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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了我,嘴角有一丝奇怪的笑,用中文说:“你真够笨的,把大箱子打开,让楼下的门卫帮你看着,你像蚂蚁一样搬运,不是轻松些?”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原本就够背运的了,再加上他与别的女人在我耳朵旁纵情肆意,我就干脆不理他。一赌气,我一把拎起大箱子就继续向楼上爬。而心里在想着:这个坏蛋,干嘛不早说。
见我不理他,他又用英语重复了一遍,而我则用与同事学的简单的日语,生硬的说:“听不懂啊,听不懂。”
他笑了,而这时,那白皮肤的女人已经穿好衣服了,跟他道别。
我就在他的注视下,从五楼爬到了六楼,那家伙自始自终也没有上前帮我,甚至是连句客套话也没说过。
对于这种袖手旁观的举动,我发誓我从不愿意与他有任何的交集。然而,我第二次见到他时,是在学校里,他站在那棵梧桐树下朝着我笑,还主动用日语跟我打招,我只是礼貌性的笑了笑,然后大步的向前走。
他拦住了我,用日语说:“那天很不好意思,我实在没有体力帮你拎箱子了…”
看着他,我不禁就想到了在多年前那个住在我隔壁的男人,像个动物一样爬到了我的床上,不但不负责任,并且还觉得自己委屈。我恨这种男人,既然已经有了女友,何必要惊扰别人的生活?
我不能再傻了,一个女人,这辈子,犯贱一次就够了。
无论他说什么,我都没理会,我不愿意自己两年的留学生涯有任何的插曲。
在上学期间,我的第一份兼职是在一家咖啡馆里,虽然公司每一个月都会把生活费打到我的卡里,但我还是想自力更生,我相信我能养活自己的。最多的时候,同时做四份兼职,只觉得很充实,不会累。
而他却不依不饶的,在公寓门口等我一起去学校;在教室门口等我一起回家;当我在咖啡里做兼职时,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咖啡等我;当我去图书馆里借书与还书时,他总会把我还的书借下来看……他完全成为了我的影子。这期间我并未与他说过任何话,而他也没再主动跟我说话,只是跟在我的后面。刚开始时,我以为他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当他坚持了一个月时,我实在忍不住了,问他:“为什么老跟着我?”
他说:“我就猜到你会说中文。”
我又问他:“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他很认真的说:“我想让你当我的女朋友!”
我当时又惊又恼的,拂袖而去,只当他是想玩一场刺激的游戏罢了。
他并没有因为我的拒绝而退缩,反而还热心的帮我找兼职信息,把一条一条的信息写在纸上,塞给我,他还会找一些特色的小吃店和工艺品店,热心的不像是怀有歹心。然而,我还是要设防,毕竟是受过男人的蛊惑。
在两个月后,我见他仍旧我行我素的,不曾因我的态度而放弃,就主动的对他说:“我长的又不好看……”
他打断了我的话,说:“我长的还算是帅哥。”
我颇感无语,问:“真想让我做你的女朋友?”
他重重的点着头,生怕我会怀疑。
我说:“我有一个条件。”
“说。”
“在未来的两年内,我不会跟你上床,如果你跟别的女人上床,就默认你跟我分手了。”我故意刁难他。
“我接受。”他几乎是没有思考就同意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当然我并不相信他的话,心想着,他可能是表面上同意,然后再偷偷的反抗。
“不管是你主动还是我主动,只要是发生了那种事,我们也就默认分手了。”我又追加了那个条件的假设。
我承认,我对男人是有戒心的,特别是混迹过那种风花雪月的场合,更是对男人能坐怀不乱不报有任何的信心。况且,我认识他的第一天时,他还在与别的女人……
“没问题。”于是,他顺理成章的牵起了我的手,我本能的把手缩回来,他一脸的坏笑说:“我只跟你牵手、亲吻,如果你想要什么过分的举动,坚决要克制。”
不可否认,他是一个会惹女人欢心的男人。
后来他对我说,他的父母双亡,现在跟外婆相依为命,来英国留学只是为了完成妈妈的遗愿,他说他第一次见到我时,就看到了幸福。
我没敢问他幸福是什么样的,曾经,当我看到一个男人时,也看到了幸福,幸福的无以伦比,然后,他让我从天堂一下子就堕入了地狱,并且这辈子都要被打入冷宫了。一个无法生育的女人,还有什么幸福可言?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跟他整天都在一起,我们一起去过英国的很多地方,我们在伦敦大桥上默默许愿,在巴斯侯爵的朗利特庄园里喝葡萄酒,在肯特郡的沃尔姆尔城堡前跳舞,还跟随着当地人去狩猎,吃用杜松子烹调的野味,在赖明顿杰弗森公园里堆雪人,在静谧的英国乡下享受午后的安宁阳光,…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自然而欢快。
而我仍旧会去做我的兼职,我们也没有因为成为了男女朋友而搬到一起住,我们是完全独立的个体,尽管是除了睡觉之外的其它时间都形影不离的。我没有向他说我的事情,他也没有问,这样挺好,让我觉得安全许多,因为我不用说谎,也不会因为考虑用什么辞藻而吞吞吐吐。
他是真的做到了,从没有与我有过很亲密的接触,就好像是青涩的男生般深情的亲吻,而我却想仁慈一下,我暗示他可以做他想与我一起做的任何事,他婉言的拒绝了,他说他会坚守他对我的承诺,一心等待着两年的期限,然后,娶我,让我给他生孩子。
也就是‘孩子’触动了我的软肋,我不敢告诉他医生说我或许将不能生育。但我的心里也开始蒙上了一层阴影,心想着,像他这么好的男人,完全可以找一个出生在幸福的家庭中、并且有过美好的童年、所有的成长过程都在亲情的包围中的单纯女生,而不像我,如果他知道我的过往,肯定会把我当作臭皮球一样踢到外太空去。
是的,我讨厌以前的自己,恨不得对每一个新认识的人,都说我患有失忆症。
眼看着在英国的两年时间就要结束了,我问他有什么计划。
他说他要回国,挣钱买套房子,然后娶我做老婆。
我只是笑了笑,我撒谎说我会留在英国,这辈子可能都不回去了。
他很惊讶的看着我,随及,赶忙说:我也可以留在英国的,这样,你就不会觉得孤单了。
当他说出‘孤单’这两个字时,我才发现,在与他认识之前,我那二十多年的时间是何奇的孤单,每天提心掉胆的紧张不安。而与他在一起后,就好像生活变得简单而快乐了,不会有嘲弄,不会有伤害,他给了我新鲜的一切,让我不由得笑。
然而,我并不是他所想象中的那种纯情女生,我甚至连他最基本的要求——生个孩子,都做不到。
我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有时候,命运真的很奇怪,活生生的赏赐一份幸福,却让人没有勇气接受。
没有任何预兆的,也没有留下任何的字条,在一个夜晚,我收拾了行李,乘坐着电梯走出了公寓,我也曾在他的门前驻步,一颗心被挣扎的快要钻进墙壁里了。我只能选择默默的离开,生怕当他揭开那些丑陋的事情后,我会狼狈的不知所措。
有那么一个人,爱过就好了,‘离开他’比‘与他在一起’容易,因为他太美好了,不能去玷污他。
我离开了英国,回到了国内,董事长亲自来机场接我,看着我满脸泪痕的拉着行李箱走下飞机时,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两年不见了,头发变长了嘛。”
总经理助理的工作仍旧在等着我,在英国时用的手机号码、Email等所有的一切都被我丢弃了,那一段人生走完了,就要放下一些东西。特别是,在英国的那段时间里有一个男人陪我走了一段路,一路上欢声笑语的,从不曾争吵过,一切都显得很和谐,可是,他出现的很不合时宜。我想,就算命运对我眷顾一下,任我处置,可以将他安置在我人生的任何一个时间坐标上,想必,我会举棋不定,直接把它安放在我的下辈子里。
后来的许多天,我总会想到他,想到哭,却又不敢联络他。
呵呵,这种复杂的感觉,大作家应该是懂得的吧?
我承认那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一段时间,苦过、饿过、绝望过…但都不及亲手放弃了一个自己很爱的人,就好像自己亲手抹杀掉了一切的希望。
后来,我想,我这样做是对的,如果我跟他真的有缘,我们会再相遇,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迎面而来,捧腹大笑;或许,我跟他也只不过就是一次萍水相逢,在我孤单的生命中他就像是一朵火焰,照亮了我整个卑微的人生,然后像烟火般绚烂后归于安寂,从此,陌路而行。
陌生人
】
看完这封信后,沈晶莹不由得感慨着际遇,看来,这个陌生人的命运开始变得越来越好了,在欣慰的同时,她又在想,一个女人,最大的勇气就是‘在一起’,而不是‘离开他’!
☆、第37章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37
沈晶莹问她的妈妈;说:“如果有一天我突然抱着一个孩子回来,没结婚没男朋友的,你们会不会觉得女儿挺没给你们面子的?或者我换一个问法,如果某天,我突然给你们带回来一个老公,很有钱很有地位;你们会不会觉得特别有面子?”
妈妈先是皱了一下眉头;看了她爸爸一眼;谨慎的问:“有男朋友了?带回来让爸妈瞧瞧?”
沈晶莹眨眨眼睛;说:“您先回答我的问题。”
妈妈和蔼的说:“你是我和你爸的骄傲,我和你爸从没指望你给我们争面子;”她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当你刚出生的那一刻;我对你的要求一直是:平安、坚强、独立、健康。”
沈晶莹咬着唇,笑道:“女儿想一直是你们的骄傲,”她停顿了一下,接着缓缓地道:“我也要必须为自己而活。”
妈妈带着疑惑的神情看着沈晶莹,欲言又止。
沈晶莹抓住了妈妈的手,孩子气般的摇啊摇的,喃喃地说:“我爱上了一个男人,我要努力的与他在一起。”
妈妈满含希翼凝视着沈晶莹,半晌,轻轻的点了点头,说道:“只要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就去努力。”
沈晶莹坚定而自信的笑了,投进了妈妈的怀里。
是的,沈晶莹准备好了,准备好为了与许知行在一起而去拼。
她要为自己而活。她相信她可以成为事业与爱情双丰收的女人。
当沈晶莹带着她的第八篇小说去找姜小漠时,姜小漠刚从美国回来。
沈晶莹惊讶的问:“你怎么突然去美国了?”
姜小漠低着头在涂抹着指甲油,说:“你可以去帕劳,我怎么就不能去美国了?”
沈晶莹耸耸肩,为窗前的仙人掌浇了点水。
姜小漠带着自豪的口吻说:“我一时兴起,就一个人去美国旅游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晶莹敏感,她听到了一丝尖锐的嘲讽,好像是在嘲讽她是花男人的钱,而姜小漠则是凭借自己。她不以为然的一笑,为了满足姜小漠的骄傲,她主动将话题引向可以任由姜小漠自由发挥的,便问:“你在美国有什么奇遇?”
姜小漠说了一件在美国的特殊经历。
那是在到美国的第三天,她一个人租了一辆汽车去往距离旧金山50英里的山谷小镇,山谷中有200多座葡萄酒园,她要去玩一番。
跨过海湾大桥后,一路上特别的辽阔,景色相当迷人。
姜小漠兴奋的说:“当车子行驶在那片天空下时,我很愿意就此留下,在美国当一个农民。”
沈晶莹没去过美国,但从姜小漠的神情中,可以想象得到那很壮观。
由于是姜小漠一个人驾驶,而沿途的美光又很迷人,一不留神时,她撞进了路旁的凹地里了。
这时,在旁边不远的地方,有一对父子。父亲连忙奔过去探望,孩子拨打了911。
也就是在五分钟内,一辆警车已经赶到了,腰上别着枪,看到她时,就是先问她是否有不适。
她完全没事,车子也没事。
紧接着,一辆消防车拉着鸣笛来了。在消防车的后面,急救车也赶来了。又过了一会,公路警察开着两辆警车也来了。
如此的兴师动众,姜小漠心想恐怕要有什么麻烦了。谁知,并非如此,护士在确认她没事后,只是让她签了个名。消防车则是负责把车子吊上来,放在了路边。
然后,他们都散去了。
姜小漠震惊的感慨:“想想还真是不可思议,这种事如果是在国内……”
沈晶莹稍有些愤青的说:“我要移民去美国。”
姜小漠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