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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走时还没有……我是说,我想我本该强调一下说你需要给他叫医救治疗的。”
麦克斯看了我一会,接着问道:“这间地下室究竟在哪?”
我告诉他尽可能多的寻找路径的方法,很快麦克斯就去打电话了。
贝思和我在会议桌的两端对视了一眼,我对她说:“你会成为一名好侦探。”
“我现在就是。”
“对,现在就是。我该怎么偿还你救我的这条命呢?”
“一千美元怎么样?”
“这就是我的生命所值?”
“那好,五千。”
“今晚一块吃晚饭怎样?”
“约翰……”她看看我,若有所思地朝我笑道:“约翰……我很喜欢你,可是……这太……复杂……太……我是说死了这么多人……还有爱玛……”
我点点头:“你说得对。”
桌上的电话铃响了,我接听道,“好……我会告诉她。”放下话筒我对贝思说,“女士,你们县的轿车正在外面等你。”
她站起来向门口走去,又转身对我说:“月内给我打个电话好吗?愿意给我打吗?”
“当然愿意。”但是我知道我不会打的。
我们四目相对,我眨了一下眼,她也回应了一下;我又做了个飞吻,她也一样。接着贝思·彭罗斯转身离去。
过了几分钟,麦克斯回来对我说,“我打电话到普拉姆岛,和肯尼斯·吉布斯通了话。记得他吗?史蒂文斯的助手。安全人员已经发现他们的上司死了。吉布斯先生似乎并不那么悲伤,甚至有些好奇。”
“永远没有人会对突如其来的晋升机会不死死盯住。”
“对。另外,我叫他去地下弹药库里寻找托宾,对吧?”
“对,记不住是哪间屋子,里面太黑。”
“是的。”他又思索片刻说:“真乱透了!又得做一大雄文件工作——”他朝屋子里看看,又问我,“贝思呢?”
“县警局来车接走了。”
“噢,那好……”他又告诉我,“我刚接到纽约警察局的官方传真,叫我找到你然后监视你直到他们中午来这。”
“好了,我就在这儿。”
“你打算趁我不备时溜走吗?”
“不会。”
“许个诺,要么我就得把你送到带栅栏的屋子里去。”
“我许诺。”
“好吧。”
“把我送回家吧,我需要吃饭。”
“那好。”
他走开叫来一个穿制服的官员,原来是我的老搭档鲍勃·约翰逊。他把头伸进屋里问我:“要搭车?”
“对。”
于是我跟他出去,他把我送到哈里叔叔家。我穿上几件上面没有“南侯德镇警局”字样的好衣服,然后取了瓶啤酒坐在后廊上,一边看着天空逐渐晴朗,海湾渐渐风平浪静。
天空现在几乎是一片湛蓝,暴风雨已将污秽清扫一空,空气也清新不少。这样的天空一定只有在一百年前才能看到,后来就有了狄塞尔内燃机车、卡车、汽车、轮船、油炉和草坪割草机,还有化学药品、除虫剂以及那些遍布在我们周围的东西,鬼知道是些什么物质。
草坪被暴风雨弄得狼藉一片。房屋尚好,虽然断电了,啤酒无法冷冻,还有一个“好消息”——留言机也打不开了。
我想自己应该像对麦克斯承诺的那样等待纽约警察局的人,但我叫了辆的士跑到河头火车站,然后坐火车去了曼哈顿。
我回到东72条街的公寓后发现过了这么多月,留言机里最大容量地存储了三十六条信息。
女清洁工把邮件堆放在厨桌上,足有十磅重。
从账单和杂物里面找到最终的离婚证书,我用吸铁石磁头把它粘到电冰箱上。
我正打算不再翻译这堆没有价值的邮件,这时一个朴素的白色信封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这封信是手写的,发信人地址正是戈登夫妇的住所,但邮戳上标着印第安那。
我打开信封,取出三张格子纸,每张纸正反面都写满了整洁的蓝墨字迹。我开始读信。
“亲爱的约翰,你读这封信时,我们或许已经死了——因此,就从坟墓里向你问好吧。”
我放下信,走到冰箱边拿出一瓶啤酒,对自己说:“从行尸走肉的阳间向你们问好。”
我接着读下去:
“你知道奇德上校的宝藏就埋在附近吗?嗯,现在也许你已经知道。你是个聪明人,我们相信你已经察觉出一些情况。如果没有,下面就是全部经过。”
我啜了口啤酒,接着读完三页纸,上面详细叙述了与奇德宝藏有关的前前后后,包括普拉姆岛和戈登夫妇如何认识托宾的。除了若干细节我没有注意到,其它基本上没有什么令我惊讶的地方。对于那些我已经推测出来的事情,例如普拉姆岛上的宝藏如何被发现的,戈登夫妇这样写道:
“我们到长岛不久托宾就写信邀请我们去品尝葡萄酒。我们去了葡萄园,第一次见到托宾,此后邀请便源源不断。”
这就是托宾引诱戈登夫妇的开端。信里还说,有一次托宾给他们看了一张画在羊皮纸上的草图,但没有告诉他们是怎么弄到的。图上标着“英伦蒲鲁姆”字样,指南针方向、长度、路标样样齐全,还有一个醒目的“交叉骰骨”标记。接下来的故事可想而知,不久,汤姆、朱迪和托宾便达成肮脏交易。
戈登夫妇的信清楚表明他们并不相信托宾,而且他是杀死戈登夫妇的最大嫌疑人,即使作案现场被伪造成和外国特工有关的假象。汤姆和朱迪最终认识到托宾的真面目,但时间太久也太迟了。信里没有提到保罗·史蒂文斯,看来他们对这个人毫无察觉。
我想起汤姆和朱迪就像他们做实验的动物——天真、愚蠢,从他们踏上普拉姆岛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结果。
信的末尾是:
“约翰,我们俩非常喜欢你相信你,而且知道你会尽可能伸张正义。
爱你的汤姆和朱迪”
我放下信,呆呆地楞了许久。
如果这封信能早一点到我手中,那我这一周的经历定会大不一样。当然爱玛会还活着,虽然我可能永远没有遇见过她。
一百年前,人们只是偶尔遇到人生的十字路口,然后被迫选择一个方向。今天,我们生活在集成锌片的世界中,每毫微秒就有一百万条线路在打开和闭合。更糟的是,按钮掌握在其他人手中。
我花了近半小时仔细思考人生的意义,这时门铃响了,打开后进来的是警察,尤其是来自国内事务局的一帮小丑,好像为了什么原因对我有些恼怒。跟着他们我到了第一警视厅,详细解释了为什么没有回电话,为什么不参加会面,更不用说在南侯德镇兼职做警察。我的土司沃尔夫中尉也很不高兴。法纳利也在,我俩对重逢感到喜悦,还大笑几声。
不管怎样,头头们讲了一大雄废话,一一列举我惹下的麻烦。我只好叫来律师和侦探人才协会的代表。傍晚时分,我们达成一项协议。
这就是生活。生活的意义和善恶、对错、职责、荣誉、祖国和其它任何东西都没多大关系,而是在于如何达成恰当的协议。
38
第10大道上下了一场小雪,我站在六楼上看着雪花在下面街灯和桅灯的四周飞舞。
我班上的学生鱼贯而人,但我没有回头去看。这是新学期的第一课,虽然还没有看到花名册我估计能有三十个左右的学生。这门课名称是刑事侦察(T09号)——副标题是他杀调查,每周三上课两小时,一共十五次课,外加讨论课,总共三个学分。我们将在课上仔细研讨各种刑侦技能,包括保护犯罪现场、调查取证、保护证人证物和审讯技巧,还有和诸如指纹技术人员和病理学法医等其他专家之间的工作关系。最后四次课我们将研究一些著名的他杀案例,但不会讨论长岛北福克县的多起谋杀案。我总是在上课一开始就把情况讲清楚。
上我这门课的学生通常情况下各种人都有:有借钱专程来纽约拜访名侦探的警察崇拜者;有来自城市或郊区的穿制服的警察,他们要么把眼光盯在金盾徽章上,要么想着怎么快点晋升。时不时地还会有些辩方律师想从我这学习怎样在技术细节上证明那些社会渣滓一样的当事人无罪。
有一次,我遇到个家伙每次都来上课,仔细听讲,课程得个优等,但出去之后就谋杀了妻子的男朋友。他自己认为干得天衣无缝,却被一个证人无意中瞧见,结果还是被送进者斯巴克监狱。这只是说给你听听,我觉得他还是该得那个优等成绩。
我已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黑板上,下面还有课程名称。这样做是为了那些未来的福尔摩斯们,他们需要比指导老师名字和教室号码更多的东西以确信自己没有走错地方。
因此,我和纽约警察局协议的一部分便是他们答应认可我的四分之三伤残补助,放弃准备所有起诉,并帮助我得到一份副教授教职和在约翰刑侦学院教两年刑事侦察的课程。纽约警局和这个学院联系很紧密,所以这对他们并非难事。而我这边必须退休,对警局和上司作出积极的公开评价。我终于结束了,每天坐在地铁里,我都大声宣布,“伟大的纽约警察局,我爱沃尔夫中尉。”
这时上课铃响了,我从窗口走到讲台上,然后说,“晚上好,我叫约翰·柯里,以前是纽约警察局谋杀科的一名侦探。在你们的课桌上可以看到一份课程大纲、参考必读书目以及适合作论文和设计方案的若干论题。”我又说,“你们将要在课内作完设计方案。”这样可以把我须要讲授的三十个小时削减掉相当一部分。
我又唠叨了一些成绩和出勤等方面的情况。看着前几排学生的眼睛,发觉他们的年龄从十八岁到八十岁不等,大约男女对半。有白人、黑人、亚洲人和拉美人,有个家伙戴着穆斯林的头巾,另两名妇女穿着印度莎丽服,还有一名穿着罗马式护肩的牧师。只有在纽约会出现这种情况。我猜他们惟一共同之处就是对谋杀侦察感兴趣。谋杀既令人害怕又引人人胜,它是最大的禁忌,或许是任何时代各种文化都要谴责的一种罪行,而且被视为反社会、反部落、反群体和反个人的头等大罪。
此刻我一边说着话一边注意到有许多双明亮的眼睛在看着我,还有很多人在点头,看来大家都愿意呆在这听课,虽然教室里并不总是这样。
我又说:“我们也将学习一些非科学的调查方式,诸如预感、本能和直觉。我们将试图定义这些——”“对不起,侦探先生。”
我抬头看见一只手在最后一排举起来挥舞着。了不起,可至少也应该等我的夸夸其谈结束吧。那双手应该连着一个身躯,可那位女性偏偏坐在一个大个子家伙后面,我只能看到她那只挥动着的手。我说:“有事吗?”
看见站起来的竟是贝思·彭罗斯,我几乎要跌倒在地板上。她说:“柯里侦探,您能谈谈合法的搜查和逮捕以及遇到非法搜查时嫌疑犯应有的权利这方面的情况吗?还有怎样和你的合作伙伴处好关系而又不把他或她惹恼呢?”
全班同学都哄笑起来,我却不觉得好笑。
我清了清嗓子说:“我……现在室内休息五分钟,我马上就回来。”说着离开屋子走到了楼下。其它班级都在上课,过道里一片寂静。我在喷泉边停下来,喝了口水。
贝思·彭罗斯站在几英尺外注视着我,我直起身子看了她片刻,下面是紧身蓝牛仔裤,脚穿旅游靴,上身是方格呢法兰绒衬衫,袖口高卷,顶上几粒扣子敞开着,比我预料中还多些男孩气。我说:“弹伤好了吗?”
“没问题,只是擦了一下,留下疤痕。”
“将来把这件事告诉你的孙子们。”
“对。”
我们站在那互相看着对方。
终于她说:“你从未给我打过电话。”
“对,从未打过。”
“法纳利非常好,让我及时知道你的情况。”
“是他?我见到他时准会一拳打他的鼻子。”
“不,你不能。我喜欢他这样,可惜他结过婚。”
“他也那么说。你报名上这门课了?”
“当然。十五次课,每次两小时,周三上课。”
“那你一路赶来,得从……你住的地方在哪儿?”
“亨廷顿。坐汽车或火车不到两小时。九点钟下课,我到家可以看到十一点钟的新闻。”贝思问我:“你呢?”
“十点钟到家。”
“我是说教书以外你做什么?”
“足够了,三天课在白天,一天在晚上。”
“你怀念那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