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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orWing),包括一间昏暗的门厅、一个主浴室,加上十一个单间卧室。应召男士必须先在女王的卧室门口露一小脸,然后到客厅耐心等候。直到一两个钟头以后,卡罗琳才会隆重登场。
钻石非恒久(3)
尽管程序繁琐,应者仍趋之若骛,因为间或总有几个胆大心细的确实捞到了实惠。有那么几回,卡罗琳醺醺然从棕榈海滩回来,腕上的钻石手链会不翼而飞——显然这已经成了某个急红了眼的护花使者自己给自己的犒赏。不过,一旦他们希望能光明正大地从女王那里得到某项资助的时候,卡罗琳就会打发他们去联系远在圣路易斯的伯诺——她知道,伯诺最擅长的事,就是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和口气说“不”。
格拉迪·史密斯也许是这群人里最耐心也最得卡罗琳欢心的。他曾陪着她环游世界,历时一年半,花去四十五万美元,在此期间卡罗琳甚至愿意资助他的网球课。偶然间,他发现卡罗琳头部的伤口远比他想象中严重——头顶上有一大块头皮完全消失,此处的脑部只靠薄薄的一层软组织覆盖。刹那间,他恍然大悟。怪不得卡罗琳每次见人之前都得磨蹭这么久才能出来,她得花多少心思才能把那一个个“窟窿”——头上的,心里的——掩藏好啊!史密斯忍不住问她,“你要是不留神跌一跤,那可不得了,既然这么危险,为什么还要这么玩命地跳舞呢?”卡罗琳面不改色,“我知道,总会有一个男人把我扶住的!”
有前面的一波三折垫底,故事的高潮反倒显得姗姗来迟,不那么激动人心了。想想也是啊,卡罗琳张扬到了这个份上,举凡大盗小贼,手法或高明或拙劣,动机或复杂或简单,将目标锁定在她身上,总归是迟早的事。
一九八二年三月,卡罗琳飞抵纽约。她刚登上私家车赴曼哈顿,就有一个蒙面男子紧挨着她挤进来,迅即用枪抵住她脑袋。“乖乖地照我说的做,你就没事了,”那人低声道,随即命令司机驶离机场。一路上,他除下卡罗琳身上所有的珠宝,然后逼着她和司机脸朝下趴在汽车上,自己从后备箱里拎走四个箱子——其中有一个装着价值一百万的珠宝。卡罗琳倒并不慌张,非但注意到劫匪“衣着光鲜、长相不错”,而且在女儿两天以后来电问候时津津乐道,“他真是魅力十足呢,而且口若悬河,我从来都没见过像他这样子的。”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从伦敦度完假的卡罗琳回到新港,把新买来的约值一百六十万美元的珠宝藏进鞋柜,然后与儿子匆匆赶往圣路易斯参加一场葬礼。到了圣路易斯,她又忙不迭地想炫耀一把,便吩咐儿子回新港替她把那些宝贝取来。然而比尔怎么也找不到它们。几天以后,卡罗琳接到一封匿名信,信上声称拿走珠宝的是一批她手下的前雇员,为了谋财,也为了泄愤。
一九八五年八月,卡罗琳从伦敦回到肯尼迪机场,照例随身带着不下一打行李。来接机的好友菲利普·马克马洪问卡罗琳到底哪个箱子里装着采购来的“战利品”,她却语焉不详——伊是向来只知道买不晓得清点的。接着,两人一路坐私人飞机、打出租回到新港。次日,卡罗琳才发觉有几件行李没了踪影,其中的珠宝总值又创新高——介于五百万至一千万之间!
一九八六年八月的一个夜晚,“金树林”里宾客盈门,卡罗琳女王主持的慈善舞会直闹到深夜。翌晨,卡罗琳醒来时发觉有个身穿黑外套、头戴滑雪面罩的贼正在把她的珠宝从梳妆台里搬出来,一件件往枕套里塞。他嚷嚷着要她把别处的珠宝也抖落出来,要不就把她捆个结结实实,说话间便亮出一把长刀来。寒光一闪,那厮娓娓道来,“请把您的手链脱下来。”她在那厢已哆嗦成一团,哪里还动弹得了?贼人见状,从容除去手套,将她腕上的宝物一撸到底,动作不疾不徐。待其扬长而去,卡罗琳细细算来,损失不下三百万,其中有一枚五十克拉的钻戒是她珍藏多年的最爱。
一九九○年,又是一个八月里的狂欢夜,“金树林”里的派对引来了众多贵宾(包括几个外国大使)。卡罗琳毕竟老了,凌晨一点半已经支撑不住,回屋休息去了,而派对一直持续到四点。四小时之后,借宿在“金树林”的宾客们被警车唤醒——又有三百万美元的首饰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零零碎碎丢失的珠宝更是不计其数:遗落在一次旅途中的土耳其玉加钻石项链(三十万)、钻石别针(五十万);一次派对后遁形的南海珍珠(三十二万);有一条蝴蝶形钻石手链是从当红女伶桃莉·帕顿(DollyParton)处购得的。卡罗琳戴着它来到棕榈海滩。不料某晚跌了一跤以后手链便离奇消失……
初时,新港的警察们很是卖力过一阵子。他们成批成批地涌入“金树林”,录口供、觅线索、排查嫌犯,临了却次次一无所获。一来,卡罗琳身边可以怀疑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朋友进出频繁,仆从常换常新,亲属关系暧昧,再加上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护花使者”,人数不详身份庞杂的派对客人,总是让警探们查着查着便丢了头绪。二来,卡罗琳的记忆力和逻辑性根本就靠不住——照马克马洪说法,“她就是喜欢把一切都搞得乱糟糟的!”开派对,她就只管把请柬撒出去,从来不会数一数到底要来几个朋友,而朋友又会带来多少朋友的朋友。更有甚者,她报案时提供的线索经常前后矛盾,把上一次失窃的物件列入这一次的清单,要么就是明明这件首饰已经在警察局里挂了号,隔了一个月以后又被她戴在了身上……警察们不止一次地怀疑这位阔太太是不是有心跟他们逗着玩,要不,怎么会在饱经劫难之后,死活不肯采取哪怕一点点防护措施?“金树林”结构复杂,藏匿个把盗贼绝非难事,但卡罗琳一不请保安,二不加防盗设备,甚至出远门都拒绝上锁,一副典型的“开门揖盗”的作派。至于保险,卡罗琳更是不屑一顾,有钱她是宁可轰轰烈烈地送给歹人也不会悄无声息地便宜了保险公司的。
几乎每次遇偷遭抢之后,卡罗琳都会在最短时间内重整旗鼓,或大肆抢购以“弥补损失”,或找出幸存的首饰穿戴齐整招摇过市。警探们深入调查的企图每每被自说自话的卡罗琳打断:要她深居简出,引蛇出洞?办不到!她还在计划下一次旅行呢!要她准许警察们搜查她留宿在家里的客人(有几次,客人们自己也有这样的要求)?不可能!卡罗琳说得义正词严:“钻石嘛,买起来容易,可‘朋友’是买不到的!”
儿子比尔说的一针见血:“那些珠宝才不在她心上呢,她只是怕搅了接下来狂欢计划罢了!”
但是卡罗琳仍然乐此不疲地有案必报。她会办一个隆重的午餐会,把探员们请到府里,听她绘声绘色地描述案情,顺便还能招来各色大刊小报的记者,他们都将成为她下一次舞会的座上客。卡罗琳不仅让当地的警员们一听她的名字便头皮发麻,还不止一次地惊动了FBI。私家侦探戴尼·塔伯更是倒霉,他被卡罗琳以追查项链为名诓到棕榈海滩,而女主人对失窃本身只字不提,只领着他一路来到曼哈顿狂买一气。末了,塔伯只好不辞而别——“这种吃软饭的营生,我实在是受够了!”
失窃,成就了卡罗琳晚年最大的事业。她仿佛被激活了一般,愈来愈频繁地抛头露面。全世界的酒吧招待们都知道她最喜欢的鸡尾酒是Saltydog,全世界的舞厅DJ都晓得她一踏入舞池,就应该播尼尔·戴蒙德(NeilDiamond,居然是个姓“钻石”的男人)唱的《甜蜜的卡罗琳》——闪烁在她颈项、手腕、胸口的钻石,或许明朝就会易主,但今夜,至少今夜仍随着她颤颤的舞步款款摇摆……
一九九五年,九十岁的卡罗琳在自家那个挂着老斯凯利肖像的楼梯口停住了脚步。她转过身,示意一个正在唱咏叹调的朋友停一停,随即一个踉跄,往后直跌下去,脑壳砸在大理石地板上。这一次,她身边的男伴没有来得及扶住她。在她的头皮上做手术的医生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在缝合一张支离破碎的蛛网。
又捱了一年,卡罗琳在挣扎着出席了最后一次以马戏为主题的狂欢节以后死于“细菌性肺炎”。
她的骨灰装进了一个镶钻石的首饰盒,那是彼时“金树林”里仅存的钻石饰品。另有两件未被偷去抢走的首饰,已经被安妮变卖用以抵债了——她的不动产被冻结,因为斯凯利家的儿孙们争执不下,这份家业怎么也分不匀。
安妮还在苦苦寻找。她相信,如同泰坦尼克号的残骸,事隔多年以后,那些“恒久远、永流传”的钻石一定会渐渐浮出水面。一九九七年,她请动了法院传票,令“索斯比”中断一条酷似卡罗琳失窃物的项链的拍卖。另外,私家侦探亨利·罗伊已花了五六年追踪这些案件,据说手里握了一大把有分量的线索。他建立了专门网站,开出一百万悬赏,鼓励知情人举报。
reward…offer/shelly/skelly。html。我也试着点击过。网页上目迷五色,全是失窃珠宝的照片。然而,文字是简短而干涩的,没有故事,没有表情,没有卡罗琳的脸,冷笑和眼泪。
好书撞上门(1)
书名既有冲击力,也不乏神秘感:撞上门的女人——你很难拒绝藏在它背后的幽暗而深远的想像空间。一本好书,理应是一座斑斓的庭院,未必是豪宅,却是你进得门去、走一间便有一重景致入眼的。书名便是那一挂纱织的帘,庭院里的无限风光,只让你隐隐地窥见轮廓,一副欲拒还迎的样子。倏忽不觉间,你已挑帘而入,一路走一路寻思,若不会一会屋里的主人,如何放得下这颗心来?
初识《撞上门的女人》,我也是这样“破门而入”的读者。后来因为有幸揽到了译介这本书的差事,又浮光掠影式地造访过几次——就这样进进出出的,添了许多感慨,也愈发地惴惴不安起来:曾有英国书评人下过断语,翻译罗迪·道伊尔的作品是“一项令人望而生畏的工作”(adauntingjob),因为他的书充满了“滑稽可笑的俚语、口语、俗语乃至粗话,生气勃勃,像充足了电一样的饱满,简直宛若音乐……”很难想像,如此绕梁三日的音乐,要是因为我的悟性差、笔头拙而错了节拍、乱了韵律,到了中国读者的耳朵里就成了噪音,岂不罪过?
于是逼着自己静下心来,屏息凝神,再挑起门帘探一回路。想让译笔说得过去,首先就得做个称职的读者——不是一般地读,须品出个中神髓才好。
个中神髓,又岂是一下子就能看得真切的?
还是得从破题开始。
在爱尔兰,“撞上门的女人”(thewomanwhowalkedintodoors)是人们心照不宣的委婉语,“婚姻暴力”的代名词。小说里有一段女主人公屡遭丈夫毒打以后的独白,浸透了血泪、屈辱,以及令人颤栗的麻木:
“……问我吧问我吧问我吧。打断的鼻梁,松动的牙齿,敲断的肋骨。问我吧。
没有人看见我。我很好,我好极了。我从楼梯上摔下来,我撞上了一扇门……”
这个“撞上门的女人”名叫宝拉·斯宾瑟,年纪不过三十九岁,却像是走过了几辈子的沧桑。小说开场,警察跑来通知宝拉,她丈夫查洛因为上门抢劫杀人而被警方当场击毙。惊闻噩耗,宝拉却连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恍惚中,她开始断断续续地回忆曾经有过的悲欢离合。
宝拉从小生长在都柏林的贫民区里,日子过得很清苦,一到冬天,那种刺骨的寒冷,是可以让小宝拉哭出声来的,然而,就像大多数穷孩子反而有更旺盛的生命力一样,只要有一点点阳光,宝拉就可以活得很灿烂。在她的记忆里,小床边的印花窗帘,偶尔才可以尝到的冰淇淋,童年里唯一的那次挤在出租房车里的全家旅行,都是让她快乐的理由。
宝拉的小学生活过得还算愉快,中学却糟透了。她呆在最让人看不起的六班,老师粗暴而愚昧,一群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年除了用粗野的方式反击别人的粗野,什么都没有学会。然而,这一切还是没能完全剥夺宝拉快乐的权利。因为妈妈说她“长相漂亮得可以当模特”,因为她会坐在卧室的窗台上唱好听的歌,因为她的整个人生才刚刚开始,因为她遇上了查洛·斯宾瑟。
在宝拉的眼睛里,查洛是一个多么帅多么好的恋人啊——尽管他那个穷得叮当响的家里,几乎人人(包括他自己)都有犯罪前科,可是对于情窦初开的宝拉来说,属于她的那方小小的天空,是查洛魁伟的身躯支撑起来的。只有和他在一起,宝拉才觉得自己是安全的,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