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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夺命案-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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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到后门,从窗口望进去,里面是一间整洁的乡下厨房。 
  我也曾想到过绘他来个快捷的人屋搜查,说不定还要同他开个玩笑,譬如说将他的护照偷走。可是当我粗粗地查看了一下房子的周围情况后,我才发现所有的窗户上都贴着“小心玻璃”的胶条,右手边的屋檐下还有个电视监视摄像仪在做一百八十度的扫描。看来这房屋主人还真有两下子。 
  我回到门前我的吉普车里,拨通了史蒂文斯家中的电话,一个男声语音提示从话筒中传出来,给我提供了下列选择:他家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他的寻呼机号码,他的邮政信箱地址,他办公室的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最后还有一次在两声响之后的电话留言的机会。自从我上次站在一台安全套自动售货机以来我就没有面临过那么多的选择了。我在电话通讯录中找到了史蒂文斯的寻呼号码,并让他回电到我的移动电话上。一分钟后,电话铃声响了,我接了:“你好,我是新伦敦自来水公司。” 
  “我是保罗·史蒂文斯,你刚才打我的寻呼了?” 
  “是的,先生。里奇菲尔德路上你家门口的路段发生水管爆裂,我们要在你的地下室铺设一根管道以免大水回溢。” 
  “我吧,我现在已经在车上了。二十分钟后就能赶到。” 
  “那太好了。”我挂了电话并开始守株待兔。 
  我万万没想到大约五分钟后,而不是二十分钟后,一辆灰色的福特开进了车道,保罗·史蒂文斯从里面探出头来。他身穿黑色的便装,外套一件褐色的风衣。 
  我也从吉普车里出来并迎着他走过去,我们在门前的草坪上相遇了。他说:“真见鬼,你来这儿做什么?”这居然就是他对我的热烈欢迎。 
  “开车来兜兜风,并顺道来看望你。” 
  “从我的地盘上滚出去!” 
  我的天!我可不曾料到我会听见这等下流的欢迎词。我说:“我实在是很不喜欢这种交谈方式。” 
  “你他妈的!你一直在设法破坏我的这半个早晨——” 
  “嗨!伙计!” 
  “我操你!柯里!快从这儿滚开!” 
  眼前这个史蒂文斯同我在普拉姆岛看到的那个真是大相径庭,后者虽说也不太友好,可还算是懂礼数;当然,当时他也不得不表现得文明点。而现在,他已经在自己的窝里了,而上头又投入管,所以当然会这么放肆了。我说:“保罗,你得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 
  “你耳朵聋了?我已经说过了,快给我滚出去!顺便说一句,你他妈的笨蛋,这儿的水管从来没出过问题。好了,现在马上给我滚!” 
  “好吧。但是我得先通知我的搭档贝思·彭罗斯,她在房子后面。”我开始朝房子走去。 
  “你他妈的给我进车子去。我亲自去找她。”他开始转身朝房子走去,一会儿后又从肩头转过头来对我说:“我会去告你们两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告诉你,我没有从车上下来就开枪,你们算是很走运了!” 
  我开始转身向吉普车走去,过了一会儿我侧头望见他朝车库后面拐弯。 
  于是我全速跑过了草坪,穿过车道,在他行将转身到后院的那一刻赶上了他。他听到声音,猛一转身就要伸手拿枪,可惜为时已太晚。我用手紧握住他的下巴,他发出“嗅鸣”一声怪叫,并企图斜伸出手臂和腿向后反弹,他那模样实在是滑稽得很。 
  我把可怜的保罗按倒在地,他已经毫无知觉了。于是我在他身边跪下,从他的风衣口袋里搜出了那把周六下午特别携带的小枪——直径为六点五毫米的伯莱塔。我清空了子弹膛,并把那几发子弹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我又把弹膛掏空,把子弹盒放回去,并把枪放回他的口袋。 
  我还翻了翻他的钱包,里面有一些现金,几张信用卡、驾照、医疗卡,一张普拉姆岛的身份证,一份辛辛那提地区的持枪证,他有三枝枪:一枝伯莱塔,一枝点四五口径柯尔特左轮手枪,还有一枝点三五七大口径枪。钱包里没有照片,没有电话号码,没有名片,没有钥匙,也没有安全套和彩票,总之,他钱包里没什么让我感兴趣的东西。不过,要不是我将他击昏在地并检查了他的钱包的话,我还不知道他拥有两枝大口径的枪。 
  我把钱包放回了原处,并耐心地等待着他从地上跳起来为自己可耻的行径道歉。但他只是躺在那儿,脑袋傻乎乎地从这边滚到那边;而且他的嘴里时不时地发出一些含糊不清的声音。他身上没出血,但被我打到的那个部位已经开始出现红斑了,而且过一会儿它将变蓝,最后将化为一道可笑的紫色。 
  后来,我走到一个卷起来的花园用的浇水软管前,开了水龙头,并向史蒂文斯身上喷射。这看来还挺管用的,不一会儿他就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浑身飞溅着水珠,似乎一时也站不稳。 
  我问:“你找到我的搭档了吗?” 
  他看上去一片茫然,这使我想起了今天早上我起来时那种极度的无所适从的感觉。说真的,我还有些同情他呢。 
  我说:“这水不错。我的天,我以前怎么就没想到过这一点呢?嗨,保罗!是谁杀害了汤姆和朱迪?” 
  “去你的!” 
  我再次朝他脸上喷水,他用手捂住了脸。 
  我扔掉水管,走近了问他:“谁杀害了我的两个朋友?” 
  他正在用风衣的一角擦脸,突然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便把右手伸进夹克衫,掏出来一只小手枪,他叫道:“你这个强盗,把手放在头上?” 
  “好吧,”我把手放到头上,看来这样才能令他感觉好一点。 
  现在他正在擦下巴,而且看得出来那儿疼得厉害。他似乎已经慢慢想起自己被我耍了,而且还被我用水龙头淋了个透。他的怒火中烧。他对我说:“把夹克衫脱下来。” 
  我脱了下来,这时那枝放不当班时用的点三八左轮手枪的腋下枪套就露出来了。 
  “把夹克衫放到地上,并慢慢地解下手枪套,把它扔到地上。” 
  我一一照办。 
  他问:“身上别处有没有带武器?” 
  “没有,先生。” 
  “把你的裤腿拉上去!” 
  我也照做了,同时也让他放心我脚踝处没带手枪套。 
  他又说:“转过身去,把衬衣脱了。” 
  我还是照办了,他发现我的腰背部也没带手枪套。 
  “转回身来。” 
  我转回身和他面对面地对峙着。 
  “把手放在脑后。” 
  于是我把手放到脑后。 
  “离你的枪远一点儿。” 
  我往前跨了一步。 
  “跪下!”于是我跪下。 
  他于是骂开了:“你他妈的混蛋!你以为自己是谁啊?敢跑到我这儿来撒野,并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和公民权!”他看来是真被激怒了,并用了大堆的亵续神明的话。 
  在我们这一行几乎存在着一个公理,即罪犯们都纷纷声明自己的清白,而无辜的人们被激怒后反倒会发出各种法律上的恐吓!看来我们的史蒂文斯先生很快就要被归人无辜者之列了。我于是任由他发泄了一会儿。 
  最后,我瞅准一个空档,问道:“好吧,那你至少有点感觉吧,到底是谁下的手?” 
  “即便我知道,也不会告诉你丫挺的自作聪明的狗崽子的!” 
  “知道他们遇害的原因吗?” 
  “嗨!他妈的你别来审问我!闭嘴!妈的!” 
  “你的意思是我不能指望你的帮助了?” 
  “闭嘴!”他想了一会儿,说:“你这个大笨蛋!我本来可以以非法侵入罪向你开枪的。你又打了我,你会后悔的!好吧,我会剥光了你的衣服,把你扔到树林里去。”他的怒气再次上来了,而且他对如何报复我显出极为兴奋和积极的神情。 
  我的脚因长时间跪着而变得麻木,于是我便站了起来。 
  史蒂文斯扯着嗓门喊道:“跪下!跪下!” 
  我朝他走过去,他把枪直指着我的下身并扣动了扳机。尽管我知道他手上拿的是把空枪,我还是忍不住眨了一下眼睛。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犯了傻事,竟然想用把空枪将我的睾丸射下来;他呆呆地盯着那支伯莱塔手枪看。 
  这回我用了一记左钩拳,因为我不想使他那本已受伤的右下巴雪上加霜。我希望当他下次醒来时会感激我。 
  不管怎样,他都向后仰身倒在草地上。 
  我能想像得出当他醒来后一定会感到很傻,很尴尬,也很丢人;连我都有些替他感到难受。不,大概不是难受。不管怎样,在两次将他击昏以后他是不会主动向我提供什么信息的;所以我想哄他说出真相是不可能的了,既然如此,我要想个办法折磨他自然是不在话下,尽管他也很想整整我。 
  我重新放好了手枪和枪套,穿好了夹克杉。当然,像我这么爱开玩笑的人在临走前是绝对不会忘了将史蒂文斯的两只鞍子的鞋带绑在一起的。 
  我回到吉普车上,驱车离开了。我希望在史蒂文斯醒来报警之前我就已经溜之大吉了。 
  我一边驾着车,一边想着保罗·史蒂文斯这个人。我想他已濒临崩溃的边缘。他究竟是不是凶手?看上去倒不像,我觉得他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我敢肯定他一定知道点什么,但他又不肯将他知道的东西告诉任何人。这意昧着他可能在庇护什么人,或者说在向某人敲诈,或者说他想伺机在这件事上捞点油水。但现在至少可以确定,史蒂文斯是一个充满敌意的证人。 
  于是我没有搭新伦敦的渡船回长岛,在那儿我很可能会遇到一系列麻烦,我还没忘了自己刚刚在康涅狄格州制造的那场混乱。我选择了一条向西的偏僻小路,一路上风景如画、微风轻拂着几处平原,而我也一路跟着电台哼着小调。 
  突然,我感到自己的右手疼得厉害,左手也似乎僵硬了,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关节有些红肿。老天!“我老了!”我伸展了一下两只手,噢,疼! 
  此时,我的移动电话响了,我没去接听。我开始进入纽约州的领地。如果我在这儿碰到警察的话,我戏弄起他们来一定会更加得心应手的。 
  我驶过了许多人去长岛时必经的斯罗格斯的内克桥出口处,过了一会儿,又过了怀特斯通桥。我想,这桥要是叫“爱玛·怀特斯通桥”就更确切了。于是我唱道:“我在恋爱,我在恋爱!我爱上了一位出众的女孩!”唉,我真喜欢这些多情的流行小调。 
  过了桥,我向东行驶在公园大路上,现在我又回到了长岛的北约克。这种走法其实绕了很多弯路,但我必须得躲开轮渡,再说我也实在想不出来保罗·史蒂文斯在被我击倒两次于自家后院以后会采取什么报复措施。更别提当他好不容易站起身想走时却被绑在一起的鞋带绊了个“狗啃泥”的情景了。 
  然而,我猜他不会报警的。可能他不想以非法侵人或骚扰罪报警,而这也是很有可能的。保罗隐瞒了这一局的较量,是因为他期待着在下一局中扳回局面。而现在我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下次他会选一个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时间和地点。沿用体育术语来打个比方,如果你要采取强迫方式的话,你就得准备好不时地接到几个吓唬人的头球。 
  到晚上七点,我已经回到北约克了。我算了一下,这次行程共计三百多英里。可是我还是不想回家,于是我来到老城酒馆小酌一番。那儿有个名叫艾登的吧台侍应生是我以前认识的。我问他:“你以前见过弗雷德里克·托宾吗?” 
  他答道:“我曾在他举办的一次晚宴中做过吧台服务生,但我同他讲过的话加起来不足五个字。” 
  “关于他有什么传闻吗?” 
  艾登耸了耸肩,说:“我不知道。因为关于他的传闻实在是太多了。” 
  “比如说?” 
  “嗯,有人说他是个同性恋,也有人说他终日在女人堆里厮混,也有人说他已经破产,而且几乎欠所有人钱;有人说他很吝啬,也有人说他从不拿钱当回事。你也是知道的,像他那样一个人来到这里,白手起家并创下一番家业,自然会引起人们的各种议论和猜测了。他曾得罪过一些人,不过他也一定对某些人很好。你知道吗?他同官方与警察的关系都很好。” 
  “我知道。”我问他:“他家住哪儿?” 
  “噢,他在南侯德的‘发现者登陆处’旁有所住宅。你知道在哪儿吗?” 
  “不知道。” 
  艾登告诉我该怎么走,然后又加了一句:“你不会错过它的。那房子可真大。” 
  “对。噢!我想起有人曾告诉我,这儿埋着海盗的宝藏。” 
  艾登笑了,“对,我父亲说他小时候地面满是人家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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