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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错 作者:一盈-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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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被猛地惊醒,赶紧坐起来,揉着眼睛,睡意蒙眬:“樱桃,你都回来了?”     
        “快七点了,我不回来能到哪儿去?”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下午买完菜我本来只想随便歇歇,哪想到一睡睡这么久!”他急忙跳下床,三下五除二穿上衣服。因为太过匆忙,裤腿半吊在袜子里,我斜斜看了一眼,懒得理他。 
          
        坐在沙发上,我一边嗑瓜子一边看报纸。加贝扎着围裙,拎着锅铲,站在过道里手忙脚乱地炒菜。看他忙得满头大汗,好几次我走上前想帮他,都被他用力推回来。“你工作了一天,我睡了一大觉,理应我服侍你。”他总是这样说,尽管是玩笑话,但口气隐隐谦卑。 
          
        我只好坐享其成。虽然有些心疼他,可也觉得理所应当。商品时代的男女关系,经济地位决定家庭地位,谁敢说不对呢?     
        两菜一汤。蒜茸西兰花、香菇炒排骨、番茄蛋汤,荤素搭配得简单相宜,色彩缤纷得如同在调色板上调过。闻着诱人的菜香,看着一盘盘出锅的菜肴,我的火气渐渐平息。最后,当他小心翼翼端着蛋汤,吊着裤腿走过来时,我“扑哧”一声笑了。 
          
        “贺加贝,你照照镜子。”我说。     
        “为什么照镜子?”他蹲在电饭锅边盛米饭,头也不抬地问。     
        我跳起来,夺过他手中的碗,把他推到镜子前。镜子里,他的头发根根竖立,“怒发冲冠”。     
        “还有,看看你的裤腿。”我把他的裤腿从袜子里抽出来,笑问,“你今天打了几斤鱼?”     
        他嘿嘿笑了,信手抹了抹头发,把我按坐在饭桌旁。     
        “即便在家,也不能邋遢啊。”我拿筷子敲他的脑袋。     
        他把排骨上的肥肉咬去,把剩下的瘦肉骨头放进我碗中:“没关系,只要老婆不嫌弃就成。”     
        22     
        吃过晚饭,简单洗漱之后,我便上床了。昨夜几乎彻夜未眠,我得把觉补回来。可是奇怪了,尽管四肢瘫软,但脑袋却清醒无比。     
        为了不打搅我,加贝关了灯,坐在沙发上带着耳塞听音乐。漆黑的夜,静得令人窒息,耳塞的电流偶尔“噼噼剥剥”响起,分外清晰。     
        辗转反侧睡不着,我仰起身叫:“老公——”     
        加贝急忙关了收音机,趿着鞋跑到我身边:“怎么,我打搅你了吗?”     
        “睡不着。”我搂住他的脖子,撒娇道,“过来哄我睡觉。”     
        “多大了,睡觉还要哄?”他刮刮我的鼻子,窸窸窣窣脱掉衣服,躺在我身边,轻轻拍着我。     
        他的身体很温暖,很坚实。我像猫似的缩在他怀里,嗅着他身上混合了舒肤佳香皂、菜香与油墨香的特有味道,纷乱的思绪渐渐安静下来。     
        “塞翁失马,焉知祸福?”我用手指轻轻划着他的胸脯,软语安慰,“你们那个公司也实在不行,解散了倒好,省得牵绊你。”     
        “是啊!”他重重叹气,“只是那几千块钱要不回来了。”     
        “没出息!几千块而已,就算我们教学费了。”我轻声教训他,“你现在重要的是找份新工作,不要再上当了。”     
        “嗯。”     
        “你今天找工作了吗?”     
        “还没来得及。”     
        “没来得及?”我的声音提高了,“你忙什么重要的事情了?没来得及?”     
        “家里太乱,收拾了一下,去建材城买了玻璃和工具,得赶紧把窗户修修。”     
        我气极,拍着床坐起来,大声问:“你脑子进水了吗?是这个破屋子重要还是工作重要?难不成你还打算在这个地下室待一辈子?”     
        加贝被我骂愣了。平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看我,黑暗中,他的眼睛如湖水般清澈平静。     
        想到他自己已经够难过了,我的心也软下来,重新躺回他怀抱,嗔怪:“对不起,不过我有时候也真不理解你,是家重要还是工作重要呢?”     
        “当然是家重要。”     
        我气噎。“加贝,有出息的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我咬着牙提醒他。     
        “那你就认为我没出息吧。”他淡淡地说,“我从小父亲为了做生意就长年不在家,是母亲一人把我们兄妹三人拉扯大。寒冬腊月天,母亲每天一大清晨就拿着满盆的衣服去湖里洗,湖水有时结了冰,骨头都能刺断。印象中,母亲的手从来没有好看过,不是流脓就是长疮,经常肿得像胡萝卜。学画画时,我最先画的便是母亲的手。” 
  
        我静静地听。的确,加贝有一张素描,是一双苍老如树根状的手。我最初见到时,曾骄傲地把自己白嫩的双手比过去,不屑地说:“有这么漂亮的手不画,竟然去画这么丑陋的老手?” 
          
        当时他的表情非常奇怪,但他没有和我争辩,而是把那幅画藏了起来。原来竟然是他母亲的手!加贝算是个可怜的孩子,母亲长年操劳,最终因为尿毒症早早去世;父亲做生意赔本后,灰头土脸回到家乡,可妻子已经化作一抔黄土,从此这个骄傲的男人便一蹶不振。 
          
        加贝继续说:“我的家庭环境让我认为自己的家高于一切。我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功利都是身外之物,只要能和心爱的人不离不弃、白头到老,我觉得就是最成功的事情了。”顿了顿,他把我扳过来,看着我的眼睛问:“你觉得,我这样想,算是没出息吗?” 
          
        我拼命摇头:“人各有志。你看重家庭我自然欢喜,不过事业也不能拉下,因为你毕竟是个男人。”     
        他不吭声,头枕着双臂,仰望天花板,良久,深深叹气:“现在越来越觉得做男人挺累。唉,下辈子不做男人了。”     
        “那可不行!”我握紧拳头用力捶他,“你不做男人,我怎么办?我可是还要做女人的,你让我找谁去?”     
        “哈哈,贪心的女人,这辈子缠住我,下辈子也不放过?”他笑着抓住我的手。     
        “当然不。说,你下辈子做男人做女人?”我咬住他的胳膊。     
        “男人、男人,求求你,放过我……”他疼得龇牙咧嘴。     
        我得意地松口,趴在他耳边呵气如兰:“认识我算你倒霉了,生生世世别想翻身。”     
        “是吗?我倒要看看能不能翻身。”他呵呵笑着,轻轻一翻身,我便被他压在身下了。刚一触到他的私处,一大股暖意如决堤的洪水,从我的小腹处奔涌而出。   
        
        “下来。”我喃喃低语,手臂却如蛇般紧紧缠绕住他。     
        感受到我的激情,他也激动起来。他如鸟儿般轻吻我的鼻子、脸颊、额头、耳朵;我微启双唇,四处捕捉他的舌头。他躲闪着,引逗我的欲望,我焦急难耐,用力扳住他的脑袋,将嘴唇贴了上去。当我们的舌头纠缠到一起时,我感觉到那种近乎窒息的快感。 
          
        每一次做爱,都能激情如初。作为一个“性福”女人,我叩首感恩。     
        这时候,他已经开始吻我的全身,沿着脖子,他一路吻下去,软软的,腻腻的,麻麻的,酥酥的,像一只小虫子,撩拨得我浑身发抖。兴奋得不能自抑,我抖抖地按住他脑袋,低声乞求:“别逗了,别逗了,求你了,给我啊!” 
          
        他不理我,喘气的声音越来越粗。他依旧继续吻着,只是动作越来越焦急,手,也越来越重了。     
        “给我、给我啊……”我被情欲之火焚烧得几近崩溃,巨大的快乐已经箭在弦上,我的双腿在轻轻颤抖,“求你了,求你了……”     
        他还是不理,自顾自“埋头苦干”,我急得几欲发疯,用力把他往上拉:“够了够了,给我吧!”     
        黑暗中,他带着哭腔的声音突然乍响:“樱桃,我不行了!”     
        我大惊,如同一块巨石从快乐的云端重重跌到谷底。我伸手一摸,不知何时,他竟然大汗淋漓,还有他的“它”,如同受尽了委屈,软绵绵地耷拉着脑袋。     

        23     
        事态有些严重了。     
        我的男人“不行”了。事实上,加贝一向很好,这种突然而至的变化令我们措手不及。因为焦急、紧张、不解、担忧,我的情绪越来越坏。刚开始几天,我还会说些安慰宽心话,可一连两个星期过去了,他的情况似乎越来越糟,还开始敏感多疑起来。这令本来就心急如焚的我更加火冒三丈,冷言冷语也开始从我嘴中无遮无挡地射出来。 
          
        比“不行”更加可怕的是,加贝开始失眠。他是一个内向敏感的男人,失业加“不行”,再加上生活的不规律,令本来睡眠质量不高的他,更加难以入睡。或许,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害怕和心爱的女人睡觉。毕竟,当一个男人被爱人斥骂“不是男人”的时候,估计再坚强的个性也被挫得灰头土脸。 
    
        好多个夜晚,我从睡梦中惊醒,发觉枕边空空如也。四处找了一圈后,发觉他总是孤独地倚在走道里抽烟。在浓得化不开的漆黑深邃中,那枚闪闪烁烁的红色火点,柔弱无助得令人心碎。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我想拉他去医院,可他死活也不愿意去,理由是“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于是,我退而求其次,打算问问江帆。毕竟,他也算我们的朋友,而且医术精湛。可当我刚刚提出这个建议时,加贝便如一头被标枪刺中的斗牛,血脉贲张,怒喝:“我对自己自信得很,不需要旁人指指点点!” 
          
        我想他不是自信得很,而是自卑得很。因为小武,他对江帆有一种天生的敌意。如今,这种敌意就更强烈了。不忍心揭穿他,我只好放弃这个念头。     
        但是,实在委屈得按捺不住了,我还是告诉了一个人,玫姆。没想到听完我义愤填膺的“控告”,玫姆竟然把我臭骂一通,她说:“樱桃,我看不是加贝有病,而是你有病!” 
          
        “我有病?”     
        “要知道男人的很多病,都是被女人逼出来的。”     
        “我关心他还来不及,怎么可能逼他?”     
        “关心?!你像手握皮鞭的骑手,自己的坐骑稍遇低谷,你便扬起鞭子朝他身上鞭笞催赶。这样下来,他当然不堪重负了。”     
        “可鞭笞也是因为爱他。”     
        “爱他,就得懂他。要知道真正好的骑手永远尊重马的特性,蒙古马适合放牧,西域马适合奔跑,中原马适合打仗,云南马适合翻山。懂自己的男人,给他合适的爱,别用不适合的爱把自己的男人毁掉!” 
          
        我不吭声。事实上,我十分清楚自己就是因为太懂他,所以才为他着急,才会鞭笞。如果加贝是一匹云南马,那么对不起了,辽阔的北方平原没有茶马古道、崇山峻岭。要想在这里生存,他必须学习地下室里的蟑螂,改变自己的基因。现实就是这么残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永远是真理。 
          
        加贝的病还没有见好,我这边也出现毛病了。进入秋天,我的下体便偶有瘙痒,有时候还会长出成片的细小红疹。秋天快结束时,这种症状更明显了,瘙痒难耐,经常令我抓挠得坐卧不宁。 
          
        在经过无数项担惊受怕的检查后,最后的结果令我委屈万分,罪魁祸首竟然是地下室。因为不见阳光,内衣裤经常靠暑气阴干,无数病菌便趁机落户安家,把我的内裤当作天然繁殖工地。当妇科大夫用不屑的口气向我描述这一切时,我恶心得差点吐出来。 
          
        从医院出来后,望着秋日明亮的阳光和滚滚人流,我一阵悲哀。这便是我为了爱情“同甘苦共患难”的结果。想起杜妈妈的话“在生活面前,爱情是最没用的,饿不能当饭吃,冷不能当衣穿”,我一阵齿冷。咬牙给海伦打电话,告诉她我立刻要租下那套房子。 
          
        我突然觉得:最爱自己的人,永远应该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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