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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讨树苗。石榴,枇杷,泡桐,橘树,什么都要,甚至还要过一棵很稀罕的无花果树。
吴麻子的那些树苗,每一棵都用金黄色稻草绳仔细地捆好根须,显得贵重而矜持。他把它们从肩头卸下来,交到胡妈手上时,又心疼又不舍地说:“吴妈呀,树苗能卖到钱的哎! 三角钱一棵要卖的! ”
胡妈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站着,朝他翻翻眼睛:“我们家的粪从来都不掺水。”
吴麻子于是无话可说。那时候,粪对于乡下人是很要紧的东西。
我们家的院子就在胡妈手里一天天地花红草绿。花是很俗气的花:白风仙,紫鸡冠,鲜红耀眼的美人蕉。草更是叫不出名字的草,要是长在正经花园里,是要让花匠们除之而后快的东西。可是院子里有了这些泼皮的花花草草,就引来了蜂飞蝶舞,显得喧闹而热烈,红红火火过日子的模样。
张根本是这样占据院子的:他借口李艳华神经衰弱,怕吵,找人把门面房朝街的大门砌死了,改由后门进出。后门进出要借道我们家的院子和大门。两家人走一个门总是不方便,所以他在院墙上靠近他家那边重新开个洞,安上门。新门跟那扇黑漆大门并列,当中隔了十步距离。在这十步距离中,张根本再砌一道墙,拐一个直角的弯,连接到他的山墙上。酱园大院的四分之一,就这样被张根本活生生地切走。他的三间门面房转眼间改造成为一幢独门独院的舒适雅居。
“这人太不要脸! ”胡妈愤愤地说,“世上竟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我把话说在这儿,姓张的就是一头喂不饱的狼! 你们都看着吧。”
不识字的劳动妇女有时候就是厉害,胡妈提前看穿了张根本的狼性,也预言了我们家日后可能会有的灾难。
我爸爸当时坐在正房窗前,举着夹邮票的钢镊子,一脸的息事宁人:“圈就圈了吧,这院子本来也太大,打扫起来都不方便。”
我妈妈站在朝南的廊下,张开五指当梳子,拢了拢齐耳的短发,隔着窗户对他说:“至少他该先征求我们意见。”
爸爸嘿嘿一笑,从胸袋里掏出那个记事本,小心翻开,夹出里面的邮票,一边往他的集邮簿里倒腾,一边有口无心地替张根本辩护:“不就因为是亲戚嘛! 如果拿我们当外人,他还真不会这么干。”
瞧,本来一桩很窝火的事,被我爸爸一说,倒变得美好起来,像馒头沾上一层糖汁一样,蜜意流淌。
但是好好的院子被切掉四分之一,就不成方圆了,看上去委实别扭。胡妈是这院子的热心经营者,她那样生气是有道理的。
在我和艾早两个人中间,小姨李艳华比较喜欢我,有时候她会把我叫到她房中,打开一个红色的玻璃糖缸,拿出一块上海软糖,笑眯眯地看着我吃。
“别告诉艾早,”她说,“昨天她对我吐唾沫了。以后小姨只给你一个人吃糖。”
我剥开糖纸,把淡棕色的奶糖咬下一半,剩下的仍旧包好。
李艳华笑得下巴直抖。“你这个小东西,还知道细水长流啊。”
其实我一回到家,就把那半块糖呈给了艾早。我习惯了有好东西跟她分享,她对我也是同样。我们之间没有欺骗和隐瞒。
我曾经在张根本的家里看见过他的一把枪。当时那把枪连同枪套摆在矮柜上,我走过去的时候,鼻尖刚好跟枪套平齐,于是闻到了一股奇怪的皮革味,还有夹杂在其中的铁器味和机油味。那些气味十分陌生也十分怪诞,浓烈熏人,闻过之后我觉得头晕想吐。
张根本出现在门口,嘿嘿地笑着,对我说:“哈,这东西会咬人的,你可千万别碰。”
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衬衫下摆束在蓝色的裤子里,一条褐色的皮带有我的手心那么宽。自从住进艾家之后,他变得讲究卫生了,衣服从来都穿得一丝不苟。在李艳华的督促下,他还习惯了回家洗手,习惯了把头发梳成三七分,再抹上一点点头油,不让那些发丝翘起来乱成喜鹊窝的模样。
我不能确信枪支是否真能咬人,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艾早。艾早的表情非常紧张,告诫我说:“枪不会咬人,可是那里面有子弹,会打死人的! ”她说,电影里就是这样,坏人一放枪,“砰”地一响,好人就倒下,流出很多黑黑的血,牺牲了。
那时候我们看的都是黑白电影,血在银幕上是黑色的。
问题是,艾早能看到坏人开枪打死好人的情节,我看不到。我总是在电影放到一半时歪在椅子里呼呼地睡成一只傻猪。
知道张根本的枪能把人打死之后,由枪及人,我对张根本有了一种畏惧。在我的眼睛里,张根本是掌握了别人性命的人,他让我们生就能生,让我们死就会死。这种神秘的力量藏在他的身体中,离我很近,时时刻刻窒息着我。
也可以这么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我与恐惧同在。
有一天,我和艾早在院子里疯,追一只俗名叫做“梁山伯”的黑底红纹大蝴蝶。我妈妈坐在婴儿艾好的木头推车旁,抓住他的小胖手,给他剪指甲。艾好的另一只手里捏着一块小饼干,笨拙地往嘴里送,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流了一下巴涎水。
李艳华来借我妈妈的一本织毛衣的书,顺便在走廊上站了站。她的头发有一点自来卷,蓬松着用一根发针别在脑后,看上去慵懒而俏丽,比我妈妈洋气得多。她个头小,皮肤白,眼梢是微微吊上去的,鼻头饱满,嘴唇也丰润,眼神里总有一种似醒非醒的倦怠,偶尔凝神看人时,却又有精光显露,变得凶狠和蛮横。那天她穿着一件蛋青色的开领毛线衣,脚上是一双方口带襻的布鞋,身上散发出一股医护人员特有的针剂和消毒水的味。这种怪怪的味让靠近她的艾好先是不断地皱着小鼻子,而后哇地一声哭起来。他大概是想起了不久前生病去医院打针的经历。这个刚满一岁的婴儿,对事物的记忆总是好得出奇。
我妈妈赶紧放下剪刀,把艾好抱在怀里哄。这家伙人小脾气倔,要么不哭,一哭能哭得嘴唇乌紫,背过气去,让大人慌作一团。
李艳华手握着那本《毛线织法一百种》,若有所思地看着院子里的这幅母子行乐图,羡慕不已:“姐呀,你有儿有女,真是好福气呀。”
李艳华结婚三年,没有生养。医院妇产科的同事给她做了检查,说她子宫的构造有点问题,怀孕可能性不大。
我妈妈怕她伤感,故意抱怨:“福气什么! 一天到晚大的叫,小的闹,烦都要烦死了。”
李艳华笑眯眯地:“你要真嫌烦,给我一个算了,我替你养着。”
我妈妈顺嘴答:“好啊,艾早艾晚艾好,你看上谁,领过去就是。”
她当时认为是姐妹之间开开玩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我妈妈这个人,工作上的事情死要强,除此之外的大事小事都粗疏,无可无不可。
李艳华眯缝起眼睛,看着草丛中满头大汗追赶蝴蝶的我和艾早。
那年是一九六六年,季节是仲春。文化革命已经在北京悄悄酝酿,天下大乱已经有了预兆,但是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对此还没有丝毫察觉。青阳城平静地沐浴在扬子江边雾气蒙蒙的阳光中,桃花杏花把大街小巷点染出一派世俗的繁华。我妈妈刚给我们一人做了一条背带式的围兜,白色府绸的,有漂亮的皱褶和荷叶边,带子系在背后,胸前空出来的地方绣着我们的名字,用的是桃红色丝线。我们穿着它上街,手拉手,一般高矮,相同的眉眼和笑容,每一个看见我们走过去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驻足凝视,脸上浮出一丝惊讶的笑。
李艳华自言自语着:“艾好是男孩,我不能断了你们艾家的后。艾早最大,长女,也不该送人。我就领艾晚吧,艾晚比艾早随和,跟我有缘分。”
我妈妈一下子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李艳华的目光此刻正盯在我的身上,那目光好像变成了两把长长的钩子,从走廊一直延伸到花丛中,灼热而且坚利。
我妈手一软,艾好的身子从她怀中滑出去,又从她的两腿间哧溜到脚背上,头撞上了木推车的一只轮子,瞬间大哭。
一个阳光灼人的午后,我妈妈把我和艾早并排夹在腿裆里,替我们梳头。我妈妈手很巧,她能够用一根塑料的扎辫绳在我们头上扎出十来种不同的花样,那些发式有的像花儿绽放,有的像蝴蝶翻飞,有的像弯弯的牛角,有的像画片里的古代丫环。她这回又换了一种花式:先在额前挑出少少的一绺,编成麻花,一路下去不停地把头发挑起来,加进去,麻花越编越粗,紧紧地贴着头皮,脑袋上像趴着两条黑色的蜈蚣。最后在蜈蚣的尾巴处扎起两条宽宽的发带,打结,用指尖理成玫瑰花结。艾早的是两朵黄玫瑰,我辫梢上的玫瑰是血红。
胡妈在厨房里把抹布摔得啪啪响,黄巴巴的瘦脸皱得像苦瓜。“没见过这样当爹妈的,”
她恨恨地说,“一朵花儿样的小把戏,平白无故送给别人家养。”她又弯腰从水缸里舀水到木盆里,把我们换下来的脏衣服浸饱水,涂上肥皂,在搓衣板上哗哗地用劲擦。“算她聪明,没打我们艾早的主意,否则我甩她个嘴巴子。”
我妈妈可怜巴巴地朝她抬起脸:“胡妈,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哪里想到她会当真呢? ”
胡妈依旧愤怒:“那你说什么说? 你装什么大方? 大方也不能大方到拿孩子送人! ”
我妈妈辩解:“不是送人,是让她领过去养着。自己的妹妹,想要个孩子,也怪可怜。再说,都在一个院里住着,早晚还能够看得见,没有什么的。”
“怎么没什么? 艾晚一过去就不姓艾了。她要改姓张! ”胡妈咄咄逼人,不依不饶。
我妈妈愣了一会儿,松开手里的头发,哭起来。大人的眼泪不像孩子那样成串成串地流,而是好半天流一颗,好半天又流一颗,每一颗都很大,沉甸甸地,浑浊得像米汤。
妈妈一哭,胡妈就不说话了,埋头嚓嚓地搓衣服,胸前挂着的乳房把衣襟顶得直晃荡。
我和艾早趁机互相扯对方小辫上的玫瑰结,把扎好的辫子又扯开了,头发散开披了满脸,像两个小疯子。
妈妈叹息一声,擦了眼泪,捡起梳子,重新替我们梳头发。她没有责怪我们一句。这要是在平时,我们的脑勺上肯定要一人挨一个毛栗子了。
之后,她走进厨房找了一块木炭,把我们的眉毛描了描,又拿出一片红纸,在手心里洇湿,把淡淡的红颜色涂在我们脸颊上,还让我们舔湿嘴唇,轮流在红纸上抿一抿。
我们奔进房间,挤在衣橱的镜子前。镜子里是两个我们不认识的小妖精,娥眉弯弯,面如鲜桃,唇色艳红。我们撅起嘴巴,彼此做着鬼脸,摆出各种怪异的姿态。
艾早说:“我是最漂亮的仙女。”
我说:“我是狐狸精。”
艾早指着我:“狐狸精是坏蛋。”
我不服气:“那你是坏仙女。”
艾早得意地摇头晃脑:“仙女不坏,王母娘娘才坏。”
我憋住一口气,不知道往下再说什么好了。自从我们两个人学会说话,开始斗嘴,我从来都没有赢过艾早。但是很奇怪,除了胡妈之外,所有的大人都喜欢我,对艾早却有一种本能的、小心翼翼的提防,仿佛一个人跨进雷区之前,身子会先感到发麻一样。这也正是李艳华选择了领养我而不是艾早的原因。即便艾早不是长女,她没有胡妈步步为营的护卫,李艳华还是会选择我,降服我,把我训练成她的小侍女,小跟班,小克格勃,或者是一块小甜饼,小饵食。
可是那一年我才五岁,快乐,单纯,娇憨,模仿着艾早的一言一行,开始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我完全不知道从一个家辗转到另外一个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改变。
一支小小的、引人注目的队伍在春日融融中往城中照相馆行进。
花蝴蝶一样的两个小女孩儿是我和艾早。
这也是整支队伍中最亮的风景。我们的小辫子梳得别出心裁,辫梢上扎着漂亮的玫瑰花结,我的是红色,艾早的是黄色。与之相配,我穿着一件红白交色的毛衣,艾早的毛衣浅绿中夹着鹅黄。毛衣的质量很差,几乎有一半都是纱线,其余也是旧毛线染色而成。那时候毛线是紧俏物品,要凭票购买,再说我们家的经济情况也没有奢侈到可以有闲钱购买新毛线。但是,在很多时候,品位和情调不一定要靠铺张完成。
我妈妈抱着一周岁的艾好紧跟在我们身后。她高挑,严肃,嘴唇紧抿,目光中看不出是喜是忧。她穿着淡米色凡立丁裤子,裤边翻上去,熨得非常挺括。上身是一件灰蓝两色格子的两用衫,小方领,贴袋,衣扣有螺旋形的花纹。这两件衣服是她