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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翊春试闭关,借你的口将贺兰珏的死讯带给贺兰婉甄,接着贺兰婉甄返回太尉府与她爹对质,却料不到这一对质竟害死了自己。跟着便有人放出流言,将贺兰珏与贺兰婉甄的私情公诸于众。接着,再传贺兰珏是死于贺兰太尉之手,间接就把你给推到人前。”
阿彩听得背后冷汗涔涔,这是,事情的真相?
拓跋蕤麟不顾阿彩瞬间青白的面色,继续说道:“贺兰太尉及其背后的人开始全力着手对付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呢,就是一只被黄雀利用的小蝉。明白了吗?黄雀真正的目标是螳螂,小蝉的死活又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你被判定有罪,处斩,是避无可避的结果。而有人,将你推向幕前,自己却隐藏在背后周详策划了一切,掀起轩然大波。最终趁乱砍了疏于防备的贺兰太尉,炸毁了太尉府,且将平城搅个鸡犬不宁。救你?顺便而已。”
阿彩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嘴巴张得可以塞鸡蛋,冷汗从额角簌簌滑下。
拓跋蕤麟仍是斜着眼睛看她,见她面色由青转白,由震惊渐渐变作凝思……
沉默了许久,她方喃喃自语道:“原来,他已经为公子珏报仇了呢。那么,烧死我娘和胖兜的人,也是贺兰太尉对不对?”
“这我就不知道了,估摸是吧,给你定罪的大理寺卿无缘无故死了,两个证人凭空消失,你家失火的案子成了无头之案。”
拓跋蕤麟眉头一横,恶声恶气说道:“我跟你说这么多你还不明白么?若不是你多管闲事平白无故卷入这些是非当中,哪会遭这么多罪,哪会惹来满门横祸,这就是教训,让你带着眼睛认人,别莫名其妙惹一身祸,听明白了么?那个莲瑨,离他远点!”
阿彩垂下头,呐呐说道:“阿娘和胖兜都是我累死的……”
拓跋蕤麟一愣,忽然想到这丫头就为这事曾经绝望到想不开,方才画押认罪寻死来着。于是摸摸她的脑袋,说道:“算了,以前的事情过去了就别想太多,跟我们回家,以后没有人再敢欺负你了。”
“回家?”
“嗯!”
“我没有家了……”
“嗯,这事还是由父皇来跟你说比较好。其实,我也不是太乐意,不过瞧你这副摸样,算了,勉为其难暂且如此好了。”
他这番话让阿彩摸不着边际,然而小皇子适才所说的真相,依旧在脑海里捣腾翻滚着,百味沉杂,说不出心里究竟是什么滋味。
低着脑袋,手指头在毯子上搓啊搓,不经意就搓到毯子上掉落的两张叠得整齐的纸笺,咦了声拾起来正欲展开,却被拓跋蕤麟劈手夺了过去。
“我的!不许看!”
“嘁,小气——”阿彩甩手拧过头,望向车窗外,一片金灿灿的麦田映入眼帘,农人忙着收割,嘹亮的歌声在远方飘荡,一脉热火朝天。对他们来说,丰收的这一刻,就是最快乐的时光。
不仅感触,他们快乐竟来得如此简单。
脖子一凉,忽然套上了一件物饰,低头看去,眼睛骤然一酸,竟然是四公子送给她的那枚“墨玉玦”,曾经以为弄丢了,难过了很久。
有人得意洋洋地说:“你的宝贝,可是我从瓦砾中给你拾回来的,你要怎么感谢我呢?”
默然不语,眼泪吧嗒就滴在了墨玉玦上,兜兜转转,仿佛历尽沧海桑田,看到它,便觉得自己不是孤单一个人,终还是有人在惦记着她。
见她伤感,他又摸上她的脑袋,“好啦好啦,真拿你没办法,不用太过感激我,以后别再乱跑就好!”
当夜空遍布斗大星子的时候,一行人终于到达魏国边境重镇焉耆,似乎一早得到消息似的,边城守官将领早已列队开了城门恭迎。
拓跋蕤麟掀开帏帘,招了招手让那将军过来,问道:“陶将军,我父皇可有到来?”
将军声如洪钟,大声禀报:“回殿下,皇上尚未驾到,着传令官带了口信前来!”
“嘘——小点声。”拓跋蕤麟回头望了望还在车厢里熟睡如猪的某人,再问那将军,“父皇传了什么话?他如今何在?何时会来?”
将军压低声音凑近拓跋蕤麟的耳边说道:“禀殿下,皇上如今在伊吾戊边镇,传来的口信是,让皇子殿下带着人在焉耆镇等候,至于何时前来,末将也不得而知。”
“行了,就在将军府辟个后院给我就成,嗯……陶将军,低调,莫要张扬了。”
“是!属下遵命!”
某猪睡醒的时候,大大伸了个懒腰,浑身虽还有些酸累,可精神倍儿爽的。
那是必然的,这些日子一直在来回奔波折腾,还被那恶魔皇子束手束脚捆了大半日,颠簸至此,浑身都快散架了,幸而一觉睡得舒坦。
睁开眼环顾四周,宽敞简单的厢房中放置了一个大浴桶,尚冒着温热的烟气。
有青衣侍女推门进来,看见阿彩坐在床边,上前恭敬福了个礼,笑眯眯地说道:“小姐,你终于醒来了,皇子殿下吩咐奴婢,若是您起来了,先伺候沐浴,换了衣裳再行用膳。”说罢拿过放置在浴桶边的花篮,往温水里撒花……
小姐?这个称谓怎么听怎么别扭呀,看来也是恶魔皇子交代的。
终于醒了?说得似乎曾经长眠不醒似的,于是随口问道:“我睡了多久?”
侍女又笑眯眯地回答,“回小姐,您是前儿夜里到的呢,昨日睡了一整天,现在是上午卯时。”
呃,我的妈呀,睡了一天两夜……
泡到热乎乎的水中,四肢百骸都舒爽透彻,侍女还往水中倒了些香喷喷的油,说是外邦进贡的玫瑰香油,比黄金还矜贵,据说用了后肌肤更为滑嫩,而且全天都会保持这种香味呢。
“黄金,黄金!你把比黄金还贵的油倒到水里?太过分了!”
“小姐……香油在热水中方能由热气熏入肌肤……”
阿彩立刻闭嘴了,她没正儿八经当过女人,这种事还是不要丢脸的好,可是,这油啊,比黄金还贵。
可惜啊,奢侈……
不过,气味真的很是清香舒爽呢,嗅着嗅着,人都精神。跟从前在风月场所里闻到的脂粉气味差别可太大了。
然而,比黄金还贵,就太离谱了。
阿彩坚决认为这金油不能浪费了,硬是泡得皮肤起了皱褶方依依不舍从水里出来……
侍女给她拭干身子的时候,她抬起手臂在肌肤上闻闻嗅嗅,果然是悠悠散发着清香。
那侍女一边给她擦身子,一边说:“小姐身材真好,很少有女子长这么高挑还这般削瘦匀称的,皮肤也好,水嫩嫩的。”
“我身材好?你甭唬我了……”她低头望住自己只是略显丘壑的胸部,长长叹了口气,认命了,在崁城的时候,还去缠着青雁追问人家吃什么才能让那里变大,结果青雁回了她一句,天生的。不过她们歌舞坊从前有些姑娘是打小饮用木瓜炖牛乳,那里也会长势喜人。
于是她也让宫女们夜里睡前给准备木瓜炖牛乳,可实在受不了牛乳那股子味道,坚持了半个月,喝得快吐了,也不见那里有一丁半点变化。
于是,认命了。
那侍女上下打量着阿彩,点点头,“可是,小姐,我觉得这样就很美了,不一定要胸大才美哦。”
“当真?”
“嗯,若不然殿下为何这么喜欢小姐,一天里跑了十多回来看您醒了没有,还千叮万嘱不准打扰你,这浴桶里的水隔半个时辰换一次,一直都保持着温热呢。”
阿彩慌忙用力摆手,“你误会了,误会了——皇子殿下和我是兄弟,我们打架打大的,不是你想得那种,呃,关系……”
侍女抿嘴戏谑一笑,不说话了,着手给阿彩穿上衣裳。
简单的将前额的头发拨拢束起至脑后,小侍女捧着彩粉胭脂,要往阿彩的脸上涂抹,她赶紧伸手挡住。
极限,穿着女装汉服,梳这样的发式,已经是极限了!
侍女笑嘻嘻盖起胭脂盒子,说道:“那就不涂胭脂了,小姐这样出去,也已经够招眼的了。”
阿彩立在大铜镜前前前后后旋转着,她不是没有穿过女装,曾穿过轻便的胡服,跟男子胡装差别也不是太大,色泽鲜丽些罢了。可如今这身,可是不折不扣的中原汉服,上等柔滑的缎面,精细的金丝绣工,矜贵的酡颜粉色。
衬上女子雪白的肌肤,红沁沁的面颊,乌黑的眼睛澄若秋水,唇不点而嫣红,只有两抹黛眉斜飞方不显娇柔。
简直没法认出铜镜中的绝色女子,竟然是自己。
风舞白桦落翩跹,后院里种满了桦树,深秋落了一地的叶,俊美男子长剑挥洒自如,剑刃发出如风云龙吟一般的低啸,带起地面落叶,灿灿一片金黄旋风飞舞,瞬间气息涌动,叶片在空中裂帛成碎粒,落了漫天金黄的薄雨。
薄雨中有红衣轻灵的身姿穿来,挥掌劈向男子,错落几声击掌,立身站住。
灿烂的飞花落叶中是一双黑宝石一般乌黑明亮的眼瞳,眼底银沙碎星在闪动,红颜绝色。拓跋蕤麟倏然恍惚收手,却被那娇颜少女偷袭成功,一掌击向肩头,“腾腾腾”倒退数步,倚着桦树方稳住了身子。
“啊哈哈——”笑声清脆,“我说皇子殿下,大清早的,失魂啦!咱们好好比划比划!”说罢摆开架势。
啪一声响,脑门挨了个爆栗!“唷,你这睡猪可算醒来了,我还惦记着给厨子送去宰了添肉呢!”
“啊哈哈——”阿彩不计较他的毒舌挪揄,张开手转了个圈,“漂亮么?我很漂亮吧!”
“嗯,确实是只穿得很漂亮的……”他鼻子往前一凑,在她脖子上嗅了嗅,“香猪——”
“夸我一次你会死啊!小心眼的家伙。来来来!咱们好好打一场!”适才瞧见他练功,就心痒痒了。
拓跋蕤麟却把长剑一收入鞘,“穿成这样,不要打了,咱们出去显摆显摆!”
阿彩眉头一耸,“真麻烦,可是说来为什么要我穿成这样,男装多轻便,是要去见四……嗯,皇上么?”
“父皇令我们在此地等他,待得办完了事便会前来与我们会合。你是……着急要见到他么?”
阿彩略略垂首,又用力点了点头,“嗯!”
拓跋蕤麟咬了咬唇,没说话。
“若是皇上没来,我去换过一身衣裳得了,别扭!”
“不行,你以后就得这么穿着。”
“为何?”
恶魔皇子凤目微睐,眼中闪过狡黠,“果然是穿得再好也藏不住拙,还是只会用猪脑袋想事。笨蛋,你现今可是站在魏国的土地上,说到底你还是个在逃犯,不穿成这样想出去找麻烦吗?”
猪脑袋小声嘀咕,“不会有麻烦,我跟两年前早就大不一样了,逮着我也不怕。”
后脑勺挨了一巴掌,“不准顶嘴!”
“哦——”
阿彩思忖着,四公子不知何时才会前来焉耆边镇,如今距恶魔皇子将她掳走已过了四日。崁城那边也没个消息过去,他,会着急么?
兴许会觉得她又在闹别扭,就如同敦煌镇那时一样。
可他却再不是以前的大公子,现在的迦莲王无暇分身,又怎会再千里跋涉找寻一个小丫头呢?
何况,若要报讯,非得求那恶魔皇子,他铁定不会答应……
还是,先见过了四公子,问清自己爹娘的详细情况再说吧,说不定有四公子相助,很快便能找到爹娘了呢。
想到很快能寻到爹娘,暖意如秋语香花,落了全身。
57。咫尺却天涯
焉耆镇乃是魏国毗邻西域的一个军事重镇,城镇不大,可人口不少,加上魏国与西域各国往来交好,开放通商,因而主干道大街上人来人往,汉人、胡人进进出出,络绎不绝。
拓跋蕤麟和阿彩走在大街上,东走西顾。两人摸样儿俊俏,衣着华贵,气质不俗,当真是扎眼得很。
阿彩喜欢混大街,走在大街上就如同往身体里注入了百倍活力,乐得跟撒欢的小蓝似的。
然而最重要的,莫过于吃。
挑了家城镇里最大的酒肆,那丫头一口气将人家最上好的酒菜叫了满满一桌,吃得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你知道么?在西域,尽管是宫廷里的厨子,也做不出地道的中原菜,那儿的油总会参杂了膻味,酱料也是差太多,我吃过最好吃的,只有大公子做的,可他后来没空了……”瞧见小皇子面色不善,赶紧闭嘴。
恶魔皇子嘴巴刁得很,就连魏京平城如此繁华的地方,也只有独鹤楼一家的食物入得他的口。
说到独鹤楼,那丫头又是无限向往和感慨。
吃完了,结账。
阿彩瞅着小皇子,小皇子瞪着阿彩……
“你有见过皇子出门要带钱的么?你是怎么当小厮的?连这点觉悟习惯都没有。”
“我不当小厮很久了,何况换了这身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