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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借为“谷”。
后汉书蔡邕传“速速方毂”,注:“毂,禄也。”按谷亦禄也,知“不毂”
即“不谷”。
惟谷虽训禄,而不谷非即不禄义,此为方言,犹言仆也。章炳麟曰:“自
称曰仆,本是臣仆,亦兼短义。王侯谦以自称不谷,‘不谷’即‘仆’之合
音。淮南人间训注:‘不谷,不禄也。’此为望文生训,古人死言不禄,不应
以此自称。”说详于新方言。
此其以贱为本耶非?严可均曰:“非”,各本作“非乎”。
谦之案:“此其”,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景福、顾欢、彭
耜、高翿、赵孟俯均同此石。傅、范作“是其”,严遵作“唯斯”,诸河、王
本作“此非”。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
今从古本。”知范所见王本“非”作“其”。又“耶”字,敦煌本、严遵本作
“与”,顾欢、傅、范作“也”,遂州本同此石。“非”,范作“非欤”,景福
作“悲乎”,敦煌本作“非也”。
谦之案:作“其”是也。此经文中用楚方言。蒋锡昌曰:“按史记高祖
纪‘其以沛为朕汤沐邑’,集解引风俗通:‘其者,楚言也。’老子楚人,当
用楚言。五十八章‘其无正’,犹言‘无正’也。七十七章‘其不欲见贤’,
犹不欲见贤也。‘是其以贱为本也,非欤’,犹言是以贱为本也非欤也。”故
致数车无车。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数舆无舆”,苏灵芝书上“舆”作“与”,
误也。
谦之案:两“车”字,河上、顾欢、景福、室町、柰卷同此石,严遵、
敦煌本作“舆”。严“致数舆”作“造舆于”,敦本句末有“也”字。法京敦
乙本上之“车”作“与”,下之“车”作“誉”,与苏灵芝御注本同。遂州、
傅、范上下均作“誉”。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数车无车’。”
今案诸王本作“舆”,道藏王本作“誉”,与范说同。又道藏王本与道藏宋张
太守汇刻四家注本引王弼注亦作“故致数誉,乃无誉也”。案作“誉”是也。
两“车”或“舆”,皆“誉”之讹,“誉”“与”古通,“誉”书为“与”,误
为“舆”、为“车”,苏灵芝书与法京敦乙本皆其证也。“数车无车”,诸说纷
纭。李道纯曰:“诸家解不通,予谓数车之各件,无一名车者,喻我是一身,
无一名我也。成玄英曰:‘舆,车也,箱、辐、毂、辋,假合而成,徒有车
名,数即无实。五物四大,为幻亦然。所以身既浮处,贵将安寄?’”李贽
曰:“今夫轮、辐、盖、轸、衡、轭、毂、⺈,合而成车,人但见有此数者,
曷尝有车哉?然而名之曰车,而不曰轮、辐、盖、轸、衡、轭、毂、⺈也。”
谦之案:二李皆佛说也,现存巴利文之弥兰王问经与东晋失译之那先比丘经,
即为明证。
“那先问王:‘言名车,何所为车者?轴为车耶?’王言:‘轴不为车。’
那先言:‘辋为车耶?’王言:‘辋不为车。’那先言:‘辐为车耶?’王言:
‘辐不为车。’那先言:‘毂为车耶?’王言:‘毂不为车。’那先言:‘辕为
车耶?’王言:‘辕不为车。’那先言:‘轭为车耶?’王言:‘轭不为车。’
那先言:‘舆为车耶?’王言:‘舆不为车。’那先言:‘扛为车耶?’王言:
‘扛不为车。’那先言:‘盖为车耶?’王言:‘盖不为车。’那先言:‘合聚
是诸材木,着一面宁为车耶?’王言:‘合聚是诸材木,着一面不为车也。’
那先言:‘假令不合聚是诸材木,宁为车耶?’王言:‘不合聚是诸材木,不
为车。’那先言:‘音声为车耶?’王言:‘音声不为车。’那先言:‘何所为
车者?’王便默然不语。那先言:‘佛说之,如合聚是诸材木,用为车,因
得车。人亦如是。合聚头、面、耳、鼻、口、颈、项、肩、臂、骨肉、手足、
肝、腑、心、脾、肾、肠、胃、颜色、声响、喘息、苦乐、善恶,合聚名为
人。’王言:‘善哉!
善哉!’”自佛教流入中国,于是而有“数车无车”之说。作“车”、作
“舆”,义虽可通,然非老子之言也甚明。
高延第曰:“至誉无誉”,河上本作“致数车无车”,王弼本、淮南子道
应训作“致数舆无舆”,各为曲说,与本文谊不相附。陆氏释文出“誉”字,
注:“毁誉也。”是原本作“誉”。由“誉”讹为“舆”,由“舆”讹为“车”,
后人反谓释文为误,非也。庄子至乐篇“至誉无誉”,下又云“天无为以之
清,地无为以之宁”云云,正引此章语,尤可证。
罗运贤曰:案“誉”,毁誉也。吴澄本“舆”作“誉”,焦氏考异“舆”
古本作“誉”,盖“誉”字于义始通。疑此文本作“致数与无与”,与“誉”
古通(射义郑注“誉或为与”)。数,计也;数誉无誉,言计誉反无誉也。侯
王自谓孤、寡、不谷,此不计誉矣,而誉自归之,然则计誉无誉甚明。淮南
说山训“求美则不得美,不求美则美矣”,注:“心自求美则不得美名也,而
自损则有美名也,故老子曰‘致数舆无舆’也。”(文虽作“舆”而以美名为
释,知其读为誉也。)颇识此意。
不欲琭琭如玉,落落如石。
严可均曰:“落落”,王弼作“珞珞”。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禄禄”、“落落”。
谦之案:“琭琭”,景福本作“渌渌”,严遵、傅奕本作“碌碌”。“落落”,
御注、遂州、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柰卷、严遵、河上、顾欢、
彭、范、赵同此石,景福作“硌硌”。又二“如”字,傅、范并作“若”。毕
沅曰:案古无“琭”、“碌”、“珞”三字,“硌”应作“落”。广韵以“公等录
录”为“○○”。说文解字云:“○,随从也。”广韵是应用之欤?洪颐烜曰:
案“琭琭”犹录录。广雅释训:“逯逯,众也。”说文:“○,随从也。”并通
用字。王本:“贵物以多而见贱。落落,石坚貌。石本贱物,以坚而自贞,
是以两不欲也。”晏子春秋内篇问下:“坚哉石乎!
落落,视之则坚,无以为久,是以速亡也。”即此义。
高延第曰:“琭琭”,史记平原君传作“录录”,后汉冯衍传作“碌碌”,
注:“碌碌为人所贵,落落为人所贱。”河上注以“琭琭喻少,落落喻多”,
王弼以为一琭琭珞珞,体尽于形”。王逸九思注:“硌硌,长而多有貌也。”
以上诸解,皆与本文义不合。且证以毛遂讥十九人曰:“公等录录,因人成
事者也。”萧何世家:“录录未有奇节。”(注:“录录犹鹿鹿。”)荀悦汉纪王
仲翁讥萧望之曰:“不■碌碌,反抱关木。”后汉书马援传:“今更陆陆,欲
往■之。”则诸解尤不可通。按说文:“○,随从也。”(言为人所役使。)索
隐王劭曰:“录,借字耳。说文云:‘○○,随从之貌。’”广韵“○”下引毛
遂曰:“公等○○,可谓因人成事耳。”史记亦作“录”。则琭、碌、录、鹿、
陆皆“○”之假借,以随从之义释之,与以上诸人讥刺之语,并可意会。后
人徒见下有“玉”“石”字,遂以从玉从石为正,各为异说,不悟其不可通
耳。“落”、“珞”、“硌”亦传写之异,今从后汉书耿弇传“落落难合”,注“疏
阔貌”,言其■異,與人不相入,與隨從之義正相反也。
谦之案:“琭琭”,或作“碌碌”,或作“渌渌”,又作“禄禄”,又作“鹿
鹿”。
“落落”,或作“珞珞”,或作“硌硌”,盖皆一声之转与传写之异,古人
通用。其义则后汉书冯衍传注曾言之,谓:“可贵可贱,皆非道真。玉貌珞
珞,为人所贵,石形落落,为人所贱,贱既失矣,贵亦未得。言当处才不才
之间。”此盖以庄子义释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清、宁、灵、盈、生、贞韵(耕部),裂、发、
歇、竭、灭、溪韵(祭部),邪、乎、车韵(鱼部,邪音余),琭、玉韵(侯
部),落、石韵(鱼部,落,卢入声,石,蜍入声)。谦之案:邪、乎同属鱼
部,“车”“舆”皆“誉”之误,邪、乎、誉为韵。又发,古音歇,歇,高本
汉本一作“泄”,裂、发、泄、竭、灭、蹶为韵。又“天无以清,将恐裂”
下五句,实以清、宁、灵、盈、生、贞与裂、发、歇、竭、灭、溪为句中两
韵互协。此外“不谷”之谷,亦与下琭、玉同属六屋入声,为隔句遥韵。姚
文田曰:“落落如石”,落、石韵,此与上句皆句中自谐。
右景龙碑不分章,一百三十三字,敦煌本一百三十二字,河上本一百
三十五字,王本一百三十四字,傅本一百三十九字,范本一百三十六字。河
上本题“法本第三十九”,王本题“三十九章”,范本题“昔之得一章第三十
九”。
第四十章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谦之案:碑本“昔之得一者”止“有生于无”句为一章。严遵本与上
章相连,同此石。又宋赵志坚疏义“反”作“返”。又案“反”,复也,此易
义也。易复彖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杂
卦传曰:“复,反也。”干彖传曰:“终日干干,反复道也。”泰彖曰:“无平
不陂,无往不复。”反即复也。故老子曰:“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云
云,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又曰“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
极”,“复归于朴”,此复之即返而归之也。“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此
待其远而后反也。反自是动,不动则无所谓反,故曰:“反者道之动。”反自
是逆,逆而后顺,故曰:“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又“弱
者道之用”,盖得易之坤者也,干藏于坤,故曰弱。易曰“潜龙勿用”,而老
言无用之用,是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严可均曰:“天下万物”,河上、王弼作“万物”,御注作“之物”。
谦之案:广明、景福、御览六百十九引并作“万物”,同此石。邢玄、
磻溪、楼正、室町、傅、范、高、赵并作“之物”,同御注。敦煌、严遵本
作“天地之物”。又景福、范本“无”作“无”。马叙伦曰:“弼注曰:‘天下
之物,皆有以为生。’是王亦作‘之物’。今作‘万物’者,后人据河上本改
也。”谦之案:首章“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以“无名”与“有名”
对,“天地”与“万物”对,“始”与“母”对。
此章亦言“有”“无”,则“天下万物”,当作“天地万物”,于义为优。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姚文田、奚侗无韵。邓廷桢、陈柱、高本汉:
动、用韵,是也。案孔广森诗声类(四)阳声四东、钟、江合为一部,并收
“动”“用”二字,引老子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右景龙碑本二
十一字,敦煌本、河、王、傅、范本同。河上题“去用第四十”,王本题“四
十章”,范本题“反者道之动章第四十”。
第四十一章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严可均曰:“勤而行之”,御注无“之”字,傅
奕作“而勤行之”。
谦之案:法京敦乙本作“懃能行”,罗卷同此石,与武内本异。范本作
“懃”,注云“古本”。案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一引古老子作“懃”。
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之。
谦之案:“■” ,各本作“笑”,遂州本作“■”,御注作“○”。傅、范
本作“而大笑之”。
俞樾曰:按王氏念孙读书杂志曰:“‘大笑之’,本作‘大而笑之’,犹
言迂而笑之也。牟子引老子,正作‘大而笑之’。抱朴子微旨篇亦云:‘大而
笑之,其来久矣。’是牟、葛所见本皆作‘大而笑之’。”今按王说是也。“下
士闻道,大而笑之”,与上文“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两句相对。傅奕本作:
“上士闻道,而勤行之;下士闻道,而大笑之。”盖误移两“而”字于句首,
然下句之有“而”字,则尚可籍以考见也。
“而勤行之”,是“勤而行之”之误。然则“而大笑之”,是“大而笑之”
之误,可以隅反矣。
高亨曰:“亡”读为“忘”,二字古通用。诗假乐“不愆不忘”,说苑建
本篇引“忘”作“亡”。荀子劝学篇“怠慢忘身”,大戴礼劝学篇“忘”作“亡”。
吕氏春秋权勋篇“是忘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韩非子十过篇、淮南子
人间篇并“忘”作“亡”。皆其证。诗绿衣“心之忧矣,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