恒财东祁县乔家居住。大德通票号经理高钰与赵尔丰关系甚密,赵调遣、高则随往。合盛元票号汉口经理史锦刚是两湖总督瑞征的干儿子,总督府差役称史为“三少”,不敢直呼其名。张之洞任两广总督时,百川通广州分庄经理邢象宾是张府常客。袁世凯为了巴结北洋大臣李鸿章,是在三晋源票号经理的精心安排下,使袁在票号帐房得以拜见李鸿章。同治年间,左宗棠收降董福祥,对董的军饷调拨需有人经办,遂与蔚丰厚票号商议,由蔚丰厚派人在迪化设立分号,经汇和收存童福祥军饷。可见票号与高级官吏形成了朋比为奸,互为利用的关系。经营意识
商人是通过商品交换来获取利润,因此必须有强烈的经营意识。山西商人的经营意识表现在如下二个方面:
一、经营谋略
讲求经营谋略,在经商活动中把握正确的经营术是商人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明清晋商成就斐然,与其经营谋略应用得当有关。他们正确地吸收古人的经商经验,在经营活动中善于审时度势,灵活机动,薄利多销,慎待相与,重视信息。
1、审时度势:
战国时大商人白圭把经营术概括为“人弃我取,人取我与”。晋商颇精此道,他们有商谚称:“屯得应时货,自有赚钱时”;“人叫人,观望不前,货叫人,点首即来。”明代蒲州商人王海峰,当蒲州人大多西到秦陇、东到淮浙、西南到四川经商时,他却深思熟虑看中了到人们不愿意去的长芦盐区去经商。当时长芦盐由于官僚显贵、势豪奸绅上下勾结,使这一盐区的运销不能正常进行,商人纷纷离去。但王海峰在了解该盐区运销史、盐政情况的基础上,审时度势,断然决定在长芦盐区经商,并向政府提出了整顿盐制、杜绝走私的建议。后来,长芦盐区经过整顿,盐的运销又繁荣起来,盐商又蜂拥而至,长芦盐区的税收也随之比过去增加三倍多,王海峰也成为这一盐区的著名富商,动辄万金毫不在意。明代大学土张四维说:“海峰王公者,雄奇人也。……胸中有成筹矣,人所弃我则取之,人所去我则就之。”又有盂县商人张芝,尤善审时度势,“时邑帽贾素有毛毡冠于南者,值吴三桂反,道梗莫敢行,芝出廉价收其货毅然往,至半途适藩削平,国家偃武修文,货售如流水,……家计因之而裕。”洪洞人王谦光经营山东盐,“累致万金,时盐运日弊,知已不可为,乃决计弃去。后山东盐务果益疲,商大困,人自危,时谦光谢业已久,不受其害,人皆服谦光远见。”阳城王重新“性沉厚,饶智略,少贾于外,不数载,资雄一方。”又有王海者“幼从父贾河南,……才能颖敏,智谋勇略雄一方”。这些例证都说明,善于审时度势,是经商成功的必要条件。
2、灵活机动:
市场行情瞬息万变,消费者要求也不断变化,故商业活动必须灵活机动,善于组织顾客最需要的货源,才能达到购销两旺。如旅蒙商经历 200余年长久不衰,其中有一条经验就是组织货源有针对性,营销方式灵活。蒙古牧民以肉食为主,喜饮砖茶,大盛魁便自设茶庄进行砖茶的加工,满足牧民需要。蒙古牧民喜欢穿结实耐用的斜纹布;大盛魁便大量组织货源,满足供应,并将布料按照蒙古牧民的习惯,拉成不同尺寸的蒙古袍料,由蒙古牧民任意选购。蒙靴、马毡、木桶、木碗和奶茶用壶等是蒙古牧民和喇嘛生活中的必需品,大盛魁便按照牧民和喇嘛的习惯要求,专门加工订做。因此蒙古牧民只要见是大盛魁记商品,就争相购买。蒙古牧民过的是游牧生活,居住点不固定,居民皆分散而居。大盛魁便采用流动贸易形式,组成骆驼商队,深入到蒙古牧民居住的帐篷中做买卖,对蒙古牧民非常方便。蒙古牧区货币经济不发达,大盛魁便采取以物易物和赊销方式,甚至到期也不收取现金,而以牧民的羊、马、牛、驼和畜产品、皮张等折价偿还。由于大盛魁商号货源组织有针对性,营销方式灵活机动,从而在蒙古草原的经商活动中取得了巨大成功。
3、薄利多销:
如明代蒲州(永济)商人王文显,经商40余年,百货心历,足迹半天下,以商而富,其为商“善心计,识重轻,能时低昂,以故饶裕人交,信义秋霜,能析利于毫毛,故人乐取其资斧。”又如祁县乔氏在包头开的“复”字商号,做生意不随波逐流,不图非法之利,坚持薄利多销,其所售米面,从不缺斤短两,不掺假图利;其所用斗称,比市面上商号所用斗称都要略让些给顾客。于是,包头市民都愿意购买“复”字商号的米面,生意越做越好,收到了薄利多销、加快资金周转的效果。山西商人在经营活动中,还总结了许多薄利多销的经验,并归纳为营销商谚,如:“不怕不卖全,就怕货不全”;“买卖争毫厘”;“生意没有回头客,东伙都挨饿”;“能打会算,财源不断”;“买卖不算,等于白干”等。
4、慎待相与:
晋商重视稳妥经商,慎待“相与”。所谓“相与”,就是有相互业务的商号。所谓慎待,就是不随便建立相与关系,但一旦建立起来,则要善始善终,同舟共济。如山西祁县乔氏开办的“复”字商号,尽管资本雄厚,财大气粗,但与其他商号交往时却要经过详细了解,确认该商号信义可靠时,才与之建立业务交往关系。否则,均予以婉言谢绝。其目的是避免卷入不必要的麻烦漩涡之中。但是当看准对象,摸清市场的状况,认为可以“相与”时,又舍得下本钱,放大注。对于已经建立起“相与”关系的商号,均给予多方支持、业务方便,即使对方中途发生变故,也不轻易催逼欠债,不诉诸官司,而是竭力维持和从中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