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索性站起身来走一走,我知道它会来的,它已经在路上,正向我长途跋涉而来。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的头发因为身体的旋转而轻轻地飞扬起来。它们依次掠过我的脸颊,再沙沙地落到肩上。这种感觉让我想起许多次在火车站,在长途汽车站,在轮船码头,车船将开的一刹那,我总是要回过头去,最后一次打量我要离去的地方,因为我今生多半不会再来。每逢这时,我就会感到我的头发轻轻飞扬起来,依次掠过脸颊,然后便是它们均匀地撒在肩上的沙沙声。
我突然为我的那部作品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标题:来去如风。我要写一部自传式的小说,这个平庸的世界上,还有一个姑娘这样生活着,一个姑娘还可以这样生活。我相信,他们看后肯定又羡慕又沮丧,因为他们根本无法想像那种生活会落在自己的头上。他们除了习惯一种土生土长的生活模式,对任何一件突如其来的事件都会一筹莫展。他们羡慕奇特的经历,却害怕脱离常规一步。所以我要写一部充满各种奇特经历的书,让他们在日常生活的繁杂事务中,偶尔出一会神,发一阵呆,最不济也会大惊小怪一番。
一旦动笔,我的进展十分顺利。春天的风穿过窗棂,轻轻地吹拂着我的面颊,阳光温柔地照耀着,一切都是那么温情,一切都是那么安闲。我看见我的笔尖像一张小小的犁,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犁着犁着。它的身后是一小块新翻的泥土。它显得那么渺小,又那么执著,令人感到路远迢迢,完工之日遥遥无期。这种景象让我产生一种使命感、沉重感,仿佛自己在做着一桩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业。
晚上,阿原提着摩托盔推门进屋的时候,我还在作奋笔疾书状。阿原说看来陶乐式生活已经全面铺开了嘛。
我赶忙收起稿纸和笔。阿原回来,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放弃干活,我知道这很愚蠢,但我又无法抗拒自己。尤其是当他叉开两条长腿站在我背后,紧紧地环抱我时,我更是脑子一片空白。
阿原提议带我进城兜兜风。他说把今天晚上给我吧,到我那里去住。
今天是个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今天我做成了一笔生意,很有成就感。
我非常愿意帮他庆祝,虽然我根本就不想问他到底成就了什么。我找到了陶乐,并且在今天抵达了陶乐的核心,他也应该在他的道路上取得进步。
阿原在夜色中将摩托车踩到八十码,我紧紧抱着他的腰,心里忽然想到一件事:康赛可能已经拿到奖金了,他站在领奖台上是什么样子呢?他会致获奖词吗?他对着麦克风讲话是什么样子的?
这就是我喜欢坐摩托车的原因,在风驰电掣的速度中,一个人静静地想着心事。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街灯闪烁的闹市区,饱餐一顿之后,我们醉醺醺地来到那个耸入云霄的豪华套间。
我躺在柔软的沙发上,闭着眼睛踢掉鞋子,大声唱着乱七八糟的歌;又一跃而起,赤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甚至放肆地将阿原所有的柜门开得砰砰直响。我不要克制,不要勉强,我要彻底的快乐,忘情的快乐,傻瓜似的快乐。阿原在浴室里问:你是不是带来了抄家队?我说我要找出你的秘密,你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阿原有很多漂亮的衣服,我真想抓几件回去,因为有许多衣服康赛穿着会很合适,而康赛的衣服太少了。
我的眼睛突然停留在一双红色的皮拖鞋上,似乎是一双女式拖鞋。好奇心驱使我弯下腰仔细观察。这是有人穿过的。我安慰自己,也许就是阿原的拖鞋,因为它们看起来实在不算太小,至少有三十八码的样子。我突然想去重新搜查一遍阿原的衣柜。走到柜门前,又犹豫起来,我要看到什么呢?我是希望看到女人的衣服吗?看到一只女人的纹胸吗?万一看到了我准备怎么办呢?吃醋吗?吵架吗?怎么吵呢?说你欺骗了我?欺骗我什么呢?阿原对我有过什么承诺吗?
没有,阿原什么诺言也没给过我,他只是说过:康赛,我同意你的说法,我们三个人永远在一起。
我无力地退回来,咚地一声坐到沙发上,再也快乐不起来了。我不知道该怎样对付这种局面,我一点经验也没有。我只知道不能轻举妄动,不能破坏现在的生活。我现在有陶乐,而且,我还没有讨厌阿原,我们之间还有快乐的时光。我又想起自己的格言:快乐的时光不能有一丝糟踏,因为快乐转瞬即逝。
我还想起我的“来去如风”,那是一个奇特的姑娘,她的奇特的经历让人羡慕,又让人沮丧。奇特的人就该有奇特的胸怀啊,怎么能看到一双红拖鞋就捕风捉影地和男人吵架呢?这样的事情,就连老妈也没有做过呀,老妈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退一步海阔天空,结果她从大城市退到了县城里,从机关大楼退到了工厂的一个小仓库里,最后退到了那个黑暗破旧的小两间套里。
像天一样高
姚鄂梅
共40页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
字号:【大 中 小】
阿原像刚出炉似的走了出来。仅围着浴巾的身体散发出好闻的味道。在这样的味道里,在这样的身体前,拖鞋的疑问不得不含糊过去。阿原朝卧室走去,说快点,我等你。看着阿原兴致不错的样子,我对自己说你没有权利盘问他的生活,你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而已。为什么不做一个温柔的让人刻骨铭心的过客呢?为什么要做一个让人不自在的过客呢?你想向他要什么?天长地久?金玉良缘?不,我不想要这些,我说过我的生活在远方,我怎么能去想这种没出息的事情呢?但我到底还是烦闷起来,我在温暖的水雾中蹲下去,我开始讨厌自己。我问自己,你拿起这个,又想起那个,拿起那个,又放不下这个,你到底想要些什么呢?
阿原在那边大声催促起来。小西,你不会在里边睡着了吧?
我抹掉镜子上的水雾,镜子里的我肋骨毕现,肩胛骨高高翘起。我比秋天以前在家里时更瘦了,我甚至比刚进浴室的时候更瘦了。我在瞬间消瘦得厉害。别问他,什么也别问他,就当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不知道吧。我提醒着自己,轻飘飘地走进卧室。
阿原已经躺在了床上,他掀开被子向我伸出一条胳膊。略略停顿一下,我摔掉睡衣,跳水似的将自己掷到床上。我说阿原,当你老了,你回想你这一生中的女人们,是否认为我最可爱?阿原说不用等到那一天,现在就可以这么说。我说不,一定要等到那一天。阿原说就算等到那一天,那个人也一定是你。我突然粗暴起来:放屁,到那时,别说是我,你连自己是什么鬼样子都想不起来了。
这天晚上,我的疯狂超过了所有的晚上。我变得爱挑战起来,我抓他,咬他,把他掀翻在地,豹子般啃着他的后背。我气喘吁吁,不要歇息,也不要阿原有丝毫松懈。我变得贪得无厌,没有廉耻。最后,我们双双像沙滩上的鱼儿似的,趴在床上气若游丝。
我做了一个梦,我看见一件粉红的缎质睡衣,闲闲地挂在衣柜里,我对它说这有什么呢?我根本不在乎你,我只在乎我自己。我一开口,它就软软地瘫了下去,消失了。
早上醒来,我想起了这个梦,不由轻轻笑了一下。阿原问笑什么呢?我说我赶跑了一个东西。
老说些没头没脑的话,越来越像康赛了!
阿原起得很早。我要跟他一起出去。阿原打着哈欠说其实你还可以再睡一会儿。我说我要回陶乐,那里有我的工作等着我去干。其实我是怕我一个人的时候,会忍不住去重新打开那些衣柜。有几个衣柜还没有打开过,我害怕那里面全是女人的衣物。我有理由这么怀疑,因为,我又发现了一个秘密,我看见了一张照片,是阿原和一个女人的合影。
阿原坚持要送我,可我宁愿坐完汽车再走着回去。我的脑子有点乱糟糟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双红拖鞋而引起的。我原以为身体的疯狂可以冲淡这种感觉,事实证明这根本是不可能的。难道我是在吃醋吗?我不愿承认,我一贯认为吃醋是一种很无聊的行为。要么打败她,要么甘拜下风,有什么必要恨恨地吃醋呢?但是,我的脑子里还是有点乱糟糟的。
正是上班时间,大街上的自行车流浩浩荡荡整整齐齐,仿佛大家约好了去奔赴一个约会。公共汽车也装得满满当当的,精神抖擞地冲过来冲过去,似乎一夜之间洗去了所有的疲乏和无奈。人人都有一股初生牛犊、冲锋陷阵的气势。走在这支雄赳赳气昂昂的队伍里,红拖鞋的故事慢慢淡去,仿佛是新鲜的空气渐渐地冲走了隔夜的宿味。我终于被挤下了人行道,像我这样身份不明、脚步不紧不慢的人只配挤出人行道。在店铺招牌底下,在马路边上,一个人默默独行。这样的早晨是最能伤害我的。所有的人,甚至整个世界,似乎都在向我示威,它们整齐有序,步调一致,排山倒海,势不可挡,一起向我这个逃学生似的孩子冲过来。我只有瑟缩在马路边、店铺旁,低眉顺眼,心事重重,脚步零碎。我一边跌跌撞撞躲躲闪闪,一边幽幽地想:没有谁知道这个姑娘叫小西,没有谁会朝小西看上一眼,没有谁知道小西此时正在想什么。
我终于发现了一个和我一样不紧不慢地朝前走的人。那是个裹着绒布头巾、手提家常布袋、身穿大棉袄的老妇人。我还注意到她穿了一双手工的棉鞋。这让我猛然想起我的远在千里之外的老妈,她也是这样提着家常布袋,脚穿自己纳就的老棉鞋,走在街上像一只四平八稳的老猫。只是老妈是不包头巾的,她戴一顶绒线帽,绛红色的,花白的头发从帽檐底倔犟地支楞出来,脑袋看上去就像一只绛红色的毛边大绒球。她的颧骨上总是有两抹根深蒂固的紫红,嘴唇又青又紫,这是典型的风湿性心脏病人的面容。这样的面容再加上那顶绛红色的小帽,她的脸看上去拉拉杂杂地红得一塌糊涂。老妈怎么样了呢?
我控制着自己的脚步,不远不近地跟在那个老妇人的背后走着。她拐进了一个副食商店。我看见她踌躇了许久,买了一小包佐料后,才慢慢走了出来,犹豫了一下,又往刚才来的方向走了。一大早出来就为买一包小小的佐料,也是个寂寞无奈的老人。说不定像我的老妈一样,一个人孤孤单单地住在一套陈旧不堪的房子里,一夜一夜地睡不好觉,清早起来,无处可去,又不好无所事事地在街上闲逛,搜索枯肠,才想起可以去买一小包佐料。这是一个很好的上街的理由,又不至于太浪费。我看了一下,那包佐料才三角二分钱。我想起老妈也曾做过这样的傻事,为了买一小卷灰色的棉线走完了三条街,其实那种线在楼下的小杂货店里就有卖。我相信她是知道的,她跟杂货店的老板娘好得像一对老姐妹,动不动就扎进店里,叽叽哝哝地聊个没完,她怎么会不知道那里就有她要买的棉线呢。她满脸挑剔地这家商店进那家商店出,不是嫌那线是尼龙的就是嫌那颜色不对,她走得越远就越坚信自己真的是在寻找那卷也许并不存在的棉线。好几次,她的吹毛求疵的态度惹恼了人家营业员,只得悻悻地走进下一家商店。最后,她终于走完了三条主要的街道,气喘吁吁地回到了楼下的杂货店,她对老板娘大声抱怨:现在的商店有什么好呀,要那没有要这没有,连一卷棉线都找不出来,真不如您这小杂货店,要什么有什么。她终于拿着她的灰色棉线心满意足地上楼了。
离家这么长时间了,该给老妈写封信了。我拐了个弯径直去了邮局,坐下来后又不知该写些什么,写我找到了陶乐?写我遭遇了阿原?我相信这都不是她爱听的。想来想去只好给她画了一幅画,我画了我自己,我在画上穿着新买的漂亮时髦的衣服,新的皮鞋闪闪发亮。我还长胖了,小脸鼓得圆圆的。然后我斟酌再三,吝啬地给了她六个字:一切都好勿念。落款的地址我写上了阿原的公司,如果没有地址,那是比不给她写信还要糟糕的。她一定会认为我连个安身之地也没有,怎么谈得上“一切都好”呢?付钱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那双红拖鞋,事实上并非一切都好啊。
接近中午,我才拖着酸乏的两腿回到陶乐,顾不上看看我的那篇巨著,我一头栽倒在床上,困倦地睡了过去。
接下来好几天,阿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