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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是个「暴徒恶棍」。相反的,他在溪口的故居已成为海内外游客的朝山圣地(mecca)。每年平均有访客百余万,且在逐年增涨之中。这些访客百分之九十是大陆人,然台湾往访者每年亦不下十余万。
作者并感慨地说,文化大革命期中,蒋母王太夫人之墓遭到严重破坏。老人的骸骨与墓石,被红卫兵乱抛于山林之间。可想象是惨不忍睹。但是近年皆全部修复,焕然一新;连那座寺庙「文昌阁」亦经重建,而当今的管理员六十四岁的王某却正是三十年前的红卫兵之一。王某自述是属于当时反对毁墓的「保守派」其实也是天晓得也。
记得七、八〇年代之间,我个人亦曾数度返乡。旧中国的骨肉之情,还使我幻想去「访旧宅、扫祖墓」。数度试探没结果之后,返美曾作了一些还乡诗,有句说:「指点乡农识墓门,烟云遥拜泪沾襟。先茔哪有孤坟迹,祖宅真无片瓦存……」我因回去得早,国家还没有开放重建。有些诚实的「乡农」故旧,尚告诉我实情。那些在开放后才回去的至亲好友,还乡之后,居然还能「哀毁骨立」、「泣血哭墓」,回来告诉我说:「妈妈的坟还在!妈妈的坟还在!」吾知其为「保守派」红卫兵之杰作也。
前些年与好友游台中「日月潭」,见老总统蒋公曾在潭畔建了一座巍峨的七级浮屠「慈恩塔」,祭祀的是蒋母遗像。这位基督大总统,为何建了一座佛教式的浮屠高塔呢?惭愧的做了个「历史学家」,吾知其心境也。
据泰勒的报导说,蒋公近日在大陆(尤其是在浙江奉化一带),其声望至少是与毛某平起平坐的。连中共治下的公务人员,都承认「蒋介石不是个坏领袖」。他和毛泽东的分别,只是在意识型态上「各为其主(义)」而已。毛所致力实行的是共产主义;蒋所致力实行的则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如此而已。但是言外之意。在当今世界上,「共产主义」连「共产主义者」对它老人家都已失去信心,则蒋在大陆人民心目中的声望似乎正在直线上升呢!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纽约时报》这家当今世界上最有权威,也是办得最好的一份报纸,它对中国新闻报导的态度(包括泰勒本人以及十多位他的前任)一向都有其偏见;尤其是对中国的中央政府。因此中国中央执政者,自西太后、袁世凯而下,诸位总统、主席,到「假皇帝邓小平」(这也是该报封给邓的荣衔),直至江泽民、李鹏。在该报的评述之中简直就没一个好东西。
该报每天都刊在第一版左上角的大牛皮,什么「凡天下可刊载的新闻,无不刊载」(All the news that's fit to print)。可是去秋江泽民访美,美国工商界在华尔道夫大旅馆,由基辛格主持的盛大招待会,这则「可刊载」的天大新闻,《纽约时报》硬是来它个「只字不提」,把老江封杀得干干净净。
《纽约时报》这种偏见,因而使早年的国民党和近年的共产党对它都恨得牙痒痒的。巴不得它关门大吉才好。可是《纽约时报》对我们国共两党,如稍示青睐,则被赞誉者又无不喜形于色,争相转播,视若殊荣乖乖,真是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
四星级的模范监狱
《纽约时报》何以如此偏激呢?说穿了也没啥深文大义。须知美国这个国家,一开始便是个中产阶级的国家。它在「殖民时代」(Colonial Period)于维吉尼亚(孙立人的母校所在地)一带,搞「计口授田」(五个黑口可抵三个白口),是一夫授田五十英亩(合三百华亩)。瞧瞧,一个农夫向政府领取耕地,一领便是一口三百亩。五口之家,便是一千五百亩。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大地主(包括「官僚大地主」像李鸿章那样),一家能拥有如许的土地?这还是殖民时代呢!工业化以后的美国,那还要谈吗?大地主洛克菲勒向政府捐地筑路,一捐就是四十英里(一百二十华里)。哈里曼一捐就包括大湖七个,今日纽约郊区的「七湖公园」。
可怜我们的土包子毛主席,眼皮浅。他把中国的「地主、富农」列为五毒之首,加以「斗争」。斗他个死去活来,人头滚滚 中共土改时向国际公开的数字是杀地主八十万人!据洋专家说,这数字是实有数字的十分之一。朋友。我们的地主,富农之所有,往往不过三五亩土地啊!有什么可「斗」的呢?
因此,以毛公那样不刷牙、不洗澡的「农民领袖」,去和五帝之首的「美帝」打交道,他知道啥叫「美帝」呢?但是毛主席牛皮可大啊!他老人家却要领导咱贫下中农,去斗争美帝,搞世界革命啰!其结果(让我们掉句文),那就叫「奚待蓍龟」啊!
可是把话反过来说。那些飞去飞来宰相家,平时锦衣玉食,满口民主人权的《纽约时报》诸老编,和他们「自由主义者」的政论家和政客们,又哪里知道咱贫下中农的社会是怎么回事呢 ?由他们信口开河来纵论中国问题,其不流于瞎扯淡,也就不可得矣。
毛死二十年了。再看看今天的情况。前不久,在我们纽约华人社区强力反对之下,美国政府罔顾我社区利益,在我「华埠」隔街建了个「模范监狱」。乖乖,这哪叫「监狱」呢?它是一座四星级大宾馆哩!你如把它搬到北京的长安大街之上,它比那脏兮兮的「北京饭店」阔气多了呢!那些所谓「三星级」、「二星级」等等,简直就不能望其项背!它们二者之间的区别便是顾客的人身自由了:一个是顾客可自由出入;另一个顾客就只能进不能出而已。
因此,在「自由女神」裙下住惯了模范监狱的美国小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者(liberals)。就牛皮通天,正气昂然,开口闭口什么「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你真叫他们去做做毛主席治下、大跃进期间饿死的两千五百万的「贫下中农」看看,那他们就只要半升米,自由不需要了。笔者本人就有一位亲堂弟夫妇二人。和两个幼儿,一家四口,在毛主席的大跃进中,活活饿死。他们死状之惨是不忍卒述的。但他们也只是当时被饿死的千百万寃魂之一而已。与毛主席的恶政相比,想想「人民公敌蒋介石」(陈伯达所著的书名)治下的中国,也还不算太坏呢!「人民眼睛是雪亮的」,因此蒋公敌和毛公敌在今日大陆,也就平起平坐了。
《纽约时报》是一份美国中产阶级自由主义者的报纸。它的言论、立场,以及它一切对中国的评述,都是从美国中产阶级自由主义者的价值观念出发的。它的千百万读者和它臭味相投,因而它能一唱百和,成为今日西方最有权威、最有影响力的报纸。正因为它被西方读者宠坏了,东方读者不知其所以然,震于它的盛名,被它洗了脑,也跟着它起哄,是十分可笑的。相反的,无产阶级的同志们乱骂资产阶级和他们的喉舌,实在也是「不怪自家无见识」了。
笔者不敏,谬读时报四十余年,中了毒、上了瘾。每日清晨喝咖啡、吃面包,简直到了非看它不欢的程度。虽然对它论中国事,强不知以为知的横蛮态度,有时也恨得牙痒痒的。不过,「新闻归新闻,评论归评论」,它对世界各地新闻报导的深入与详尽,在当今全球各大报中倒是首屈一指的。
因此,今日看到泰勒君有关共产党治下,人民对蒋介石印象之转变的好奇心,倒引发我想起国民党当政数十年中,对袁世凯的评论了。事实上,直至今日,国、共两党的革命史家,对袁世凯这个「皇帝」,就说(骂)得一无是处。与毛、蒋二公相比,袁世凯其人其行是否就真的腐烂到底,像国、共两党史家所说的,一无是处呢?
最正式的正式大总统
在本篇拙作里,笔者绝无心去替袁世凯平反,说他想做皇帝,没啥不对。我只是觉得这是个「逻辑的问题」。天下事尤其是政论家论政,历史家论史哪有什么全是全非的事体呢?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嘛!要搞全是全非,则不特有违于我儒才德、阴阳之道,它也大谬于唯物主义者统一、对立之说。如此,那就既难服人之口,更难服人之心了。
再者,值此台湾「民选总统」紧锣密鼓之际,各路英雄,赤膊上阵,其结果必然是四只老公鸡三死一活!死者固然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景况堪怜。而活者,在冠歪毛脱,血迹斑斑之下,真能仰首一呜,天下皆白哉?我辈「历史学家」,不疑处有疑也。
根据「中华民国」搞「共和政体」(republicanism)的「法统」(legitimacy)来说不!根据世界各国搞共和政体的法统来说任何法学家、历史家都不能否认袁世凯是「中华民主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的第一任合法的正式大总统。他比他的继任「总统」从黎元洪到李登辉都更为「正式」,更为「合法」。黎元洪继任时还有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之争;而蒋经国和李登辉的「中华民国」还要加个「在台湾」三字,才能算「合法」呢!
袁世凯就不然了。他是中华民国全国大一统,包括外蒙古、唐努乌粱海和西藏在内(台湾那时在国际法上和香港一样,是被割让成外国的殖民地了),皆有合法代表的各党各派(包括「国民党」),一致公选的、合法的、正式的中华民国的「第一任(正式)大总统」!从纯法理(注意这个「纯」字)上说,袁世凯大总统的正统地位(legitimate status),和美国第一任大总统,不!世界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第一任大总统华盛顿的「正统地位」是完全一样的。诸位知道,美国的国父华盛顿大总统,并不是「全民直选」的呢!他是在美国「正式独立」(英美〈巴黎和约〉,经英国国会于一七八三年正式通过,承认美国独立)之后五年,才由美国国会公选(并非全民直选)出来,翌年(一七八九)在纽约宣誓当总统的呢!
袁世凯则是在「辛亥武昌起义」一周年时,经由中华民国正式国会,合法选出来的第一任正式大总统。其合法性,和当选的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1aw),和华盛顿所经过的法律程序,几乎(不,不是「几乎」,是事实上)完全一样的。可是他的继任国家元首,从黎元洪……曹锟、段祺瑞……张作霖……蒋中正……毛泽东……到李登辉、江泽民……,在法理学(jurisprudence)上说,就没那么光鲜了。
袁后李前的国家元首
袁之后且选几个重要的后任总统看看:
黎元洪像美国的克利夫兰一样,一共干了不连续的两任总统。第一任(一九一六~一九一七)之纠纷已如上述。第二任(一九二二~一九二三)就更可笑了。那是「直系军阀」先贵之、后贱之的结果。
在黎的两任之间干得最长的是徐世昌大总统(一九一八~一九二二)。徐是「皖系军阀」所导演的「安福国会」所选出的。这个国会就是当时孙中山、陆荣廷等南方政客和军阀所领导的「护法运动」中,所要打倒的对象,其法律地位亦可知矣。
这些总统干得最愚蠢的是那位文盲大总统,布贩子出身的曹锟。他花五千银元一张票,在合法的国会之内,收买了一些「猪仔」议员去投票选举他。终于当了个「贿选大总统」(一九二三~一九二四)。这些「猪仔」和他们的买主,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刑事犯,虽然猪仔们都是合法选出的。
其后继曹而来的国家元首有所谓段执政(祺瑞,一九二四~一九二六)和张大元帅(作霖,一九二七~一九二八),他二人连个「总统」名称都不敢当,那就更无法律之可言了。
军阀终于被打倒了。继起的是国共两党「以党治国」的政权。
【附注】共产党的领袖们,尤其是毛泽东,硬说「以党治国」是国民党专有的「反动统治」的形式。他们的政权是人民直接建立的「人民政权」,不是「以党治国」这一点笔者不敢苟同。我认为「人民政权」的统治形式,也是「以党治国」。刘少奇、周恩来两位革命领袖在临终之前,口中念念不忘的都是「历史是人民写的」。在人民所写的历史书中,中共今天的政权也是个「以党治国」的政权。这一结论我想一般读者人民,都能接受的。
要言不繁:既然是「一党专政」,「以党治国」;以党的「领袖」来代替国家的「元首」。那么从「纯法理」上说,则这种元首、总统、主席、大元帅……只是一种法律代用品(legal substitute)。因为「党」与「国」,究竟是两回事嘛!
就以「老总统」蒋中正先生来说吧!他老人家做了数任「国府主席」,但那都是国民党「以党治(代)国」期中中常会指派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