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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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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vilionofWomen是赛氏一九四六年的作品,距她离开中国已有十多年时间。然而在大量关于中国人——不管是大富之家还是乡野村户——生活的细节,在她笔下依然真实鲜活,一如《大地》之类的早期作品。然而,就像大多数作家的后期作品往往会注入更多哲学层面上的思考一样,PavilionofWomen也在其主要人物身上负载了很多——应该说是太多——抽象的东西。就小说的美学价值而言,前半部出色的自然主义写法,或许要比后半部颇具冒险性的心理探索成功(至于像电影里那样公式化的浪漫处理,则更是连探索的诚意都没有了)。安德烈之于吴太太,与其说是理想情人,不如说是她后半生的盟友、导师。吴太太说,“我们用不着执手相看,就能融为一体。纵然肉身湮灭,此情依然能绵延不绝。我们并不是靠肉身才结合在一起的。”以我们现在的眼光看,是很难理解如此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的。《赛珍珠传》的作者彼德·康德的说法或许能代表相当一部分读者的困惑,“在一个吊人胃口的开头后,小说落入了一团玄妙的迷雾中。”
  然而,也正是在这团迷雾里,赛珍珠努力打破东西方、传统与现代以及性别之间的差异,让主人公如凤凰涅一般地在思想交汇的洪流中完善自我,从而获得新生。或许,在赛珍珠看来,如此打磨锻造出来的思想才是真正客观的、人类应该追求的境界。安德烈的顿悟极富戏剧性,他原本生活在威尼斯,却在结婚前夕突然看破红尘,从此四海为家。他虽然皈依宗教,却只忠诚于心里的上帝,被教会视为异教徒;与安德烈相比,吴太太无疑更世俗化,更具有东方式的圆融通达——这也就注定了她不会像电影里那样出格。哪怕是到了最后日臻默契的阶段,他们仍有不少观点相左之处。比如广义的宽容、忍让之道与追求个人幸福之间的矛盾,灵与肉之间的冲突,男女之间的鸿沟,等等。在读者看来,吴太太的思索时时闪烁着比安德烈更直接、更人性化的光彩,比如:
  男人本身不也是女人创造的吗?或许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永远也不能原谅她,反而怨恨他,暗地里与她较量,主宰她,压迫她,把她锁在屋里,裹她的脚,束她的腰,不准给她报酬,不许她有一技之长,不准她知书达理,他一咽气就让她守寡,有时候干脆把她活活烧得灰飞烟灭,还胡说什么她是为了守节。
  于是,我们看到,自始至终,吴太太,或者说赛珍珠本人都没有完完全全地被安德烈教化,也没有把自己说服。安德烈死后她的许多无私高尚之举,或多或少地有脱离实际之嫌。正像评论家们普遍指出的那样,赛氏的特长在于讲故事,但是在本书中,心理刻画的比重也许超过了她能熟练驾驭的范畴,有时候不免局促起来——她愈是试图为自己的思想理出一条不偏不倚、东西兼顾、高瞻远瞩的头绪来,那些矛盾的观点就愈是冲撞得厉害,煎熬着旋涡里的人物,也折磨着思悟中的作者。
  然而有趣的、动人的地方也正在于此。一个真实的、痛苦的、不知所措的赛珍珠在书页间辗转反侧,上下求索。读着读着,便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我们没有她那样的经历,永远不可能站在她的立场上“东张西望”,但是她的作品,却树起了一面角度诡异的双面镜,让我们照见既熟悉又陌生的自己,转过来,又瞻望到人与人、文化与文化之间相互交融的可能性。
  这样的角度,是独一无二的;这样的作品,哪怕再不完美,也是值得记忆的。
  译这本书的过程,也是五味杂陈。我经常惶惑于自己辞藻的贫乏——横在我面前的是两座植被截然不同的语词的密林,好容易从一处突围出来,又陷进另一个迷阵难以脱身。最后的成品,是在两种语言两种文化间努力保持平衡的结果——惟其刻意,不免处处露出斧凿之痕,明眼人略掂掂分量,大抵就能看出它底气不足的毛病来。
  关于书名的译法:亦步亦趋,自然应作“女人的庭院”。最终定为《庭院中的女人》,固然有“同名电影热映在前,不妨顺势跟进”的商业考虑,也因为小说的重心始终落在“女人”而非“庭院”上——吴太太做梦都想从这四方庭院里飞出去,看看屋外的天空;末了,她的思想摆脱了肉身的羁绊,翱翔于寰宇间。于是她知道,她将会永生。


当作家遇上作家(1)


  普鲁斯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王尔德的时候,自己尚且寂寂无名。1891年末,王尔德到法国小住两个月,趁便在当地文人圈里游历一番,自然少不得有好事者引荐几位素来仰慕王氏盛名的新手,这其中便有普鲁斯特。普鲁斯特对英国文学一向有心得,也译过罗斯金的《亚眠的圣经》,满以为自己是有底气跟王尔德对话的。却说那日,普鲁斯特兴冲冲地赶回自己的寓所,比约定的时间略晚了一些。仆人告诉他,王尔德一个人躲进了盥洗室里不肯出来。普鲁斯特摸不着头脑,抵着厕门直唤王尔德的名字,问他是否有恙。后者少顷现身,言,“非病。本欲与君共进晚餐。然恭候大驾时不幸于起居室面晤令尊令堂,遂勇气殆尽(mycouragefailme)。先行告退,告退……”
  无从考证普鲁斯特的双亲究竟是长相面目狰狞还是言行举止有哪里开罪了王尔德,抑或,这根本就是他对普鲁斯特居然敢迟到的惩戒。总之,谱摆到这个份上,是拿定了主意要绝后路的——当时的王尔德自然不会觉得可惜,只是,后人看起来,不免要为少了段文坛佳话而扼腕。
  时隔三十余载,就像当年的王尔德一样,普鲁斯特终于也修来了无须考虑别人感受的境界。1922年5月,他在一场晚宴上撞见了詹姆斯·乔伊斯。其时乔伊斯已经写完了《都柏林人》和《尤利西斯》,但生活仍然窘迫,不得已装出喝得烂醉的样子掩饰自己没有穿晚礼服(更准确地说,他根本就没有晚礼服可穿)。关于普鲁斯特与乔伊斯的这一番遭遇,目击者有好几种说法。版本之一称,自始至终,他们俩一直在自顾自地抱怨身上的病痛(至少普鲁斯特说的是真话,因为那一年年末这些病就要了他的命),听来虽是一唱一和,细辨却搭不上调。版本之二要激烈得多:普乔二人互不买帐,坚称从没有看过对方的作品。乔伊斯自己也曾对朋友描述过相似的情节,说他和普鲁斯特的对话里充斥着硬邦邦的NO。待晚宴告终,普鲁斯特叫来一辆出租车,邀请英国小说家西德尼·斯奇夫(SydneySchiff)到他的寓所去,乔伊斯也顺路跟了一段。刚钻进车门,他就忙不迭地打开窗,惹得普鲁斯特心头大怒——谁不晓得他普鲁斯特是个老哮喘,最怕通风?好容易捱到家门口,普鲁斯特连礼数也顾不得了,扭头便走。此时乔伊斯倒像是酒醒了一般,急急地想再聊上几句,却见对手已经冲进了门,只留下斯奇夫把怅然不已的乔伊斯打发走了完事。
  许是这份怅然在乔伊斯心里结了痂,不期然倒促成了他日后善待塞缪尔·贝克特的初衷?这段渊源始于1928年,那时贝克特刚满二十二岁,怀里揣着朋友的推荐信冒冒失失地登门拜谒乔伊斯。或许是因为有同乡之谊,两人居然一见如故,自此往来频仍,乔府千金露西娅甚至一眼便相中了贝克特。虽然小贝最终也没当成老乔的快婿,但后者仍不忘在对方遭难时雪中送炭:贝克特曾在大街上无辜被疯子刺成重伤,靠了乔伊斯的资助才住进了医院的私人病房,病榻上还有幸尝到了乔夫人亲手烤的蛋奶冻馅饼。
  乔伊斯晚年染眼疾,几近失明,据说他的最后一部小说《为芬尼根守灵》大半都是贝克特听写下来的,以至于圈内流传开这样一个段子:贝克特埋头听写,没留神有人叩门,却把乔伊斯的那一声“请进”给记了下来。校稿时乔不明就里,贝则坚持他确实亲口说过这两个字。却见老爷子沉吟片刻,一棰定音:“且留之!”
  据说还真有人在《为芬尼根守灵》里找过“请进”二字,结果大失所望,然而贝乔二人的情谊是确凿的——在作家与作家的碰撞中,难得地,这一瞬的火花悦目而温暖。


当作家遇上作家(2)


  常常地,某位作家独立于作品之外的面目,是因为另一位作家的勾勒,才血肉分明起来的。像特德·休斯(TedHughes)与西尔维亚·普拉斯(SylviaPlath),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信札内诗行间,都纠缠了一世,仿如两个绑在同一副绳索上的登山者——你读懂了一个,也就参透了另一个。站在读者的立场上,这或许可以算是一种幸运。然而这幸运似乎直到十八世纪晚期以后才渐成气候。在此之前的游戏规则是,作家习惯于戴上神圣的面具,若不惮犯忌把墨水泼到圈中同仁身上——无论下笔是赞是弹都是不合时宜的。比如卢梭,在圈里是出了名的孤僻,几乎谢绝一切文人的造访,据说原因之一便是他不愿意轻易被人写了去——肥水不流外人田,好材料自然是宁可留着给自己写《忏悔录》的。多年以后继承他衣钵的有塞林格,他在《麦田里的守望者》里入木三分地描摹出霍尔顿读完一本书以后便渴望亲近作者的念头,但在现实生活中,塞林格隐居得比谁彻底,终于把自己变成了20世纪最亲近不得的作家。
  约翰·奥布里(JohnAubrey;1626—1697)对这套规矩不以为然,他对研究其他名人的兴趣甚至比对自己擅长的文物收藏还要高。在他笔下,哲人托马斯·霍布斯最苦恼的一件事,是不知道该怎么把苍蝇从光头上赶开。这种执著于鸡毛蒜皮的行文方式自然为正人君子所不齿,以至于直到奥布里死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仍然是文坛的笑柄。
  突破这个准禁区的里程碑无疑是1763年博斯威尔发表的《约翰逊之生涯》(LifeofJohnson)——甚至,英语里从此就多了一个叫“Boswell”的词条,专指那些为密友写传记的人。然而,博斯威尔在当时并不得意,不夸张地说,这本书几乎让他身败名裂:不但与约翰逊(SamuelJohnson)结下了梁子,评论家也一致苛责,说他在轻慢约翰逊的同时,也贬低了自己。公允地说,所谓的“轻慢”,现在看来,只是敢于把前人所不屑提的小节充塞于字里行间,使得约翰逊的形象在他同时代的作家群落里显得格外可亲罢了。由此,读者了解到这位大文豪爱眨眼睛的习惯,摇摇摆摆的蹒跚步态,用餐后夸张的、心满意足的表情,对鱼汤、小牛肉馅饼配李子近乎贪得无厌的偏好以及把橘皮当宝贝一样珍藏起来的怪癖,就像熟知一位远远地见到便会微笑的友人。
  即便是一百年之后,活跃在十九世纪末的亨利·詹姆斯也还是不赞成把作家神圣的面具卸下来的。在他看来,诸如出版作家的私人信件、披露他们的生活琐事,都是“以沾满血污的仪式,把他作为牺牲摆到我们好奇心的祭坛上。”——如果刽子手竟是另一位作家,则更是罪不可恕了。
  然而作家与作家之间的故事终于还是越来越多地见诸于文字:他们相互窥视,合作,扶助,拒绝扶助,仰慕,厌弃,借债,资助,争吵,倾轧,作朋友,作敌人,作异性/同性恋人,私奔,结婚,离婚,风生水起,枝蔓丛生,精彩不输于他们笔下的小说。
  《欲望号街车》的作者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Williams)与写《蒂芬妮的早餐》的特鲁曼·卡波蒂(TrumanCapote)一度过从甚密,据卡波蒂回忆,那段日子是他一生中“最有趣的时光”。有一次他们一块去泡吧,那里人声鼎沸,同性恋异性恋混杂。角落里坐了一对夫妻,显然是喝醉了的样子。那个女的上身穿颈部系带的三角背心,搭配一条宽松裤。她一眼认出了卡波蒂,于是摇晃着凑拢来,掏出一支眉笔,要大作家在她的肚脐上签名。


当作家遇上作家(3)


  说起来卡波蒂也算是少年得志的风流才子,见了这等阵势却只有丢盔卸甲的份,讪笑着说,“哦,不行。离我远点。”
  “你怎么可以如此残忍?”一旁的田纳西冷不防杀出来,睽睽众目之下,接过眉笔,在女郎的娇脐上写了卡波蒂的名字。女郎心满意足而去,而她的丈夫却按捺不住,腾地站起来。他一把夺过眉笔,大踏步走到两位作家跟前,拉开裤链,亮出内里乾坤,扬言道,“既然你今天在什么物件上都敢签名,何妨在此处也如法炮制?”刹时间,酒吧里三百来号人鸦雀无声。卡波蒂已慌作一团,只楞楞地盯着那人看。
  好个田纳西,欠身,接笔,发话,“我可看不出您有足够的空间让特鲁曼把名字全签上去,”他朝卡波蒂挤挤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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