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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放风筝?」Jim愣愣地说。
「干,不是。」我摇摇头:「我发誓,不再失去任何一个朋友。Jim,你放心,就算钓不到水鬼,我也不会用你当饵的。」
Jim惊喜交集,全身都在发抖。
「我们去干几个稻草人,让他们当饵,我施咒,说不定水鬼还以为是真人呢!不过稻草人不能在瞬间抓住水鬼,这点倒是有些遗憾。」我微笑,Jim差点没狂喜得打滚。
后来我们果真去果子园里偷偷干了两头稻草人,我喃喃乱念咒一番,便用麻绳绑好稻草人,我一头,Jim一头,两个人坐在岸边嘻嘻哈哈地钓水鬼,小妹则不知所以然地在一旁遛香吉士,哼着小曲儿,还帮我们烤鱼。
最后,我们当然没有钓到半只水鬼。
不过那天晚上,香吉士在河边下了我们邂逅以来,第一颗蛋。
那颗蛋让我想起国小四年级养了一颗蛋的种种,当然,那又是一段啰哩啰唆的故事了。
第十八章 再见了,干妹妹!
隔天就要启程回台湾,Jim陪着我钓水鬼到深夜才驱车离去,情深义重。
小妹尤其恋恋不舍。
Jim走后,小妹帮我洗完衣服,为我了做了顿豆子渣米饭,然后我们相拥而眠,身上的跳蚤不断地跳来跳去。
轻轻抱着她,我唱着台湾的流行歌曲,小妹起先很乐,但后来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小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生命发生的趣事特别的多、特别的频繁,我想过没多久小妹就会忘记我这东方面孔的轮廓,我也不觉得渐渐熟睡的她会记住我现在唱的「牵挂」、「无情的情书」、或是「十年」。但记得了几天就是几天,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要美好就是如此简单。
身为一只作家的鸡,香吉士显得颇有个性。牠不发一语,在地上走了大半夜,偶而啄食从床落下的跳蚤。
而水盆里的水蛭挺耐活。牠这几天不吃生牛肉块上的血(因为血已经凝固),也不吃螺,身体一天天缩小,但就是不死,等待着我对牠生命做进一步的安排,或是等待我发现我跟牠之间究竟产生了什么样奇妙的联系。
天一亮,我将原本就很简单的行李收拾好,坐在屋檐下等待杰米森跟老师过来找我。昨晚我太晚回来了,但老师竟然彻夜不归,比我还猛,现在不晓得要睡到几点。
我杵着脸,打了个呵欠。
香吉士斜躺在地上,用奇怪的姿势睡回笼觉。
身为一只作家的鸡,香吉士还是没有啼,保证是只价值连城、毫无时间观念跟责任感的鸡。
「你好样的,小心别给人家吃了,有危险就逃。」我瞪着香吉士:「逃到台湾,我保你一辈子。」
在我收拾行李的期间,小妹替我做了早饭。
是昨天香吉士下的那粒蛋,淋上剁碎的生羊肠,然后撒上盐跟胡椒。甘比亚传统饯别食品,骇人听闻。
我们一起吃了,还真是津津有味。
「香吉士就送给妳吧,谢谢妳,干妹妹。」我笑笑,比手划脚。
小妹又惊又喜,抱着香吉士跳来跳去。
如果她能理解「干妹妹」是什么意思,我想她一定会更高兴的吧。
Jim来了,同样开着那辆破烂汽车。
我付了他应得的薪资,还多给了三天汽车的租金跟油钱。
「开车载你弟弟妹妹去玩吧,休息几天不工作也是挺好。」我抱着Jim,他哭了。
虽然你比我高两个头,但你终究还是个17岁的孩子啊Jim,别太急着长大,即使你已经吃掉了你爸爸。
我拍拍Jim的背,偷偷擦掉了眼泪。
杰米森开了厢型车过来,老师已坐在车上。
「九把刀,跟你的朋友们说再见了。」老师疲惫地说,抽着烟。
老师的脸上彩画着蓝色的图腾,一脸睡眼惺忪。
妳也玩得很起劲嘛!
「嗯,甘比亚再见!甘比亚再见!」我大笑,再次拥抱了Jim跟小妹,然后偷偷踢了香吉士一下。
香吉士啼了。
车也开了。
Jim在原地用力挥手、跳跃,而小妹终于号啕大哭。
我打开车窗,拼命深呼吸。
将甘比亚趣味盎然、活力十足的空气通通吸到身体里,从此不分不离。
「九把刀,我睡一下,到机场时再叫我起来。」老师说,含着烟就这么睡了。
后来上了飞机我才知道,老师昨晚到一个偏远部落,拿起粗制滥造的步枪,跟着当地的民兵组织打了一晚的猎。教我好生羡慕。
老师睡了,杰米森也睡了,只有一个仆役醒着,因为他开车。
我莞尔,拿出预先盛满清水的竹筒,打开,轻轻捏着竹筒里头水蛭那虚弱、缩小的身体,小心翼翼地放在杰米森肥肥的脖子后的衣领里。
水蛭身子一紧,瞬间咬住杰米森的脖子。
杰米森忙着打呼,浑然不觉。
据说水蛭吸饱了,吸到快爆炸了,就会自动脱落,满肚子的血足以让牠存活十几天。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这只水蛭会遇上我、被我抓起来豢养的原因。
当时不解,只是时机未到。
「加油,你也要好好活下去。」我哼着歌,将头探出车窗。
飞往西雅图的飞机上,老师打开笔记型计算机,聚精会神地记录这趟旅行的一切,也将数字相机里的照片传到计算机里编号存盘,脸上的彩绘也在海关要求下洗掉,恢复专业研究者的架式。
我吃着飞机上久违的冷冻汉堡,在一旁看着老师这些天拍的相片,包括她昨晚猎到的树獭、全村倒立行走一整天的倒立庆典、住在巨大鱼笼里十年的偷窃犯,当然还包括那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忍耐王阿忠。
琳琅满目,不输给任何一个死日本观光客。
「原来在甘比亚能遇到的新鲜事真多,被错过的趣事也是一样多。」我下了批注,把玩着手上的物事。
「嗯。」老师点点头,然后看着我,然后疑惑地注视我手中的东西。
「那是什么?」老师问,本能地皱起眉头。
「是一块珍藏四十多年的老包皮。」我说,递了过去。
一秒后,飞机上所有正在打盹的人都醒了,空姐全跑过来,我也差点聋了耳朵。
我想,这就是甘比亚的浪漫吧。
浪漫到,一个根本没有到过甘比亚的我,还能够掰出这么浪漫的游记。
是该好好解释一番了。
终章 G大的浪漫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
假的。
坐在计算机前,连上网络,一个人尽管屁股跟椅子黏得牢牢的,还是可以轻易透过Google查到各式各样详尽的数据,了解这个世界正如何运作。
了解美国有多少大头兵在伊拉克整天瞎忙着虐待囚犯,了解电影蜘蛛人二如何打破北美票房记录,了解总统大选全面验票的最新进度。甚至透过网络信息、旅游杂志、作家游记,做一场感同身受的旅游。
用「了解」取代了「触摸」,用「彷佛身历其境」取代了「身历其境」。
这是个虚虚实实、幻幻真真的世界。
写下这本书,并不是想来个划时代的唬烂,让网络研究者在书写论文时可以记录下一笔:「某知名网络作家利用网络收集大量信息,编造了到非洲小国一游的过程,这个现象让我们得知网络信息的方便性,并体现了后现代主义的主体去中心化。。。。。。」所以我完全不倚赖过溢的信息,我靠的是拔掉煞车的「纯幻觉」。
纯粹的幻觉不见得输给了「到此一游」,更远胜认真吸收信息后绑手绑脚的欺骗。只要你跟对了向导,一个疯狂想象的向导。
于是我写下了甘比亚游记,题名「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
一方面,我恣意想象一旦踏上非洲大陆所能遇到的荒诞趣事,让自己在虚构的游记里迈开大步,体验不曾体验的体验,让自己比亲身旅游的人更快乐。
只因为想象是没有时速限制的。
我时常在想,一个人写了游记,若首要目的是为了让读者快乐,未免也太不伦不类,我写游记当然得先让自己笑得开怀,开怀到好像真的到过该地一游的那种程度。
另一方面,念了三年东海社会学研究所、当过一年人类学助教的我,也随兴采用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知识与见解,拼凑出甘比亚部落的信仰体系与仪式进行,期间我未曾考证甘比亚的面积、人口、地理环境、国情、机票钱、航机时程等一个正常人要鬼扯前总会想办法得知的、唾手可得的信息,只是用有底子的知识。
我掰,但可不瞎。
这是一项挑战,不艰辛,有趣。
尤其这篇游记首发在网络上,还受到许多小说读者欢迎,在大家哈哈大笑之余,没人怀疑过真实性,让我每每在计算机前捧腹不已。
我晓得这些读者们知道真相后不会生气,还会说「啊!这果然是G大的浪漫啊!」
敬你们大家一杯。
然而尽管游记是幻,但我的情感一直很真,而且专注而澎湃,就如同我对待每一个小说里的主人翁一样。我想象,更灌注以我灵魂的一部份。所以写到游记最后,与Jim和小妹、香吉士分离时,我在星巴克里久久无法言语。
你说我从未遇到过他们?我说,我甚至跟他们分了手。
但不管幻觉有多么真实,幻觉始终不及真实来得亲切,况且将自己困锁在十五吋大的发光板子前,久了会得近视,还可能得痔疮,有机会我们还是将屁股抖一抖,到外头呼吸一下不含戴奥辛的美丽空气。
也许有一天,我终会背起行囊踏上非洲大陆。
也许我还会在市场买了只鸡,牵着。
也许我会真的割掉某人的包皮。如果我有这个荣幸的话。
也许我会发现,那里早有钓水鬼的习俗,毫不稀奇。
非洲光用想象的就如此梦幻神奇,何况是亲自与她邂逅?
别小看了这块不可思议的土地,她撩人心魄的空气已经透过此书,在我们的胸口跳起舞来,一踏一踏,一踏一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