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什么长公主的尊严,什么怀宋的目休,什么纳兰的姓氏,全都是假的,全都是自欺欺人的。她只是害怕,只走没有胆量,只是不敢跨出那一步。
他不知道一切,那么当她看到他怀念玄墨,看到他对玉村、对永儿多加照料,她就会觉得甜蜜,就会觉得他还是重视自已这个义弟的,就会知道自己在他心中还有有地位的。
可是一旦他知道一切之后,却并未爱上她,那叫她情何以堪?
她害怕,她没有勇气,她害怕一切挑明之后他也只是微微震惊,却无法回应她所期盼的感情。她害怕自己孤注一掷之后,却还是无法同他心底的那个人一较长短。她害怕真相摆在面前之后,她还注定是失败的那一个,却连继续幻想继续做梦的权利都没有,最起码现在,她还可以骗自己说,自已和那个人,是一样重要的。
看吧,她就是这样懦弱的一个人,明知道是自欺欺人,却还要顽固的坚持着。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她的爱情,就是一棵不结果子的村,她害怕秋天来临的那一刻,所以就固执的留在春夏,这样,就不用去面对那惨淡的结局了。
她拿起一张泛黄的信纸,墨迹淋淋,她的手高高举起,指尖苍白纤细。信纸放的久了,已经又薄又脆,发出清脆的声音,突然,纳兰轻轻的松开了手,信纸滑落,火盆里的火舌顿时扬起,一下将那张她珍视了很多很多年的书信吞没,转瞬之间,就化作飞灰。
当年派玄墨去东南,她并不是想害死他,也并不是想要夺他的兵权。
当时怀宋积弱,各方军队蠢蠢欲动,她有意借燕北之力挽救纳兰氏挽救怀宋百姓于万一,可是朝野上那些对江山有意和愚忠的朝臣却不肯答应。那个时候,谁将国家献出去,谁就是叛国的逆臣,谁就会遗臭万年,永世不得翻身。她只是不想让数代忠贞的玄王府替她背上这个骂名,才将他远远的调离中央。并且害怕他手下的亲兵会有所鼓噪,若是部下群起进言,就算玄墨不肯答应,将来燕询主政,燕北的大臣也会为玄墨罗织罪名,所以她才调走他的部下,让他去统领和他完全不相干的东南海军衙门口
然而,她干算万算,没料到东南贼寇会趁怀宋内乱而联合起来攻打东南衙门,也没想到玄墨以堂堂亲王之尊,会亲自披甲上阵,冲锋杀敌。
想来,她会有今日,也是报应。
她从政多年,手上染血无数,一道圣旨,便是干万颗人头落地。从来落子无悔,她明白,她全都明白。
所以,当她看出来他每月都在算着日子来她的宫殿之后,她就突然明白了,他不想要她为他生下孩子。
纵然她曾经为了稳定朝野,答应过怀宋群臣,定会保住宋臣的地位,定会让下一代燕皇身上流着怀宋的骨血。但是在这件事上,她却不愿再去勉强,也不愿将他们的一切,都烙上政治的标签。
这,是她人生中唯一的一次任性。
以后的每次临幸之后,她都会吞下苦药,将一切他所担忧的扼杀掉。直到后来,他来的次数越来越少,而如今,他已是两年未在东南殿过夜了。
她这一生,所求的都如指尖流沙,越是想要握紧,越是逝于掌心,如今,已经什么也不剩了。
火舌蔓延,一封封书信被烈焰吞没,大火烧掉了他们相识的最后凭证,一点一点,连同她这支离破碎的人生,一同付之一炬。
有的爱是甜蜜,有的爱却是背负,她自己辜负了玄墨,一生愧疚,如今,她就要死了,又何必让他知道一切,然后一生愧疚与她?
他这一生,已经足够苦了,她又何必在累累伤口上,再洒上一把盐?
烧吧,都烧掉吧。世人都道富贵荣华,都道权倾于世,可是却唯有她知道,唯有她看到,那满目锦绣之下,隐藏的是怎样一颗累累伤痕的心。
不是不够爱,只是爱不起。
她和他都一样,背负着太多责任,背负着太多使命,任性不起,冲动不起,热血不起,更天真不起。
烧吧,都烧掉……
浓烟升起,她开始低沉的咳嗽,有腥热的液休缓缓流下。依稀间,似乎还是那年春花如繁,白梨粉杏飞扬如初晨云霞,他衣襟飘飘,立于三月春园之中,暮然回首,眼眸若星,嘴角含笑,打趣的望着冒然闯入的她,眉眼细长,目光炯炯,轻笑着问:“迷路了吧?哪个宫里的?”
她一身男装打扮,脸蛋涨的通红,鼓足了勇气开口,声音却仍是极小的:
“我、我是怀宋安陵王之子,我叫玄墨,……”
也计,一开始就是错的。
韶华春遇,明艳晨光,终究还是被这场颠沛流离的乱世烟尘覆上了沉重的埃埃土灰。天空明净,却也早已不是当日的云朵彩霞,看不见的刀光剑影一重重害去了当初的曾经的年少天真,留下的,不过是残垣断壁,在暗夜中闪烁着暗黄的斑影,可笑的对那些逝去的简单岁月,固执的念念不忘。
他的一生,唯有两个人是最重要的,一个,已经被他亲手放逐而去,另一个,却终将成为他最挚爱的兄弟,永远的活在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只可惜,这两个人,一个也不是她。
大殿里灯火辉蝗,可是在她看来,却好似隔了一层暗红色的纱,蒙昧阴郁,暗淡无光。
这一生,坚忍执着,几番风雨,终究化作一场无声的酸痛,落在冷寂的深宫之中。万干生灵、血雨腥风尽皆静静的被一双素手翻转,如今回眸,只觉惫倦沉浮,刹那芳华,浮生若梦,优然落入茫茫归墟。
掌中信笺蓦然间若雪花滑落,轻轻飘荡,散落一地,火盆中黑灰倒卷,呼呼作响,幽幽上窜,吞吐着苍白的火舌。
她惘然一笑,手腕无声垂下。
燕太祖开元五年,十二月初四,夜,大雪,皇后纳兰氏,薨于燕离宫东南殿。
“皇上。”
内侍在身后低声说道:“找到了。”
燕询缓缓回过身来,东南殿如今已经空寂下来,大殿里空无一人,皇后丧期已过,东南殿的日人都已分配各宫,如今留在这里的,只有两名年迈的内侍,负责一早一晚的洒扫。
打开盒盖,是一件乌金色长袍,上绣青云纹图案,两襟有着小团福宇,看起来简约华贵,只是左边的袖。处有一道。子,已经被缝合,若是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燕询站在那里,默默的看了许久,终于抬起头来,将衣服交给下人,说道:“回宫。”
“是。”
一众下人跟在他的身后,大殿的门大敞开,寒冷的风吹进来,扬起满地细小的灰尘,殿外的阳光有些刺眼,他微微眯起双眼,站在门前,突然回过头去,看向深深帷幔后的那方软榻,似乎还是一月前,她坐在那里,轻声的问:“今天晚上,臣妾吩咐厨房多做几样好菜,皇上你,还来吗?”
皇上你,还来吗?
阳光刺入眼底,让他的心突然变得荒凉。
仅仅是一时的耽榈,不想,却成了永别。
他的眉轻轻的皱起,又缓缓松开,一点一点的,消泯了那丝悲凉之气。
抬脚就要走,突然嗅到远处有一丝烟尘之气,他转头看去,却是极远处的一个拐角,一名小宫女蹲在那,正在烧着什么。
他微微一愣,带人就走过去。
那名宫女见了他,顿时一惊,整个人跳起来,连忙跪在地上请安。
燕询看着她,微微皱起眉,说道:“你是以前皇后宫里的文媛?”
“是,奴婢是。”
“为何在这?”
“这是皇后娘娘的旧物,娘娘去前说过要将这些杂物都烧掉,这些日子奴婢被调到了安嫔娘娘处,一直没有时间回来,今天得了空,就回来料理一下。”
燕询见文媛穿着一身低等奴婢的衣衫,脖颈上还有淡淡的红痕,知道皇后去了之后,她宫里的旧人定是在别处受了欺负。默想了片刻,问道:“你家在何处?”
文媛一愣,没想到皇上会问起这个,连忙答道:“奴婢是跟随皇后娘娘来的,奴婢的家在宋地。”
“家中可还有人?”
“回皇上的话,家中还有老父老母,三个兄长,两个姐姐,一个妹妹。
燕询点了点头,对一旁的下人交代道:“传令司奴局,赐她四品兆荣女官之位,享正五品朝官俸禄,另赐黄金百两,即日就出宫,送她回乡吧。”
“是,奴才记住了。”
文媛似乎是听傻了,就那么跪在那里,久久也不说话。反而是那名内侍笑着说道:“兆荣女官,高兴地傻了,还不领旨谢恩?”
文媛的眼泪顿时夺眶而出,一个头就磕在地上,大声叫道:“多谢皇上天恩,多谢皇上天恩。”
燕询也不做声,目光在那满地白纸上淡淡扫过,终于就这么的,转身而去。
雪已经停了,天空那么蓝,蓝的如一汪碧水,风从远处吹来,卷起一张信笺,就那么轻飘飘的飞起,穿过火舌,信尾曲卷,微微烧了起来。那封信就那么飘荡在风中,向着那人远去的方向追去。
很多年前,在一盏孤灯之下,垂死的将军用尽最后的心力,勉力提笔,写了这封信。这封信经过了很多人的手,然而却没有任何人觉得不妥。那不过是写给燕北大皇的一封普通信件,上面详述了怀宋在大夏边境的屯兵兵力,后方常驻军队,各位边境将军的脾气秉性和优点缺点。
然而,当今世上,能看懂这封信的只有三个人,而其中的两个,都已经不在了。
刚劲有力,笔走龙蛇,上书玄墨的大名和印玺,可是字迹,却绝不是那个与燕询写了很多年信的故人。
风继续吹,那封信追在燕询的身后,盘旋着,飞舞着,火舌一点点的从后面蔓延上来,烧过了信头,烧过了问好,烧过了请安,烧过了一半……
风突然猛了起来,那封信呼的一下高高的飞起来,眼看着就要越过前面那人的身影。然而这时,一棵梨树突兀的出现在眼前,信纸高高的挂在梨村之上,只差一个身位,就能赶到那人的前面。
燕询却微微一愣,他静静的看着那棵衬。想起来小时候,他就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玄墨,那时的他迷了路,傻乎乎的到处乱走,一张小脸急的通红,像个害羞的小姑娘。
“皇上?”
内侍轻轻的叫:“皇上?”
燕询回过神,嗯了一声,转头就向着宫门而去。
火舌一点点蔓延而上,在那株梨衬的阻拦下,将那封延迟了五年都没能送出去的书信,一点点的吞没。终于,只剩下一段软软的黑灰,挂在树梢之上,风过处,扑朔朔的零落成万千飞灰。
极远处,仍旧在哭泣的小宫女拾起地上的其他信件,全都例进火盆里,大火呼啦一声烧的老高,扬起鲜红的火焰。
纵然情深,奈何缘浅。
曾经是这样,从来,都是这样。
史料:
开元六年,纳兰皇后寝陵竣工,坐落于燕北落日以南。
二十三年后,燕太祖驾崩,葬入太极陵,太极陵位于落日山以北,与纳兰皇后陵寝遥遥相望。
赤水支流铅华江流经此地,贯通两陵,因寒冬飘雪,落于江面之上,类似梨花,当地人又称此江为“梨花江”。
本卷完
本书下载于,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txt
本文来自派派小说论坛 :txt/r4570184_u10345002/
保卫西蒙 逆鳞
便是天塌下来,也不能离开,因为在他的肩膀下,有他爱的人。,
冷冽的风吹过眉梢,年轻的斥候坐在马背上,背脊却已经弯曲,十多只利箭插在他的背上,可是他却并没有倒下,而是将长矛绑在马背上,矛尖刺入自己的胸膛,强撑着这具已然死去的尸体,端正的坐着。
在他的胸前,铠甲被撕碎,暗白色的胸衣上以血写着几个大大的血字:东南方,三十里,轻骑兵,一万。
诸葛玥默默的看着这个年轻的战士,他缓缓的低下头,很了计久,轻声的说:“辛苦你了。”
“噗”的一声,负重许久的枪头突然刺穿了胸膛,暗红色的血沫从背后溢出,年轻的士兵猝下马背,战马哀鸣一声,低头舔着士兵的脸颊,徘徊着哀鸣着。
“王!”
身形彪悍的亲卫将军奔上前来,手抓着一个瘦小的老头,大声喊道:”找到他了!”
老人已经六十多岁了,在这个时代,能活到六十,都算是高寿的寿星。他很瘦,但是精神却饱满,纵然此刻狼狈不堪,仍旧没有颓败之色。诸葛玥上下看了他一眼,然后缓缓点了点头:“先生气色很好,看来足以应对长途跋涉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